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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
永基毫不留情地拍掉了他的手,脸上也没有多余情绪,淡淡道:“大人可知冒犯本宫了?”
她退后一步,预留开两人间的距离,道:“那大人是认为本宫如此穿着是为不妥?不够庄重,撑不起大晋公主之仪是吗”
“那本宫告诉你,华酒玉食不过穿肠过肚,锦衣靡服也不过槁骨上架,再精细味美的珍馐佳肴,吃多了脾胃都会不适,舒适闲散的日子过久了,五脏筋骨都会弱化。”
“比起那些,本宫更爱过一种清茶淡饭,整日里神采奕奕,浑身有劲的生活。再且,本宫整日里扎进药堆里,不穿素衣穿什么??”穿脏了才能及时发现,清洗得更干净呀。
郑成志被怼得无话可说,被她那么一讲,倒有一种众人皆愚昧唯她独醒的感觉了。
也是,他那这么骄傲的小姑娘,世间那些虚浮之物怎么能够玷污了她呢?他扪了扪心笑了。
“那么,臣真有一要事要跟殿下说。”最后,他神色柔和笑着跟她说。
再过不久就是公主甄选驸马的大日子,全国上下所有过了初选复选的年轻男子们内心皆雀跃不已。
唯独临安城一异常高大挺拔的守城门年轻小伙掩面沮丧,日日不得劲儿。
他是谁?原来,他就是当日倒在太宏寺外的狼少年小鬼!
当年他在雪中死心眼地等着等着,等着他的明月儿回来,结果就昏倒在雪堆里,被一救命恩人背了回来,还悉心教导他说话读书写字武艺等等。
当年公主一去不复返,小鬼神志清醒后,蓦然想起了她最后似乎是为了他能学会说话才去摘的蓝莲。
于是,他说出来的第一句人话,就是:“烟儿”。
这是公主殿下的名讳,只有她母后是这么唤她的。
当时她小手握着他的大手,一笔一划地教他写下“杜思烟”三字时,就曾告诉过他,
“小鬼,你的名字是小鬼,那我的名字呢,记住了,不是永基公主也不是殿下,而是这个‘杜、思、烟’,你要叫我烟儿,知道了吗?”
“烟儿...”身穿英姿飒爽的红黑兵装,大半张脸覆上了钢制面具,腰配开山大刀的小鬼,笔直挺立地站在城门下,回首仰望着高高的城台上。
还有几天,他这些年来心心念念的明月儿就要高高地站在他所看守的这座城台上,挑选她相伴相守一生的夫君。
他有些不是味儿。
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也再也不是当年那个懵懂的,什么人事也不知晓的狼少年了。
这些年他师父费心尽力地教导他,不止是单单读书识字和武艺上,许多人情世故也一并让他知晓。
在他长到成长男子十六岁差不多得知晓情|事滋味年纪的模样时,他师父甚至把他带到青楼,亲眼目睹男女阴|阳|调|和的现场实景,看得他气血上窜,几乎当场充血昏倒过去。
后来他师父笑骂他,说他长得大块头却这么不济事。
之后还说给他找一烟花女子,让他切身体味一番。他却吓得躲了他师父好几天。后来这事他师父就再没敢提起过。
其实,他也是个有正常需求的男子,说对那事不想是假的,不过,这事他却不想跟别人做。
他师父也曾取笑般问过他:“那你想跟谁?”
那下他脑袋里唯一出现的,就是他的明月儿嫣红着脸,捧着他的脸亲的画面。
他想起了她以前说过的“喜欢”二字,后来他认识的字多了,从大量的书籍阅览中,他开始慢慢开窍。
喜欢是浅浅的,淡淡的,遇见对方时的欣喜。而爱,是深沉的,刻骨的,会因时间久远而愈加强烈。
费了那么大的功夫,他才发现自己当时摆了大乌龙,原来他并不只是“喜欢”他的明月儿,而是“爱”啊,是会随着时间流逝而深得刻入骨髓那种。
还有,所有书籍文献都没有说过,但他知道,他的“爱”还有比别的人与众不同的地方--据主流大多数书中所言,别的男子一生能爱上多个女子,但是他却办不到。
他个头虽大,心却如狼族的大多数狼一样,小得只容得下一个,就算此生无缘,也绝无可能再找下一个了。
第33章
当初看了皇榜, 得知他的明月儿会面向整个大晋招婿时, 其实他也曾想也不想就报了名。
后来他师父知道后,把他骂得狗血淋头,还让他立马回去把这事销了。
他自然是不依的,当时就被打得半死也咬牙受了, 说什么也不肯把此事撤销。那伤痕如今大半个月了都还在呢。
不过虽说是面向整个大晋招婿,但也不是什么流氓地痞的都有资格的。
报名后还得进行海选和二选、三选...数回淘汰过后, 剩下的人最后才能在城门下一睹公主风采, 由公主殿下亲自选婿。
所以这事情进行下来, 再快怎么也得一头半月。
前来参选的人可以自由选择自己擅长的方面, 小鬼自然选择了比武, 都已经通过了一选二选了,当他捂着被师父打的伤痕硬着头皮前来三选时, 半途竟被师父拦截了。
为此, 他平生头一回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