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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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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番外 伊甸园
    伊甸园究竟是什么地方呢?传说中只与爱相关的净土。纯洁的孩子拥着被角做着被爱的美梦。在伊甸园的草地跑着笑着。而长大不过是一瞬间的事,单纯的孩子明白了一切,长大到可以将生命中的一部分忽略不计。
    “我也很清楚,没有永恒的存在……”
    (玛丽莲·席勒)
    我看着对面那个男人愈来愈张扬的愤怒,却忍不住在嘴角上挂上了一丝冷笑。
    他几乎是全身颤抖地站起来,黑色的西服似乎都被烧得通红,整个人像头被逼疯了的公牛一般。我扬着脸带着笑看着他,然后就看着他从桌子那边挥手过来,眼前微微一黑,手掌和皮肤相接的声音清脆而干脆。脸上一片火辣辣的感觉,身边尽是女人的尖叫和男人的惊呼。
    “婊子!”他从牙缝中吐出一个恶毒的词,忿忿地瞪了我一眼,将撕碎了的照片甩在我面前,然后拂袖而去。
    真可笑,还不知道谁是婊子呢!他和那个妖冶女人相拥的照片现在就在我的皮包里。他以为自己很有资格在外面当花花公子吗?
    看着面前一片狼藉的桌子,我知道那个混蛋铁定又没付账。我早就知道他是这样的人。空有一副好的皮囊,却没一点男人的担当。说不定连刚才那一巴掌都是先请示的他妈妈,才有胆量来打呢!
    “小姐,请问您没事吧?”有人优雅地站在我身边,轻声问道。明明平时看了很舒服的黑色西服,偏偏此刻看上去那么讨厌。
    现在来招惹我,算你倒霉!我抬头,嘲讽的话语已随时准备破口而出。却在看到他脸的那一瞬间,惊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能微微张开嘴唇,下意识地念出了一个名字。
    “派普?”我以为这个名字我永远不会再想起来了。
    他优雅的笑容停滞了一瞬,微蹙眉头,随即又舒展开来。他的声音充满了日耳曼男人特有的坚定、硬朗。
    “小姐,您认识我?”
    不,这不是他。他远没有这样年轻。我面前的男人大概三十五、六岁的年纪。而他如今已经有五十三岁了。他们的相貌竟是这般如出一辙,等等,他也姓派普。难道?
    遥远尘封的记忆如同被打碎的玻璃瓶,时光带着潮湿的气息喷薄涌出。派普,一个太过久远的名字。一个如同魔咒般影响了我整整十年,也许还会影响我一生的名字。
    1958年的秋天,刚满16岁的我认识了自己的高中新同学埃尔克派普。一个浓眉大眼,英气十足的小女孩。我们的座位被安排在了一起,很自然的,我们熟络的起来,并成为了好朋友。
    埃尔克派普和我一样,出身于典型的中产阶级家庭。有着良好的教养,温文尔雅的谈吐。课余时,我们常相约去打网球,或是参加学校组织的实践活动。她的父亲是保时捷公司的副总裁,听起来就是个成功人士。母亲是一名全职主妇,在埃尔克的嘴里,她具备了女性应有的一切美德。埃尔克有一个哥哥和一个妹妹,哥哥在美国的宾夕法尼亚大学读博士,妹妹刚刚四岁,正在上幼儿园。我对于他们兄妹三人巨大的年龄差距表示过惊异。埃尔克却只是笑了笑没有深谈。
    十月底的一个下午,我和埃尔克约好去打网球。也正是那个下午,我第一次见到了她的父亲,约阿希姆派普。当我们打球结束后,他开车来接他的女儿回家。
