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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丝丝少女心,被直接击得粉碎。
“喂,你就这么快不想见到我了?”程予安有些哭笑不得,虽然她早就知道对方的直男不会撩妹属性,但是没想到□□人的重任居然就这样落在了自己的身上。回想当时,她还在为他未来女朋友默哀,原来是在自己给自己点蜡。
“至少陪我逛逛校园啊。”她毫不客气地给了他一个白眼,“笨蛋。”
两人就这样顺着校园中的马路,毫无目的地游逛起来。逛校园当然不是重点,在一起走路才是。
程予安捧起晏严的手,赞叹道:“为什么你的手一点骨节都没有,而且还这么白嫩。”对方的手确实白得可以,在夜色中特别明显。
“…”晏严咳嗽了好几声,这话他真的接不下去啊。
“对了,差点儿忘了问你,”程予安语气正经了起来,“让你抛弃和我去漫展的那个女生是谁?”她盯着他,“我今天下午在地铁站附近看见你了。”
晏严闻言,却笑了起来,嘴角扬起:“原来如此,难怪你忽然跑过来问我有没有女朋友。”
“她是我一个朋友,叫柯佩。她和人组了室内乐,他们下次表演有一首钢琴五重奏,我被她拉过去弹琴。今天是去排练的。”他解释得很仔细。
“这样。”程予安听完之后,也不再计较。
两人又慢悠悠地在校园里晃了一圈,这才有些不舍地回到了北三楼,也就是程予安的宿舍。
程予安和晏严挥了挥手,然后朝宿舍大门走去,走到门跟前时,她回头望了一眼,却看见他仍然站在原地,正在目送自己,脸上挂着笑。
见她回头,他把原本插在兜里的右手伸出来,朝她晃了晃。
程予安觉得心里甜丝丝的,这感觉,简直可以让她飘起来。她又看了他一眼,这才快步推门进了大楼。
☆、第 26 章
恋爱能让人改变。这句话对于程予安和晏严,都不例外。
程予安虽然性格还是之前那样直来直去,有事说事的坦率性子,没什么女儿家的娇羞,但是她还是变了。她变得特别喜欢用言语调戏晏严,没事还喜欢动手动脚一番。讲真,程予安特别喜欢摸晏严的手。
程予安的手长得很像男孩子,原因就在于骨节略大,戴戒指非常容易就卡在中间的位置下不去。而和她形成鲜明对比的则是晏严的手,不仅大,而且白;不仅白,而且还纤细;不仅纤细,而且手背摸上去特别光滑。可以说,这是程予安见过最漂亮的手了,虽然是像女孩子的手。
不过颜控的最高境界就是男女通吃,没事就拿起晏严的手看来看去、摸来摸去的程予安认为自己已经逐渐在朝这个方向稳步前进了。
程予安还喜欢勾着对方的腰走路。对此,她是这样戏称的:
“从后面看,大家肯定认为我才是攻的那一方。”她还美滋滋,浑然不顾对方满头的黑线,并且想把她扒在自己后腰上的手给拍下去。
到了后来,晏严也懒得反抗,只是学会了把一条胳膊搭在了她的肩膀上,这样可以稍微把气势夺回来一些。然而这样的后果就是,从后面看他们二人走路,特别像是兄弟情深,毕竟是倾情演绎“勾肩搭背”。
不过在最开始,程予安动手动脚的程度也始终停在这一层上,最亲密也不过是在宿舍分开始时来个抱抱。但是她言语之间调戏撩人的功夫见长,甚至在她这个“好师傅”的带动下,晏严也偶尔“语出惊人”,不复刚在一起时的那种笨拙样子。可以说,他学习速度杠杠的,孺子可教也。
所以晏严的恋爱情商与日俱高。
有一次程予安去上毛概课。晏严先是把她送到教室前门看她落座后,然后转身却绕了一圈,从后门走过去,坐在了她身边。
听到动静的黄亚路也转过头,朝着程予安挤眉弄眼一番。
“你怎么来了?”程予安不理她,压低声音偷偷地问他。
晏严将书包放进桌兜,然后朝她身边靠了靠:“我还没有陪你上过课。”
程予安笑了,这也算是进步,现在居然学会了制造惊喜,不错不错,值得鼓励。
“可惜你挑错课了,这老师讲课超级无聊。”程予安一边摊开书本,一边装作目不斜视地望着前方的黑板假装认真听课,“无聊到相当于谋杀生命的程度。”
“就是因为听说无聊才过来陪你。”晏严偏头对她一笑,“要是你上线性代数之类的,我肯定不来。”
“为什么?你讨厌数学?”
“怕打扰你学习。”
“我这么有定力,才不会被你的美□□惑。”程予安嘴上这样说,却在桌子底下又摸了摸他的手,“除非,你给大爷我笑一个?”
晏严闻言,沉默了几秒后,却朝她挑挑眉,然后真笑了一个。
而且笑得特别明媚动人。虽然他是个男儿身,但架不住脸长得比一般女孩还清秀。这么挑眉一笑,看得程予安忽然吞了吞口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