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18

第2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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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啊,平时就我们三个人时,他俩才向我交代计划。”孙铎说。
    ……
    至此,审讯结果基本达到预期,也正如韩印分析的那样,田美云、孙健夫妇是真正的幕后黑手,而其他人并未对他们形成关键性指控。孙铎一个人的指控在证据上略显单薄,很容易被二人合力推翻,这大概也是夫妇二人一开始便谋划好的,如果出现意外就让孙铎来做替死鬼。连自己的儿子都能算计,这份心狠手辣的劲,实在令人发指。也能够想象,如果不拿出点实际的东西,这俩人强大的反社会心理恐怕是绝不会被审讯人员攻陷的。
    好在韩印先前的布置再次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蒋青山是在针对铊元素的调查中被田美云一伙人杀死的,顾菲菲在寻找与案件有关的病历档案之前,就可以首先明确两个问题:
    一、那是一个疑似铊中毒病例。既然冯兵所在的医院没有相关诊疗记录,那么极可能存在误诊的情况。铊中毒在临床上常以神经系统症状为首发症状,容易被误诊为神经系统疾病,比如格林巴利综合征、多发性神经炎、癔症、血卟啉病等,所以顾菲菲将以这几种病症的诊疗档案作为重点查阅方向。
    二、田美云和孙健夫妇与该病例存在关联。基于这种判断,顾菲菲先是造访了冯兵的家,但他老伴表示并不认识田美云夫妇,也未听丈夫提起过。随后顾菲菲又赶往龙头村找到了村主任,因为她注意到村主任在先前的笔录中,曾提起过田美云的父亲田为民系患病去世,那么这个病会不会与铊中毒有关呢?她专程赶来是想让村主任回忆一下,田为民当年得了什么病,以及确切的死亡时间。村主任仔细回忆一番,又问了村委会几个与其年龄相仿的老人,结果表示:“具体得的什么病还真不太清楚,只听说是绝症,死的时候大概是1989年11月。”
    明确了病历的重点查阅方向,又锁定了病患身份和大致就诊时间,查阅档案的范围缩减到相当小了,工作基本是事半功倍,结果当然是顺利找到田为民在1989年诊疗的病历档案。
    这份病历记录着:当年田为民就诊时已出现消化系统出血、肢体瘫痪、中枢神经严重受损的症状,进而出现昏厥、抽搐现象,虽经过医院竭力诊疗,但最终仍因呼吸循环功能衰竭而去世。病历上标明的病症为“感染性多发性神经根神经炎”(即格林巴利综合征),主治医生的签名是“冯兵”。
    实事求是地讲,田为民当时的症状表现,与冯兵所诊断的病症是有相似之处的。尤其在那个年代,铊中毒非常罕见,可能整个明珠市医疗界对此也不甚了解,即使到了今天也同样有误诊的情况发生,所以就算冯兵真的是误诊了,他也应该是无意的。
    当然就症状本身来说,由于现时已无法获取检材去测试,顾菲菲不可能确凿判定田为民死于铊中毒,只能依靠相关线索综合判断。蒋青山在受到铊中毒悬案的启发后,首先调查的是明珠理工大学化学系,并特意询问了该系铊元素的存放问题,以及有可能接触到铊的人群,这说明他认为投毒者是通过这样一条途径获取铊元素的。依此推断,顾菲菲相信艾小美一定能在理工大学有所斩获!
