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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公子种田第5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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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生之公子种田 作者:myuzhaiwu

    “哎呀,继续啊,我还没看够呢。 ”李瑾站在树荫下,给自己扇了扇风,挑着一边的嘴角,眉眼弯弯的含笑开口。也忘了自己其实是去给自家田里忙着收拾稻子的阿爸爹哥哥送午饭的。此时在见到让自己讨厌的小子终于让他逮到了一个让自己出气的机会,他还能错过了。

    “你,你可真是不害臊,一个小哥儿在这里看我们小子光着身子。”赵同忍着脸上火烫的感觉,出口叫道,只是由于第一次在自己喜欢的小哥儿面前出糗,本该中气十足的话,怎么听起来都有点底气不足。

    “啧啧,你看看你,你有的我也有,我可不觉得看一下你们光着的身子有什么不好。何况,”说到这里,李瑾眼睛左右扫视了一眼把自己整个都埋在水里的赵同,挑起一边眉,“就你那跟黑炭的身体。“说完摇了摇头,转身走了。也不管后面那个赵同是不是能听懂他话里的嘲讽。

    经那赵同提醒他才惊觉,这一世可不比上一世,在他眼里大家都是男人,可是在这里,他可是类似于女人的角色。想想李瑾都觉得心里不爽。洗澡只能在家洗,还得把门窗捂严实了。

    他可是会游泳的啊,这大热天,要是能去河里游一个来回,李瑾觉得光想一想都觉得凉快。只是也知道这个想法估计只能等他家有钱了,单独在自家院子里建个大泳池他还可能有希望游一游。

    也许是觉得这几年自己都太乖了,反正经过赵同扔虫那件事以后,李瑾也不再当个乖乖孩,该疯的时候他也会去疯。当然,跟他疯的对象全是赵尧这一群年龄相仿的哥儿。毕竟小子们是不愿意跟他们疯的,即使愿意,这也招村里那些碎嘴的夫郎们话柄。

    李瑾送完午饭,一路溜溜达达的往回走。经过一个田埂时,见得有一簇刺草,便仔细瞅了两眼,不出意外的在满身刺的刺草枝上找到了几颗黄橙橙的刺儿果。这是一种长得有点像缩小版的石榴的果子,只是这个刺儿果的全身都是尖刺,大小也就一个正常的李子大小。

    在这种乡下地方,这种刺儿果算是孩子们的一种小零嘴了。李瑾是跟着赵尧认识的这些乱七八糟的可食野果子,小心摘了几颗熟透了的刺儿果下来扔进篮子里。李瑾便继续往回走。

    刺儿果只有熟透了的才好吃,青的时候吃它,涩涩的,比柠檬还酸。

    这里看起来好像一年四季跟原来的世界差不多,其实从很多小地方都能觉出来,还是有些差别的。例如收谷子,他记得以前有看过课文里说过,南方一般都是九月份左右收谷子。而这里却是在八月份就已经开始收割了,就像麦子,这里也要比原来的世界早那么一段时间收成。看似很多东西都一样,但是又不是一样。有时候往往让他觉得书本上的东西也不一定有实际的用途。

    一边想着一些事,一边往回走,在路过一块湿泥塘子时,李瑾不经意的好像看见里面有几条鱼游过。这下子李瑾可来了兴趣,想着这会儿回去也没啥事做,便干脆把篮子放一边,脱了鞋子准备下泥塘子去捕鱼。

    这块泥塘子好像是村子里废弃了的,平时里面长点水草,浮漂什么的,大家伙儿家里的鸭子啊,鹅啊什么都会来这泥塘子里找食吃。

    前段时间因为干涸,这泥塘子里存的那点水估计都被弄去水田里了。现下这泥塘子里的水还不到他膝盖那里,只是水比较浑浊,看不太清。不过他记得二哥那会儿来这泥塘子里玩过,貌似没啥泥陷的地方。