    “爸爸,这是我的同学,玛丽莲·席勒。玛丽,这是我的父亲。”埃尔克这样介绍道。
    我想我应该礼貌地向朋友的父亲问好,但我却难为情地听到了自己磕磕巴巴的声音。那双湖蓝色的眼眸像是一个巨大的漩涡,将我吸了进去。我犹如被捕获的小兽,被缚在了一张漫天的大网中。
    “你好,席勒小姐。我常听埃尔克提起你,她说你们是非常好的朋友。”派普的薄唇在我的眼前翕动着,我已听不进他在说什么。一股儒雅和粗犷交织的气质迎面向我扑来,使我感到有些窒息。气质真是个奇妙的东西,看得见说不出,有形似又无形,它让一个英俊得过分的中年男子更显得魅力逼人,浑身洋溢着一种使人说不清道不明,拿不起放不下的味道。
    我想,我一定是生病了。我竟然对着一个和我父亲一般大的男人产生了奇异的感觉。我从未敢想象过我会对一个中年男人感兴趣。在我的印象中,他们大多身材肥胖,抽着烟挺着啤酒肚高谈阔论。派普的出现打破了我一贯的想法。那天我坐在轿车里,脑子里乱糟糟的。埃尔克说了什么我完全不记得了。我十六年的生命中第一次出现了这样的情绪。直到派普把我送回了家,下车时我回头向车内望了一眼。他和煦温柔的笑容让我的心脏咚咚咚不停地跳了起来。像被电击一般,浑身绵软无力。我顾不上和母亲打招呼,跌跌撞撞地跑回了自己的房间,把书包往地上一扔,一头扑在了床上。
    那天之后,我的大脑就被约阿希姆·派普的身影充满了。我的全部心思都放在了他身上。我经常拐弯抹角地问埃尔克她父亲的情况,还问她的父亲什么时候还回来接她。埃尔克是个没什么心机的女孩子,我问什么,她就答什么。除了她父亲的过去,好像那是个不能触碰的话题。可这难不倒我,我哥哥在斯图加特市政府工作,想要打听一个人的过往并不难。
    约阿希姆·派普,武装党卫军上校。他竟然曾经那个臭名昭著的犯罪组织的一员。我终于明白文质彬彬的他身上的那股粗犷之气是从何而来了。那是多年戎马生涯的附赠品。一开始,我有些沮丧。从小接受的教育告诉我,党卫军没有一个好东西,他们都是穷凶极恶的屠夫、侩子手。
    这样的沮丧没持续多久,我就再一次见到了派普。确切的说,是偶遇。我在国王大街看到了他和他的妻子。他们刚刚从一家服装店走出来,他的妻子亲密地挽着他的手臂。两个人之间是说不出的和谐。派普的记性很好,他认出了我,并和我打招呼。他的妻子美丽端方,笑意盈盈地看着我,温柔地问候了我。派普看向我的眼神带着笑意,当时头脑发昏的我认定这是他喜欢我的讯号。却完全忽略了他根本是因为埃尔克的关系才会对我那样友善。
    我想,我一定是疯了。我强烈地嫉妒着他的妻子。党卫军的事被我远远地抛在脑后。我还想再次见到他。
    埃尔克察觉到我低落的心情,她关心地询问我。我却什么也不能说,我总不能告诉她,我迷上了你的父亲。
    我开始偷偷地跟踪他。到他的公司附近假装偶遇他。为此我不惜翘课。这种令人难以割舍有着迷的情愫左右着我的全部。他喜欢穿黑色的西服,这让他显得更加清瘦。他习惯于对每个人温柔浅笑,却又和每个人保持距离。他从公司大楼出来的时候,脸上总是带着严肃的表情。但当他将要踏进家门的时候,脸上就会浮现出温情与柔和。我知道,这和屋里那个等待着他的女人有莫大的关系。我发现,他的公司里有一些女人对他频频示好。我曾混进保时捷总部,亲眼见过她们中的几个有意无意地在汇报工作的时候用身体贴近他。他却总是一副公事公办的表情,让那些女人自讨没趣。
    埃尔克曾经说过,在她的父亲心中,世界上只有两种女人。母亲和其他女人。这句话让我如坠入冰窖般感到刺骨地寒冷。可我偏不信邪,没有什么比青春的肉体更能吸引中年男人了。他的妻子再美好,也已经是一个中年妇人了。我偷偷阅读过《洛丽塔》,我相信男主人公亨伯特的癖好在现实生活中是一个普遍存在。