    艾小美在理工大学的配合下,调阅了该校化学系的毕业册,从中并未发现与田美云团伙中任何一个人有交集的线索。艾小美不死心,拿着该团伙成员的照片,找系里的老师逐一确认,最终皇天不负苦心人,一名87届留校任教的女教授认出了田美云,她表示和田美云是同班同学,但田美云在升入大三后不久,就因家中变故退学了……
    那么在“田为民死于1989年,系遭投毒谋杀”的前提下,调查又回到老问题上:蒋青山当时是如何知晓这起疑似投毒案件的?是不是曾经立过案呢?带着这样一个疑问,张队去查阅当年的案件档案,结果根本没有,但他意外发现了另外一起与田美云有关的案件,不过那起案件中田美云是“受害人”。
    案件发生于1989年1月7日星期六(当年还未实行每周五日工作制)傍晚,就读于明珠理工大学化学系本科二年级的21岁女大学生田美云,在从学校返回位于郊区龙头村的家中与其父田为民共度周末的途中失踪。
    两天后的深夜,田为民家中电话铃声响起。电话那头是一个陌生的男人,声称他绑架了田美云,让田为民准备20万元赎人,具体交钱时间和地点再通知,并威胁如果发现田为民报警便撕票。
    考虑再三,田为民还是报了警,先前他已经向警方通报过女儿的失踪。当时蒋青山任大案要案组组长,由他牵头成立专案组。由于当时技术落后,无法追踪电话信息,专案组基本还是以常规的绑架案侦办流程展开调查——派出部分警员悄悄进驻田为民家,等待勒索电话再度打来,指导田为民如何与绑匪交流,以获取有效线索;暗中调查田为民在社会交往和生意往来中有过不愉快经历的嫌疑人,并深入田美云所在学校搜寻有可能作案的嫌疑人;向各分局派出所下发内部协查通报,注意辖区内可疑住户,重点方向是出租房以及具有犯罪前科的住户……
    十几天之后,田美云仍踪影皆无,绑匪也未再打来电话,就以往经验来看,专案组认为其凶多吉少。但就在那个午夜,田为民家的院门被一阵猛敲,田为民和留守警员一道打开院门,看到了披头散发、衣不遮体的田美云;身旁还有一个小伙子,田美云说是在半路上遇上的好心司机,开车将她送回来的。
    随即,田美云被带到医院验伤,并接受警方询问。但诡异的是,田美云声称对整个案发经过,包括绑匪和拘禁地点一概回忆不起来了,只记得自己在马路上拼命地跑了很长时间。询问送她回家的货车司机,也只能给出遇见田美云的地点,其余情况一概不知。专案组随后以该地点为中心,在周围几公里的范围内搜索可疑民居,最终无功而返。
    可以想象专案组当时的茫然。刚开始他们还以为田美云只是一时精神状态不稳定,可没承想过了十几天她还是坚持原来的说法。专案组不禁对田美云产生质疑,不过也实在找不出她包庇绑匪的动机,尤其验伤表明她确实遭到过非人的虐待。
    法医报告显示:田美云的手腕和脚腕上留有明显的约束痕迹,下体损伤异常严重,不仅仅是连续暴力强奸造成的,应该也被其他硬物摆弄过,并已出现感染状况,如果再晚一点就医,恐怕会失去生育能力;再有,其乳房、臀部、背部有多处被烟头烫过的痕迹,疤痕都很深,显然绑匪摁下烟头的时候很用力;其脸部也遭到过拳打或者钝器击打,两边的眉骨都开裂了,颧骨高肿,几乎破相。
    看到这份法医报告,再去怀疑受害人,是有些不够人道,也根本想象不出有什么动机值得田美云如此牺牲。最后,综合案情和田美云的表现,法医只能以一种罕见的病症来解释。
    法医解释说:“田美云有可能患上‘选择性遗忘症’,此种病症多是因患病者遭到重大挫折后,无法承受随之而来的压力和伤害,所以选择以一种逃避的方式,将其从记忆中抹除。理论上记忆是可以恢复的,但时间没法确定,一天、一个月、一年,甚至数年都有可能。也有的说,可以通过催眠疗法唤醒记忆,但国内尚无先例。”
