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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道:“我们四个,实际上干的是杀人放火的勾当。”
陈继识人上很是在行,一眼就看出林之卿是个心地单纯的少年,也不怕他会四处乱说,便毫无隐瞒地将他们来京城的事情细说了。
“我们是异姓兄弟,从小一起长大,十多年前河南老家遭了蝗灾,人吃人,村子里都死绝了,我们四个便跑了出来,相依为命。”
陈继抽出腰间一杆烟袋,把下面布兜里的烟丝拈出一缕塞进烟锅里,火石点火,深深抽了一口。
“后来就干上了这一行,靠卖命吃饭。”他黑黄的指甲似乎不怕烟火灼烧一样,在冒着火星的烟丝上按了几下。
“你要是吃得来苦,就跟着我们兄弟,什么都不少你的。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林之卿低着头,沉默半晌,然后坚定地点头道:“大哥。”
陈继嘿嘿一笑,把外面赶车的老二陈鸣叫住,然后与骑马的老三老四招呼一声,四个人就在荒郊野地撮土为香,结义金兰。
一晃两年过去,林之卿已经彻底长成为一个精明坚忍的男人。
若说他年少时,身上还总带着一股幼稚与天真,如今已经被雕琢得不漏半分形色,精瘦的躯干上常年裹着灰蓝薄衫,长发也削得刚刚能束在脑后,原本浅麦色的皮肤晒得黝黑,脸庞上的婴儿肥也不见了,露出棱角分明的轮廓。
如今的林之卿,混迹在人群中,毫不起眼,只余一双暗含精光的眸子还依稀能看得出曾经的年少意气。
鸡鸣狗盗四人能做得那不入流的勾当,自然是靠花样百出的奇淫巧计。
老大年纪不小,如今许多事情已经不用他出手,江湖上往来联络都是经由他处理,人们知道鸡鸣狗盗有四个人,可真的站在大家面前,能认得出的也只有老大陈继。
老二陈鸣是他们当中功夫最高的一个,可即便如此,那也只能算江湖上的三流高手,但他使得一手好暗器,据说是小时候饿的不行用弹弓打鸟充饥练出来的,眼睛毒得很,手段也毒得很。
老三陈缑不消说是会易容术的,可这手艺似乎也不怎么到家,平日里走的是野路子,自云人皮面具那种高级事物他只在说书人嘴里听说过,实轮到他易容,也只是面粉颜料往人脸上一抹。实际上他最精通的正是做人皮面具,更兼一把学谁像谁的好嗓子,瞒天过海是他的拿手好戏。
老四陈道是个惯偷,三只手从来不歇着,冷不丁就会从路人身上揪一点什么出来,时候久了,若是那手里不偷摸点东西还不习惯,兄弟们都被他偷得麻木了,因为偷惯了,连带着作假的手段也高明无比,仿制笔迹器物难辨真假,足以以假乱真。
林之卿论哪样都比不上他们四个,连武功也被殷承煜废了个七七八八,与平常人无异,而且还因为受了那许多折磨,身体很是虚弱,开始时被他们嘲笑了许久像个娘们。
林之卿倔脾气一上来,居然下定决心苦练,大半年时间就回复了强健的体魄,武功也渐渐恢复,内力虽然还是不足,可也能独撑一面,这才让四个人对他佩服起来。
之前头次相遇,鸡鸣狗盗自称是教给了他看家本事,但直到真的开始仔细学,林之卿才暗骂道:“四个混账,也太会给自己脸上贴金了。”
他们四个都已经是不惑之年,却还打着光棍,林之卿年不到二十,就像他们的子侄一样。
鸡鸣狗盗自知一辈子脑袋拴在裤腰带上过活,想有个孩子太难了,见林之卿为人耿直善良,心里疼爱他,虽然是兄弟相称,竟然有父子的情谊。
林之卿与他们在一起,渐渐地也有了家的感觉。
这是跟在师门中完全不一样的家。
一言不合他们就会拳脚相向,可遇到事情又会团结对外,没有什么尊卑之分,当真是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林之卿打心底里敬重他们,行为举止仍是恪守对待前辈的礼仪,让四个人对他更加疼爱,虽然教导时打骂不断,但平时都是好到了极点。
一年后,林之卿开始正式接触活计。
第一次杀人,是要杀一个采花贼。
四个人怕林之卿心软,居然一个人也没有出手帮他,反而引着采花贼发现林之卿的行迹,几乎要了林之卿的命。
等林之卿被逼到极点,不得不挥刀割断采花贼的喉咙时,陈鸣才从暗处跳出来,把身上染满鲜血,握着刀不住颤抖的林之卿拖到一旁。
“第一次杀人?”陈鸣很干瘦,一阵风都能把他吹走,但他冷冷地看着脚下死尸时,却坚定得像一座山。
林之卿两手神经地在衣襟上擦,仿佛这样能擦去上面的血腥。
“以后就好了。”陈鸣搂过他的肩膀,宽慰道:“我杀的第一个人,在吃我娘的肉。”
林之卿缓缓停下,静静听着。
“那年饥荒,人吃人,我娘饿死了,我把她埋到地里,才挖好坑,就发现我娘被别人拖去分着吃了。”
“所以你杀了他?”林之卿问道。
“嗯,那时候才十二岁。”陈鸣扶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