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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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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五百民壮中忽然有人高呼:“三公子平日待我等不薄,没卵子的留下,是男人的同去!”众皆响应,五百兵竟无一个退缩的,尽数杀出城去。
    方家乃是近江豪门,有千顷良田,这些兵都是方家的庄客,三公子仁厚心善,巡视田庄时经常私自减免租子,又喜抱打不平,锄强扶弱,没受过他恩惠的人很少,没人带头也就罢了,只要有人挑这个头,这些青壮庄客们哪个也不愿当孬种。
    刘彦直等人互相交换一下目光,胸中热血翻涌,明末也是有真男儿的!
    “就冲这股胆气,我送他们一场泼天大胜!”刘彦直一抖缰绳,战马嘶鸣着奔了出去。
    方承龙单人独骑驰骋在荒野上,忽然听到身后密集的马蹄声,回头看去,五十余名骑士尾随而来,后面是五百步卒掀起的滚滚烟尘,他不禁热泪盈眶,喉头哽咽。
    城门在五百余名勇士身后缓缓关闭,吊桥升起,前方地平线上出现一面大纛,紧跟着是铺天盖地的铁骑滚滚而来,大地都随之颤抖。
    大纛下面是清军大将吴三桂,他身披重铠,随手抽开葡萄牙进口的千里镜瞄了一眼,竟然呆住了,近江守军疯了!居然出城野战,而且只派了几百个步兵加少的可以忽略的骑兵。
    “传令前军。”吴三桂在马背上微微晃动着,他打了个哈欠,慢悠悠道,“生擒敌将,本帅要亲自审问。”
    第三十三章 泼天大胜
    关宁铁骑是大明朝军队中的翘楚,也是仅有的精锐骑兵部队,普天之下,若论战斗力,满清八旗数第一,关宁铁骑就是当之无愧的第二,今天跟随吴三桂出战的这一万五千名战兵都是百战老兵,看到中军大纛停下,也纷纷从行军队形转为战斗队形,前后左右中,队形分明,旌旗招展。
    中军大纛下是整个军队的指挥核心,五军都要根据这里发出的指令而行动,昨天下了一夜大雪,但中原的雪毕竟比不上关外那种鹅毛大雪,厚度只没到战马的小腿位置,并不影响骑兵作战,一万名骑兵,五千步兵按照营头摆好阵势,车粼粼马萧萧,西风中一片寂静,只有战马打响鼻和风卷大旗的猎猎声。
    中军挥动红旗,同时战鼓擂擂,这是命令前军出动的信号,军队中发布指令全靠旌旗金鼓,五军各有相应的军旗颜色,前军为红色,中军为黄色,左军为青色,右军为白色,后军为黑色,中军举红旗就是对前军下令,前军接令后举旗回应,称之为应旗,战鼓急擂,传递的是快速进军的号令,但是主帅的一些特殊要求就得靠传令兵口头传达了。
    一骑飞奔至前军,传达了吴三桂要求生俘敌将的命令,前军领队的参将不以为然,说声知道了,抽出佩刀,催动战马开始冲锋,左右唯他马首是瞻,一千五百匹战马踏着大地,地动山摇。
    冲在最前面的方承龙觉得喉头干涩,心脏狂跳,他曾经在南京以一敌众,面对数十名地痞不落下风,但是真正的战场还是头一回上,上千敌军集体冲锋的威势是城市地痞无法比拟的,为了壮胆,他大声呼喊,可是声音淹没在马蹄声中。
    忽然一骑从背后而来,与他并辔而行,刘彦直扭头对三公子说:“不要怕,跟着我冲过去,发生任何事情都不要停。”
    “晓得了!”方承龙心中大定,前有敌军,后有坚城,逃也没地方逃,男子汉死在战场上也没什么丢人的,想到这里,他的胆怯一扫而空,抽出佩剑,紧跟着刘彦直的战马冲刺。
    五十余名江湖豪客各自挥舞着兵器,紧随其后。
    城头上,方承斌手扶着垛口,冷眼观战,他没想到三弟如此死脑筋,面对吴三桂的铁骑竟然敢硬碰硬。
    方子豪担忧道:“爹,三叔怕是要糟。”
    “谁让他逞能,为父只是让他侦察,又没让他拼杀,哼,以卵击石,咎由自取。”方承斌很不快,老实说他并没有想用这种办法搞死老三,他只是想挫一挫老三的锐气,让他出城溜达一圈灰溜溜的回来就行,老三却发起了死亡冲锋,待会儿全军覆灭,对士气打击不说,也会让人说自己的闲话。
    不过话又说回来,老三一心求死,谁也拦不住,求仁得仁,让他马革裹尸也能给父亲大人一个交代了,大不了亲自作一篇祭文,厚葬其衣冠,也能糊弄住城中军民。
    方家老大脑子里全是这些破事儿,倒是忘记了观察战场,耳畔传来儿子的惊呼:“接战了!”
