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18

分卷阅读270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小贴士:页面上方临时书架会自动保存您本电脑上的阅读记录,无需注册
    宠爹 作者:伍子平

    怎么,昨晚末涯居里的那此女人没帮你消火吗?

    让你跑到我这儿来发泄。”其实饮墨更想说撒野的,他不太喜欢别人在他的地方放肆,即便那人,是他的哥哥。

    木涯干脆没理钦墨,他把男人丢到椅子上,自己也跟着坐下了,过了很长时间雨果才气喘吁吁的跟上来,她进门之前还瞪了一眼不等她的七和青然,然后才顶着那红扑扑的脸蛋给男人披了件外袍。

    离恨天不知,木涯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他也没打算问,反正木涯很快就会说。

    木涯是不爽,没错,但还不至于到怒火滔天的地步,这点离恨天还是看得出的,至于他这么夸张的反应,他难免可以理解成,木涯是对自己昨晚拒绝的报复。

    木涯的样子不是来无理取闹的,他也不是要教训男人,否则就不会把离恨天带到他这来了。钦墨合上账本,他也等着木涯开口,可他们傻愣愣的等了一炷香,木涯也没说话离,恨天不像钦墨那么有定力,他刚想投降,就看到福伯带了个陌生人出现在他们面前。

    那人穿着一身青衣,举手投足间带着一股子仙灵之息,好像他来自蓬莱仙境,而非这人界之人。

    这才是真正的不食人间烟火的感觉。

    真正的仙人也就该如此吧……

    他一出现,立即抓住了所有人的眼球,包括离恨天在内。

    不过,他不认识这人,他也不知道木涯那句相好,从何而来。

    那人对福伯礼貌颌首,并道了声谢,他一说话,离恨天倒觉得,这声音他有点熟悉。

    思量间,那人已迎着着木涯的闪着火光的眸子不清自入了,那人目不斜视,也不理会旁人直接走到了离恨天面前,当神仙兄弟的脸在眼睛里放大后,离恨天洗然觉得这脸其实也挺面熟的,这次不等他回忆,那人就淡淡开口,主动道出了他来找离恨天的目的。

    “上次,我们在黑鳞潭见过,我说过过阵子会来找你。”

    他一说,离恨天一拍脑袋就想了起来,那天这人突然出现问了他名字和住址,然后就莫名其妙的离开了,他当时趴在地上,那人的脸他看的不是很清楚,倒是木涯……

    男人的目光转向木涯,那家伙的记忆力真好。

    他记得当时,木涯就骂他说他到处勾引男人……

    所以才说他老相好来找他吗……

    离恨天觉得他在无理取闹。

    不过,对木涯这种行为,他又很想笑……

    这帽子扣的太无厘头了。

    “我们能单独谈谈吗?”

    离恨天一听这话。又看了木涯一眼。不过他不是征求他的意见。而是弄懂了他为什么硬把他从房里带出来的居心……

    他还真多谢他为他考虑。

    离恨天‘感动’的真想抽他一顿。

    “可以。”

    也许木涯以为,那男人会识相的拒绝,他都把他带到书房来了,他的意思再明显不过了,可这男人,居然当着他的面,忤逆他……

    他真是越来越欠揍了。

    可是不等木涯发作,离恨天突然站了起来……

    “这里有诸多不便,这位兄台,不介意和我去卧房谈吧?”离恨天说着还做了个请的手势。

    乖乖,这家伙造反了!

    他这是变相的赶他们走,还顺带威胁……

    如果他们不给他空间,他们就要去房里……

    娘的,房里。

    天知道,木涯动用了多大的意志力,才没让他跑过去,去抽离恨天。

    可男人并不理全他,已经准备带路了。

    “这位兄台这边请。”

    眼见那人也要跟上,顾不得许多的木涯直接站了起来。

    好,很好。

    他肯定不会让他们去房里,如今给他们让路,是木涯唯一的选择。

    他是真的不爽,也是真的想教训男人了。

    木涯多希望回到以前,他想怎么收拾,他就怎么收拾,可现在不行了,那家伙有后台了,仗着他们几个现在对他好,他就无法无天了。

    可是木涯能怎么做,得罪他,没好果子吃,他早都知道了。

    他受到的教训,也不止一次了。

    以前木涯觉得文耀没出息,但是现在他也只能学文耀,虽然不会低声下气的哄他,但至少不能发脾气了。

    但他还是不爽啊

    木涯恶狠狠的看了男人一眼,无声的说了句,你狠,一甩袖子就先出去了,木涯走了,钦墨也不好多留,在出门前,他似恋恋不舍般回头,可男人压根没甩他,无奈钦墨也只能跟着出去了。

    不过他们并没走多远,大门也是开着的,他们能看到里面的情况,可谁也没想到,雨果前脚一迈出来,那青衣男人一甩衣袖,那大门咣当一声自己合上了……

    然后,窗子也是,钦墨的书房,一下子成了扩闭的空间。

    木涯眉毛立即挑起来了,他除了想揍他,木涯已经没别的想法了。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按 →键 进入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