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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牢并不冤,但的确还没犯事儿犯到与乱党有关的地步,这罪名一扣,估计给人吓得不轻。
杨世忠有些于心不忍,勾了勾脑门,低声问段崇:“你看,这戏是不是有点太过了?”
“戏过不过,不好评判。”段崇足够刻板,扫了一眼身后的信鹰,“他们欠练了是肯定。”
杨世忠很心虚,今天搜府的时候的确太匪了,让他都想起来自己当好汉的那会儿。他清了清嗓子,立刻回道:“今儿回去就带他们绕京城跑圈。”
信鹰:“???”他们又做错了甚么?
段崇吩咐道:“留几个人跟好吴钩。看今日睿王的反应,显然不知道澜沧珠的事,可以佐证此物乃沈相自己吞咽下去,指向乱党。一旦有暴露身份的风险,柯宗山肯定要坐不住了……”
“他会对吴钩不利吗?”
“不好说。”段崇想起来傅成璧之前的推测,“兴许会不动声色地送几样证据过来。”
第130章 进展
段崇着令在调查时一定要注重证人、证据的来源, 只是没想到,新的证人出现,追溯到源头时才发现是大水冲了龙王庙, 一家人不认一家人了。
这证人乃是个商队管事, 隶属于铁骁商号的旗下,铁骁商号有段崇的银股在, 总魁詹武还曾经在西三郡襄助过段崇,一齐拿下聂白崖。两人是朋友, 而这位证人正是詹武手底下的一个管事的, 身家干净, 自然不会是千机门派来的人。
这管事的当年跟着马队跑镖,当时由于科举改革的事,很多读书人未曾中榜, 有得人回乡时为了省钱,就会依托商队南下。他们在商队中干一些力气活儿作为回报,而商队只需多一双筷子,就能多一个免费的帮手, 互利互惠的好事。
当年就有一名书生模样的,带着一妻一子,说要回南方鹤州, 因为盘缠实在紧张,所以希望能跟着商队。
商队本不愿意带女人和小孩儿,可那个书生力气大、能干活,而且说他的妻子能在伙食上帮衬, 管事的才将他们留下。
管事的说:“当时见那女人唯唯诺诺的,身上也不少伤,对丈夫马首是瞻;那小孩子更是,明明长得小机灵鬼的样子,见人就哭,听见放鞭炮哭,听见脚步声也哭,就跟个傻子似的。一旦母子两人跟外人搭一句话,那丈夫保准让他们吃拳头,大伙儿都看出来这家人不怎么和气。”
不和气归不和气,到底是别人的家务事,外人也不好插嘴。
“后来才知道,这根本就不是一家人。女人和小孩儿都是他抢来的,这男的就想把他们拐到老家去给自己当老婆和儿子……”
段崇皱眉,说:“怎么知道的?”
商队管事揉揉鼻子,似乎有些难以启齿,顿了一会儿才回道:“女人长得又白又漂亮,是个男人都看不得她这样受欺负。当时有个姓吴的,也在商队里,一路上帮过她不少忙。那个小孩儿中途发高烧,他爹都不舍得花钱给他治,是姓吴的变卖了祖传的观音玉坠子,才救了这小孩儿一命。”
“吴大佑?”
“对,对,是这个名字。”管事的说。
当时吴大佑送自己的侄儿入京赶考,回孟州时盘缠用尽,没了办法只能投靠商队,跟着他们一起南下回乡
“俗话说英雄难过美人关,可不就是嘛!就为着这个女的,吴大佑当时差点杀了人。”
到孟州的时候,吴大佑就得回家了。临分别前,卓氏用粗线粗布绣了个布包给他,是为了感谢吴大佑之前变卖玉坠买药,救了沈克难一命。
吴大佑收到布包喟叹不已,与他们一家人待了快两个月,吴大佑早就看穿她的丈夫不是甚么好东西,就劝慰卓氏回家后最好早点打算和离的事。
吴大佑虽然没甚么文化,但知道人这一辈子活得不长,开心最大,不能就这样勉强、将就地过日子。
卓氏不想连累吴大佑,但她实在绝望。她知道他们母子一旦随这个劫匪到了鹤州就一辈子不能逃脱了,于是声泪俱下地向吴大佑哭诉了从前的遭遇,但并未透露她是翰林院大学士沈鸿儒的妻子,只是假称自己死了丈夫,又被那书生拐骗才到了这里来。
卓氏拉着沈克难给吴大佑下跪磕头,求他救救他们母子。
书生来时就听到这些话,见事情败露,登时就怒火滔天,口里大骂她胡说八道,一手揪着卓氏的头发,一手挟着沈克难就往外走。
女人的尖叫声和孩子的哭嚎声撕心裂肺,回荡在小院里,商队的其他人都不敢管,唯独吴大佑敢。
吴大佑手握柴刀,凶神恶煞地给他拦了下来,喝令他放手。
“砍了两刀。没砍到要害,也够吓人的了。那男的一看打不过吴大佑,又听说他要报官,屁滚尿流地跑了。后来商队的人才知道是怎么回事。”
“不过那孩子本来就傻,经这么一遭跟疯了一样,口口声声地说恨死他爹了,总有一天要杀了他……我们听得时候还挺纳闷,按说那书生也不是他爹。不过小孩子嘛,一时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