    这边厢李瑾鞋子刚放好,那边赵尧就领着一帮子小哥儿过来了,远远的见到李瑾,赵尧就挥着手跑了过来。“小谨,你要下这泥塘子里捉鱼吗?”赵尧赶紧着把自己的鞋也脱了,这几天家家户户忙着收稻子,他们都有几天没见着面了。今天好不容易家里稻子也都收完了,他才有机会叫着小伙伴们出来玩。

    “嗯。”李瑾瞧着兴奋的赵尧,点了点头,对于这个不知道怎么回事就成了自己小跟班的孩子,李瑾有时候拿他很没办法。因为这孩子太会闹人了。他不跟别的小哥儿那样爱哭爱生气,反倒跟个小子似的成天介的往山窝窝里窜。上山野,上树捣鸟窝,下田捉鱼,哪里都能有他。这也就算了,这孩子不管做啥事,还总爱来把他给叫着去。不去就拿那一双眼睛桃花眼盯着你,李瑾就总是败在那一双眼睛下。

    赵尧小时候也看不出来那双眼睛那么勾人啊,怎么越长大,那眼睛越见着好看了呢。还好那包子脸依然能看出来点。

    李瑾刚下到泥塘子里,跟来的一帮子被赵尧带坏的小哥儿都麻利儿的把自己的鞋子脱了,下到了泥塘子里。霎时间,泥塘子里便是晃悠着八九双白嫩嫩的小腿。

    “小谨,这泥塘子里听说有乌黑子呢。”赵尧让一帮小哥儿拿路边李子树上掉下来的枯枝把泥塘子里的浮漂水草什么的都给赶到一个角落去,再用枯枝给拦住,走到正弯腰挽裤腿的李瑾身边跟他说道。

    “大吗?”李瑾没抬头,认真的把自己的裤腿给往高处挽,岸上瞅着没多深,下来加上湿泥,居然都快没过他的膝盖了。赵尧说的乌黑子也就是乌鱼,不过这边却叫乌黑子,至于这叫法是这边乡下地儿叫的,还是都这样,他就不得而知了。

    “可大着了。”赵尧见李瑾抬头看他,双手比了一个长度。

    “那捉鱼吧。”说完李瑾就往一边的下水口走去,这水得再往外放点,不然这鱼哪里是他们几个小屁孩能捉住的。

    水放到刚到小腿肚那里,李瑾便把下水口给堵上了。回头见几个家伙已经开始在围堵一条鱼了,便也跟着加入了进去。这可是他先看中的捕鱼地方啊。

    几个小哥儿玩起来比小子们还疯,不大一会儿就整个身上都是泥水了,脸上头发上,也没落下。

    李瑾感觉到一条滑不溜丢的什么东西擦着自己的小腿肚子过去,回头就见到一条大概能有两三斤样子的乌黑子游过,想也没想就跟着扑了过去。边上较近的几个小哥儿也见着了,也跟着往那扑,就那么一条乌黑子,泥塘子的几个小哥儿就争上了。

    这乌黑子可是很营养的东西,就是不吃,拿到镇上去卖给那有钱人家,那么大个儿,也得不少银钱呢。

    所以这会儿见着这么大一条的乌黑子,几个孩子谁也不让着谁,李瑾就跟别说了,因为这条乌黑子是他先见着的,今儿个怎么也得被他捉着才行。

    追了一来圈,乌黑子也没见被谁截了去,最后几个孩子把乌黑子追到一处水比较浅的地儿时,李瑾眼见着那条乌黑子快要被另一个小哥儿给捉了去,灵机一动,一屁`股照着那条乌黑子就给坐了下去。

    最后这乌黑子自然是被李瑾那无赖的捕法给捉到自己的篮子里去了,后来每每想到那天的事,李瑾都还觉得不太好意思。因为他自己不好把乌黑子从屁~股底下给捉出来,最后还是那几个小哥儿联合着帮他给从屁~股下捉出来的。

