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扑了上去。那下场是什麽当然大家都知道了。
我按著摇感的手停了下来,飞坦卑鄙无耻的这家伙立刻趁人之危把我打得凄凄惨惨,等我想回天时已无力。
「算你狠,卑鄙!」我含恨的看著隔壁的飞坦。
他哼了一声,大概是不屑版本的感谢赞美之类的。
我想也是,身为盗贼,确实要够卑鄙够无耻。
後来发生了什麽我不敢再想,总之回到小镇以後行程一如既往,和库洛洛相处的时间每天都像是作梦一样。
虽然都是些恶梦,做久了还是会有点韵味。
我开始习惯在某人怀里醒来,会买两人份的早餐,买菜的时候从在旁边看热闹变成加入战局,学著看一些解释比原文多的书,被开玩笑的时候会坦率认栽。
百般照顾我的学长,死在自家上报的第三天,我就连他长得怎样都不记得了。
人在必要的时候真的可以变得很无情。
以前我们总是打趣交了男友的朋友,有了新欢就忘了旧人,有了男朋友就把我们这些好姊妹都晾在一边忘了个精光。
现在想想确实是如此。
每个人感情的容量有限,当一个人把所有的感官注意通通都投注在另一个人身上的时候,对其他人就忒无情了。
不是不重要,只是当下比较起来不够重要而已。
所以接下来的一切,自然都顺理成章。
终归都是自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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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到很久很久以後,我都还记得很清楚。
那一日,天好,无雨。
早上醒来的时候房间里除了我以外一个人也没有。
我一边打扫房间一边检查,每样东西都没动,维持著我昨晚睡前的样子。
只是房间突然变得很大,空荡荡的,少了什麽。
我想也是,也是时候了。
找不到的东西等放弃了才会在桌上找到;找不到的路,不想找的时候就出现了。
我一如往常的洗脸刷牙,走下楼买早餐时才点了开头老板就作了两份,我傻不隆咚的付了钱,回家看著那两份早餐才在苦恼。
反正分著吃,总是会吃完的。
下午不知道怎麽的就想出去走走,顺势搭了公车就到隔壁镇的图书馆借了一大叠有我半掌厚的书。
我抱著那叠书有点苦恼,所以又通通还了回去。
回家路上卖菜的叔叔叫住我,问今天怎麽只有一个人?不买菜?
我忍不住笑著回答:「怎麽一个人?我一直都是一个人啊。」
「不是还有那个天天跟你一起来,长得瘦瘦高高,挺帅的一个小夥子吗?」
「喔。」我歪头想了一下,「老板你大概认错了,我从不买菜的。」
告别了卖菜的叔叔後我走到老板娘的店门前,玻璃门还上了大锁。我一边疑惑怎麽不知怎的店就荒废成这样,钻进旁边的小巷捡了石头硬敲破玻璃窗,手探进去开了窗户锁,然後从窗户爬进去。
水电都被停掉了,我顺著记忆钻进了厨房,看到两把菜刀被随便放在砧板上。
老板娘说做为料理人刀就是生命,她相当爱惜她的菜刀,总是把她们都磨得晶亮再擦得更晶亮,要放一定都会用布包起来,放专用的小架子上。
我学著老板娘的动作把刀磨利,然後用布包了起来,连同小架子一起带走。
回去的时候我绕到了花店,说我想买一束百合。
花店的姊姊笑著问怎麽不是男朋友出来买?
我说,我没有男朋友啊。
她回我一句少来,小情侣吵架了在他们面前还装什麽装啊,谁不知道你们那个感情好的──。一边在我的白百合里多加了一枝玫瑰花,说是让我送给男朋友。
花店姊姊说男生不管到几岁脑袋都挺简单的,安慰安慰一下就好。突然细看了一下我的脸,凝重道:「嗯,果然有爱情滋润,你比我上次看到感觉年轻了很多。」
我抱著那束花,情不自禁就咬下一片玫瑰花瓣,吞了下去。
确实是年轻了很多,不过不是爱情滋润的,或者其实这麽说也没错。
往回家的路上我弯来绕去,我把白色的百合留给几个要好的朋友,楼下的姊姊、隔壁的邻居。
学长住得太远,我过不去。只好把百合往大海的方向扔了,希望学长手脚够快,不要花都烂光了才收到。
我把红色的玫瑰插在小沙发的正中央。
我对著那朵玫瑰说,玫瑰啊玫瑰,昨天我做了一场梦。
梦里我有个温柔体贴帅气但有时候会失控的男朋友。
就像你有你的小王子,我也可以有我的蜘蛛。
他会失控没有关系,我很强壮,可以自己捡尸骨爬起来。
就是他拿刀割我的时候动作俐落归俐落,但切到脊椎或挖到眼珠的时候还是很痛。
最痛的不是他对我做的这些事情,而是他做这些事情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