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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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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安全。”11说话的同时,也紧跟在ak的身后朝着石屋跑过去。双手握枪,提神戒备。
    他们就不相信了,两颗炸弹还轰不死那个老头子?难道他是金刚不坏之身不成?
    没有。
    他们搜遍了石屋的每一个角落,竟然没有找到老头子的尸体。
    “他在哪儿?”ak嘶声吼道。“狗东西,你藏在哪儿?”
    “蠢猪。”老酒鬼竟然出现在石屋的外面。他手持弹弓,从厨房的窗户瞄准屋子里的ak。
    嗖——
    一颗硕大的石头飞了出去,直击ak的脑袋。
    哐——
    石头和ak的脑袋来了一次亲密接触,很不幸,ak的脑袋失败了。
    头破血流,脑浆溢出——
    快乐的时光总是很短暂的。
    唐重正在和苏山聊着他生活在恨山的一些趣事时,却敏锐的察觉到了不一样的氛围。
    那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
    周围美好的事物突然间消失。风不吹了,花不香了,虫不叫了,鸟不鸣了,连鱼儿也不游了。
    整个世界突然间失去了神采,好像世界即将进行天翻地覆的变化。
    男人的第六感。无数次死里逃生得来的宝贵经验。
    以前,每当他有这种感受时,不是大胡子突然间一剑袭来,就是有一些莫名其妙的人想要杀他却不小心被他给宰了填坑。
    这一次,他相信也不会例外。
    唐重一把把苏山搂在怀里,在苏山大惊失sè想要挣脱的时候,唐重一把捂住了她的嘴巴,小声说道:“有人来了。”
    苏山想说:“有人来了,你把我搂在怀里干什么?”
    但是,她感受到了唐重的紧张和戒备,甚至,她能够察觉他屏住的呼吸和紧绷的肌肉。
    苏山心里有股暧流敞过,她有种被保护的安全感。
    “来者不善。”苏山对现在的局势有了清晰的认识。
    唐重把嘴巴附在苏山的耳朵旁边,小声叮嘱着说道:“不要抬头,沿着草丛一路往山坡下面爬。山坡下面有一块大石头,你躲到石头后面——五分钟后,如果我没去找你,你就立即朝山下跑。记住,不要进村。”
    “可是爷爷——”虽然耳根处痒痒的,让她非常的不舒服,但是她还是强制忍住,担心自己一旦动作过大会暴露他们俩的目标。
    “保护好自己。快走。”唐重说完,在苏山的屁股上拍了一巴掌,就像是英雄在赶走一匹马或者说想让马跑的更快时,也会在马的屁股上抽一鞭子。
    苏山满脸羞意,却也知道现在不是找唐重讨还公道的时候。回头狠狠地剜了他一眼,然后双肘着地匍匐向前挪动。
    唐重看的直咽口水,她挪动时起起伏伏的小屁股还真是xing感啊。
    嚓——
    这是鞋子踩在草尖上的声音。
    虽然很细微,但是,以唐重在恨山生活多年的经历,他能够清楚的分辨出这是人还是动物的脚步声音。如果这是一只动物的话,甚至,他能够分辨出这是什么动物的脚步声音。
    可惜,来的是人。而且,是三个人。
    替爷爷还债的时候唐重走遍了全村,知道村子里的年轻男人极少,这样成群结队上山的人更是极少数。
    而且,山上的猎户大多数穿的是草鞋或者自家婆娘纳的千层底布鞋,怎么可能会有这种厚实稳重一听就是皮鞋或者皮靴带来的声感?
    脚步声音越来越近,却没有任何说话的声音。
    甚至,连呼吸的声音都极小。
    越是这样,唐重越是感受到了莫大的压力。
    高手,来的都是高手高手高高手。
    唐重在心里暗叫命苦。他这次出门极其的隐蔽,几乎没有和任何人透露过自己的行程。
    可是,怎么会有人跟踪自己来到了东支乡这被大山隔离尘世之外的五岭村呢?
    他们来寻找自己,爷爷是不是安全的?
    如果因为自己的到来而给他带来了灾难,这次的探亲还有没有意义?
    心乱如麻!
    局势对唐重非常的不利。他从脚步声音中就已经确定,对方是三名身手不凡的家伙。而已方除了一个瘸腿的爷爷就是手无缚鸡之力的苏山,这样的情况下,自己一边保护苏山和老爷子的安危,一边和他们火拼,胜算实在不是很大——
    “要是大胡子在就好了。”唐重在心里想道。“就是把和尚雷霆他们带出来,也比现在的情况要更好一些。”
    可惜,唐重把和尚和雷霆他们留在了燕京盯梢关心,又把瘦脸猴留在明珠收集金刚的下落。现在,他的手上根本没有可用之人。
    以一敌三,不想死,就只能让他们死。
    第777章、猎杀!
    以一敌三,而且是三个从来没有打过交道的高手,这让唐重倍感压力。
    按照前辈们言传身教的打的过就打过不过就跑的原则,唐重现在最应该做的事情就是撒丫子逃跑。
    只要是在森林里面,他逃命的成功率还是很高的。在山地地形,他不信有人可以追得上自己。
    可是,如果他逃了,刚刚爬出去不远的苏山怎么办?山脚下面的老头子怎么办?
    这个时候,唐重真是鄙夷自己不是个自私自利的混蛋王八蛋。要是那样的人,哪里还用顾忌别人的安危?自己活着才是最紧要的事情。
    这就是好人不长命的原因。唐重同学觉得,无论是横看竖看前看后看,他都是四四方方的好人标本。
    既然不能逃跑,唯一的选择就是战斗。
    祈祷他们看不到自己是不可能的,自己手里抓着的是草,不是隐身草。
    再说,他们找不到自己,肯定会顺着苏山爬动的痕迹追下山去。如果他们把苏山给劫持了,自己不还是要束手就擒?
    谁让自己不仅仅是个好人还是个怜香惜玉义薄云天舍生忘死见死不救但是只要没死就一定会救的绝世好男人呢?
    战斗是讲究技巧的。
    唐重没有往山下逃命,反而转过身去,学着苏山刚才离开的姿势,双肘挪动,撅着一对大屁股朝着山林里面爬过去。
    只要进入树林里面,他能够活着的机率就会增加很多。
    唐重攀爬的姿势虽然没有苏山那般的性感销魂,可是动作却熟练轻捷的多。人动草不动,就像是一条灵活的游动在草丛之间的毒蛇。
    他没有抬头。
    从来都没有抬头。
    他知道,在自己企图抬头窥探目标的时候,目标也同时会看到自己。
    这是很危险也很愚蠢的行为。
    很多时候,耳朵比眼睛的功用更加的强大。当然,大多数人是难以理解这样的意境的。
    他的耳尖微微翘起,将他没有看到长相的三个人的每一个动作都听在心里。
    甚至,他嗅闻到了淡淡的香味。
    那不是花香,也不是香水的味道。没有杀手胆敢在执行任务的时候使用香水,那不是装逼,那是傻逼。
    那是成熟女人身上特有的香味,自然散发出来的体香。
    “有一个女人。”唐重在心里暗自记下这个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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