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18

分卷阅读73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小贴士:页面上方临时书架会自动保存您本电脑上的阅读记录,无需注册
    朋抿嘴:“我记不清了,我也不记得1点02分有什么电话。”
    “那18839xxxxxx这个手机号是谁的,你知道吗?”
    “不知道。”
    “你跟孟鸢认识吗?”
    他犹豫了几秒,才回答:“她是我们医院一位副院长的女儿。”
    ”你们的关系怎么样?”
    何巍朋的回答很有分寸:“见过面,互相留有联系方式。”
    “你的工作?”
    “济世医院急诊科医生。”
    “听说最近就要调到普外了?”
    “……”
    第一次,何巍朋没有回答。
    驴脸这边却有些乱了阵脚。
    在听到熊小时的最新几个提问后,他就开始翻查卷宗,总算找到了孟鸢这个名字,就在辩护方提供的11日何巍朋手机的通话记录详单里。
    详单上面每一个电话都注明了姓名,但也仅此而已,没有任何能引起注意的地方。
    但他越发地觉得不对劲。
    可他一时间又找不出症结,只能反复的打断熊小时的提问:“审判长,这几个问题跟案子无关。”
    作者有话要说:  上章的沙发小天使是 闲人很忙!
    关于庭审,我也是研究了好多庭审笔录啊、庭审视频啊,也尽量往实际的庭审上靠。但是这毕竟是小说,如果真的按部就班的一步一步走,就不好看了,所以多少还是会有些戏剧性的存在,大家不要当真,真正的法庭是更加神圣和严肃的!
    谢谢22103059提出的“刑事案件中被告应该称作被告人,被告是民事案件中的概念。”现在已经修改了!
    第34章
    40
    庭审激烈地进行着, 何阅已经快把一盘炸鸡块都吃完了。
    他拿起只剩下最后一个炸鸡块的盘子递给大叔,但大叔却眼睛盯着直播摆摆手,然后继续骂:“这男的真不是个东西!”
    何阅收回盘子,用辛巴的毛蹭了蹭油手。
    没东西吃了, 闲着无聊, 他又掏出手机,开始刷直播微博下面的评论。
    果然, 已经有不少人被熊小时的话带了进去, 开始思考她为什么在不停地提到孟鸢。
    这个问题,现场的驴脸当然也在思考, 思考的脑袋都要破了。
    他在多次权衡利弊后, 还是认为不能让她掌控局面:“辩护方律师一直在不断提起孟鸢,请问这到底和案子有什么关系?!”
    “当然有关系。
    熊小时巴不得他来问。
    “第一, 孟鸢就是第六组证据、也就是附加卷第98页中与何巍朋亲密合照的那位女性。
    第二,一名女性驾驶肇事车在0点52分驶入蔷薇大学后山,孟鸢在1点02分打通了何巍朋的电话, 1点50分,何巍朋……”
    “审判长!”
    驴脸在听到照片中的女人是孟鸢时,脸色就唰得变了,他忙不迭地打断熊小时的话:“辩护方律师的发言带有误导性!”
    “我没有任何误导,我只是在陈述事实。”熊小时很稳,“我哪一句话说的不是事实吗?”
    审判长想了想:“辩护方律师,你接着说。”
    驴脸已经明白熊小时想干什么了,他完完全全被她给算计了一笔:“审判长, 她就是在误导!”
    审判长:“她误导什么了?”
    驴脸一口气堵在嗓子眼。
    他向熊小时看去,正好看到熊小时充满期待的眼神。
    熊小时:对呀对呀,快说快说,我误导什么啦?
    看到驴脸不打算回答,熊小时稍稍的有那么一点失望,还很“不小心”地把她的失望露给驴脸看了看。
    “那我接着说,”她继续道,“1点50分,何巍朋借刘敏医生的手机打通了他和刘恬臻家里座机的电话,1点56分,被告刘恬臻在小区门口坐上出租车,2点04分,何巍朋骑摩托车离开医院,2点44分,刘恬臻在蔷薇大学后山下车,2点47分,刘恬臻的手机呼叫了何巍朋的手机,何巍朋没有接,但刘恬臻声称,那是她和何巍朋见面后,何巍朋用她的手机打的,3点08分,刘恬臻开着肇事车进入加油站加油。”
    审判长:“就这些吗?”
    熊小时点头:“对,就这些。”
    审判长:“你还是没有说明孟鸢这个人到底和案子有什么关系。”
    “我只是想指出,孟鸢和何巍朋有暧昧的男女朋袭,以及案发的当天,孟鸢也给何巍朋打过电话……”熊小时说着,声音慢慢变小了,她露出了一个“哎呀我也糊涂了”的困惑表情,没什么自信地对着审判长,道歉地说,“那我没什么要问的了。”
    驴脸:……………………
    何阅吃着最后一个鸡块,看到驴脸的脸色,顿时拍着辛巴笑得前仰后合,嘴里含着东西还不敢出声,差点把自己呛着。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按 →键 进入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