    法医的解读倒是令以蒋青山为首的专案组稍稍有些释怀,他们转而将视线放到载田美云回家的货车司机身上,而这么一查,还真发现货车司机不是什么好东西:他叫孙健,时年30岁,父母早亡,单身独居,在一家亲戚开办的铸造厂里开货车。据这位亲戚介绍:孙健为人好逸恶劳,贪图女色,喜欢跟社会上不三不四的男男女女混在一起;曾因诈骗差点被人家报警,后来他东拼西凑,还卖了些他爸妈留下的物件,私下赔钱给对方才得以脱身;平日上班也不正经上,经常好长时间看不到人影。那位亲戚比较念旧情,看在他死去的父母的面子上,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赏他口饭吃。
    以孙健的品行,他盯上当时在明珠市建筑业小有名气、身家不菲的田为民不足为奇,而且他有犯罪场所,有掩护作案的运输工具,也可以说还具有一定的犯罪经验,很值得进一步追查。随后,专案组搜查其住所,发现有明显的清理痕迹,但他表示家中自来水水管爆裂,导致水漫得一屋子都是,所以才仔细收拾了一下。而由于现场遭到严重破坏,专案组最终未搜索到犯罪证据,只能将他从案子中排除。
    不再调查孙健,找不到证据只是一个方面,其实关键是田美云的态度:她一再向专案组表示,孙健是她的恩人,无论在她身上发生过什么,都与孙健无关。蒋青山就此问题咨询过法医:“如果田美云真的遗忘被绑架的整个过程,那会不会也把绑匪的样子忘掉?”法医无法给出确切解答,因为先前根本没有碰到过此类案例,不过以他个人的常识判断,可能性不大。蒋青山想想也是,就算田美云真的忘了,孙健也没那个胆子正大光明地面对她。
    此后,专案组又陆续调查了几名与田为民在生意上有过节的嫌疑人,但都排除了作案可能,案件记录也到此为止,直至今天,绑匪仍然逍遥法外!
    看罢旧案档案,张队深深感慨:虽然绑架案至今未破,但它对现时的案子起到了注解的作用。它说明了很多问题,却仍未解答蒋队当年是如何注意到田为民患病情况的。带着这个疑问,张队找到当年参与田美云被绑架一案,现在已调到分局任局长的一名资深刑警,在他那里,张队终于得到了答案。
    据那位分局局长介绍:田美云绑架一案最终沦为悬案,蒋队对此始终耿耿于怀,不仅仅因为案情过于离奇,更主要的是当时组里有两名跟随蒋队多年的得力干将,在调查绑架案的过程中发生车祸双双牺牲了。蒋队心里一直有种挥之不去的念想,认为只有破了此案,才能告慰牺牲的兄弟的英灵,以至案件调查逐渐冷却之后,他仍然关注着田为民和田美云父女的生活,也因此与田为民有了不错的交情。
    当然,事情随后的发展,令所有人都大跌眼镜——田美云竟然与孙健谈起恋爱,并迅速达到热恋的状态,仅交往几个月便谈婚论嫁。田为民当然极力反对,私下跟蒋队抱怨,就算女儿被坏人糟蹋过,他也绝不甘心她嫁给一个劣迹斑斑的小混混,更何况女儿还是个没毕业的大学生。但蹊跷的是,此后不久,也就是同年11月,他突发急症住进了医院,不久之后便不治去世。蒋队对此很是疑惑,怀疑是田美云和孙健联手害死了田为民,还亲自去医院做调查,详细了解病情,但主治医师表示田为民确实系患病去世,与谋杀无关。蒋队不死心,拿着医院的诊断去咨询法医,法医最终也未提出异议,蒋队也只好在证据面前放手。而田为民葬礼举行过后,田美云申请退学并接管了父亲的生意,转过年的2月,便急不可耐地与孙健结了婚……