    双方前锋终于碰到了一起,就像钢刀的刀刃一定要用最好的钢材一样,能担任冲锋队形的箭头之人物,往往都是万人敌,吴三桂前军中的第一勇士蒙古人满格手持一杆丈八长的马槊迎风而来,他臂力过人,单手持马槊朝刘彦直捣过来,马槊的枪尖足有二尺长,锐利无比,带着战马疾驰的冲击力,所向披靡。
    满格信心满满,他仿佛已经看到敌人被戳下马来,又被随之而来的万马奔腾踩成肉泥的场景,这副场景他已经见过无数次,早已习以为常。
    马槊挥出,却没有感受到刺入人体的阻尼,反而手中一空,身经百战的蒙古族勇士,关宁铁骑把总满格眼睁睁的看到自己的马槊被敌人劈手夺了过去,紧跟着脖颈一凉,视野迅疾变得开阔起来,他的人头在半空中飞舞,悲哀的看到那名骑兵拿着自己的马槊横冲直撞,如入无人之境,顷刻后,满格的脑袋掉在积雪和烂泥中,被马蹄踩成了一堆血肉,而他的躯体依然骑在战马上,漫无目的的奔跑着。
    刘彦直抢到了一支手感不错的马槊,中国古代除了元朝这种变态的异族统治者之外,其他朝代是不禁止民间持有常规冷兵器的,但有三种东西是历朝历代都严禁的,分别是盔甲、强弩和马槊。
    前两者暂且不提,马槊作为骑战中杀伤力巨大的武器,光是制造成本就极为惊人,枪杆用料讲究,不光要有足够的长度,还要层层包裹麻棕藤条,涂漆晾晒,保证韧性和强度,制作一杆枪的时间周期以年来计算,制造成本和战斗力是成正比的,满格的这杆马槊,在刘彦直手中又发挥出来百分之一千的威力。
    吴三桂的骑兵呈锐角箭头攻过来,当先的都是最精锐的骑士,但他们在刘彦直面前连招架的能力都没有,刘彦直使用马槊的方式也让人目瞪口呆,他单手握持着马槊的根部,将这杆长枪挥舞的如风扇一般,沾着就倒,碰着就亡,而且是连人带马一起完蛋。
    前军锋锐迅速瓦解,就像一个吃人的老虎一口咬下去,结果被崩掉了门牙,刘彦直杀的兴起,所向披靡,在他身后只留下一片狼藉,方承龙兴奋的一颗心都要从嘴里跳出来了,他大呼道:“跟上,保持队形!”
    豪客们纵马狂奔,紧紧跟在后面,他们并不是专业的骑兵,但也懂得跟在大将后面沾光捡漏的道理,其实也没什么可让他们捡的了,只需要骑着马踩过去,将那些没死的骑士踩死就行。
    前军受挫,吴三桂看的是清清楚楚,他十四岁从军,从未见过如此惊异的场景,这还是人么!惊诧之下,竟然忘了下令。
    好在关宁军经验丰富,不需要主帅事必亲躬,下面军官下令放箭,刘彦直舞动马槊将箭矢尽数拨开,他的马快,转瞬冲到了弓箭手阵前,直接趟出一条血肉胡同来。
    刘彦直杀的兴起,忽然看到远处小山包上亮光一闪,那是千里镜的反光。
    “他要干什么!”吴三桂心头一寒,他从千里镜中看到一张狰狞的面孔,眼神犀利,恶狠狠瞪过来,吓得吴三桂急忙捂住了千里镜,仿佛被这人看一眼都会受伤一般。
    刘彦直拨马向着小山包冲过来。
    近江北门城楼上,方承斌也惊呆了:“这厮要干什么!”
