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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里人’还要舒服,可惜的是他死的早,不然原主也不至于因为没人照看而遇到了那个人渣,被迫嫁给了他。
“你都睡了那么久,快起来吃点东西吧。”童乐把饭菜放在桌子上,转身问道,“需不需要我扶你起来?”
童乐虽然问了一句,但也只是在原地看着,似乎并没有要过来的打算。童彤嘴角抽了一下,认命一般自己扶着床沿起了床。幸好找001要的金手指让她比醒来的时候多了些力气,不然真有可能没有那个体力起床。
桌子上的饭菜很简单,和童彤记忆里的没什么差别。不过也许是看她体虚晕倒了的份上,碗里还多了一个蛋。
童乐见童彤只是一直盯着那个荷包蛋不吃,说道:“这几天你为了守灵晕倒在了祠堂,三叔担心坏了,所以让你三奶奶给你卧了一个蛋。趁热吃吧。”
童彤拿起筷子,试着吃了一口掺了东西,有些糙的米饭,只觉得有些难以下咽。但确实也如童乐所说,这具身体睡了大半天,滴水未进,要是再不吃点东西进肚子,就算有力大无穷金手指带来的那点体质改善,也撑不了多久了。
童彤慢吞吞地夹着碗里的饭菜,但入口后却几乎没有咀嚼,就直接吞咽了下去。这场景看在童乐眼里,以为她还在想中午的事,想了想,还是决定提前告诉她那件事情,好让她提前有点心里准备:“彤彤,你三叔已经决定要收养你了,要是没什么问题,等你身体稍微好一些后,就可以跟着他们一起回县城了。”
童彤停下了手下的动作,有些不解。为什么会这么快决定,明明前世是过了好几天才彻底定下来的。
“前世原主这个时候还病的都起不了床呢,你这能自己起床也能自己吃饭的,当然就要赶紧决定你的去处了呗。”001分析道,“明天原主的小舅舅就会接到消息从省城回来了,不过上一次他只在村里待了一天就走了,原主就见了他一面。你明天要抓紧时间说服他收养你,就算时间短成功不了,再怎么样也要让他在村子里多留点时间。”
在童彤接收到的记忆里,那个小舅舅没出现过几次,小的时候也许见的多一些,但在原主记事以后,他先是去省城读了大学,后来又直接留在那里工作了。从省城回一趟村里路途遥远,从这个年代的交通情况来计算,差不多要花一天左右的时间。在原主外婆去世后,外公被她大舅接去县城里养老了,这个小舅舅每次从省城回来也一般是去县城,来村里的次数很少。
最近几年,他甚至每年只回村里两次,一次是清明节扫墓,一次是过年陪着原主外公回来。
这具身体今年十四岁,秦安二十三岁,比只她大了九岁。前世原主和他关系并不是特别亲密,父母在世时尚且一年到头也见不上几次,更别提她后来嫁了人,断绝了很多以前的人情往来之后,就更是没了消息,所以不清楚他后面怎么样了。原著中他又只是一个小配角,描述的笔墨不多,也不会特意写出他的事迹。
从不多的记忆里分析,这个小舅舅是个比较理性的人,要想找他收养自己,只能和他打感情牌。要是明天见面后,没有办法把他留下来,就只能放弃从他那里下手,暂时按照原剧情的发展去那三伯父家,然后再抓紧时间考上大学离开。
因为童彤身体虚弱的缘故,也没人让她干活,用过的碗筷童乐离开时都顺手拿走了。
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农村,没有任何娱乐设施,也没有网络、电脑和手机,童彤躺在床上,计划了一下明天要做的事情,没多久也睡着了。
6.006
翌日。
童彤天还没亮就醒来了。
昨天几乎一整天都躺在床上,要是今天还能睡到日上三竿,那她也佩服自己。既然已经没了睡意,童彤干脆也不在床上躺着浪费时间了,穿好衣服,直接出了房门。
这个年代农村里的房子大多都比较老旧,尤其童彤住的这还是座老宅,虽然近些年花钱修缮了一下,但也是治标不治本,怎么也抹不掉那因为年代久远而特有的沧桑感。
童家老一辈时早就已经分过一次家,等到原主父亲这一辈时,原主父亲就只分到了西边一间不大的屋子。虽然小是小了点,但把房间隔开后,一家三口住也够了。
不比对吃的挑剔,童彤对住的要求不高,只要干净整洁,能遮风挡雨就行。
童彤原以为这个点童家应该还没有人起来,结果踏入院子时,就看到了那里有一个年过半百的老人在烧开水,
老人明显是认识原主的,一见到她就立刻和她打招呼, “彤彤,怎么这么早就醒来了,不多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