    今年的冬天来得比较早,才十二月份,天气就已经开始见冷了,更罕见的是月中的时候居然还下了一场小雪,不过也就地上少少的铺了那么一小层,但也足够让这些南方没见过雪的孩子们乐呵半天了。李瑾一早起来见到时,也挺开心。毕竟就他了解的,这边他们住的地方,是没有机会见到雪的。

    家里今年腌制了不少的腊肉,香肠,这都是准备着明年给他大哥捎去的。不知道他大哥是怎么想的,今年他爹跟阿爸给他捎了好几封信去,让他回来,结果都被他大哥给拒绝了。李瑾想不到以前那么温和的大哥,居然也能这么犟。

    不过李瑾不觉得他大哥是为了要等着两年后的殿试,估计是被其他的什么事给耽搁了。因为几封信来去,也没有见他大哥说。所以家里才着急着明年趁着农闲的时候去一趟阳城看看。

    二哥很争气,据说现在已经是那家酒楼的大掌柜了。不过也因为这样,农忙春忙的时候,他二哥回来的机会也少了,家里地里的活儿多半都是爹跟阿爸,还有三哥忙着。他就在家里帮着做饭送饭,看着家里的鸡鸭。

    细数这一年的事情,好像家里的环境也越来越好,每次见着他阿爸数那罐子里存着的银钱数时,整张脸都笑开了花。大哥在阳城大概是边在哪里做事边学习,也不要家里给银钱。二哥就更不用说了,一个月的工钱都没花,全给拿了回来让阿爸给存着。家里那罐子里存的银钱,有大半都是他二哥的。

    李瑾窝在暖和和的被子里,很不愿意起来,虽说南方不比北方寒冷,但今年这天气好像比往年要冷了许多。穿衣跟着往年那样,居然都觉着冷了。习惯了暖气房,这一到冬天,李瑾就跟冬眠的动物似的,不愿意出被窝。

    过完年,十月份种的麦子,苗已经窜了老高,还好这苗耐寒,即使今年冬天比往年冷,也没有苗给冻死的。依然翠绿翠绿的屹立在土埂子上。

    地里下了各种菜苗,该种的也都种上了,就等着四月底把麦子一收,他阿爸就准备上阳城去找他大哥。自然,李瑾因为从来没去过阳城,也央着要一起去看看,宠着他的爹跟阿爸,当然答应了下来。而他三哥就留在家里帮他爹干地里的活儿。

    李瑾想去,一方面是没出过远门,另一方面是他的自保能力绝对比他阿爸强,在这异世虽然不用像前世那样被逼着学这学那。可这防身的功夫,他却一点没落下,毕竟,哪里都不会是真的太平世界。有点防身功夫,总比手无缚鸡之力强。几年下来,偷偷的练着,也有点成就了。加上前世的经验,怎么着也比只会农活的阿爸强。

    不过兴许是注定了李瑾不能出这趟远门,收麦子的时候,李瑾在摘洋槐树花的时候,不小心从树枝上掉了下来,摔进了一条沙沟子里,不巧,那沙沟子里有几块小碎石。李瑾的后脑勺,正好磕上面。

    记忆恢复

    爆炸声,惊吼声,交织成一片。十几个黑衣人成包围之势将四人围在其中,无路可退。冰冷的枪管像是死神的镰刀,泛着幽深寒冷的光。

    最后的画面定格在三具倒下的年轻身体上,鲜血染红了身上的衣衫,模糊了自己的双眼。没有害怕,没有惊惧。只是在触到那三具渐渐失去温度的身体时,痛了一颗心。眼角的泪水,伴随着周围的人声,慢慢的滑落。

    爹,阿爸,大哥,二哥,三哥,质朴的村庄,不一样的童年,紧跟着自己的小尾巴,被捉弄的场景。爬树,捣鸟窝,捉鱼,摸虾,翻螃蟹。厨房里忙碌着的小小身影,熟练的翻炒,不及灶台高的单薄身子。

