PO18

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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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光洒进屋内一瞬间,我恍惚的看到一块红色的伞布,从窗口上方飞向蔚蓝的天空,在明媚的阳光中,随风飘远。
    刘清明让人清场,我临走出病房的时候,回头再次看了一眼病床上面的凡少遗体,却兀的注意到床头上面挂着的病患简介卡片。
    姓名:凡少,性别:男,年龄:23岁,血型:a型,病因:自残,右小腿肌肉肌腱损伤严重。备注:疑似精神异常,建议术后转入精神科进行治疗。
    我猛然意识到了什么,急忙走到病床近前,低头寻找凡少的鞋子。然后当我看到鞋底的码数时,这才意识到自己之前错过了什么。
    当你知道一个已知问题需要的答案有四个点以后,在寻找这个答案的过程中,你遇到有一个相同点的答案,你很容易就忽略这个答案。当你发现找寻到的答案与已知答案有两个相同点后,你也许会觉得这只是个巧合。但是当第三个相同点被发现时,那么足以证明,你找寻到的答案,必然就是那个问题的真正答案。
    a型血液,42码鞋号,诡异的红伞,我的嘴角勾起一丝微笑。于是我看向一脸凝重的刘清明,然后将目光从他身上移开,落在因为看到可怖尸体而一脸惨白的徐荣身上,笑着对他招手,在他耳边轻声耳语几句后,他立刻瞪大了双眼,不可置信的吃惊看着我良久。
    我朝他点点头,然后便招呼胖子朝病房外面走去。这里,已经没有我们什么事情了。
    走出医院的大门,外面已经云开雾散,而我阴沉的脸色也云开见日明了。
    胖子心有余悸的感叹自残竟然能够到如此恐怖的境界,他实在无法理解那些精神病人的思想世界,忍不住对我感叹道:“他奶奶的,你说怎么就让咱们俩遇到了这恐怖的事情。那个男生的尸体,也忒他娘的恐怖恶心了。想胖爷我也算是胆大之人,但是一想起刚才那位的恐怖死相,腿肚子都他娘的开始抽筋了。”
    第6章 谦让是美德
    胖子虽然胆子大,但是刚才凡少自残的景象,即使换做久经沙场的老刑警,应该也会从心底生出一股恶寒。
    真正令人感到恐怖的并非是尸体,而是罪恶!
    罪恶的深渊,永远超出你所能想到的恐怖想象范畴!
    不过善恶皆有因果!我心中已是释然,所以并没有什么太大的感叹。
    胖子见我一脸轻松,问我是不是有什么他不知道的事情瞒着他,我则是笑着对他说:“过两天你就知道了。”
    没过两天,刘清明发布了通告申明:雨夜连环杀人告破,凶手已经畏罪自杀,详细内容对外却丝毫没有进行透露。
    警局内部会议,通告惨死在病房的凡少就是令人痛恨的“雨夜屠夫”。说是凡少在单亲家庭长大,因为母亲嗜赌如命,在没有任何关爱中成长的他,心里变得扭曲,才会误入歧途,一发不可收拾。然后主持会议的大队长陈松表扬了一分队的徐荣,徐荣则是有些不好意思的看向我,至于同样受到表彰的刘清明脸色,别提有多么僵硬难看,好似得了尴尬癌一般。
    会议结束,胖子有些愤愤不平质问我是不是早就知晓雨夜屠夫是那个少年凡少,问我为何要将功劳拱手相让?要不这一次立功,说不定我们就能升为刑警了。
    我笑着说我有自己的打算,胖子则是不依不饶的问我在盘算什么?
    我只回了他一句:“欲速则不达。”
    抢别人的功劳,只会令人心生愤恨和不耻,“谦让”这种美德,则会令人刮目相看。
    我已经埋下了一个美好的种子,相信很快它就会发芽,并结出令人开心的果实。
    胖子对于我那份天生的自信表示了质疑,问我们什么时候才能摆脱现在的困境,成为真正的刑警?
    我云淡风轻的对他说:“是金子总会发光,千里马一定会遇到伯乐。”
    胖子苦笑着怨叹道:“赏识我这匹千里马的伯乐,能不能快点出现。若是还在他妈肚子里面,那我这辈子不是都迎不来出头的日子了。到时候万一再不幸来一个胎死腹中,那咱俩这辈子不是彻底的完犊子了。”
    我笑道:“有些事情,需要等待时机,然后时机到了,自然顺水行舟,水到渠成。”
    胖子见我老神在在的样子,便不再追究,而是问我对于这个案件有什么看法?
