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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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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音未落,四下里已经响起一片善意的哄笑。几个在路上重金礼聘的护卫不忍眼睁睁地看薛景仙受窘,赶紧从侧面的小帐篷里出来,送上一壶刚刚打满的冷水。“挂在寝帐后边那个火堆上烧。记得先烧开了水,然后再放茶叶和调料。不要往茶里边加奶。你家老爷的客人都是从长安来的,喝不惯奶茶的味道!”
    “知道了!知道了!谢谢,谢谢!”如同新妇见公婆般般忐忑的红莲频频点头,别人指点一句,就说一声谢谢。这番举动,又惹得王洵等人纷纷哄笑。一笑过后,跟薛景仙之间的关系反而比先前融洽了许多。
    “这丫头是周将军昨天送我的。薛某还没来得及教导她,让几位将军看笑话了!”薛景仙无可奈何地摇摇头,笑着解释。
    “她可是大勃律国中第一美人儿!这些日子来不知道有多少人想跟周将军讨要,他都没松口。薛大人真忍心,居然让她做粗使丫鬟。”宋武笑了笑,低声点醒。
    “啊,竟有此事!”薛景仙被说得一愣,惊诧地低呼。但是昨夜已经领教过这大胸长腿女子的好处,食髓知味。此刻将礼物退还回去的话,是万万不肯说出口的。只好讪讪笑了笑,自己给自己找台阶下,“这个,这个,你们看,薛某这不是夺人所爱么。此女昨晚还是完璧,如今,如今......”
    如今了半天,就是憋不出个所以然来,直尴尬地面红耳赤。还好王洵见机得快,笑了笑,主动给薛景仙找台阶下,“薛大人就不要自责了。周将军即便不将此女送给你,他也没福享受。否则,他的脑袋早挂旗杆上了!”
    闻听此言,薛景仙心里又是一阵紧张。但是很快,便明白了王洵是在替自己解围,“哈哈,如此,此女倒是真和薛某有缘。这份人情薛某是欠大了,不知道这辈子有没有机会还上?!”
    “薛大人客气了!”宇文至心里窃笑,脸上却装得一本正经。“一个蛮夷女子,算不上什么厚礼。若不是有这身甲胄束缚着,说不定宋将军已经成车成车的往自己家中拉了!”
    “我哪有那么好色!”听大伙绕来绕去,把玩笑话突然绕到了自己头上,宋武赶紧跳出来,用力摆手。“薛大人别听这厮诬陷,宋某人练得是童子功,二十四岁之前,近不得女色!”
    “那你可有的熬了!”薛景仙摇了摇头,笑着打趣。“安西军声威赫赫,不知道今后有多少蛮夷小国,上赶着将公主、郡主往军中塞。我看宋将军你今年也就十八、九的样子。美色坐于怀中却心神不乱,啧啧......”
    ”哈哈哈哈哈......”没想到平素斯斯文文的薛大钦差,说起笑话来嘴巴比武夫们还要直接,众年青将领又是一阵狂笑。只把个自称练童子功的宋武,窘得走也不是,留也不是,红着脸戳在门口咬牙切齿,“你们,你们.......”
    “好了,大伙若不嫌弃薛某的寝帐寒酸,就赶紧进来吧。西域日头太毒,你等受得了,本官可是受不了!”薛景仙收起笑容,伸手拉开门帘。
    有道是听话听声,锣鼓听音儿。刚才虽然是东拉西扯地说了一些笑话,薛景仙也从中弄明白了,安西军纪律很严,像那种“战士军前半死生,美人帐下犹歌舞”现象,在安西军中并不存在。所以周啸风平白得了个美人,也只能将其送往关押俘虏的营寨内暂住。不敢立刻享用。而自己昨天收了周啸风的礼物,却也没违反军纪。毕竟自己只是到此公干的一个外人,任何行为都不受军法的约束。
    正在心中仔细盘算利害得失之际,耳畔又听见王洵笑着说道:“我等此番前来打扰大人,并没有什么要紧事情。只是离开长安太久了,难免有点想家。还望大人体谅我等的苦处,有什么新鲜事,尽管跟我等说说!”