    肆意的撒娇,想哭就哭,想笑就笑。阿爸的宠爱,爹宽厚的怀抱,三个哥哥的护短。还有那或调皮,或害羞,或小气的小伙伴。一件件熟悉却又陌生的事情在自己眼前上演,看着那好似亲身经历的事情,上官谨冷眼旁观,心里却莫名觉得幸福及温暖。

    “小谨,小谨,你可别吓阿爸啊,呜,小谨,快醒醒呐。”模糊又熟悉的声音传来,上官谨敲了敲被两世记忆混乱了的脑袋。这个声音,是阿爸,那个生了自己,养了自己,宠着自己的男人。

    前世的记忆,全部完整,他记得自己是如何死的,也记得另外三个好友跟他一样的命运。而重生后的十年记忆,清晰得让他知晓了很多事。两世记忆纠缠,犹如无声电影般在脑海里闪过。最后的画面,便是那小小的身影从满是白色的花树上掉落进沙沟,后脑勺磕在石头上的那一幕。

    也许是那十年的记忆作底,恢复了完整记忆的上官谨并没有多少慌乱,也清楚明白自己是再世重生。他不是那个只有九岁记忆的上官谨。死时十七岁的他,自然看过不少的小说,穿越,重生,对于他来说,那是小说里的桥段。当时看那些无聊的小说,不过是为了打发一下平时因为管理家族事业紧绷的神经。

    只是再次醒来时,居然发现,那些至于他来说纯打发时间的小说桥段,居然会发生在自己的身上。

    清理了一下脑子里后十年的记忆,慢慢的,上官谨黑了一张脸,更是无视了那一直在自己身边犹如月光宝盒里那烦人唐僧般的声音。只是心底里,却有一点心疼。

    该死的重生,该死的世界,本少爷好好的一个大好青年,堂堂上官家的继承人,居然就被重生在了一个只有男人的世界里。这也就罢了,同性恋他也不是没见过,至少,他也没有多排斥男人。

    可是,该死的是,他居然是那被压在身下的男人?还是能生娃的那种?上官谨一连串国骂出口,只是这黑暗的世界里,并没有人能有幸耳闻目睹。

    “小谨,呜呜,是阿爸没看好你。”程风看着床上昏迷不醒的孩子,一双眼睛已哭得红肿。常年劳作的手,颤抖着抚摸着那张苍白的脸颊,清秀的脸上,泪珠成串落下,湿了身上的粗布衣衫。

    “风儿,你去歇歇吧,你都三天没有休息了。”李大有的脸上满是疲惫,眼眶下也是没有休息够的乌青。眼睛疼惜的看了一眼躺在床上的小小身子,最后落在陪了自己十几年的夫郎身上。

    “呜,我哪里能休息得了。”说完,程风又哭了起来,嘶哑的声音让李大有心里一揪一揪的扯着疼。“平时小谨就淘,捉鱼,捣鸟窝,见他都挺好的,我也不舍得去说他。哪想到就出事了。看他爬那么高去折花,我就该让他下来的,不,我就不该纵容他学会爬树的。一个小哥儿,成天跟个小子一样爬树捣鸟窝,小水捉鱼。呜,我就该管着的,不该惯着的。”

    程风一边哭,一边自责,只是平时地里事多,加上见了几次小谨爬树下水,样子都挺稳当,也没见着有谁家孩子出过事,他也就不去管着了。乡下孩子嘛,淘气点说明身体好。乡下的小哥儿,不比的有钱人家的小哥儿那样成天饱读诗书,温文尔雅。再被宠着的自家哥儿那么在怀里一撒娇,他放任还来不及了,哪里还会去管着束缚着。

    现下见着被自己疼进心坎儿里的小儿子苍白着一张脸躺在床上,头上带着点血迹的白色纱布让他的泪水止也止不住的往外流。握住孩子白皙纤细的手掌,轻轻摩挲着,眼里的自责跟心疼交杂着闪过。

    他家小谨都昏睡三天了,虽然大夫说了没事,只是因着磕了脑袋,可能得昏睡一段时间,醒来就没事了。只是有没有啥后遗症,得醒了再看看。

    心里又是自责,又是担心。他家的小谨可是附近村子里出了名的漂亮哥儿,又能干,又是个金色莲印的哥儿。你说要是被这一磕给磕出啥毛斌来了,这以后,可叫他家小谨怎么嫁人?