    我觉得任何事情都会有一个引子,一个导火线,将偏执于残害红伞少女的凡少,推到万丈深渊边缘的原因已经找到了。那么,引诱他跳下去的人又会是谁?我不由得想起凡少临死之前,他双眸之中出现的那个魅惑众生的妖娆旗袍女人。
    很久之后我得知,那个身穿红色绣花旗袍的女人,是凡母的牌友,她很喜欢在雨天打着一把红伞,不过后来她失踪了。至于她和凡少之间有过什么,令人不禁产生无尽的遐想!
    雨夜连环杀手的档案袋上面,被喜欢为案件命名的女档案管理员刘姐,写上了“雨夜屠夫”四个大字,而凡少自杀案件的调查资料档案袋上面,则被她写上“红伞”二字,两个档案袋都被放进了警局档案存储室内。
    雨夜连环杀人案结束了,我对这个第一次接触的刑事案件,最后还是不免俗的感慨万千!
    丑陋的样貌永远不敌内心的黑暗!
    人的面貌生得再美好,心灵污秽扭曲,最后只能因为伤害别人,而害惨了自己!
    听闻,那些被鬼怪缠上的人,喜欢窝居在潮湿阴暗的地方,并畏惧阳光。
    所以,只有生活在黑暗中的魔鬼,才会畏惧厌恶耀眼的光明!
    我也曾经一度怀疑那晚的恐怖景象,很有可能是凡少所杀的那些打着红伞的女人,化身成为的恶鬼前来报仇。只是事情的真相到底如何,就连我这个参与在内的当事人,也无法说得清楚。
    不过案件结束后,刘清明那家伙似乎不肯轻易放过我和胖子,一直追问我俩为何会与杀人凶手相识?
    我觉得刘清明揪住我和胖子不放是怀疑我俩手伸太长,在暗中调查他负责的案件,所以有些恼怒和不甘心。
    胖子浑不楞的性格,自然不会惯着对他横眉冷对的刘清明,便按耐不住火气的想要爆发。我见此,急忙将胖子拉到一旁,劝他不要和刘清明置气,没有必要。
    胖子愤愤不平的说道:“等老子以后破两起惊天动地的答案,让着瞧不起人的龟儿子好好看看老子的本事。”
    我笑道:“总会有机会的。”
    我口中的机会很快就来了,吴铁腕响应上面的号召扩充警力队伍,成立刑侦第三分队。而我因为红伞案件的谦让美德和杰出表现,得到了好的结果。我和胖子还有诸葛老巡警这支巡警小队,从众多巡警小队中脱颖而出,终于成为了期盼已久的刑警。
    刑侦三分队成立后,上面还给我们添加了一名女成员,名字叫做“李茜”。
    据说李茜的老爹是个局长,至于是什么局长就不知晓了。李茜从痴迷武侠小说,誓要行侠仗义,除暴安良的侠客,所以报考了警校,阅读过大量古今中外的刑事案件,悉心钻研“读心术”,也就是“人类身体语言分析”,以优异的成绩毕业,然后被分配到了荒山警署总局。
    李茜原本被安排在一分队刘清明手下做事,但是没来几天,性格外放直爽又好强的她,就将一分队内闹得鸡飞狗跳,人仰马翻,刘清明实在受不了她办案的热情,就暗地里请求上面将李茜从他的队伍之中弄出去,结果这个烫手山芋就被丢到了我们刚成立的三分队内。
    说是三分队,一共才四个人,人数都赶不上一分队的三分之一。但是好歹我们总算正式成为了刑警,还有了自己队伍,虽然有名无实,但是有句话不是叫做“队伍只要旗杆子拉了起来,就总有壮大的一天”,既然有了窝窝头,就不愁白面馍馍没着落了。
    不过有一点我没想明白,就是上面为什么安排我为三分队的小队长,而不是由经验丰富的诸葛老巡警继续带队?
