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18

分卷阅读7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小贴士:页面上方临时书架会自动保存您本电脑上的阅读记录,无需注册
    ,虽没有实质性的意义,却权当作消遣了。
    这一日,她站在池塘边,捏着一把鱼食抛了下去,刚收回手,就听见那边桃红匆匆过来——
    “二小姐,好像有您的信!”
    信?夏怜想不到谁会给自己写信,刚想过去,就在这时,她身边的人突然伸出脚将她绊了一下,一个猝不及防,夏怜没有反应过来,结果就那么掉进了水里!
    “噗通——”
    “来人啊!”
    桃红见夏怜掉了进去连忙喊人,夏怜不熟悉水性,但好在池塘很浅,很快她便摸到了边,爬了上来,但落水这种事,终究是很狼狈的。
    她一边大口地呼吸着,一边将视线移到刚刚出脚绊她的那个人身上。
    那个丫鬟叫秀秀,是夏文房里的丫鬟。前几日夏文叫秀秀去给夏怜送些宫廷里送来的点心,秀秀一时贪吃就自己偷吃了,没给送到。后来夏文向夏怜问起这件事,夏怜如实回答未曾有人送点心来,夏文便明白了怎么回事,回去罚了秀秀一通。
    秀秀平时在夏文那里比较受宠,从来没被他罚那么狠过,便对夏怜怀恨在心,认为一定是她故意告密,还在二少爷面前说了自己坏话。这一次,就故意出脚绊她让她落水,想让她吃些苦头。
    在他们所有人眼里,夏怜不过是一个地位卑微的“私生女”。难道她还能哭着去找夏文告状不成?就算她去告状,周围又没别人,她就是不承认又能怎样?
    秀秀对夏怜很不屑。
    桃红吓了一跳,连忙过去扶住夏怜:“二小姐,你没事吧?”
    “没事。”
    秀秀也在旁边假惺惺问道:“哎呀,二小姐,怎么那么不小心呢。”
    “一时大意罢了,多谢关心。”
    这话倒是让秀秀有些出乎意料,因为在夏怜这样说的时候,她的脸上竟丝毫没有看出恼怒的神色,就好像她不知道刚刚她落水是被她绊倒的一样。
    怎么,难道她竟没有生气?还是不敢?
    看来,果然是个性子懦弱的。秀秀在心中愈发嘲笑起了夏怜。
    “二小姐,我扶你回去洗个热水澡,换身干净衣服。”桃红刚刚离得比较远,所以没有看清是秀秀绊了夏怜才导致她落水,加之夏怜什么都没有说,所以也以为只是意外。
    夏怜一直沉默。走的时候,她突然回头看了秀秀一眼。
    那竟是很平静的眼神。而秀秀被她那样平静的眼神注视着,不知怎么,反而竟有些不知所措。说不上来,就是让人不舒服。
    不过她倒也没有多想,她还沉浸在报复的快感中,想到今日让夏怜这么狼狈而她又不敢戳穿自己,顿时觉得心情又一下子好了起来。
    回房以后桃红给夏怜打了热水澡,夏怜泡在浴桶中,纤手突然攥紧。
    秀秀今日欺负她——这笔帐,她记下了。
    “对了,二小姐,您的信。”
    就在这时,桃红的声音突然传来。夏怜这才想起,今日桃红说有她的信。
    “拿过来。”
    正事要紧,她担心信上有重要事情被耽误,所以暂且将秀秀的事放在一边。结果当她读完这封信——
    还真的是很急迫的事。
    不过……却是令她有点头疼。
    晚些时候,夏怜思来想去,最后还是去找了夏文。夏文为人亲和易相处,这些日子以来她和夏文虽算不上熟络,但还是能说上几句话。
    夏怜在门外犹豫了好半天,才试探性地敲了敲门:“二哥在么?”
    “小怜?”夏文给她开门的时候有些惊讶,显然没想到她会突然来找自己。“怎么了?”
    “二哥,我……”
    “进来说。”
    夏怜拿出那封信,将情况简单说与夏文。来信的人是谷雨,是与夏怜从小一起长大的少年。先前夏怜住在清水县的时候,二人曾是邻居。谷雨的妹妹小雪比夏怜小一岁,也是夏怜儿时的玩伴,而这次谷雨给夏怜写信,正是为了小雪的事。
    此事还要从半年前说起。那时谷雨家生意亏损,欠了一大笔钱,债主便强抢了小雪来抵债。而现在,钱是终于赚够了,哪想那债主出尔反尔,未等他们拿钱来赎人,竟然就擅自将小雪卖到了京城的烟花楼。
    烟花楼是全京城最大的销金窟,可不是普通的窑子,能来烟花楼寻欢作乐的人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哪里是谷雨这种平民百姓能去的地方。谷雨也是没办法了,才会想到写信给夏怜寻求帮助。毕竟以夏家在京城中的地位,去烟花楼赎个姑娘出来,并不是什么难事。
    但问题是,谷雨实在高估了夏怜在夏府中的地位,权贵之家,哪里是他想象那么简单的。她初入夏府,也是人生地不熟,不说如履薄冰,也是要凡事谨慎低调的。这么大的事交给她来周旋,也着实是很难办。
    不过谷雨话也说道这个份儿上,又事关儿时玩伴的清誉,夏怜只好硬着头皮上了。眼下她唯一能想到的人就是夏文,所以她今晚才会过来找他。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按 →键 进入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