    跟在王洵身后,宇文至也冲着薛景仙拱拱手,笑着请求,“是啊,是啊,都离开一年多了。当初在长安时,没觉得城里有什么好来。待到了这儿,才知道当初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还不是老样子,哪有什么新鲜事!薛某倒是觉得,西域这边天宽地阔,喘气时都多几分自在!”薛景仙略作斟酌,笑着回应。
    这话倒不完全是在恭维对方。在长安城时,他求官处处碰壁,整个人压抑得都快疯掉了,所以看到谁都不顺眼,遇到令自己不开心的话题,就忍不住冷嘲热讽几句。而到了西域之后,又是被大伙众星捧月般奉承,又是被赠宝刀美人,心情一下子就晴空万里,整个人的性子也是大变,跟先前相比简直是天上地下。故而跟谁都能说上几句笑话,看哪个都觉得亲近。
    “大人还是随便说说吧。我等想家,都快魔怔了!”宋武也终于缓过了几分精神,唯恐薛景仙继续推辞,拱手着手请求。
    若是放在以前,就冲着他是中书舍人宋昱的弟弟,薛景仙也会给他点儿脸色看。此刻,却觉得对方不过是一个半大孩子,骤然间离家万里也着实可怜,想了想,笑着说道,“那薛某可是随便说了。其实薛某去年夏天才到的长安,对城里风物也不熟悉......”
    一边谦虚着,他一边将半年多来听到的,看到的新鲜事娓娓道来。中间当然还不忘了偷偷加上些个人私货,对杨国忠取代李林甫之后的作为称颂有加。反正恭维话不要钱,通过宋武、宇文至二人的口辗转传回长安去,说不定还会给他带来许多利益。
    王洵、宇文至、宋武等人的确也思乡思得苦了。很多长安风物,明明在记忆里边很熟悉,也巴不得让薛景仙再描述一番。偶尔听对方描述错了,还笑着出言指正。总之,此刻在他们记忆里边,只有长安城光鲜的一面,绝没有先前感受到的沉沉暮气。非但世间再无其他名城可以与长安相提并论,连佛教中的极乐,十字教中的天堂,都无法跟故乡比拟。
    不一会儿,说话者就从薛景仙一个人,变成了大伙共同参与。七嘴八舌,将长安城的诸多好处如数家珍。侍妾红莲烧好了茶,拎着铜壶入内。见到此景,不敢出言打扰,只好站在一边旁听。听着听着,她自己就入了迷,铜壶什么时候丢到了脚下也不清楚,只觉得如果世间真的有如此繁华所在的话,自己能在里边生活上一天,就是第二天早上就死去,这辈子也值了。
    注1:唐代官制,同一品之间,还分正上,正下,从上,从下四等。王洵此刻的官职级别为正四品上,薛景仙为从四品下。所以后者比前者低了三级。
    第二章 天河 (八 下)
    第二章 天河 (八 下)
    好梦向来容易醒。
    突然间,外边传来一阵凄厉的警报,“呜呜,呜呜,呜呜呜呜——”
    “有敌情!”宇文至第一个反应过来,单手一撑,从毡垫子上长身跃起。“赶紧去中军听令,大帅正在点兵!”
    “快走,快走!”宋武推了方子陵一把,大声催促,“估计是大食人的援军到了,赶紧去中军听令!”仓促中,脚下一绊,将红莲放在身边的铜壶踢出数步,茶水登时淌了满地。
    此刻,他却没功夫怜香惜玉,拉开帐门,撒腿便跑。紧跟着,宇文至、方子陵等前来打听故乡消息的长安子弟鱼贯而出。只有王洵,总算在生死边缘比众人多走过几遭,虽然心里也很紧张,却还不忘了躬身向薛景仙施了个半礼,带着几分歉意说道:“军情紧急,某等就先告退了。待会儿待大帅那边应完了卯,再过来向钦差大人讨教。”
    心里想时是一回事,真的听到了角鼓之声,薛景仙早就惊得手脚发软。此刻哪里还顾得繁文缛节?一把抱住王洵的胳膊,惨白着脸喊道:“王,王将军慢走一步?大食人,大食人真的来了么?”
    没想到对方竟然如此胆小,王洵挣了两下没能挣脱,只好停住脚步,伸手去掰对方死抱着自己的胳膊双臂,“薛大人不必着急。眼下只是斥候传来的警讯,按照军中常规,想必大食人还有一段路要赶!王某之所以急着走,是要着去中军应卯。安西军规矩严,若是三卯不至,王某就是有十个脑袋也不够砍。”
    “我,我跟你一起去!”薛景仙哪里肯放手,用尽吃奶的力气跟王洵“搏斗”,“我跟你一起去。我替你擂鼓,擂鼓,那,那个助威!”