    想着自家小谨要是真的被磕啥了,嫁不到一个好人家,百年后他俩一归西,而自家小谨孤孤单单一人,不禁悲从中来,才停歇了一会儿的眼泪,又因为自己的想法给流了出来。

    “别哭了,赵铁不是说了,小谨不会有事,只要醒来就好了。”李大有搂着怀里哭得身子颤抖的自家夫郎,眼眶微红着安慰。只是在见着床上已经昏迷着躺了三天的孩子时,眼眶更红了。

    “阿爸,爹,去吃点东西吧。”如今已十五岁的李乐,早张成了一个壮实的大小伙儿,常年被阳光晒着的皮肤,泛着健康的小麦色。看了一眼床上还没有醒过来的弟弟,心里微微的疼了一下。

    程风被李大有搂在怀里,哭肿的双眼睁不太开,微微摇了摇头,这三天,他一直守在床边,只要他家小谨没醒,他哪里能吃得下去东西。

    “阿爸,你多少吃点,别小谨还没醒过来,你自己又累到了,到时候要小谨醒了,见着你这样,心里得多自责。”这样的话,李乐已经不知道在这三天里是第几次讲给自家阿爸听了。奈何程风一直就是不听,坚持着守在床边,一步也不离开。三天来,滴米未进,滴水未沾。本来就单薄的身子,就更是单薄了。嘴唇都微微咧了开来。

    脸色也跟床上的李瑾一样,苍白一片。

    程风眼睛盯着床上的李瑾,知道自己三儿说得是对的,只是实在是没有胃口。

    “风儿,多少吃点吧,小阳找来的镇子里的大夫不也说了,小谨也就这两天会醒过来。要是见着你这样,孩子该难过了。”见靠着自己的夫郎有点动摇了,李大有也在一边加进劝说。

    “那,给我端点吃的进来吧。我就守在这里。”程风最终点了点头,知道他家小谨懂事孝顺,见不得家里人为了他有事。所以也不再犟着了。

    李乐微笑着点了点头,心里松了口气,还好阿爸愿意吃饭了,不然小谨还没有醒过来,阿爸就该倒下了。出门时,正遇上刚进院子的二哥李阳。

    “怎么样,小谨醒了吗?”李阳一身粗布衣衫,身上背了一个包袱,脸上还流着汗。见着出屋的三弟,忙轻声问道。自打听着小弟摔昏迷后,他虽然忙着找了镇子里最好的大夫给看了,终是心里不放心,这三天做事也做不好,便也请了假回来看着。今天才算是把手里的活给交待了下去。

    “还没,阿爸守在床边三天没吃饭了,刚才松口说愿意吃点,我就不跟你说了,先给阿爸端点稀饭进去。你自己进屋看看吧。”李乐轻声说了几句,便转身进了灶屋。

    “阿爸,爹。”李阳背着包袱进屋,一眼就见到床边的两道身影,走近看了看床上还在昏迷中的小弟,轻声打着招呼。

    “嗯,是小阳啊,怎么回来了。”程风听见声音回头,见是自己二儿子,轻声问道,只是声音因为哭了几天的原因,嘶哑的厉害。让听见的李阳皱了一双眉,心里庆幸着回来时,去药铺里花大钱买了些补身子的药。

    “我做着不安心,这不,今天把手里的事给交待了一下,跟老板请了假回来看看。”李阳找了一张凳子挨近床边坐下,看了一眼床上昏迷着的弟弟,回头对自家阿爸不赞同的说道:“阿爸,我知道你担心小谨,可你也不能耽误了自己的身体。你看看,小谨这还没醒,你自己的身体就跨了。要是小谨醒了见你这样,还不自责死。赶紧去休息吧,这里有我跟小乐看着。”

