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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2章 吃大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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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万多名正兵,外加三万多辅兵及劳役奴隶,接近十万人,如同蝗虫一般,将沿途经过的春播良田,践踏成了烂泥潭。
    不仅如此,沿途所经过的村庄之中,大户人家的存粮全都被抢得一干二净,颗粒不剩。
    按照一切缴获要归公的铁律,抢自大户人家的粮食,全都必须交给参议司军需房登记造册,然后再由李中易根据各军的实际需要,分批次予以拨付。
    被掳来的大户人家的家眷,分为两种情况,年老色衰的女子,都会被贬入女奴营,从事浆洗或缝缝补补的劳作。
    大户人家未出嫁的女儿,一般情况下,李中易都会把她们集中到近卫军中来,由叶晓兰负责约束管理。
    叶晓兰起初会错了意,以为李中易是想从她们之中,挑选出格外美貌的女子,充当后宅的侍婢或是通房大丫鬟。
    这是叶晓兰的第一个可以独自作主的正经差事,她自然不敢马虎大意,经过层层筛选,最终从俘虏的数百位女子之中,挑出五名出身名门大户又颇有几分姿色的年轻未嫁女子。
    趁着宿营的时候,李中易出去巡视营地的机会,叶晓兰把这些女子都召集到了跟前,打算好好的教一教规矩。
    “你们都是有罪之人。”叶晓兰劈头盖脸就是一通痛骂,“你们的祖上本为大汉子民,却甘心认贼作父,曲膝侍奉鞑虏。如今,天朝上国李相公,率战无不胜之大汉雄师,北击契虏,救民于水火。汝等不忠不孝的卑贱之下女,理当存有替父祖赎罪之孝心,都明白么?”
    叶晓兰的一席话,看似义正词严,其实,她故意忽略了一个重要的事实:她其实也出身于汉奸之家。
    只不过,和面前的这些汉奸之女比起来,叶晓兰早早的被李中易收用了,并且,产下了李中易的儿子。
    母以子贵,叶晓兰如今的心态,和当初还没生儿子的时候,有如天壤之别。至少,她已经不担心李中易拿她赏给别人,或是不问青红皂白便被打杀了。
    叶晓兰心里很清楚,将来她年老色衰之时,哪怕李中易再嫌弃她,只要她坐得正行得端,不犯下无可饶恕的大错,单单看亲儿子的面子,李中易也不会把她怎么着,顶多冷落一些而已。
    这个时代的真正有见识的大户人家,不分南北,都非常重视子女的教育问题。
    撇开家族的男性从小就必须接受良好的教育不说,目光长远的大世家,都会精心挑选并培养家族内有很大利用价值的女子。
    品貌上佳自然是必要条件,不过,诸如琴棋书画、政治眼光等附加值很高的技能,也是必不可少的。其中,最核心的是,这些精选出来的大家闺秀,从小就被灌输了娘家好,你才会过得更好的生存哲学。
    通俗而言,高门嫁女的终极目的,是想通过彼此之间的联姻关系,为低门户家族捞取更多更大的好处和利益。
    叶晓兰的出身,比在场的美貌佳人们,要高得多,也只韩湘兰的家世略低一筹罢了。
    大户名门的做法,叶晓兰可谓是了如指掌,洞若观火。所以,她挑选出来的俏佳人,不仅各具特色,而且无一例外,全是经过家族多年精心栽培的“豪门贡品”。
    和同类人说话,叶晓兰丝毫也不觉得累,反而有种格外的优越感。面前的五位绝色女子,她们心里想的是什么,叶晓兰完全了然。
    养育她们的家族,已经轰然崩溃,家族中的长辈们,转眼间归为卑微入尘埃之中的奴隶。