    从上初中开始,就不断有男孩子给我写情书了。我曾经很享受这些。但现在,我觉得他们无比肤浅。他们蹩脚的搭讪方式简直蠢透了。我再也不想多看他们哪怕一眼。自恃美丽的我,头脑发热的想要去和他表白。我要和他的妻子竞争,我要取代她。我是如此的年轻动人,我没有理由输给她。
    和他又一次的“偶遇”让我确定了这个念头。他邀请我圣诞节假期去他家做客,并开车送我回家。我不知道的是,埃尔克早就列好了邀请名单,而她本来也要邀请我,只不过派普提前提了一句而已。我以为他一定是被我迷住了,所以才会特别地邀请我。
    现在来说,当时我说了什么都已经不记得了。只记得我在他公司的停车场拦住了他。说到最后,我扑到了他怀里。他的身上有一股不知名的肥皂味,属于他的体温温暖了我的身体,也熨帖了我七上八下的心。
    令我感到羞愧万分的是,他轻轻推开了我,对我说了一句话:“玛丽莲,你应该回家了。”
    然后,我就哭了。哭得很丢脸。我扬手给了他一个巴掌,那是我唯一一次打人耳光。我觉得我被伤害了,伤害得很深很深。我像个小丑一样被拒绝,真是可笑。
    第二天,我表面若无其事其实心中波涛汹涌地去上学。埃尔克和往常一样与我说笑。可是我却没有了与她交谈的欲望。那个倒霉的圣诞节邀请自然也被我以一个蹩脚的理由搪塞过去了。经历了那件事,我根本不知道该如何面对他。
    那个耳光让我惴惴不安了好久。他是我的长辈。这一点即便我不愿意承认,也无法忽视。我当时一定是魔怔了,才会做出这样的举动。我甚至害怕他会报复我,他曾是无恶不作的党卫军,不是么?但是什么都没有发生。我连只言片语都没有得到。是啊,在他眼里,我只不过是个任性得不知天高地厚的小丫头罢了。他根本不会在我身上花哪怕一点点心思。可之前的我,却就那样笃定地认为他会迷恋上我,如同我迷恋他一般。
    一个月之后,我们全家搬到了波恩。我想我也许再也不会踏上斯图加特的土地了。那里曾经发生过我根本就像否定的过去。我高估了我自己,或者说,我太低估了他和妻子之间的感情。我做了我人生中最白痴的一件事。我想忘掉,但却没办法忘掉。
    后来我的每一任男友,都要有那样高高瘦瘦的身材,都要有好看的笑容和优雅的风度,有修长的手指和性感的关节,都要喜欢穿黑色却又没有冷酷的感觉。都要聪明世故。
    我一直在以他为标准挑选着,再加上我自己难以抛弃的要求。可我却一直以为我在以我的标准游戏人间。但是,我潜意识中受到了他,我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迷恋过的人的影响。而我却忘了,那些人都不是他。所以,根本没有人会让我满意。没有人。
    眼前的这个年轻的派普把我带到了另一间安静幽雅的咖啡馆,为我点了一杯咖啡。然后平静地看着我,一言不发。我发现,他的眼睛和他父亲简直如出一辙。
    是的,我猜出了他的身份。相同的姓氏,相似的面容。如果我再猜不出来我就是个笨蛋了。
    海因里希·派普。那个素未谋面的,在宾夕法尼亚大学读博士的大儿子。
    “你不问我发生了什么事吗?”我讨厌这样沉默的气氛。
    “您愿意说的话自然会说的。”很聪明的回答。
    “那个混蛋是我的未婚夫。我和他在一个酒会上相识。然后他妈妈打电话给我,说想要和我近一步认识。鬼知道她怎么知道的我的电话!而我对他又有些好感,所以就开始了交往。到今天已经一年零三个月了。而在我们相识一周年的时候,他妈妈打电话给我,代他向我求婚!”