    第7章 逃跑的自首凶犯
    胖子听过我的侧写,也知道雨夜凶杀案能够结案其实与我有关,我们能如愿以偿的成为刑警,我功不可没。于是他在我们队伍拉起来之后,立刻心悦诚服的改了对我的称呼,不再称呼我为伙计,而是尊称为“头儿”。
    李茜对于我当队长却是有着颇多意见,她有才华,很优秀,心气也高,她觉得自己并不比我差。
    我笑着对她说:“若是你喜欢这个没啥大用处的小队长头衔,可以拿去。”
    我并不知道自己是否能够胜任队长这个重担,也没想到李茜会真的跑去找大队长陈松,质问他为啥提升我为三分队的队长,而不是她?
    李茜说这话的时候,还是当着局里所有人的面,当时我也在场,看到别人看我的眼神,我有一种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的感受,只能无奈的苦笑。
    大队长陈松只回了李茜五个字“他比你冷静”,然后就转身离去了,留下李茜在众目睽睽之下,一脸的愤慨,然后她在瞪了我一眼之后,便冲出了门外。
    后来我才知晓,原来上面选我当三分队队长,完全就是徐荣的功劳。因为他将红伞案件向上面如实汇报了,说是案件之所以能够成功破获,完全就是因为我通过对凶犯的侧写,才能够锁定凶手。于是我这个小队长便板上钉钉了,而李茜也因为闹着要当队长的事情而得了一个外号,叫“茜(欠)儿登。”
    三分队虽然成立,但是我们和在冷宫当臭鸡蛋的时候没什么两样,平时仍旧处理一些鸡毛蒜皮的琐事。
    刘清明自然也不将我们放在眼里,还变本加厉的嘲笑我和胖子还有李茜就是三个臭皮匠,还管我们三分队叫臭皮匠小组。
    胖子和李茜为此没少问候刘清明祖宗十八代,我则是笑说:“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总有一天,咱们借一回东风给他们好好瞧一瞧。”
    东风没有等来,我们却去吹了一阵西北风,上面让我们三分队配合一分队行动,去荒山区西北方向的帽顶山侧峰进行搜山行动。
    诸葛老巡警在荒山警局工作了很多年,消息很是灵通,我问他发生了什么事情,怎么要进行这种大规模的搜山行动?
    诸葛老巡警悄声的对我们解释说,今天早上有个名字叫做“刘二牛”的卖肉摊贩,凌晨的时候提着满是鲜血的杀猪刀来警局内自首,当时值班的同事就对其进行了询问,结果没想到,在审问完毕以后,嫌疑犯竟然忽然发疯一般从警局内逃跑了,而且还抢走了一辆警车。
    后来查到嫌疑犯弃车跑进了帽顶山西北部的深山里面躲藏了起来,所以这才调动警署内所有的人员,进山搜寻。
    自首的嫌疑犯怎么又会想不开逃脱,这完全不符合逻辑,而且出动这么多警察也有些说不过去,我不由得好奇的问诸葛老巡警:“袭警了?”
    他回答说:“没有”,然后压低声音对我们说道:“不过嫌疑犯有些特殊,据录口供的同事说,嫌疑人精神状态明显失常,而且说的话前言不搭后语,阐述的内容也十分的离奇。上头担心精神异常的嫌疑人会二次作案,到时候追究起来,疑犯是从我们这里逃跑的,难免会受到牵连。”
    胖子听完不由得咒骂嫌疑犯,既然都来自首交待了罪行就应该老实的伏法,没事还抢什么警车逃跑,脑子是不是被驴给踢了?
    我则是好奇那个刘二牛说了什么离奇的内容。不过事情发生的太过仓促,所以诸葛老巡警也没有打听到很多。
    李茜认为立功表现的好机会来了,若是逃跑的嫌疑犯被我们追到,上头说不定会将此宗案件交给我们处理,立刻情绪高涨的叫我们赶紧上车,跟着队伍一起出发去搜山。
    胖子见李茜发号施令的样子,没好气的对我嘟囔道:“她是不是以为自己是队长,对谁吆五喝六的。”
    我能看出李茜有些看不起我这个白面书生的队长,但以我冷静又豁达的个性,绝对不会与她上演相爱相杀的戏码。没想到,胖子却和她掐上了,我觉得以后这二人,肯定会针锋相对杠上的。
    帽顶山是荒山市内最大的山脉,因为主峰外形像一个帽顶,因此而得名。
    搜山是最耗时耗力的工作,比蹲守还需要耐心和忍耐力。我和胖子还有李茜,跟在牵着警犬,对山上非常熟悉的诸葛老巡警身后,在遍布杂草树木,根本没有道路的山上,一边机警的巡查,一边往上方移动。
    潮湿阴暗的山上,只有茂密的树木,数不清的蚊虫,偶能听到一两声古怪的鸟叫声。
    时间就似脱缰的野马一般不可追,搜山行动已经进行了七个多少小时。黄昏的山上,因为茂密树木的遮蔽,已经快要伸手不见五指了。
    若是到了晚上,在没有光线的情况下进行搜山,无疑大大增加了难度。
    但是,老天爷并不没有同情汗流浃背的办案人员,很快便一闭眼,彻底的黑了下来。
    手电筒的光束相继亮了起来,负责人刘清明下达了最后的命令,再进行两个小时的搜山行动,若是无果,也只能明天再继续了。
    所有人的心里都蒙上了一层暗淡的阴影,胖子有开始十分不满的咒骂嫌疑犯是不是死他妈肚子里面去了,山上都快要搜遍了,怎么就没有看到他的身影!