    唯一拯救家族的机遇,就摆在她们的面前,只有乖乖的听话,伺候好了破家的恶魔李中易,才有可能扭转悲惨的家族命运。
    所以,站在叶晓兰面前的这些女子,一个个乖顺如绵羊,惟恐惹恼了决定她们未来命运的叶夫人。
    “都去车厢里边,把衣裙脱了,趴到锦襦之上。”叶晓兰不想故意为难她们,这是驯化教育的第一课,也是再次筛选的重点。
    如果,她们中间有人心怀不满,利用贴身服侍李中易的机会,做出什么事来。哪怕叶晓兰是李中易女人,并且生了儿子,也必定是百死莫赎的凄惨结局。
    李中易根本就不知道叶晓兰背着他做了什么,他和往常一样,漫步于军营之中。
    客观的说,李中易前半生的功业,都和军营以及军队有关。
    自从河池建军以来,李中易的军事实力越打越强,占的地盘,也越来越大。
    此次,西出榆关,除了破坏幽蓟大平原的春播之外,更重要的战略目的,其实是给契丹人的内战添砖加瓦,从侧翼牵制住耶律休哥的主力,令其不敢轻易南下。
    然后,李中易会掉转枪口,利用水师的机动性,回师平卢,并在哪里扎下根来。
    朝廷的封赏里边,有一项至关重要的任命,那便是平卢节度使。平卢节度的辖区,包括青、莱、密、登、齐、淄这六州之地。通俗的说,也就是山东省的整个东部地区,都是李中易的地盘。
    其中,平卢节度最西边的一个州——齐州(济南),距离东京开封府,不过区区7百余里地而已。
    以李家军如今全军骡马化下的机动能力,只需要顶多四天,便可以杀到开封城下。
    实际上,李中易能够得到平卢节度的地盘,完全是朝廷失了算,让他白捡的便宜。
    朝廷本想试探一下李中易,让他主动拒绝如此华丽的封赏,谁曾想,李中易毫不迟疑的就把平卢节度那块宝地,一口吞进了肚内。
    原因其实并不复杂,但凡有点现代地理常识的人,都应该知道,水师从山东登莱二州出发,东可以控遏高丽,北可以增援孤悬于外的榆关。
    如果可以的话,李中易宁可不要另外的四州之地,登州和莱州却是势在必得的咽喉要害。
    另外,登州和莱州距离黄河入海口处的滨州,可谓是近在咫尺,地理上的条件优越极了。
    一旦朝廷的情势有了惊人的变化,李家的水师战船可以迅速载运兵马,逆黄河而上,直捣开封城下。
    将士们正在吃饭,李中易心里有事,没有什么胃口,也就没有凑到人堆里去,随便找人聊天了。
    不经意间,李中易缓步踱到了打饭菜的所在,抬眼看见有些大肚汉,狼吞虎咽的吃完了一碗饭后,又来排队打饭菜。
    李中易瞥见大肚汉们手里拿着的硕大粗碗,不由露出了会心的笑容。他当初决定,让将士们自己随身携带粗瓷碗及筷子,看似事情不大,实际上,大大的减轻了后勤的压力。
    这么多人一起吃饭,如果,几万只碗,几万双筷子,都让伙夫营拖运,光奚车就需要至少两百辆以上。
    现在,伙夫营只需要拖运备用的碗筷即可,十几辆奚车便宜装载完毕。
    瓷碗,哪怕再粗再厚,行军打仗的时候,难免会因为种种原因,而出现不小的损耗。
    李中易盯着一名士兵手里的粗碗,看得全神贯注,他心里暗暗感叹不已,如果有不锈钢的饭盒,那就非常的省事了。
    李云潇的公务可谓是繁忙,既要负责近卫军的事宜,又要打理李中易后宅内的那些破事,实在没办法再像以前那样,每天陪在李中易的身旁。
    好在,李中易也非常理解李云潇的难处。如今,陪在李中易身边,贴身伺候着的是同知军法司事李延清。
    分管军法的副主官,充当大军统帅的随员,不仅名正言顺,而且李中易发现什么不妥之处,李延清也可以当场予以纠正。
    正军纪,严军法,纠军容,本就是李延清职责范围内,理所当然该管的事务,谁敢说半个不字?还要不要脑袋了?