    刚才刘彦直单人独骑大破吴军前队,已经彻底震慑了众人,现在他似乎要冲击吴三桂的中军!一个人领着一小群骑兵,好像开水浇积雪一般所到之处无人可挡,这还是人么,这分明是赵子龙加张飞,再加关云长的合体人物!
    关宁铁骑上下胆寒,近江守军士气大振,城头上的士兵们自发的欢呼起来,方子豪按捺不住道:“爹,趁机杀出去吧!”
    方承斌呵斥道:“荒唐!匹夫之勇能有何用。”
    就算老三的人斩将夺旗,也不可能击败吴三桂的大军,现在只是一员勇将出其不意,打得吴军手忙脚乱而已,只要敌人回过劲来,胜利果实不但全吐出来,这些兵马也全得赔进去。
    方子豪不大开心,转身去了,过一会城头鼓声响起,方承斌回头看去,是儿子脱了上衣赤膊擂鼓为三叔助威。
    紧跟着刘彦直身后的方承龙也愣了,随即意识到这是要直取主将,顿时兴奋起来,大喊道:“杀吴三桂!”群雄也跟着大呼:“杀吴三桂!”
    刘彦直被提醒到了,举起血淋淋的马槊长啸一声:“杀~~~~~~~~~”
    他的声音穿透力极强,震人心魄,用科学术语解释就是声音频率与人的心脏能产生共振,战场上所有人都觉得肝胆俱裂,城头上的众军也捂住了耳朵。
    四十里外的清军大营内,多铎听到一声喊杀,涮肉的手停住了,眉头皱起。
    吴三桂晃了晃,差点从马上栽下来,这一声喊杀让他最后的勇气都消散了,吴军上下也都胆战心惊,方承龙等人虽然耳膜也被震得流血,但胆气更壮,欣喜若狂,张牙舞爪的将吴军乱兵一通砍瓜切菜。
    城门附近,五百步兵眼睁睁看着前面杀的痛快,只恨自己只生了两条腿,党爱国见势头不错,拔刀道:“给这匹骆驼背上再加一根稻草吧!”
    五百步兵齐出。
    一万五千人马虽多,但摆在广阔的旷野中就不够看了,吴军是进攻阵型,不适合防御,前军溃了,中军首当其冲,根本就没有人抵抗刘彦直,吴三桂拨马边走,亲兵们一拥而上,舍命抵挡,但他们也只是暂时阻碍了刘彦直的前进速度而已,转眼刘彦直就冲上了小山包,浑身上下连战马洒满鲜血,天气寒冷,血还是热的,整个人红彤彤的散发着热气,真如恶鬼一般。
    吴三桂跑了,大纛旗还在,这杆大纛旗是整个军队的指挥中枢,主帅的象征,旗杆极高,除了掌旗手之外,还有六名护旗手,扯着绳索保证大纛不被风刮倒,在非行军途中,旗杆是深深插在地上的,匆忙之间拔不走,掌旗的是个高大的壮汉,此时吓得屎尿横流,走都不敢走,刘彦直也不杀他,将马槊往地上一戳,劈手抢过大纛,在空中挥舞了两下,掷在地上。
    大纛倒了,对吴军上下的心理冲击是巨大的,虽然关宁铁骑战斗力超强,但只能打顺风仗,稍有挫折就灰心丧气,没受到打击的左右后三军,见状立刻撤退,全军潮水一般退走。
    刘彦直本想追击,但是万马军中根本看不到吴三桂的影子,他要的是胜利,不是多做杀孽,索性勒马停下,仰天长笑。
    方承龙气喘吁吁的跟了上来,拿着剑的手都在颤抖。
    “好样的。”刘彦直赞了一句。
    “我们胜了么?”方承龙至今不敢相信看到的事实。
    “我说过,要送你一场泼天大胜。”刘彦直道,拨马回头,慢慢的去了,只留下一头雾水的方承龙,“啥时候说的?”