    我擦了一把额头上面的汗水,让胖子别废话,赶紧继续工作,希望今天晚上能够得到一个好的成果。
    结果没想到,平时乌鸦嘴的我,这一回竟然灵验了一回好事,嫌疑犯刘二牛竟然被我们给找到了。只不过,找到的却是他死亡多时的尸体。
    找到嫌疑犯刘二牛尸体的不是别人,正是我和胖子。而确切的说,功劳来自诸葛老巡警手中牵着的那只名叫大花的警犬。
    搜山负责人原本看时间已经快要到晚上九点,准备宣布今晚的搜山行动就此结束,便准备下山。结果没想到,诸葛老巡警牵着的大花,忽然挣脱了诸葛老巡警,一下子朝前方的灌木丛蹿了出去。
    第8章 林中吊尸
    警犬大花忽然朝前飞奔,我和胖子见此,立刻激动起来,没想到我们竟然要立头功了。于是我俩便快速朝着大花蹿出去的方向追了过去,没跑多远,就看到大花停在一处非常茂盛的草丛旁。
    我和胖子立刻相互递了一个眼色,然后握着枪,猫着腰朝前面摸了过去。
    我俩全神戒备的来到半人高的草丛近前,分开茂密的草丛后,结果惊讶就看到刘二牛吊死在一颗歪脖树上面,脸色惨白,裸露出的下肢因为长时间的悬吊血液坠积,已经出现大面积颜色暗深的尸斑,显然已经死亡多时。
    只不过,林中闷热无风,而刘二牛悬吊在树上的尸体,竟然好似钟摆一般一般十分诡异的有规律摆动,身上那件沾满鲜血的围裙,好似蜡染的花布一样明艳动人又波谲云诡。
    胖子看到刘二牛悬空摇摆的尸体,便要上前,我急忙一把将他拉住,以免他不小心破坏了现场。
    我迅速的扫描了现场状况,刘二牛是索沟压闭颈动脉缢死,所以颜面苍白如纸。他头部下垂,致使肌肉松弛,舌尖外露在唇外。种种迹象表明,刘二牛已经是回天乏术,彻底的死透了。
    我让胖子不要乱动,是因为刘二牛的脚下并没有木桩等踩踏物。上吊自缢身亡大家都知道,必须得有“垫脚石”,没有垫脚石就证明是他杀。但是从外观上来看,刘二牛并无明显外伤,也没有过多的挣扎痕迹,所以有可能是在被勒死后吊起来,又或是被迷晕之后吊了起来。
    现场的证据不可能永远都一样,所以现在现场的侦查非常重要,我让警犬大花放声吼叫,好将搜山的同仁们召集了过来,由现场法医进行仔细的证据采集。
    现场法医初步检验完毕,刘二牛的口鼻处并未发现迷幻药物,身上也未发现针孔,从挣扎的痕迹来看,刘二牛是在清醒的时候,被活生生吊在了树上。
    通常,一个人肯定不能将一个活蹦乱跳,处在完全清醒状态的大活人吊死在树上,所以初步判断,凶犯应该至少是在两人以上。但是案发现场是在泥土松软潮湿的树林内,却十分离奇的只留下一个清晰的足印,经过鉴定是刘二牛的脚印,并没有发现其他可疑的足迹,
    茂密的树林中无法行驶车辆,周边也找不到他人留下的痕迹。那么,是谁在此将他吊在了树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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