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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不难,困难就在带的男人最好要出得了厅堂上得了床,最好还要精明干练脚踏实地。其中前面两者我正在带的这男人难得兼具,但不幸就输在他现在并不具备用双脚自己行走的能力。
带男人回家的确是件困难的事情,不只要有钱,还要有体力。
我在雨中扛著男人要带回家,有个男的被我扛著要回我家。我总觉得这情况应该跟那大姊换换,她一定开心得很。
最快的方法当然是一刀下去乾净了事,有眼睛的人都看得出来就差一口气可以收尸,我一刀下去也是给他个痛快,再不济也可以放著他在原地自生自灭。
杀人需要理由、需要时机、需要武器。
理由:他杀了我;时机:他快死了,没有反抗能力;武器:我刚刚忍不住就从厨房里拿了把菜刀。
天时地利人和我全占了,下手对不起他、但不下手对不起自己。
所以与其对不起自己那还是对不起他好了。
曹操还是哪个带种的先烈是这样说的,宁可我负尽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负我。
可是我不敢。
既狠不了心痛下杀手,又不够冷眼可以见死不救。
所以曹操是一代枭雄,最後把韩信玩死的刘邦开创大统,把自己老哥老爸弄倒在玄武门的唐太宗成了天可汗。
如果现在库洛洛是在别的地方落难就好了。
最好再给哪个不幸活下来的仇人还是不长眼睛的地痞流氓撞见,然後一招下去了为民除害,我在远方有知一定额手称庆,大呼痛快。
普通人就是这样,像我。
不是亲身体验就可以麻木不人到可怕的程度,只要不是亲力亲为遇到处刑的公投也会毫不犹豫投下赞成票,看到勇者屠杀恶兽甚至会大感痛快,於是等到亲手拿起凶器却比谁都还抖。
所谓感同身受都是骗人的。
复仇需要勇气,我却连勇气也没有。
於是我把蜘蛛老大扛在背上,任由两条蜘蛛脚在雨地里拖行。
等拖回家时我浑身从里面湿到外面,门口穿衣镜中的我脸色惨白、浑身湿透,衣服上都是暗暗稠稠的液体,绑起来的头发散乱纠结在一起,体表雨汗混杂。比起背上的人,看起来似乎是我更像刚被乱砍过一阵。
先不管自己气喘如牛的样子实在很有违一篇同人小说女主角的优雅形象,不过活到现在只要搭上要角我都离『优雅』跟『安全』这两个词有两个次元这麽远,反正搭上这个作者我认了。
拔郎欸细命,系空金搁包银~
言下之意就是告诉我们不认也得认,得罪了方丈还想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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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娘分给我住的地方是间简朴的小套房。
卧室和客厅连在一起没有隔间,从外到内的顺序大概就是:窗户、单人床、梳妆台、沙发、玄关,然後有一个小小的浴室,没有厨房。
横越过客厅後我毫不犹豫就把他摔到床上。
一则他没写要小心轻放请勿折叠重压,二则我也没那个多馀的体力,光把他扛过来就费尽我九牛二虎之力,一切都是力不从心。
听说人在痛苦到极致的时候,大脑会自动切断与痛觉的连结。
床垫很硬,他大概真的是完全晕死了才一点反应也没有。但不管他是反应不能还是不能反应,总之我还是要先帮他处理伤口。
拿剪刀帮他剪开衣服时才发现他的血不知道哪时早快止得差不多了,流出来的血根本一股脑都沾在我身上。
听说野生动物舔舔伤口就会好,现在看起来蜘蛛也是。
剪到裤子的时候我犹豫了一下,但一想反正该看的不该看的早在之前就全都看过了,现在再看一遍也不会怎样。所以也就心安理得的继续剪下去,直到此尸体全身上下只剩一件内裤为止。
都说要发生什麽不道德的事情都要在灯光好气氛佳才好进行,我跟库洛洛自然也是如此。
也就是说当年什麽不该发生的事情发生时灯光太暗忙著配合我没空看清楚,现在虎落平阳倒是多了很多閒情逸致。
原来团长穿的是四角裤,竟然还是白的。
我还以为为他热爱裸上半身从而表现出对自己的身材信心程度跟视觉系皮裤一定会穿个弹头系列之类的,没想到竟然这麽普通。
至於另一个比如西索之流,那就不用怀疑了一定是。
床底下翻找了一阵後我才终於挖掘出买很久但没怎麽动的医药箱,先提了两桶水帮蜘蛛全身擦洗过一遍,再毫不犹豫的将各色药水往伤口淋了一遍,等淋过以後再针对几个来不及淋到地方抹了些药膏,最後再用绷带包裹起来。
虽然库洛洛的外伤不是很多,但这麽粗暴的伤口处理方法还是不可避免的导向一个结果。
这医药箱,才第一次出勤就得回家养老了。
让我更惊讶的是像被去鱼鳞一样被我洗涮过一遍的团长竟然毫无清醒的迹象,连声闷哼也没有。
我想蜘蛛的痛觉神经大概是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