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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醒悟,林修已经认不出自己了。
认不出这个穿着古板泯然众人的自己了。当年他对她仅有四面之缘,是她凝视了他太久太长的时间。
忽然,他转过头,独自往这里走了过来,剩沈芷蓝探头探脑地往这里看。
“这个……是我的陶笛。怎么会在这里?”
桑苒顿了顿,撒了个谎。
“是我……的朋友很喜欢这个陶笛,所以向沈芷蓝要来的。她很大度,给了我朋友。”
林修不疑有他:“你的朋友认识阿蓝?”
“确切的说,她是因为你才认识的沈芷蓝。”
林修低着头把玩着陶笛模模糊糊地笑:“哦,我记得有这么个人,当时我把钢笔送给了她。”
她就在你面前啊。
桑苒局促地笑笑,有些感情就像埋藏地下的酒,藏得越长,越浓,也就越痛。
“那她现在不要这个陶笛了吗?”
“……不要了。你大概不知道,我那个朋友曾经很喜欢你。现在她已经放下了。只是有件事情,她时常在我耳边唠叨,觉得特别遗憾,但她一直不敢说给你听。”
林修诧异道:“什么事情?”
“她曾坐在花架下听你吹陶笛,有一次她不小心踢到了扫帚,发出了很明显的响声,吵到了你。当时她吓得半死,听到你问‘有谁在那里吗’,她就完全不敢吱声。后来的很多年,她一直在我耳边唠叨,说如果当时回答你一句‘是我’,该有多好。”
林修怔怔地沉默了,尔后问:“我可以把这个买走吗?”
“送你。”
桑苒笑着目送他离开,和沈芷蓝相携远去。望着那双背影,她并无任何愤懑,只是悲凉地明白,她缺失沈芷蓝的那份勇气,那是一开始就风风火火地闯入林修的世界,想与他朝夕并肩的勇气。她与他的错失,在开头就写好结局。
她提早收了摊,揉着不能久站的膝盖回到家,做了个不愿醒来的甜梦。
梦中是十七岁的花架下,她听到林修问:“有谁在那里吗?”
她屏息了一阵,鼓起勇气说:“是我在这。”
少年踏着枝叶,拨开藤生植物,诧异地看见了藏在花架下的她。
而她仰起头,就看见他逆着晨光,微微笑眯了眼,露出两个酒窝,将手掌伸到她面前。
他笑着说,原来是你。
第11章 梦中人
【那日我透过缝隙,看到你脚踝细瘦】
苏珍吃力地从客厅将行李搬到自己的新房间,门外老妈还在不停地抱怨东西怎么有这么多。苏珍偷懒地靠门坐下,环顾新家。
房间很窄,这一带都是贫民窟的老房子,每户人家都挨得特别紧。上了年纪的石灰都微微发潮,苏珍打开壁橱,吃惊地发现墙壁上有一处甚至裂开了一条大缝,用发黄的报纸草草地粉饰。她撕开来,眼前是另一个陌生的房间。
她吓得立即把报纸贴回去。
晚上临睡前她忍不住又打开壁橱,撕开报纸,看到那个陌生的房间亮着灯,却没有人。昏黄的房内照亮了正对着苏珍的墙壁正下方,上面贴满了一列照片。
2003年,冲洗照片很费钱,苏珍正惊讶房间主人这么有钱却只能住在贫民窟的房子里,仔细一看又哑然。那些照片分明都是画出来的。
门外传来脚步声,苏珍偷窥到一个细瘦的脚踝趿着人字拖走进房间。
这回苏珍连报纸都忘了贴回去,一咕噜滚出来关上壁橱,吓得连连喘气。
第二天她提心吊胆地拉开壁橱门,想重新粉饰太平,却看见那个缝隙里夹着一张字条,字体潦草,话语利落——
“Hey,新搬来的。”
【那是十六岁盛夏始料未及的秘密】
刚搬到新家的第二天,苏珍就和素未谋面的邻居产生了某种莫名其妙的字条来往,默契地不想让任何人包括她的死党知道。
她第一张字条写了道歉,觉得太无趣撕掉。第二张写了你好,觉得太普通撕掉。写满了一筐的废纸,她终于决定写:“你的墙壁很特别。”塞回了缝隙里。
放学后她火急火燎地打开壁橱,果然多了一张崭新的字条——
“哈哈。我喜欢摄影,没钱买相机,只好画出来假装是我拍的。”
苏珍看着字条傻乐,这个人真可乐啊。
几天后,她在学校的高年级里发现一个男生,他爱摄影,有着很细瘦的脚踝,重点是,他长得很好看。笑起来的时候眼睛像拱桥,温暖地像那张字条里传达的温度一样。
苏珍一直不知道他长什么样子,但如果有可能,她觉得他就该长这样。
为了验证心里的期许,她偷偷地在字条里旁敲侧击他的年龄,学校。
他大大方方地写道——
“十九中,高三。”
和那个男生一模一样。
学校的橱窗里还挂着他的照片,眉清目秀,三年八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