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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供沈依依洗手。刚才她打胡樱的时候,自己也沾了一手的浆汁。
“胡小姐那个人,就是欠揍,刚才如果不是你拦着我,看我不打得她满地找牙!”蔡礼单手叉腰,气呼呼地在阁儿内走来走去。
相较他激动的情绪,沈依依显得很平静,她对这位胡小姐,并没有什么感觉,大概是因为她没有继承“沈依依”的记忆,所以也感受不到她的爱与恨,当胡小姐骂她的时候,她总觉得是在骂外人。
她纯粹是因为同情蔡礼,才出手扇了胡小姐一掌,当然,胡小姐的嘴实在是太贱了,这一掌,挨得不冤枉。
等等,胡小姐?姓胡?沈依依忽地一愣:“这位胡小姐是?”
蔡礼也是一愣:“你不记得她了?她是晋国府的小姐,她的父亲胡恒秀,好像就在富阳县当县令。”
原来此胡小姐,就是彼胡小姐,真的是好巧。她从来没想过,她和胡小姐竟还有一重关联,是和吴德完全无关的。沈依依问道:“你不知道她和吴德的关系?胡县令有意招吴德为婿,听胡小姐刚才的口气,应该是已经定亲了。”
“你的意思是,胡小姐刚才所说的未婚夫,就是吴德?!”蔡礼惊讶了一下,随即连连摇头,“这不可能,胡小姐一心攀高枝,绝不会看上吴德。”
“你倒是了解胡小姐。”沈依依笑了。
“我不了解她!”蔡礼会错了意,慌忙解释,“我跟她通共就没见过几次,都是听人说的!”
瞧蔡礼这急着解释的劲儿,像是真对“沈依依”情根深种,倘若任其发展,会是什么样?沈依依暗自摇头,决定以后离他远点,她不愿延续“沈依依”的生命轨迹,更没兴趣替她谈恋爱。
算了,也不要以后了,就从今天开始吧,给人无谓的希望,乃是一种残忍。沈依依想着,对蔡礼道:“蔡公子,既然您已经认出了我,我们就好好聊聊吧。”
“聊什么?你说。”蔡礼隐隐地有点激动,心道是不是昨天对她的吓唬起作用了?她是不是决定跟他走了?
可沈依依接下来的话,兜头兜脑地给了他一盆冷水:“蔡公子,无论您怎么想,如今的我,都已经不再是以前的我了。相信您也有所发觉,无论是个性,习惯,还是处事的风格上,我都有了很大的改变。您千里迢迢地来找我,我非常感激,但我不愿意再和过去有任何关联,所以,只能对您说一声抱歉了。”
沈依依说着,站起身来,深深地鞠下躬去:“感谢您的厚爱,但别再等了,请回吧。”
她这一躬,是替“沈依依”鞠的,如此有情有义,不计前嫌的男人,即便在开放自由的现代,也是凤毛麟角了。
是“沈依依”对不起他,但她无力偿还。
蔡礼没有回应,他呆呆地坐着,表情看不出悲喜,但是他后背绷得笔直,双手握拳,垂在身侧,一动也不动。
沈依依也曾爱人而不得,感同身受,很想安慰他几句,但想想她如今的身份,还是什么都没说,暗自叹息一声,转身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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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朝不保夕,生活没有保障的人来说,感情生活是一种昂贵的奢侈品,即便沈依依总在闲暇时想起白哲,但也往往狠心掐灭。三天的时间很快过去,在这三天里,蔡礼没有再来找过她,沈依依觉得很欣慰,他是个好男人,及早放手是好事,他值得去另找一个好女人,过幸福美满的生活。
☆、第44章 名副其实的灌浆馒头(10)
碧空万里,晴朗无云,端得是个好天气。
小胡椒伺候沈依依穿戴整齐,戴好盖头,把她送到了驿馆的后门口。今天,沈依依要去为知院大人做灌浆馒头了,她又是兴奋,又是紧张,特意向李贵告了假,准备在驿馆门外等着,直到沈依依出来。
沈依依劝阻无果,只得随她去了。
一时有人出来,领着沈依依进去,搜身检查,确认她没有携带凶器或毒药后,带她上厨房去。
厨房对面的走廊里,胡樱带着红霜,正同钱嫂说话。钱嫂包子铺是她举荐的,必须嘱咐几句,只有让知院大人满意了,知府大人才会满意,而她父亲今年的考绩,也才会有保障。
正说着,厨房那边有人来,胡樱无意间看了一眼,惊诧无比:“那人是谁?戴盖头的那个!”
红霜摇了摇头,她不认得。
钱嫂顺着胡樱的视线看去,道:“今天还有一个人,也来给知院大人做灌浆馒头,想必就是她了,听说姓林。”
“姓林?”胡樱暗自冷笑了两声,“只怕是姓沈吧?”
钱嫂弄不懂她在说什么,满脸茫然。
胡樱无心再叮嘱她什么,随口敷衍了两句,带着红霜去了驿馆后面的小厅。
红霜看着她脸色不对,问道:“小姐,您怎么了?是因为那个戴盖头的女人?”
胡樱咬着牙道:“三天前,在钱嫂包子铺扇了我一记耳光的人,就是她!”
红霜疑惑道:“小姐,她戴着盖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