    当三方面信息交叉汇总到韩印这里的时候,他紧绷的面容终于松弛下来,随即露出许久未见的浅笑。所有的疑惑就此解开,连绑架田美云的绑匪他也搞清楚是谁了!至于证据,那就要看田美云和孙健夫妇俩谁先出卖谁了。
    韩印能够想象当田美云听到“铊投毒”、当孙健听到“绑架勒索”这两个关键词时的反应,他们心里一定会霎时涌起一种被对方出卖的感觉,接下来当然就会出现“狗咬狗”的局面。
    尾声
    回到学院,又恢复教师身份站在讲堂上的韩印,思绪和心态都更加从容,他将刚刚在明珠市办过的案子,条理清晰、逻辑缜密地分享给他的学生们:
    咱们今天接着上一堂课的话题继续讨论:所谓人质情结,也称斯德哥尔摩综合征,是指犯罪的被害者对加害者产生尊崇、依赖、爱慕等情感,甚至会反过来主动协助加害人逃脱法律的惩罚和继续犯案。
    以往多起案例表明,此种微妙的情感关系都是加害人在无意识下促成的。而明珠市的案子棘手就棘手在连续几起案件都是精心策划的,犯罪人有预谋地建立此种关系,从而控制一部分受害人,使其成为继续作案的帮凶和敛财工具。
    说到这里,同学们一定会问,到底什么样的人能把斯德哥尔摩综合征的精髓参悟到如此地步呢?一定是个犯罪经验相当丰富的累犯吧?恰恰相反,这个人没有任何犯罪经验,她甚至是一次绑架案中的受害人——她是女性,叫田美云,她承认一系列犯罪都是她策划并主使的,而灵感来自后来成为她丈夫的孙健绑架她的经历。
    1989年元旦刚过,好吃懒做一直企图通过不法手段大捞一票的孙健,在报纸上读到当地励志建筑商田为民的报道,报道中还顺带介绍了他的家人,主要是他女儿田美云的一些消息。孙健因此心生歹意,经过几天的策划,于一个周末绑架了当时在本地读大学的田美云,随后在他的住处对田美云进行了惨无人道的强奸和摧残,同时通过公用电话向田为民提出勒索赎金的要求。可是很快,生性机敏的他发现田为民报了警,于是更加残暴地虐待田美云。差不多一周之后,他决定找个时机杀人灭口。
    也许是田美云觉察到生命的危机,故意逐渐地让孙健感受到她似乎并不像先前那般挣扎,甚至当孙健给她吃东西或者喝水的时候,她会做出非常感激的模样,而且在性爱方面有迎合孙健的举动。虽然孙健当时还保持着一份警惕,但他不得不承认,田美云不仅让他感受到生理上的快感,也让他在心理上获得了一种完全掌控他人的成就感。于是他有些不舍或者不想尽快施以杀手,便多留了田美云几天的命,没想到田美云变得越来越温顺,甚至主动表达了对孙健的爱慕,并提出一个瞒天过海的计划——她假装失忆,让警方对绑架案无从下手,同时让孙健以恩人的角色进入她的生活圈子,之后再寻找机会两人共结连理。
    说到这里,同学们应该已经能够感受到,田美云的一系列举动是患上斯德哥尔摩综合征的典型表现。而且她中的“毒”很深很深,以致最终利用在学校实验室做实验的机会,悄悄盗取大量含有铊元素的溶剂,投进父亲的水杯中,令父亲中毒身亡。而那时无论是医疗界还是警方,均对此种投毒方式闻所未闻,最终做出了错误的判断,令田美云和孙健得以全身而退。手上沾染了父亲的血的田美云,从此对孙健更加死心塌地。