    “大人想要为国出力,也得换了铠甲啊!”王洵哭笑不得,像哄孩子一样安慰对方,“战场上最怕的就是流矢。那东西中上一支未必立刻要命,可万一伤口感染,就是神仙也救不回了!大人若不穿铠甲上阵,岂不是成了活靶子么?中军点卯还需要一段时间,大人换好了铠甲,去那边寻王某便是。赶紧放手,你的女人在旁边看着呢!”
    “啊,啊!”薛景仙楞了楞,这才意识到自己新收的美妾就站在身边。讪讪地收了胳膊,低声叮嘱,“那,那一会儿薛某就站着王将军身边好了。你可千万说话要算数啊!”
    “其实你留在营地内,比哪都安全!”王洵笑着解释了一句,转过身,匆匆跑远。
    “薛某这就去寻你!”薛景仙才不敢一个人留在营地。万一安西军打输了,谁还顾得上回营?还是跟紧了王洵这个大块头安稳,至少敌军放箭时,目标不会落在自己身上。
    一边在心里给自己打气,他一边收拾行头。刀是周啸风送的,铠甲是刚才宇文至带来的礼物,头盔稍微大了些,总是溜下来盖住眼睛,需要在脑后垫点儿东西。薛景仙忙得手不够用,大声命令侍妾过来帮忙。接连喊了好几嗓子,才发现红莲已经吓得傻了,苍白着脸根本挪不动脚步。
    “帮我把床头上的帐子扯下一角来,赶紧着。愣在那干什么,大食人远着呢!”薛景仙火往上撞,推了红莲一把,大声喝令。
    “啊——”红莲再度发出一声凄厉的尖叫,张开胳膊,一头扎进薛景仙的怀里,“大人,大人,别丢下我。我怕。我不敢一个人在这儿!别丢下我。大食人,大食人,他们要屠城的啊!”
    “别怕,老爷在这儿呢!”尽管自己心里吓得要死,薛景仙却不得不装出临危不惧的模样,“你好好待在这儿,老爷亲自到阵前去,把大食人赶走。乖,别怕,实在不行,你就到床上躺着,用被子捂住耳朵。”
    这些话显然没什么作用,吓傻了的红莲一把鼻涕一把眼泪,“老爷别走,老爷别走,别把我一个人丢在这儿,我怕,我怕——!”
    “别怕,大食人不是我们唐人的对手!”薛景仙双臂抱住美妾,将其一点点推向床头,“别怕,有大人我在呢。来,你躺在床上,用被子捂住耳朵。这把削铁如泥的宝刀也给你,谁敢靠近,你只管剁他。”
    “大人别走,大人别走!”红莲显然是见识过大食兵马淫威的,死死拉住薛景仙的绊甲丝绦,就是不放。薛景仙又安慰了几句,心头便有些噪了,抬高嗓门,大声呵斥道:“放手!你再胡搅蛮缠,我就休了你。如果我战死了,你尽管投降便是!反正敌军不知道你是我的人,冲着你阿爷的面子上,也会放你一马!”
    “不——!”红莲又怕又急,立刻嚎啕出声,“如果你死了,我就抹脖子。你上午刚说的,这是中原规矩!”
    “胡说,我哪那么容易死掉!”薛景仙被哭的心中一疼,声音立刻又软了下来。“我是钦差,钦差你懂么。除非真的打了大败仗,否则谁也不敢让我受伤。乖乖地在这里等着,老爷我去捞功名去了!”
    说罢,狠心不再听身后的哀哭,整了整衣袖,大步出帐。
    一干被指派护送薛景仙从长安而来的亲卫们,此刻也吓得脸色煞白。拉着坐骑等在帐篷前,恨不得立刻就上马逃走。在此“危难”时刻,薛景仙怎肯便宜了他们。冲上前几步,指着两位伙长的鼻子骂道,“你们也算男人?听见按号角声就要尿裤子!莫说还有安西军的弟兄顶在前面,即便安西军真的抵挡不住了。大不了是一个死罢了,总好过阵前逃命,被官府捉了把脑袋挂在城墙上,辱没自家祖宗。呸,呸,安西军怎么可能会输。你们这些没卵蛋的,还不跟我一起去中军听候调遣!”
