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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坐两辆马车抵达别庄,行李搬入两个院落。
沈克己欲言又止,良久,还是找了个机会问:“你是不是还在怪我?”
阿渔嗯了一声。
沈克己顿时被噎住了。
阿渔语气轻嘲:“世子不会觉得,睡一觉,我就能忘了所有事情,然后恢复到从前的模样,万事以你为先以你为重。”
沈克己脸色一僵。
阿渔淡淡道:“我需要时间冷静冷静,世子应该也需要好好想想我们的关系。”
沈克己嘴角动了动:“对不起。”
阿渔意味不明地笑了笑:“世子对我的最多的好像就是这句话了。”
沈克己再一次哑口无言,眉头轻轻皱起来:“你变了。”
“人都是会变的,世子难道没变,人总是会长大的。”少年时期的沈克可没这般不堪。
沈克己默然。
自此二人便这般井水不犯河水地住下,沈克己隔天出门看大夫,为了避免泄露身份,他们把大夫请到另一处地方,只他近来出去的次数越来越多。
而阿渔钓钓鱼撸撸毛,时不时去看看谢家人,小日子优哉游哉。
坐在树荫下垂钓的阿渔揉着膝盖上三花猫,沈克己和阮慕晴终于滚到一块了,阿渔啧了一声,白纸黑字倒是写的利落,转眼就抛之脑后了。说到底什么誓言恩情信义都比不上自己快活来的重要。
勾搭成奸好啊,她还真怕蝴蝶效应下,这辈子两人不能绑在一块。现在她可以彻底放心了,憋了这么久,她总算可以把小秘密分享给全京城的好事之众。
之所以等到现在,一方面是怕阮慕晴得知消息后嫌弃沈克己。另一方面是担心沈克己承受不住压力,自暴自弃或者干脆一死了之,这男人就是个外强中干的货。可现在有阮慕晴在,他哪舍得去死。
……
一无所知即将大难临头的沈克己正在与阮慕晴抵死缠绵,活了二十七年,他终于品尝到当男人的滋味,只觉得自己前面二十七年都白活了。
**结束,两人都是大汗淋漓。
靠在沈克己胸口的阮慕晴爱怜地拿手指描绘着他脸部的线条,越看越甜蜜,他与自己初恋长得有八分像。
在前世,自己怎么努力都入不了那个人的眼,那个人的眼里只有他那位白富美女朋友。在他们结婚那一天,自己喝的酩酊大醉,一觉醒来,就成了阮慕晴,一个美貌如花的官家小姐。
这是上天对她的补偿,在沈克己出现之后,她深信不疑。沈克己比那个人地位更高,容貌体型更出色,更重要的是,他爱她。
温存片刻,沈克己便要走了。
阮慕晴没说挽留的话,但是她的眼神动作无不在挽留。
沈克己怜意横生:“我明天再来看你。”
陆阮慕晴登时心花怒放,踮脚在他脸上亲了一口。
沈克己脸一红,不甚习惯她的大胆却又觉得甜蜜。她大方而又热情,无比真实,一眼就能看到底。不像那些千金贵女,含蓄内敛每个人都带着无数个面具。
沈克己记得自己第一次见到她是在去年冬天,他出来散心,在一片野梅花林听到一个动听的声音笑盈盈:“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当下惊为天人,循声找过去,就见雪地里立着一个俏生生的女子:“敢问姑娘这句诗出自哪位高人之手?”
那姑娘笑而不语。
他一愣:“难道是姑娘所做?”瞧她不过十五六岁的年纪,他心存疑虑。
边上的丫鬟似乎不满自家姑娘被轻视,哼了一声,当下背出好几句妙不可言的诗,他才信了,不禁汗颜自己以貌取人。
如此,他们渐渐熟悉。
不知何时动了心,他只知道,只要看见她,他便有一种岁月静好的安宁,俗世纷纷扰扰都离他而去。
原本他们不该再有交集,他答应了谢婉妤的。只这一月来,他过的着实压抑,伤口被摊在光天化日之下供人围观。每日里都要吃那个药,还要承受大夫二日一次的检查,每一次都像在上刑。回到别庄,偶尔遇见谢婉妤,一见她那种似笑非笑的眼神,他就觉得难以呼吸。
他觉得自己要被逼疯了,他忍不住又来找阮慕晴。阮慕晴看出他心情不好,邀他共饮。
半醉半醒之际,说不清谁主动,水到渠成地发生了不该发生的事情。
若是旁的女子,不是哭得要背过气去就是要他负责。她却说她是心甘情愿,她喜欢他。
其实比起她说的话,更让他震惊的是,他的病好了。
那天是怎么离开的他都忘了,回到别庄,他寻了百合,一盆冷水兜头浇下来。
再后来,他终于明白,他只能对她有反应,她是老天爷专门送给他的救赎
他不想也不愿意放手,但是……沈克己对抱着猫慢慢走来的阿渔客气地笑了笑,想起了自己的承诺,一颗心直往下坠。
阿渔上下扫一眼,啧啧啧,这性生活和谐的人,精神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