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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来会画画,喜欢白色和红色,喜欢胖胖的兔子,喜欢玫瑰花,不喜欢青椒和辣椒。
徐来很聪明,远在他能够说出一两句完整的英语之前,就已经可以用流利的中文和他交流。
徐来是所有美德的合集,不仅会非常耐心地回答他学习上的问题,还会经常拿糖或者零食给他吃。
最最重要的是,徐来和小区里其他总是摆架子的坏姐姐都不一样。那些“倚老卖老”的丑八怪总是抓紧一切机会扬起高傲的头颅,恨不得每一根发丝都传达出“快叫姐姐”这样的不可一世,但徐来总是纠正他“叫我徐来就好,加‘姐姐’两个字好奇怪。”
对于中美两国文化差异一无所知的小虎默认这是个清晰的讯号——徐来将他当成年纪相当的“平辈”,这也就意味着,如果有一天徐来成为了他的女朋友,他们根本不算姐弟恋。
总而言之,孙小虎早早地确定了自己的志向——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有朝一日将完美无缺的徐来娶回家。
每天傍晚,只要在家,孙小虎就会从学业中抽离片刻,准时痴守在窗前,就为了看一眼徐来放学归来的窈窕身影。只有确定徐来平平安安走进楼里,小虎才觉得这一天过得完整。
就这样,春去秋来,他看着徐来将小学的校服换成了二中的校服,又将二中的校服换成了四中的制服,出落得越加亭亭玉立。
小虎也曾经偷偷担心,会不会有哪个不怀好意的臭小子趁他不备把这么漂亮性格这么好的徐来骗走,可转念一想,一心向学的徐来这么乖这么单纯,绝不可能成为早恋的坏孩子。
直到,那一天。
小虎同样清楚地记得第一次看到那个令他怎么看都不顺眼的傻大个是什么样的情景——或许用傻大个三个字不大礼貌,毕竟对方比他大了足足三岁,但小虎永远,绝对不可能在私下里更改这个称呼。
那是一个月黑风高的周一晚上,一直到很晚,小虎都没有从小路上看到徐来清瘦的身影,就连数学作业也不由做得三心二意起来。正犹豫着要不要以问题的名义给徐来发个微信,小虎突然从窗户一角看到了女生的白色羽绒服。
可再下一秒,小虎彻底愣住了——徐来的身边,走着另一个陌生的高瘦身影。
一个在这样狂风呼号的冬夜,只穿着四中制服外套,怀里抱着一大团难以辨认的东西,似乎整个人都在微微颤抖的,男生。
这是徐来第一次,单独一个人,和一个男同学,走在一起。
孙小虎立刻警觉地将脸贴在玻璃上,细细观察了片刻,然后扑哧一声乐了——当两人走得更近一些,他看出了男生怀中的一大堆东西似乎是被完好地裹在一件大衣里。
看来是个想要英雄救美但脑子不幸瓦特掉的傻大个。
虽然不足为惧,但孙小虎还是默默记住了这张在路灯下被冻得毫无血色的脸,因为男人最懂男人——会这么罔顾风霜雨雪地逞能,甚至拿外套作为手提袋帮徐来装东西,毫无疑问是他的情敌实锤了。
那一瞬间,孙小虎甚至非常坏心地想,真应该再冻出点鼻涕泡才更应景。
可孙小虎还是高度戒备地多留意了几天,见徐来再没有和任何人一同回过家,才彻底放下心来——想也知道,徐来怎么可能会喜欢这种看上去又蠢又笨的傻大个。
时光流转,就在小虎已经快将“徐来曾经和一个男生一起回家”这件事抛之脑后的时候,这个傻大个第二次意外出现在他面前,默默在小虎的记忆中刷新了一波存在感。
小虎和几个同学趁着寒假一起报了一个篮球班,地点在盛川大学的篮球馆。
那一天,小虎几人酣畅淋漓地打完球,满身大汗地走进最近的一个食堂准备饱餐一顿,刚刚站到窗口的队尾,就听排在前面的中年男子声如洪钟地一声大喊:“欸!小任!”
声音之大,很难不引起小虎等人的注目,几个人的目光不由落到了不远处那个穿着深灰色羽绒服,站定后默默回头的高瘦身影上。孙小虎却是一惊,瞬间确认了这就是那个脑子不好使的傻大个——原来姓任。
傻大个虽然双手端着满满当当的托盘,但仍旧礼貌地折返回队伍尾端,不卑不亢地和中年男子打了招呼,礼貌地寒暄了几句后才重新消失在人群中。
孙小虎也借机将傻大个打量了个仔细——在光线正常,肤色也正常的时候,傻大个似乎也并没有像那天晚上一样浑身散发着难以言喻的耿直傻气。
引起孙小虎注意的并不是傻大个和男人打招呼的内容,而是傻大个离开之后,这个大喇叭一样的中年男人和同行的两个人你来我往的对话——
“欸,看见了吧,刚那个是工程学院任院长的儿子,现在在陈衫手底下帮着做科研。”
“看着年纪倒不大,也是来混推荐信的?”
“陈衫?那个前两年物理系刚从斯坦福挖回来的大牛?他还愿意收这种关系户?”
“人家可不是来‘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