    “还说我们呢,您脸色又好看到哪去了!”侍卫们小声嘀咕,心中虽然不服,却再不敢提逃走两个字。
    骂完了长安城来的护卫,薛景仙自己的胆气又壮了不少。侧过头,冲着十几名在路上雇来的亲随喝道,“你们几个也别愣着,都把盔甲给我穿起来,咱们一起去给安西军擂鼓助威。打赢了仗,我手中的金子跟大伙平分。若是不幸输了,薛某身为四品钦差都不怕死,你们不过烂命一条,还有什么可惜了的!”
    “我们本来就想去阵前长长见识的!”一众雇佣来的亲随挨了骂,也不着恼,笑呵呵地大声回应。“既然薛大人这里有金子分,我们就更不能走了。只是我等这三脚猫功夫,怕人家安西军看不上眼罢!”
    “尽管跟在我身后。我如果有机会往前冲,你们跟着就是!”本着多一个人多一分力量的原则,薛景仙大声回应。“如果战后大伙侥幸不死,甭说几片金子,就是你们想分军功,薛某也厚着脸皮帮你们讨些回来!”
    “多谢大人!”那些薛景仙在路上雇佣的汉子,多是些亡命的刀客。只要有钱赚,有好处捞,就不知道什么叫做畏惧。当即齐声道谢,咧着膀子跟在了薛景仙身后。
    已经没太多时间啰嗦,薛景仙带领着随从,携裹着一众亲卫,快速冲向中军。还没等走到中军大帐,安西兵马已经开始整队。薛景仙骑在马背上四处瞭望了一下,瞅准了封常清的帅旗所在位置,策马凑了过去。
    这是最稳妥的选择。除非安西军被打得全军覆没,否则,没人敢让敌人冲到封常清眼前。正当薛景仙为了自己的急智而得意间,耳畔又传来一阵号角,“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
    悠长低沉,与刚才报警的角声截然不同。他不由自主地将头扭向角声传来的方向,却看不见敌军具体规模,只见远处地平线上涌起了一股黑潮。铺天盖地,没边没沿。
    黑潮越来越近,越来越近,如同墨汁般,盖住了阳光,盖住了蓝天白云青山绿水。将黑暗与冰冷灌满整个世界,令天地间所有一切,瞬间都失去了颜色。
    天河,真的决口了。
    第三章 壮士 (一 上)
    第三章 壮士 (一 上)
    顷刻间,所有勇气再度从薛景仙的身体里溜走。什么功名富贵,什么壮志豪情,全都在不远处那道铺天盖地而来的黑浪面前被拍了个粉碎。整个人心里,除了“逃命!”二字,也再想不起其他。可偏偏四下周全是战马,他根本没有空隙拨转坐骑。想要大喊一声“让开!”,却又发现自己的嘴巴早就被远处那道冰冷黑浪给冻僵了,根本无法发出任何声音。
    就在薛景仙就要从瘫在马背上的当口,一个温暖而巨大的手掌托在了他的腋下。“末将王洵,奉命来保护钦差大人!”
    “啊,呃,呃,呃......”薛景仙如同溺水之人突然看到了救命稻草,顺手抓过去,手指在王洵的臂甲上扣得发白,“呃,呃,呃,王,王,呃......”
    见到他如此模样,王洵倒不感觉怎么奇怪。读书人么,十有**都是这德行。没上战场时,个个都热血沸腾。待到需要动真章时,则手软脚软,连逃走的力气都失去了。“大食人虚张声势而已。跑了这么远的路,早就人困马乏。傻子才敢直接发起攻击!”
    仿佛是在印证他的推断,随着一声凄厉的号角,远处的滚滚黑浪猛然一滞。随即,黑浪下发出数阵狼嚎般的声音,几十面大大小小的战旗挑出来,在距离唐军五百步左右排成一条长长的直线。
    旗面上写的都是大食文,薛景仙一个都不认识。但他却终于恢复了一点儿心智,能判断出敌军正在列阵。在阵型整理结束之前,无法发起进攻。“有,有劳王将军了!”转过惨白的脸,他向王洵轻轻咧嘴,“薛,薛某这是,这是第一次,第一次.......”
    “钦差大人是第一次这么近的看两军对垒吧。”此刻的大块头王洵,笑容看起来要多令人舒服有多令人舒服。“不愧学富五车的才子,泰山崩于面前都不变色。哪像末将,第一次与敌军对垒时,差点连兵器都没力气拎!”
    “你以为全天下都跟你一样啊!”宇文至带了一小队人策马赶来,整整齐齐地站在了薛景仙的另一侧,将薛大钦差和他的侍卫们护在了两队安西军中间。“我去年来这里,第一仗可就射杀了四名敌将!”
