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吧?”
“对,是珊珊的同学,上二楼了。”
“嗯。”她已经知晓了。
令蔓看了眼墙上的钟,快八点了,她有点饿。正好今天卢佩珊的观光团终于组齐,她应该请小家伙们集体吃顿饭。
现在雨没停不方便出门,只能叫外卖。
令蔓走上二楼,敲响卢佩珊房间的门。
“进来!”卢佩珊在里面喊道。
令蔓推开门走进去,里面果然坐着零零散散七八个年轻人,久违的青春气息啊。
“吃过饭没有?”令蔓问。
有的人答吃了,有的人说没吃。
令蔓说:“请你们吃夜宵,想吃什么随便点。”
“哇,谢谢蔓姐!”
“我想喝啤酒吃烧烤!”
无不喝彩。
大部分人都提前跟令蔓打过招呼了,个别刚来的还比较陌生,一个平头男生向卢佩珊求证,“这是你姐姐吗?”
他一开嗓,令蔓就知道他是哪个了。
卢佩珊:“对呀。”
刚刚在车上谁都没看清谁,此时公鸭嗓投过来惊艳的眼神,“哇,姐姐,你好漂亮啊!”
令蔓对他露出温和的笑容,“谢谢。”
呵呵,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刚刚还在背后说我丑呢。
正聊着,门又打开,进来个人。
卢佩珊眼睛一亮,冲令蔓背后招手,“李倬云,这边!”
令蔓转过身。
她距离门最近,这一转身,理所当然地最先与站在门口的人对上视线。
“……”
令蔓视线定了定。
眼前的少年拥有一张精致的脸庞和温柔的泪痣,黑发如缎,白皙的皮肤临驾于多数女生之上。
一张美得让人过目不忘的脸。
那瞬间,令蔓的脑子里涌入太多的信息量。
是他?
李倬云……
原来他叫李倬云……
十年过去了,天才没有伤仲永,妖孽彻底变妖孽。
作者有话要说: 哇!!这一天终于到来啦!!宝贝们想我没有!!!
姐弟这篇从放文案到现在都整整隔了一年了吧,不容易啊!!
在我把存稿消耗完之前应该是日更=3=
第2章
第二天清晨,令蔓特地赶早去给小家伙们买古镇的特色早餐。
这个点客人们基本还没起床,过道里十分安静。令蔓小心翼翼地下楼,没想到居然在大厅见到了唯一的活人——李倬云。
李倬云一身白色的T恤,白色的运动鞋,简单却出众。
他一个人清清落落地坐在阅览区,正仔细摆弄着昨晚带回来的那些器材,神情专注得像对待什么宝贝。
少年长个子的速度就像雨后冒出来的春笋,高高笔挺地立着,清瘦却有劲。
他光是站在那里,就是一道风景。
横七竖八的器械里令蔓只认得出一个三脚架,其他组件都很陌生……组装之后看起来像是个望远镜?
令蔓远远地观望着。
李倬云太投入,还没发现她的存在。
昨晚的一秒对视后,他直接从她身边走过。
李倬云没认出她,也可能是已经不记得她了,令蔓说不上是庆幸还是失落。
这么多年过去,他的变化不大,小时候是个漂亮的小男孩,现在不负众望地长成了个翩翩少年。
令蔓就不一样了,都说女大十八变,现在的她身上找不到一点十年前的影子。
令蔓陷入纠结。
怎么办,要不要过去?
过去的话肯定免不了要打招呼。
她已经能想象到自己主动say hi后李倬云置之不理的尴尬场面了……
其实令蔓潜意识里很害怕撞见李倬云,她一点都不想叙旧,从这一点上来说他没认出她或许是件好事。
算了,还是绕着走吧。
最后令蔓轻手轻脚地从客栈的后门跨出去,成功避开李倬云。
怂是怂了点,无所谓,反正只有她自己知道。
今天难得放晴,长达数日的梅雨天气画上短暂句号。
古镇水位退了下去,隔壁那只阿拉斯加被关了几天之后终于放出来溜达。
这只多毛怪虽然长相凶悍,但性格憨厚,精神抖擞地站在阳光里,毛色发亮,吸引了不少游客前来围观。
自从隔壁客栈养了狗之后,连带生意都旺起来,客栈主人每次见到令蔓都要趾高气扬地从她面前走过。
令蔓也不甘示弱,已经跟狗舍那边打过招呼了,等有空了就去把她订的那只血统金毛接回来。
等她的金毛长大了,怎么也要把那只阿拉斯加PK下去。
一出太阳气温就直线上升,令蔓买完早餐后大汗淋漓地回到客栈。
恰好卢佩珊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