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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对我有意思,可是重新见面以来的三年里,他什么都没说过。
刚开始,我觉得我们是不可能的,因为他曾透露过,他曾经很喜欢很喜欢一个女孩子。
他们最后当然是没在一起,否则他也不会跟我混了。
而我,我想我很难再那么纯粹地爱上一个人了。
我并不是想为一段绝望的爱情孤独终老,只是,我真的没有那样爱的力气了。
只不过,我已经不是那个天真得冒傻气的小姑娘了。
人一踏入社会,就会飞速地成长,周遭的压力会让你不得不开始考虑终身大事。
我只是再普通不过的一个女孩,我并没有想过要孤独终老。如果一定要有一个伴一起走到白发苍苍,如果那个人是杨云开,我并没有什么意见。
我偶尔会下厨做菜请杨云开来吃,他每次都吃得很干净。常让我想起某个人。
后来他干脆说,你把房子退了,住到我这里来,周末帮我做饭,水电费我们平摊,怎么样?他的房子是公司分给高管住的,很是宽敞。
我想了想觉得还算公平,于是同意了。
后来我发现其实这是不公平的。因为在超市买菜的时候,他总是会抢着付帐,连带着我那一大堆零食。
后来我自觉地不买零食了,他却已经记住我爱吃的东西,就算我不拿,他也会一一找出,付款,拿回家,放在冰箱里。
于是我只好努力钻研菜谱,用更好的食物来回报他。
逛超市的时候,我突然听见陈奕迅用低沉而悲伤的腔调唱着:
你会不会忽然地出现,在街角的咖啡店,我会带着笑脸挥手寒暄,和你坐着聊聊天,我多么想和你见一面,看看你最近改变,不再去说从前只是寒暄,对你说一句只是说一句,好久不见……
我突然停住脚步,觉得鼻子有些发酸。
“怎么了?”杨云开问。
“哦,没什么,”我揉了揉鼻尖,“这首歌挺好听的。”
其实我想说,这是什么烂歌啊,唱得这么悲,让人听着就想哭。
没想到过了几天,杨云开回来的时候竟然送给我一张CD,是陈奕迅的《认了吧》。
我有些奇怪地说:“这是陈奕迅好久以前的专辑了吧,你送我干什么?”
他微微有些尴尬。我将CD翻过来,突然发现里面原来就有之前那首歌。
《好久不见》。
“我以为你喜欢听,”他说,“路过音像店,就买了一张。”
我明白了,笑了笑,说:“谢谢啦。”
“不用跟我说谢谢。”他摸了摸我的头。
我飞快地眨着眼睛,想让快要流下的眼泪退回去。这个动作又让我突然想起另外一个人。
我们还会不会再见面?会不会像从前一样,一家人坐在一起,仿佛什么都没发生一样?会的,我想会的,我希望会的。
只是,那会是多久以后的事?三年?五年?十年?
等到那个时候,再见到他时,我还会不会哭?
等到再见时,我们的身边,应该都会陪伴着另外一个人吧。
或许只有到我们都白发苍苍的时候,才能坦然地坐在一起,平静地回忆过往,回忆我们曾经交织在一起的那些时光,然后释怀。
脑海中突然浮现的画面,让我的心突然跟着抽痛起来。我不是在心痛年华的逝去,我只是有些难过,难过自己不能陪伴他走过人生重要的旅程,不能再看他发脾气,不能再跟他顶嘴,不能再注视阳光下他英俊的面容……不能陪他一起到地老天荒。
可是,事到如今,也之门这样了吧。
我在心中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抬头看向杨云开,说:“吃饭吧。”
我没想过要做什么女强人,可几年下来,因为心无旁骛,竟也升到了小主管。责任大了,能力却还是一般,真让我觉得有点力不从心。
在家抱怨的时候,那个人会突然冒出来一句:“太累了的话干脆不要做了。”
我白他一眼,说:“说得简单,不做了我吃什么啊?”
然后,他认真地看着我说:“我养你啊。”
我突然愣住了。
半晌,我问他:“杨云开,你看过《喜剧之王》没有?”
他老实地回答:“没有。”
我想也没有,对他来说,数字恐怕要比周星驰的电影有趣得多。
于是我有些不满——没看电影竟然也能说出那里面的台词,想跟星爷抢饭碗啊。
后来,过了很久以后,有一天,杨云开突然跟我说:“梁满月,你怎么不问问我究竟喜欢谁喜欢了很多年?”
我一愣,心想不论是谁都没有关系吧,于我而言,杨云开的过去并不重要,或者,可能连杨云开本人,都不重要吧。
只是我的未来,就是杨云开了。
看我半天没说话,杨云开叹了一口气,说:“梁满月,你到底是真傻还是假傻?”
从孩童长成少女,从少女变成女人,美好的年华当中经历过一段不算成功的初恋,经历过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有过欢笑有过泪水,感受过幸福也感受过悲伤,然后终于变成一个成熟的女人。在该笑的时候微笑,在该沉默的时候沉默,珍惜生活,珍惜眼前人。
成长的悲哀,或许就在于人们再没有机会去表达纯真和幼稚。但至少,我们还拥有回忆。
我的故事,当然还没有结束,可是,也已经告一段落了。
番外裴良宇
裴良宇赶去酒吧的时候,罗维已经喝的不省人事了。老板同他认识,也认得罗维是他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