    “得。谁不知道你?还吹呢,头几箭差点儿扎我肩膀子上!”第三个奉命赶过来的是宋武,听到宇文至又在吹牛,笑着揭穿他的老底。
    三个年青人嘻嘻哈哈,丝毫没把远处的敌军放在心上。薛景仙和他的随从们看到此景,心境立刻又踏实了不少,一个个讪笑着松开紧握的缰绳,将坐骑慢慢收拢成列。
    “薛某,薛某哪是镇定啊。是给吓得连害怕都忘了!”受到王洵等人的影响,薛景仙也拿自己开了个玩笑,“该死的大食狗,看看他们来了多少人!”
    “人多才好,免得待会儿首级不够分!”王洵笑着向对面扫了一眼,嘴角上挂起几分轻蔑。
    对面的大食人还在继续整队,一层层披着铠甲的士兵从骆驼上跳下来,在战旗下排开,用门板大的盾牌竖起城墙。紧跟在刀盾手之后的,是大食人的长矛兵,也是刚刚从骆驼上跳下,就迫不及待地将矛尖探过前排刀盾手的肩膀。随后,是弓箭手,高昂着头,寒森森的箭锋斜指向上。再往后,全身包裹在铠甲内的重骑兵,只穿了一件护胸的轻骑兵,没有任何铠甲,用黑布裹着半个脑袋的骆驼兵,一波波,一浪浪,从远处向这里汇聚,没完没了,无止无休。
    只看了区区一小会儿,薛景仙心脏就又开始发紧。侧着脑袋再看自己这边,却发现安西军的士卒们连盾墙都懒得竖,就大模大样地骑在马上,仿佛在观赏敌军的表演。而就在自己不远处的安西军主帅封常清,仿佛也没有趁敌军立足未稳打对方一个措手不及的意思,半眯缝着眼睛,花白色的胡须随着呼吸上下颤抖。
    这群疯子!两相比较,薛景仙忍不住在心里暗暗后悔。早知道敌我双方众寡如此悬殊,他才不留在前线看热闹呢!对面的大食人规模至少是安西军的四倍,骄傲的封常清居然还给对方留下充足的列阵时间,不是自大到发疯的地步,还是因为什么?
    与这群疯子一起上阵,纯属给自己找死!薛景仙心中又偷偷嘀咕了一句,伸手去摸腰间兵器。准备着万不得已时挥刀自杀。手指却在腰间摸了个空,本来该挂刀的地方只剩下了香囊,上面湿湿冷冷的,宛若留着一层水渍。
    该死!薛景仙低声叫骂。这才想起来,临出寝帐之前,自己将削铁如泥的宝刀留给新收的美妾了。正懊恼间,王洵已经看到了他的窘迫。笑了笑,将自己的佩刀解下来,递了过去,“莫非钦差大人也手痒了么?先用我的凑合一下吧!是军中统一配发的横刀,刀脊有点太薄了,只适合追亡逐北。大人先凑合着用,待会儿我再给你寻把更好的来!”
    “多谢王兄弟!”薛景仙将刀接在手里,真心实意的抱拳致谢。无论对方接近他是为了什么目的,至少,人家今日已经三番五次地替他解了围,并且每次都小心地顾及到了他这个钦差大人的颜面。
    王洵这人大咧咧惯了,对薛景仙的回护,其实只是出于对同乡照顾,根本没想那么多。见对方端端正正地向自己作揖,赶紧在马背上侧开身体,笑着数落道:“不就一把破刀么?犯不着这么郑重吧!咱们两个可都穿着铠甲呢,别动不动就作揖行不行!”
    “噢!也是!”薛景仙这才听见自己身上的铠甲撞击声,讪讪地笑了笑,放下平端着的胳膊。
    见对方终于不再端着架子,王洵又将马头带近了些,笑着说道:“你要是真的想谢我也行。我最得了些小物件,需要人帮忙带回长安去。等你回去缴旨时,帮忙捎一下就行了。我家就住在崇仁坊,从左首数第.......”
    “如是王兄肯让我抽头的话,捎点儿东西也不是不可以。”薛景仙的笑容被对方感染,随口开了句玩笑。“还有宇文兄弟,这位宋兄弟,有什么东西需要往回捎,待会儿打完了仗,一并送到我那边就是。反正我需要办的事情已经差不多了,路上不必再紧赶慢赶!”