    对面的人嘴角不断上扬,我却冷哼了一声。
    “想笑就笑吧,那家伙就是个白痴!他自己还不是在酒吧和那些不三不四的女人鬼混!却不知道从哪儿弄来我和他交往之前与前男友接吻的照片来质问我!真是好笑,他有什么资格质问我?然后,就是你看到的那样。”
    “就这样而已。”我为我和那个混蛋之间的过往下了一个结论。我知道,我们完了。
    “这样而已吗?”他笑着说道,“祝贺您摆脱这段让您烦恼的感情。”
    “祝贺我自己。”
    那天晚上,我躺在酒店的大床上安稳地睡着了。梦里见到了当年曾让我无限迷恋的男人。世界上有六十亿只鞋子,假如找到了那一只和自己正好配对的,那就是找到了伊甸园。但是,我看上了一只我喜欢的,却和我自己完全不匹配。
    留在斯图加特的最后那个晚上,我发誓要记住这段经历,那是我最初的感情所有的记忆。但现在呢?在所谓的长大之后,我因为觉得自己那时候实在是太白痴了,所以发誓要忘掉。
    一直在想,这个世界上所谓的伊甸园究竟是什么地方呢?那一块传说中只与爱相关的净土。纯洁的孩子拥着被角做着被爱的美梦,在伊甸园的草地里跑着笑着,而长大不过是一瞬间的事。单纯的孩子很快明白了一切,很快长大到可以将生命中的一部分忽略不计。
    我曾经以为他是我的永恒,但是我还是决定放弃我生命中的那一段,有他的那一段。
    “我也很清楚,没有永恒的存在……”
    而我终究会将他忘掉的。
    番外 沧海成尘
    1928年。萨克森。卡迪兹。
    “米莎,米莎。”一阵清脆的敲门声响起,屋里的女孩停下了手中的动作,竖起耳朵听着外面的动静。
    “米莎。”敲门声还在继续,一个年纪约莫十三四岁的少年站在门外。一头浅金色的头发,整齐地梳在脑后,在阳光的照耀下显得格外锃亮,显然是涂了不少发油。身着一套这个年纪最常见的背带短裤,青涩中散发着青春洋溢。这是个英俊的小伙子,虽身量未足,但五官已显露出迷人的特质,可以想见,将来一定能赢得许多女孩子的芳心。此时的他,站在女孩家门前,脸上浮现出一丝局促与紧张。
    “镇上来了马戏团,你要不要和我一起去看?”少年小心翼翼地发出邀请。
    “马戏团有什么好看的。”被少年叫做米莎的女孩不紧不慢地开口了。对着镜子继续细细地描着眉。明亮干净的镜面里映射出一个明艳动人的少女,年纪和门外的少年一般大,眼神中却透露出超乎年龄的成熟。这样的女孩不论走到哪里都是被少男追捧的对象。另一个房间传来了一阵剧烈的咳嗽声,女孩的眉头拧成了一个“川”字。她的弟弟丹尼尔从小身体不好,进入春季,又犯了哮喘。父母每天都围着他转,根本没有时间理会她这个女儿。
    “听说是全萨克森最好的马戏团,小丑会吹火,听说还有狮子。弗里茨他们已经去看了,你也一起去吧!早点过去还能占个好位子。”少年耐心地劝诱着。他将耳朵贴在门上,偷听着门内的动静。
    弗里茨?那小子五分钟之前刚刚来邀请过她,被她毫不犹豫地拒绝了。镇上的男孩子总是扰得她不胜其烦。
    “是谁来了?”米莎的父亲佝偻着身体从里间走出来。他的眼睛很亮,干瘦的脸颊上带着掩饰不住的疲惫和愁苦。
    “是马克思。”米莎头也不回地说道,“他来邀请我观看马戏团表演。”
    “哦,温舍家的孩子。你去吧。”米莎的父亲点了点头,转身又回到了里屋。
    米莎透过镜子看着父亲的背影,一股不甘的情绪涌上了心头。她早该习惯被忽视了,可她就是不甘心。
    “马克思,你等我一会儿。我这就去。”米莎对着门外说道,她放下眉笔,开始涂腮红。“对了,叫凯瑟琳一起去。”
    “凯瑟琳?”少年温舍愣了一愣,带那个小丫头去干什么?她那么小,个子还不到自己的胸口。看来他和米莎难得的独处时光要多一个小尾巴了。温舍叹了口气说道,“我去叫她,一会儿再来找你。”说罢,急匆匆地跑开了。