    “守忠,你跟着我快八年了吧?”李中易忽然停下脚步,扭头问李延清。
    李延清想了想,一本正经的说:“回爷,准确的说,应该是七年九个月零三天。”
    李中易仰面朝天,喃喃道:“时间过得可真快呀,一眨眼的工夫,八年即将过去了。”
    “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守忠你至今尚未娶妻?”李中易一向不太爱管部下们的生活私事,不过,李延清跟了他这么久,一直勤慎当差,从未出过大的差错,又是身边的近臣,他或多或少也应该关心一下。
    李延清笑了笑,低声说:“爷,小的结亲,必须您允准才行。”
    李中易秒懂了,李延清从事的是极其秘密的工作,他的枕边人必须绝对稳妥可靠。否则,稍微有个闪失,就可能出大事。
    “这次西征,破了不少汉官之家,女营里边有不少大户人家美貌小娘子,回头你去求一下晓娘,让她帮你挑两个入眼的。”李中易摆手制止了李延清可能的推拒,不容质疑的说,“和这些小娘子和开封那边的豪门没有丝毫的瓜葛,守忠你大可放心享用,为奴为妾都随你的心思。”
    “那小的就不客气了,谢过爷的恩典。”李中易这么贴心的关怀,李延清心下极为感动,面上却丝毫未显激动之色。
    没办法,李延清天生一副黝黑的冷面孔,他笑起来比哭还难看,不如不笑。
    李中易这个文官中的另类,武臣中的后辈,在朝廷中的处境,有种说不出的尴尬。
    随着实力的不断膨胀,军功的不断积累,李中易手下的大将们,个个都封了侯。
    让这些侯爷们,去娶小门小户的小娘子,渐渐的也就不怎么合适了。
    但是,如果让这些统兵大将,都娶的是开封城内的勋贵或是世家之贵女,那就更不合适了。
    李中易如果只想夺取天下,过一把至尊的瘾,手下大将们娶谁不娶谁,还真没所谓。
    可问题是,李中易的志向绝不仅仅是统一华夏故土这么简单,历朝历代都无法打破的治乱循环规律,必须在他的手上终结。
    这么一来,李中易手下的大将们,就很不适合与既得利益阶层捆绑在一起了!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
    现在的李家军中,除了早早成婚生子的刘贺扬和李云潇之外,其余的重将们都尚未娶妻。
    实际上,李中易的心腹重将们,虽然嘴上没说啥,心里却都非常通透:如蒙主公赐婚,那绝对是极其荣耀和光彩的美事,必定会对未来前程有着加分的作用。
    李中易对于军队及兵权的重视,别说是心腹大将们,随便找个普通士兵出来,也都知道一个硬道理: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
    幽蓟地区的汉官很多,对于不肯合作的世家豪门,那没有话说,只能破其家,掳其女。
    破家的幽蓟大户之女,嫁给李中易的手下大将为妻或是作妾,这就和明朝的皇后大多出自低级官僚之家一样的道理,终明之世,从未有过外戚之祸。
    等李中易逛完了大营,回到中军大帐,主动迎出帐外的叶晓兰,故意没说她私下里培训佳丽的勾当,只是笑颜如花的替李中易宽衣解带,换上家常的儒衫。
    李中易惬意的席地而坐,猛灌了两口摊凉的茶水,笑眯眯的望着叶晓兰说:“李守忠的年纪不小了,你回头帮他挑两个大户之女,伺候他的生活起居。”
    叶晓兰眨了眨美眸,听李中易这么一说,她忽然间意识到,她领会错了李中易的意图。
    不过,开弓没有回头箭,不如将错就错。
    叶晓兰拿定了主意后,一边亲昵的挽住李中易的右臂,一边小声提建议:“爷,跟在您身边的侍婢们,年纪也慢慢的大了,就算您再舍不得她们,这女子啊,总是要嫁人的。”
    李中易想了想,觉得叶晓兰说的很有道理,他的身边有很多超过了二十岁,甚至是二十五岁的婢女。
    这些婢女中的绝大部分,都是竹娘按照西北折家的方法,亲手训练出来的佩剑侍婢。
    以前,李中易总觉得女子成亲过早,身体尚未发育完成,恐有难产之祸。
    “嗯,你提醒得很对,回头啊,你去和竹娘商议一下,军中的官兵随便她们挑。只要她们看对了眼,有合适的结亲对象,每人至少陪嫁妆一千贯,这些钱都该我来出。”李中易向来厚待身边人,既然送了陪嫁的妆奁,与其抠抠索索的心疼那三瓜两枣,不如索性大方一些。
    叶晓兰看懂了李中易的心思,她不由暗暗挑起大拇指,她的男人既得了好名声,又通过贴身侍婢这层特殊的主仆关系,顺带着拉拢了她们的夫婿,可谓是一举两得,实在是妙不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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