    “那敢情好!”宇文至和宋武也笑了起来,年青的脸上充满了阳光。
    “就这么说定了!”薛景仙笑着挥刀,这一刻,心情竟然是十几年来,最为轻松之时。
    几个人谈谈说说,时间过得飞快。好像就在转眼功夫,远道而来的大食人已经布好了阵,黑漆漆一大片,远远望去,就像农夫秋天放火烧荒,不小心火头失控,燎了自家的堆放在地里秸秆一般,冰冷而又凄凉。
    “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低沉的号角声再度响起,军阵中的大食人开始有所动作。不是向前,而是轮番跪倒在地上,嘴里发出喃喃的声音。
    “他们在干什么?”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到了此刻,薛景仙反而不像先前那般惊慌了。回过头来,向王洵虚心请教。
    王洵对大食人的古怪举动也不熟悉,又不愿意在对方面前丢面子,想了想,信口胡柴道:“估计,估计是在向某个神仙祈祷吧。祈祷神仙保佑他们杀人放火,无往不利!”
    “世间还有保佑强盗杀人放火的神明?!”薛景仙冷笑着撇嘴,心中对大食人的敬畏又降低了数分。虽然此刻,他已经能清楚地看见,对面的大食士兵身上的甲胄做工之精良,丝毫不亚于自己身边的安西军士兵。
    凭心而论,大唐在西域的扩张,也不是丝毫不带血腥气。然而藏在中原人骨子里的仁义观念,还使得他们在击败了反抗者之后,尽可能地善待当地部族,而不是彻底将对方赶尽杀绝。当地人的信仰,拜火教、十字教、萨满教,甚至此刻煽动百姓与大唐为敌的天方教,都被很完整地保存了下来。虽然这些教义在某些方面,与中原人奉行的儒、道、释三家典籍格格不入,然而作为唐人,却有着海纳百川的胸怀和勇气,允许被征服者与自己的信仰共存,共生,甚至相互影响、促进。
    反观天方教,只是通过短短的几天接触,已经在薛景仙心中留下了非常恶劣的印象。侍妾红莲对天方教的恐惧不是装出来的,军中流传的关于天方教狂信徒,把所有非教徒视为猎物的谣言,也并非完全是空穴来风。这种残酷而又偏执的教义,与薛景仙心中的儒家理念冲突甚重,越是与其接触得多,越令他心生蔑视之感。
    不是武力上的蔑视,而是作为文明对于野蛮的天生优越感,令薛景仙心中充满了骄傲。即便安西军今天真的打输了,除却逃跑与战死之外,作为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他心里也没想过自己其实还有投降和当俘虏这两个选择。因为那两个多余的选择,不仅仅侮辱了他的一肚子文章,同时也侮辱了他身上的唐人血脉!
    大食人的祈祷文很长,像苍蝇一般没完没了。薛景仙只看了一小会儿,便有些不耐烦了。用手肘碰了碰王洵,继续虚心求教,“这应该是个好机会啊。敌人都下了马。咱们只要拿骑兵一冲......”
    “此战不是要将大食人击败,而是让其心服口服!”关于封常清的战略目标,王洵倒是理解得非常清楚,“安西军只有这么点儿人,即便获胜,也没力气继续向西开疆拓土了。而大食也算是个当世大国,据说国土、人口都与大唐不相上下。如果趁他们远道而来,立足未稳就发起攻击的话。胜算固然很大,但大食人输了之后,却未必对我军心生畏惧。只有给他们一个机会,堂堂正正地将他们打个落花流水。才能让他们彻底怕了,至少有整整一代人,不敢再主动向咱们起衅!”
    “不战而屈人之兵么?封节度真是大手笔!”薛景仙反应一点儿都不慢,被王洵一提,立刻明白了安西军的意图。只是这个意图是不是有些过于一厢情愿?本着读书人对化外蛮夷一贯恶感,他不太看好封常清的目标。
    正准备再跟王洵探讨几句,对面的敌阵又发生变化。随着数声号角,所有将士从地上站起身,各归原位。随后,阵门忽然打开,有个身高过丈,横着量肩膀也足有六尺开外巨人,扛着把黑漆漆的弯刀,大步走了出来。
    咚,咚,咚,隔着老远,薛景仙几乎能听见对方脚步的节奏。端的是一步一个脚印,将地面踩得来回晃动。当然,这些都出于他的想象,西域的地面没那么松软,大食巨人也不是蛮荒猛兽。但那扑面而来的压迫感,还是令安西军中很多人的呼吸为之一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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