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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生了个女儿,王爷不杀了她才怪呢,有什么好哭的!”
“什么?那位夫人给王爷连女儿都生了?怎么没听王爷提起过?”
“不是咱们夫人生的,王爷能疼到几分?弄了处别院养着已经是仁至义尽了好不好?不这样,难道还带过来养着给咱们夫人添堵吗?”
红月夫人立在当地,却只觉那一字字犹如三冬的冰凌寒雨,一星星的被扑棱的风卷着往脖颈里灌,每一下,皆是遍体生寒。
那年的西北十酋,有一对恋人,青梅竹马的长大,两情相悦的互许终生。女家嫌弃男子贫苦,男子便无怨无悔的外出闯荡,赚取了万贯家财,衣锦还乡,来迎娶心爱的姑娘。以美貌而闻名乡里的姑娘被酷吏恶官掳去献给了土王,男子讨回未婚妻不成,愤而苦练武艺,终于学成归来,屠尽西北十酋,迎回了爱人。
女子已是残花败柳之身,风韵犹存,却青春不再;男子以耗尽内元为代价修炼武学,此时更是白发苍苍。然而面对失而复得的彼此,他们已别无奢求,惟愿能够长相厮守,不离不弃,了此残生。
这大概是个有些血腥的故事,唯一毋庸置疑的是他们的爱情。可时至如今,红叶才知道,原来故事里的主角,还缺席了另一位女子。
红叶心头一疼,眼泪已涌了出来,那厢的丫鬟们浑然未觉,尚在兴奋的交流着彼此的情报。
“别院?难道是养在桃源仙榭的那位华容公子?可那位不是王爷抱回来养着玩儿的义子吗?怎么成了小姐了?上回他在街口给灾民舍粥,我还躲在人堆里看了几眼来着,虽然单弱了点儿,可是明明是个公子哥儿啊!”
“你知道什么?王爷的心都在咱们夫人身上,那小姐打生下来就没得他看过几眼,被扔在桃源仙榭那边,随便找了几个师父教着。那么胡天海地的厮混长大,学得很不成体统,成天穿着男装和一群男人鬼混。除了模样生得好些,通身上下就是一无是处!”
“我也见过华容小姐几面,模样生得确实比画儿还好看。”声音压低了些,“也不知道那位夫人的相貌有多好,才能生出来那样的绝色?”
“呸,长得再好顶个屁用!下堂妇而已,给咱们夫人提鞋都不配!这么多年了,你听过王爷提起过她半个字吗?女人啊,要能抓得住男人的心才是真本事,要是抓不住,生再多孩子也比不上咱们夫人的一根指头!那楚华容还是王爷唯一的骨血呢,这不就已经死得坟头上都可以长草了么?”
“啊?华容小姐死了?真的?”
“她不自量力,卷进了北辰皇朝的争储风波,给北辰的三王爷下令乱箭射死了。以咱们王爷的本事,如果真想护着她,还能让她死了?可见在王爷的心里,这个女儿有也跟没有没什么不同嘛。”
事不关己的轻蔑,含沙射影的讥讽,其恶毒时常犹胜于凶兽渴盼新鲜血肉的爪牙。将活生生的人生生给撕裂了、碾碎了,尚嫌不足,还要敲开骨腔、吸尽骨髓,再三再四的咂摸、回味,才会在彼此堂皇的脸上望见近似于酒足饭饱的饕足表情。
红叶怕冷似的抖了抖。
“夫人?夫人?”丫鬟们交流完彼此的八卦新闻,心满意足的正准备各自散了,却在一转头后看见红叶夫人呆呆的站在那里,脸色很是苍白。连唤了几声她都不应,几个丫鬟这才发现,她的眼神有些不对劲了。
红叶摇摇晃晃的回到佛堂,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却又恍恍惚惚的觉得自己想到了很多。
她想到自己正满怀着窃喜的甜蜜对镜梳妆,却被破门而入的士兵拖到了西北十酋的土王面前,嫁衣上绣的吉祥鸟沾满了灰土。
她想到嫁衣是红的,被侍卫毒打的九五的衣襟是红的,被□□的无数个日日夜夜,身上沉重的喘息的土王的眼睛是红的,那名素未谋面的名叫月无波的女子眼里流出的泪是红的,那修罗地狱一般的一日,汇积在整个西北十酋土地上的血泊也是红的。
她木然的跪倒在佛前,想要去敲那个过往的无数天里都在敲的木鱼,却惊恐的看到神佛的金身上涌出了如瀑的鲜红。残肢,断臂,牙齿,眼珠,夹杂在血液的洪流之中喷薄而来。血,到处是血!
手下的木鱼也不是木鱼,而是一颗白惨惨的女人的人头,枯槁的皮肉,浑浊的眼白瞪视着她,干裂腐烂的嘴往外不停地爬出蛆虫:“贱人!你还我青春!还我双眼!还我夫君!还我女儿!”
救命!
她向后踉跄着退了几步,后背撞到了什么,她迅速转身,看见一名红衫少女向她伸出手,面若芙蕖,端的是美若春风:“夫人,你怎么了?可需要帮忙?”
红叶惊魂未定的一把攥住她搀扶的双手,支吾了半晌,到底说不出来什么,只得道:“红叶无事,多谢姑娘了。”话音未落,便见少女眼前一亮:“您便是红叶夫人?听说父亲被您藏起来了?”
仿佛被毒蛇狠狠地咬了一口,红叶拼命的甩开她的手,战战兢兢的后退。退一步,少女跟前一步,脚下淋淋漓漓的皆是猩红的脚印。她这才看清,对方穿的哪里是什么红衣,分明是一袭被血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