    第三十四章 小周后or陈圆圆
    战斗结束了,参战将士都对刘彦直敬若神明,但这位神一般的人物却非常的平易近人,他笑着向这些勇士打招呼:“诸位别闲着啊,这满地的人头可都是功劳。”
    群豪们面红耳赤,他们只是抱团跟在刘彦直后面冲锋,顺带着喊两嗓子助威而已,基本上没杀几个人,战场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敌军尸体都是刘彦直一人造成的,可是话又说回来,神一般的人物怎么可能亲自去割头这种龌龊的事情呢,还是交给小的们来做就好了。
    连方承龙在内,有一个算一个,都下马拔刀,在尸体里忙碌起来,吴三桂的兵大都是汉人,也有部分满人和蒙古人,但是全都剃发留辫,把脑袋割下来,辫子拴在马鞍上,五十多匹马都挂满了人头,血淋淋的很吓人,但大伙儿却开心的很,人头是最好的计算功劳的筹码,这些首级送到南京,少不得每人一个世袭的千户哩。
    党爱国带的五百步卒也呼啦啦跑过来了,他们也捡到一些便宜的脑袋,大都是被马蹄踩烂,卖相不好的,比如满格的首级,就只剩下半个颅骨连着头皮和小辫子,五官都找不着的。步卒们捡的最多的还是辎重,尸体上的盔甲战袍也不嫌脏,除了内衣不要全剥了,兵器旗帜缴获不少,还有满战场的战马也收拢了一批。
    城头上的方承斌再也忍不住了,下令大开城门,出城支援,仗都打完了,自然不需要支援,只是让这些农民出身的士兵见识一下战场的血腥。
    整个战场一片欢腾,义军获得了意想不到的大胜,士气振奋,兴高采烈,他们在城门外自发的排成两列,欢迎得胜凯旋的同袍,回城的队伍里,刘彦直走在第一位,方承龙次之,后面的骑兵捧着刘彦直用过的马槊和吴军的大纛,马脖子下挂满首级,喜气洋洋的走着。
    方承斌亲自迎了出来,完全变了一副表情,满脸都是关切,他先冲刘彦直抱拳:“近江全仗英雄了,方某替全城百姓感激不尽。”说完竟然翻身下马,给刘彦直牵马。
    刘彦直没有拒绝,更没觉得有任何不妥之处,他给自己的定位就是英雄,就是神仙,别说一个方承斌了,就是弘光朝的皇帝给他牵马坠镫都是理所当然的。
    进城门的时候,悬挂在城楼上的鞭炮点燃了,啪啪的炸响,红色纸屑满天飞,吹鼓手们鼓着腮帮子吹《将军令》,全城百姓夹道欢迎,初战告捷,百姓们悬着的心终于放下。
    义军帅府,清军的首级堆成了一座小山,群豪们不敢贪功,都说是刘彦直一人的功劳,刘彦直却说:“这样的捷报送到南京去,朝廷一定说我们谎报,不如把战功分给大家,也好多些封赏。”
    “这如何使得!”方承斌第一个就不答应,见识了刘彦直的手段后,他打消了所有龌龊的念头,决定从此后跟随辅佐这位异人,天下大乱遍地烽烟的年月,跟着这样一个猛将,何愁没有一个开国元勋的身份。
    刘彦直不领情,摆手道:“我意已决,就这么办,再说我另有所需,届时尔等不要推却就是。”
    方承斌只好答应,将这些首级分配给义军众将,他善于搞平衡拉关系,分了三弟这边的功劳,自然拿别的东西来弥补,本来三公子只有五十名属于自己的部曲,现在老大将那五百步卒全都划给他当亲兵,缴获的兵器盔甲战马也都给了他们,另外再给五百两银子的奖赏。
    “三弟,你也太孟浪了些,大哥让你出城侦察,你怎好和吴三桂对阵,下回切莫如此了,若有个三长两短,大哥怎么向父亲交代。”方承斌瞅个机会,低低的教训了三弟。
    “大哥教训的是。”方承龙虚心接受了批评。
    方承斌又送了刘彦直一个无法拒绝的礼物,一匹高大威猛毛色混杂的骏马,这匹马本是刘良佐的坐骑,花马刘的绰号就是根据这匹马而来,别看毛色杂,但懂行的知道,这叫玉花骢,是一种很名贵的马。
    本来方老大是想将这匹玉花骢给儿子骑的,可是这马认主,刘良佐死了,除了马夫谁也不能靠近它,与其每天花费上好的马料养着,还不如送给刘彦直卖个人情。
