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吧,”他勾唇,淡淡打趣一句,“打小就这德行。”
不一会儿,酒果然上来了,不过却不是老板亲自送的,凌麟和服务生道了谢,尝了口这款叫“荆棘玫瑰”的鸡尾酒,果然入喉口感极好,她挑了挑眉,忽然问钟有,“可是,为什么他会想要到N市来开酒吧呢?N市地处北方,并不算是个……文艺气息很浓厚的城市,而且也不是旅游胜地啊。”
钟有也淡淡抿了口酒,放下杯子笑了一下,“你可以把故事理解为——富二代闲着没事,为了体验全球各地的民风民俗,找到自己最钟爱的那片土地,所以每到一个城市都开家酒吧逗留一阵儿。”
凌麟惊讶地捂了捂嘴,赞叹出声,“哇哦,还有这么酷的人?!”
说完,她自顾自想了想,“他纹身真挺好看的,等哪天我退出娱乐圈,不再被这么多双眼睛盯着了,我也要找他的纹身师纹一个。”
钟有听了她小脑袋瓜里永远新鲜的想法倒也并不否认,每个人都有自己身体的处置权,他们职业特殊,已经压抑了不少天性,既然她有这个想法,他也觉得不错。
到时候,说不定,可以纹个情侣纹身什么的。
他们来得时候就不算早了,今晚请的民谣歌手算个小有名气的,眼看着到了下台的时间,卸下吉他朝大家鞠了个躬,然后下台来,还特意和钟有凌麟见了一面。
为了避免照片流传,就只是简单寒暄一番签了个名,没有歌手现场演唱以后,整个酒馆放着歌,就好像少了点什么似的。
钟有转过身,看了眼空荡荡的舞台,辛陈上台,和他对了个眼色,然后点了点头。
老板拿起麦克风,辛陈常年抽烟,嗓音从音响里听起来更沧桑成熟了几分,“诸位——我看诸位这怎么有要走的了?是不是没了歌手助兴,喝起酒来少点什么?”
底下一片回应声,起哄着,“陈哥来一个!来一个吧!”
辛陈笑着连连摆手,“我这把嗓子,是我们馆儿镇馆之宝,轻易不能亮好么?”
说着,他把手朝台下一伸,指向钟有的方向,“不过呢,今晚大家也知道,来了两位我的好朋友,让我们馆儿蓬荜生辉的贵宾——钟有、凌麟,来,大家掌声走一个——”
客人们大声欢呼着吹起了口哨,凌麟笑着冲左右点了点头,然后又听辛陈在台上道,“那下面呢,我们就有请虽然没我嗓子珍贵但是也算挺珍贵了的钟有,钟影帝,上台来,献唱一曲!”
“呜呼,欢呼声——”
辛陈把手放在耳边,全场都沸腾了,连那只阿拉斯加都在台前兴奋地跳着转起了圈。
凌麟在所有人的起哄声里惊讶地看着钟有,担心他会不喜欢在人前这么上台唱歌,可刚想说话,却发现他直直看着她,笑着站起了身。
她彻底懵了。
眼睁睁看着钟有转身,缓步走上舞台,从辛陈手里接过麦克风在立架上固定好,长腿屈起一条搭在了舞台中央椅子上,另一脚点地,他坐着背好吉他,然后低头,修长轻轻拨弄了一声吉他的琴弦。
男人帽檐下的面庞也美得惊心动魄,他在舞台上,向来是最好看的。
好看到耀眼,是真真正正明亮的星。
只是一声简单流畅的吉他弦音,已经足够撩拨到在场的人疯狂了。
钟有极少登台演出,但他历史有过的舞台演出视频,常年占据着各大视频网站的点击量前三。
唱歌,跳舞,他都做得很好。
凌麟似乎听见自己的心跳声,也像经过扩音器的放大一样,简直要遮蔽了众人的尖叫声和掌声。
她想要拿起面前这杯淡粉色的鸡尾酒,可杯身太过冰凉湿滑,她指尖颤抖着,并没能成功。
下一刻,她听见他动听的嗓音对着麦克试了一声,“喂?”
他的声音并不像辛陈那样成熟低哑,却格外性感,是翩翩的美人,如珠如玉,语气冷淡里带着一股丢不掉的少年感,永远清爽且动听,像一击即中的箭,直接从她的耳中钻到了心脏。
然后,她看见他抬起头,倾身握着麦克笑了一下,在台上看着她的眼睛说——
“今晚很荣幸和一位美丽的姑娘一起来到‘下’。一首《姑娘》,送给我的……小姑娘。”
作者有话要说: 5000字粗长来惹,下章表白嘻嘻。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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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白
“我爱你就像天上的太阳。
太阳啊, 她会把我照亮。”
乐声缓缓流淌在酒馆里, 灯光变幻, 他从容地开口, 唱王北车这首《姑娘》。
第一句词是, “有一个, 亲爱的姑娘”,
所有人都在看着他, 她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