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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叔的求爱作战 作者:无小夏丫
《大叔的求爱作战》作者:无小夏丫
文案:
我叫李乐纪,今年36岁了。这个年纪在gay圈也算是个老头子了。次同志聚会,我遇到个不错的孩子,那绝对是我最最哈的类型。看来叔我要走大运啦!!那孩子白白净净,高高瘦瘦的,又单纯又温柔,真是个绝世小0。可是带回去看……纳尼?!说好的纯情暖男小0呢?请戳图标旧文【娱乐圈之我是打替】看了蓝淋大大的迟爱超萌,所以自己也想写这么篇大叔受的文,同样也采用了第人称哦~文笔不好,大家随便看看,后面情节不同,不抄袭求监督么么哒~
内容标签:年下 欢喜冤家 甜文 边缘恋歌
搜索关键字:主角:李乐纪,杨故航 ┃ 配角: ┃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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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章 夜店寻欢
我收拾了下面前的文件,抬头看看天,有些阴沉。
我不喜欢这样的天气,就算这种天气十分适合窝在被窝里睡懒觉我也还是很不喜欢。
因为我是个彻头彻尾没人要的单身汉。而且我都36岁了。
真是个尴尬的年纪,大人跟我年纪差不的人都已经娶妻生子,幸福美满了,可怜我还是孤身人,无依无靠的。
若说长相,我长得那可是相当帅气,鼻梁高挺,性感薄唇,179的个头不算太高也不矮,虽然我年龄大了,但是我勤于保养,注重锻炼身体,身上点赘肉也没有,腰细屁股翘,绝对迷死人。
三十而立,我虽然没啥大本事,不过事业上也算是风生水起,也算是个中年成功人士。
那你要问我为什么还是这个可怜兮兮的个人,那主要是因为我喜欢男人。
这没什么可不好意思的,这年头喜欢男人的男人了,主要是我们这个圈子里找个过夜的伴儿容易,要想找个可以称之为爱人的人那可就太难了。
而且我工作的圈子就这么小,都没什么机会去认识新的人,不用说gay了。
我坐在椅子上大大的伸了个懒腰,拿起手机看了看,手机上是个男孩子的照片。唇红齿白,青春又有活力,是我喜欢的类型。可惜这男孩子不是我的,是我微信搜附近的人搜出来的……
我知道,这种行为听起来太可笑了,个猥琐的中年老大叔没事摇摇微信,无论是谁都不会对这种人提起好感来的吧。
搜到这孩子也纯属偶然,可能人家也是时无聊了上来看看,没放在心上的。
但是上天有的时候就是这么眷顾你,我成功的加上了他,并且这几天还直都有联系,虽然话不,但直都联系着。
今儿个周五,是该放松放松了,我晚上想去“玫瑰之约”溜圈,试探性的发了个消息给他,问问他愿不愿意同去,也好会会面。
“玫瑰之约”这名是挺恶俗的,不过谁都知道这是本地有名的gay吧,里面氛围不错,说不定叔我今天就能把这孩子拿下!
不过呢,我还是觉得他去的可能性不大,因为这几天我们虽然都有联系,但是他的话题直都是谦和有礼,从来没有越过界的,看起来就像是真的想和你交个朋友。
不知道他是真傻还是装单纯,谁不知道大家都是想约、炮的啊,我要不是看他脸蛋着实好看,早不理他了。
没想到他很快就回了我的信息,说愿意去见见。
噢耶!事情好像比我想的要顺利些。
下班,我先不急着去。得先把自己打理好才行,这种面之缘的事,人家可不就是看你的脸嘛,谁还在乎别的什么。
仔细梳了梳头发,嗯,蛮不错的,还是很迷人,就算年龄大了,也绝对是个帅大叔。
从车子里把备用的衬衫和西服取出来,乍看去,跟我身上穿的这身工作的时候穿的西服也没什么不同,不过仔细看就看出来了,比如说袖口领口镶了几颗小小却闪亮的水钻,腰部的位置加修饰。
换好了行头,从车子的后视镜里照了照,很是不错,成熟又性感。
我可不像有些gay总把自己打扮的花枝招展的,生怕别人不知道你有问题似的。比如说很人喜欢的花衬衫,那很不符合我的美学,我觉得还是这样正经成熟点比较吸引人,我的审美也是没错的,至少我总是最受欢迎的那个,在同龄人中……
又往身上喷了点男士淡香水,整个人有魅力了,ok,出发。
到了“玫瑰之约”差不七点了,时间刚刚好,不早也不晚。
进门,就发现今个人不少,我立马忘了我约的小朋友了,他实在是太没意思了,就会聊天,不办正事!
我坐在吧台拿起杯酒慢慢的喝,我已经感觉到周围已经有好几双眼睛往我这瞟了,怎么样,我果然还是挺有魅力的吧。好好收拾收拾,还是能以我的成熟男性的魅力吸引到傻乎乎的小白兔的。
我边喝东西边也偷偷的打量他们,有两个看起来还不错,我打算待会就冲着他们下手啦。
突然中央的舞台阵骚动,我好奇的看过去,就见个男孩子在舞台中间,只穿了条丁字裤,下面还缀着流苏,正抱着根钢管起舞……
哎呦,我这个小心脏啊。这也太性感了!那个男孩头发略长,皮肤白皙,双凤眼,挺妖娆的,我真是喜欢的不得了,可惜啊……大家似乎也都挺喜欢他的……围得里三层外三层的……害的我想走近步看看都难。
我伸直了脖子往前看,谁知道现在这酒吧里的大叔都快赶上挤公交的大妈凶悍了,我刚想往前走走,不知道谁推了我把,害的我个踉跄。
就在我以为我要摔个狗啃泥大出洋相的时候,突然被人扶住了,却是彻彻底底的扑在了那人的身上。
“额……你还好吧?”
我抬头看,哎呦喂!这不就是我手机里那个小美人嘛!这真人竟然比照片里还要好看许。
他个子蛮高的,人很瘦,不过从漏出来那截小手臂上看起来并不是皮包骨头,而是年轻人所特有的平伏却又有力的肌肉,皮肤白白净净,可能因为着急,跑过来的,脸蛋有点微微粉红,略粗喘着气,啧,这小嘴略微张开,嘴唇也粉红湿润润的,看的我不尤心猿意马。
再仔细看,不由有点吃惊。他穿着双运动鞋和身的运动服,莫非还是个学生?
他看见我也是先愣,后来被我看得有点脸红,我这才意识到自己的失态,赶紧了起来。
“你好……”那孩子伸出手,“我叫杨故航。”
我乐了,此时此刻,在玫瑰之约这种地方,竟然还有人是通过握手来交朋友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