    “如果今天有这匹马,我就能追到吴三桂了。”刘彦直笑纳了这个礼物,从马夫手中接过缰绳,拍拍战马的脖子,说来也怪,那马本来暴烈无比,遇到刘彦直就变成了温顺的小马驹了,还打个响鼻,用头蹭新主人。
    “果然是异人啊。”方承斌暗暗叹服,心说马也是识时务的骏马,明明是杀了前主人的仇人,只因对方实力强横就俯首帖耳的卖萌,动物和人有什么区别。
    刘彦直牵着玉花骢走了,方承斌收拾心情,回去写奏章,他要写一哥花团锦簇的奏章,今天就派人送去南京报捷,那些首级也要用石灰腌了一并送去,朝廷的封赏指日可待,自己这个靠边站的御史说不定弄个督抚什么的当当哩。
    虽然敌军暂时被击退,但是第二波进攻随时会来,义军士气高涨,也不堵城门了,放出去十余骑探马侦察敌情,城墙上也积极备战,就这样溜溜等到夕阳西下,吴三桂也没敢再来,大家心情放松,准备开饭。
    古时候一日两餐,上午一顿,下午一顿,今日大捷,军中杀猪宰羊犒赏三军,刘彦直成了热点人物,有头有脸的人物都要来和他喝一碗酒,他自然是来者不拒,竟然喝了上百碗,人家都是喝大了作弊,酒水顺着嘴角往下流,他是实打实的全干了,一滴都不洒,但是喝多了之后头顶有一圈氤氲,让人看了更加叹服。
    酒酣耳热之际,大家开始吹牛,基本上以吹捧刘彦直为主,一个人说,其他人跟着捧,一名豪杰说:“要我说,咱大哥今天发挥算是失常,一来兵器不趁手,二来战马不得劲,若是换了好马快刀,什么关宁铁骑吴三桂,今夜咱就挑了多铎的大营。”
    大家就都说没错,是这个道理,得给大哥配一杆好兵器,有人说丈八蛇矛,有人说青龙偃月刀,起码九九八十一斤重的那种,方能配得上大哥的神力。
    方承龙道:“如今好马有了,好兵器还差,大哥中意什么兵器,我让城中铁匠打造。”
    刘彦直道:“回头我画几幅图,让铁匠照着打造就是,今天来不及了,先帮我预备一些火药。”
    方承龙道:“大哥,要火药何用?”
    刘彦直道:“吴三桂肯定会来夜袭攻打,我抄他后路,少了他的粮草大营,让他不战自退,若是有闲空,顺便去多铎大营转一圈,给他留点念想。”
    近江是一座中型城市,硝石硫磺木炭的资源丰富,方承龙连夜让工匠配制了一些威力强劲的玩意,装在鹿皮褡裢中交给刘彦直。
    酒足饭饱的刘彦直在近江城头起飞,踏着祥云向北去了。
    满城百姓目睹这一奇观,都知道神仙来助战,近江大可无虞了。
    ……
    二十里外,吴三桂的军队正在行进,今天他们吃了一场无厘头的败仗,其实没损失多少兵马,只是被打懵了而已,连大纛都丢了,关宁铁骑丢不起这个人,吴三桂决定夜袭近江,这回他们出动的大部分是步兵,携带了云梯等攻城器械,每个人都摩拳擦掌,等着杀入近江,抢掠奸淫,为所欲为。
    天阴沉沉的,仿佛灌了铅,云又黑又低,大军缓慢行进,载着火炮的马车在官道上压出深深的车辙,士兵们窃窃私语着,讨论着上午兵败的原因,谣言比风还快,近江守军有妖人助阵的说法已经传遍了全军。
    吴三桂脸色铁青,披着狼皮大氅坐在马背上,他要洗雪耻辱,杀掉那个妖人,为此他预备了一支火铳队,用可以击穿三重铠甲的火枪对付妖人,不怕打不死他。
    一片雪花飘飘而下,落在狼皮的毛领子上并不融化,又下雪了。
    二十里外,吴军大营,一片萧瑟,精壮兵马都拉出去了,营中剩下的是老弱病残,刘彦直借着雪花飞舞按下云头,正落在粮草囤积处,这儿是大营的重点防护位置,有一队精兵把守,但他们防得住外来的敌人,防不住天上来客。
    刘彦直也不客气,直接点燃了一枚火药弹丢进了草料堆,都是易燃的干草,登时火起,越烧越旺,巡逻队正巧路过,冲过来灭火,被他一刀一个全杀了,等到火焰冲天,救无可救的时候才离开,又去马厩放了一把火,整个大营全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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