    米莎扑好了粉,又涂上了口红。满意地看着镜子中美丽的少女。她蹲下身体,从抽屉的最里层小心翼翼地拿出了一双带着黑色圆点的长筒袜。这是叔叔前一阵从柏林带回来的。其实她最想要那条漂亮的裙子,但是被叔叔奖励给了“懂得谦让”的凯瑟琳。她只好退而求其次,得到了这双据说是柏林最流行的袜子。
    当米莎终于打扮好自己的时候,家门又被敲响了。
    “米莎,我们来了,你可以走了吗?”温舍气喘吁吁地说道。
    “好的,我们走吧。”米莎袅袅婷婷起身打开了门,门外站着一脸期待地温舍和梳着小辫子穿着花裙子的凯瑟琳。她今年刚满7岁,生得乖巧可爱。镇上的大人们都很喜欢她。
    温舍牵着个子小小的凯瑟琳,和米莎一路来到了马戏团表演的地方。那里早已人头攒动。随着演出的进程,人群中不断爆发出惊呼或是热烈地掌声。温舍拉着凯瑟琳,护着米莎,一路挤到了前面。
    他们来得刚好,小丑正在表演一边骑独轮车一边吹火的戏法。孩子们都目不转睛的盯着看,大人们也频频为小丑的精湛表现而喝彩。凯瑟琳个子小,很快被簇拥的人群挤到了后面。温舍和米莎都没有发觉。凯瑟琳拼命地想要往前挤,无奈人小力气也小,根本挤不过大人们。她只好踮起脚尖伸着脖子往前看,可惜只能看到一排排的人。
    “凯瑟琳呢?”小丑的表演告一段落,米莎才发现凯瑟琳不见了。
    “凯瑟琳!”温舍四处巡视着,没有发现凯瑟琳的身影。
    “我在这儿!”凯瑟琳细小的声音从人群中钻了出来,温舍连忙挤到人群中,拉出了七荤八素的凯瑟琳。
    “你怎么不喊一声?”米莎说道。真要把凯瑟琳弄丢了,伯父不吃了她才怪。
    “哦。”凯瑟琳嘟了嘟嘴,低下了头。刚才那么精彩的表演,她没能看到。好可惜。
    “没关系,一会儿有大狮子。凯瑟琳,我抱着你。”温舍一边说一边把凯瑟琳举了起来,让她骑到了自己的肩膀上。凯瑟琳高兴坏了。这下她比所有人都高,看得比所有人都清楚了。
    就这样,三个人高高兴兴地看着马戏团的表演,直到演出结束。众人作鸟兽散,温舍才把凯瑟琳放了下来。他的肩膀都酸了,幸好凯瑟琳比较瘦,不然他绝对撑不了这么久。
    “你觉得好看吗,米莎?”温舍看着米莎问道。
    “还行吧。”米莎随意说了一句。她弯腰掸着袜子上的土,刚才不知道哪个讨厌鬼的鞋底蹭到了她的袜子。
    “我们要不要去河边玩会儿?”温舍又发出了邀请。凯瑟琳一脸期待地抬头看着米莎。
    米莎瞥了一眼温舍,想了想说道:“好吧。”
    温舍灿烂地笑了起来,他没注意到,一旁的凯瑟琳盯着他看了好久。
    正当三个孩子准备离开的时候,凯瑟琳的注意力被角落里的一个蓬头垢面的女人吸引了。那个女人虽然衣衫褴褛,但双眼却凝聚着锐利的光芒。她一动不动地盯着米莎、温舍和凯瑟琳,嘴里还喃喃念着什么。她的身前是一只晶莹的水晶球,散发着诡谲的光晕。
    “那是什么?”凯瑟琳指着水晶球好奇地问道。
    “水晶球。那应该是个吉普赛女人。”温舍皱了皱眉说道。他不喜欢这个流浪的民族,总觉得他们浑身上下透着怪异。
    “去看看吧!”神秘变幻的水晶球极大地吸引着凯瑟琳,她拽了拽温舍的胳膊。
    “去看看有什么名堂。”米莎不由分说向那个女人走去。温舍赶忙拉着凯瑟琳跟了上去。
    走进了才发现,那个吉普赛女人已经很老了。至少有60岁了,也许还不止。她是什么时候出现的?谁也不知道,也许是和马戏团一起来的吧。
    不知什么时候刮起了一阵风,在这温暖的春天竟让人感到了一丝寒冷。米莎打了个冷颤,上下打量着吉普赛女人。那个女人用锐利的眼神划过三人,三人皆是心下一颤,神色一凛。
    “魔鬼的仆从……魔鬼的仆从……”女人发出了干枯沙哑的声音,像一只行将就木的老猫发出的叫声。这声音着实令人不舒服。凯瑟琳害怕得躲在了温舍身后。
    “她在说什么?”米莎不明就里,只觉得眼前的老女人在故弄玄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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