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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不全是因为殷之的粉丝,安颖的读者粉丝也因为觉得安颖变了而意见也很大,恐怖快递最后查出来就是安颖的一个老粉做的。其实安颖没变,只是她一个打工的能有多大的话事权,公司叫她做什么她就得做什么,有苦都说不出。
言论什么的,在安颖的承受范围内,她早就猜到公开后会有一阵腥风血雨,殷之已经处理得很好,让她受到的影响最小化了。真正让安颖觉得需要快点想办法解决的,是她与公司的分歧。
安颖想和公司进行一次会谈。
安颖很理性,做事真的能做到三思而后行,做之前也会想好如果不成功的话自己该怎么处理,总之就是悲观地设想结果,乐观地拼尽全力。
如果这次会谈不顺利,她可能就会选择解约了。不能再放任公司目光短浅的决策毁了自己的作品和作为漫画家的原则了。
安颖的漫画早在她签入公司前就已经在连载了,所以这部漫画的版权不像公司里的其他作品那样完全属于公司。如果她要离开公司一般有两种情况。一,完全放弃该漫画版权,不用负违约金,公司还能给她点补偿,但作品以后与她无关,后续公司会更换主笔和脚本来继续创作。二,安颖把整部作品版权买走,赔付违约金,人和作品都离开,都和公司一刀两断。
很明显,安颖不会选择第一种。但是第二种费用绝对不低,要不有第二家公司介入买进,否则安颖个人恐怕承担不了。但万一那个公司也不好就很麻烦了。
不过这种东西可以谈,说不定有折中的方法,毕竟安颖手中也握着一部分版权不算被动。
安颖和公司领导约了时间谈话。在谈话前也跟殷之说了自己和公司的分歧,毕竟两人是亲密关系,什么事情最好都让对方知道下,也不是说要分担什么,就是跟重要的人分享生活。
殷之没说什么,他一向很信任安颖的处事能力,只说了句俗话:无论你做什么决定我都支持。其实说实话,殷之完全有能力帮安颖把整个版权买下来,但这是安颖自己的事业,她的性格不会想让别人插手。而且安颖希望在爱情中,她和殷之是平等纯粹的。
几天后,安颖和公司提出了自己的意见。
“我希望的有以下两点。第一,一切以漫画内容先行,商业次之。第二,爱惜羽毛,拒绝不负责任的制作团队。我不抵制商业,资本的进入有助于漫画行业发展,毕竟漫画家也是要吃饭的。但最重要的还是作品本身。漫画家是追梦者,也是造梦者,被金钱资本侵蚀的人是创作不出好作品的。而且作者用漫画表达着自己的想法,那怎样都得对接收这种想法的读者负责。”
领导:“你太天真了,现在是商业漫画时代,你可以是傲骨的文人,但我们作为公司的管理者就必须是商人。你传个绯闻就能带来高于之前两年的利益,你一星期赶稿的稿费都没有一小时直播的通告费高。我知道,你有追求有原则,我答应你,我可以调整下商业和漫画......”
安颖打断道:“抱歉。够了,我想我知道贵司的想法了......解约吧。”不想说什么了,道不同不相为谋。商业和漫画......商业已经在前面了不是吗?
几天后,安颖带着律师当面跟公司谈判了,她其实还是有点担心,不知道能不能抢回自己“儿子”的抚养权。
负责的律师是殷之介绍的,说是自己之前认识的,在这方面很有经验。
这傻瓜,安颖暗道。殷之怎会认识知识产权方面的律师,估计是之前听到自己和他说谈不拢可能就得解约时开始帮忙找的吧。
解约后自己要去哪呢?
安颖笑了笑,其实心中早就有想法了。
去B市吧,机会多,薪资也会高点。有他在。
第二天,安颖和公司谈判,最后达成协议。安颖以赔付少量违约金,漫画停更八个月,两年内禁止出售该作品版权给第三方进行动画、影视、游戏等文化作品改编为条件,获得作品完整且独立的版权。
签好字后,安颖和相熟的几位同事道别,正式离开了公司。
安颖下楼。突然听到一声车喇叭。
她看过去,某位大明星在那笑嘻嘻地看着他。
安颖跑过去,一把抱住他。
殷之回抱,揉了揉她的头发。
“你怎么来了?”安颖闷在他胸口问。
“怕你心情不好,过来陪陪你。”殷之答。
虽然殷之戴了帽子墨镜,但还是不宜在街上搂搂抱抱太久。他们上车,然后回安颖家。
接下来几天,殷之帮安颖打包好行李搬家。
知道安颖决定来B市时殷之很开心,还想着要不要换一家大点的房子。
安颖逗他:“谁说要和你住了?”
殷之瞬间变脸,生气地说:“你来B市竟然不跟我住??!你听这是人说的话??嫌我们平常见得多是吧?你......唔。”
安颖把他头拉过来用一个亲亲堵住了他的嘴。
“逗你的。”安颖笑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