    时间转眼来到几年前,接替田为民建筑生意的两人,终因不善经营搞垮了公司,带着已20出头的儿子,黯然回到农村老宅居住,自此展开一系列疯狂的犯罪。他们首起犯罪的初衷其实很简单,就是逼债。因为三角债务的关系,田美云一家三口登门向同样债务缠身的吴德禄讨债,无果之后气急败坏地拘禁了吴德禄和宋双双夫妇,并施以虐待。据田美云交代:他们当时一方面是想通过禁锢虐待的方式,看看吴德禄到底有没有留下不为人知的保命钱;而更深层次的原因是想借此宣泄因现实处境不堪而内心失衡产生的怒火。也正是那种熟悉的情景,令田美云想到被孙健绑架的经历,促成了她第一次以旁观者的姿态,去全面审视自己从受害人到成为毒死亲生父亲的加害人,一直到与绑架者成为夫妻的心路历程。可惜,与很多患有斯德哥尔摩综合征的受害人一样,即使田美云参透了这种关系的本质,也没有勇气从这种关系中挣脱出来,除去她本身已经惹上命案,更主要的是她已经习惯了依附这样一种关系生存。关于这一点,在我们身边也不乏例子:比如我们经常会在闹市或者路边看到一些身体畸形的乞讨者,其实他们大都并非天生畸形,而是在幼儿时期被一些丧尽天良的恶徒生生祸害成那样的,目的当然是以他们身体上的残疾来赚取路人的同情,从而敛财。从本质上来说,他们也属于受害人与加害人的关系,可是当受害人感觉到凭自身的条件无法生存,而加害人又可以给他提供一种生存方式时,便会逐渐产生一种与加害人共命运的心理,把加害人的前途当成自己的前途,把加害人的安危视为自己的安危。于是,他们采取了“我们反对他们”的态度,面对解救者反而会有不安全感。
    田美云也一样,她不但不怨恨孙健,反而从她自身受害的经历中,总结出一套控制心灵的犯罪模式,并对此加以延伸和完善。
    第一,必须让受害人真正感受到生命正在受到威胁。在这一点上,田美云除了让自己的儿子孙铎扮演冷酷杀手之外,还会通过实际的例子威慑受害人,最直观的例子莫过于她指使刘瑶向王氏姐妹展示地板下的尸体。
    第二,她要让受害人明白,要逃脱是不可能的。因此她会把受害人的衣物全部除去,将他们赤身裸体地禁锢起来,吃喝拉撒睡全部都要听从安排,稍有不从便会招致孙铎的体罚。
    第三,在拘禁的过程中,时而对受害人略施小惠。在这一点上,田美云采取的是区别对待的方式,她会故意对那些容易接受心理暗示的受害人做一些体贴的举动:比如男女之间,会选择女性;比如老人和青年之间,会选择后者……
    第四,封锁外界消息,控制受害人思想。这一点说白了就是洗脑,在消息闭塞的空间里,反复灌输受害人必须依附和尊崇他们才能生存的理论。
    田美云这四项总结,其实与咱们上一堂课几位同学分析出的斯德哥尔摩综合征常见的四项特征是不谋而合的。而田美云的过人之处,是将这几项特征有机地揉捏在一起,起到相辅相成的作用——她让受害人全部赤身裸体地暴露在彼此的视线之中,可以想象,无论是夫妻、母子、父女还是母女之间,面对这份赤裸裸的“坦诚相待”,他们的心里会产生多么大的屈辱感,久而久之他们的自尊心便麻木了。这也正是田美云想要的,她就是要通过这样的方式完全摧毁受害人本应有的自尊,再通过洗脑彻底改变受害人的世界观和价值观,从而剥夺他们独立思考的能力,再通过区别施恩的方式,将易于产生人质情结的受害人纳入同伙,而剩余的受害人会被树立成对立面,并诱使前者去伤害后者,最终牢牢掌控住前者,让他们心甘情愿又不着痕迹地付出财产。
    韩印最后说:“现在这起案子已经被新闻界炒得神乎其神了,普遍都编排说田美云具有控制人心灵的超能力,还给她取了一个绰号叫‘心灵杀手’。其实真相就是田美云利用了人质情结而已,或者更精准一点——任何一种动物都是可以被驯养的,包括人类!”
    第三卷 伤痕童话
    没有一种觉醒不带着痛苦!
    ——卡尔·荣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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