    也许是做了几年掌柜,如今的李阳说话一套一套的,见自家阿爸脸色难看,苍白得快跟小弟一样了,眼睛也肿的厉害,话里不免带了点强势。脸色也沉了几分。

    “你这孩子,怎么着,做了几天掌柜,就想着管你家阿爸了是不是,谁给你的胆子跟权力。”程风一听,担忧了几天的心不免来了火气。说着就转头四处找着什么。平时家里多半都是程风做主,教育孩子,家务安排,都是他。

    说实话,几个孩子不怕人高马大,壮实的爹,就怕身体纤细瘦弱的阿爸,尤其是发火的阿爸。别看平时阿爸好说话,人也温温和和的,但是一旦发起火来,就连他爹都害怕。

    这会儿见自家阿爸发火,李阳也觉着自己的话是不是重了点,但是见着自家阿爸的苍白脸色,不免又强硬了起来。

    不管外界怎么闹,恢复了记忆的上官谨呆在黑暗的世界里,一脸的火大,嘴里也骂骂咧咧的。把重生后所有的事情理清晰,便开始打量自己现在的处境。

    磕着脑袋,这会儿他该是昏迷了吧,昏迷了几天,他肯定是不知道的。不过,是不是也该醒了?自他记忆恢复以来,貌似都已经在这个黑不溜秋的地方呆了挺长时间了。靠,别给那么一磕,他就给磕成植物人了吧。

    这落后的世界,可没有那么先进的技术让植物人有醒过来的机会。在这里一旦成了植物人,估计就是一辈子了。想到这里,上官谨不免有点焦急了。虽然这个世界太坑爹,但是活着总比活死人一样躺着好。

    何况,他还觉得这个世界挺好的,除了以后要嫁给男人,被男人压,以及可能生娃的事情以外。他的心思跟他只有九岁记忆那会儿一样,有爹疼,有“娘”爱,有哥哥保护,还有这里没有啥尔虞我诈,怎么着他也得好好过一生,这么躺着当活死人可不是他想要的。

    也许是上官谨的心念大过于强大,总之,在念叨了一会儿之后,上官谨感觉自己的身体貌似正被什么扯着,然后眼前一黑,睁开眼时,屋里昏黄的灯光暖暖的照着。

    他知道这是他的屋子,动了动有点僵硬的手指,后脑勺一阵一阵的疼痛提醒着他,那天从树上摔下来磕那一下,有多严重。不过福祸相依,那一摔一磕,让他的记忆完整了。

    想着自己是怎么死的,还有那三个好友,恢复了记忆的李瑾,心里不免有点难过。大家族的继承人又能怎样,活着风光无限,走哪都有人看着你,羡慕你,巴结你,嫉妒你。更是无时无刻都有人想要暗杀你。

    那天,可是被那几个心怀不轨的旁支给逮着机会了,一下子就把四大家族的四个继承人给一次性解决了。想到此,李瑾有点咬牙彻齿,暗哼,以为他们四个死了,主家没了继承人,就会在旁支里找?那四个老头子可不是傻子,心里明镜儿似的,那几个害死他们的人,等着陪葬吧。

    初遇

    心里再恼恨,上官谨现在也没办法,比起那几个害死他们的人的下场,他更担心那三个好友。他都死得重生了,那几个好友估计也许能跟他一样,虽然知道可能较小。但是有期望,总比没有要来的让自己心里舒服。就算是自欺欺人也罢,他也真心的希望三个好友能跟他一样,哪怕是再世重生,也好过无声无息的消失。

    躺了多久他不知道,不过睁开这么一会儿,他倒是觉得又累了。看了一眼睡在自己身侧,即使睡梦里还皱着眉头的男人,他这世的阿爸。上官谨心里多少还是有点别扭的,尤其是想到自己是这个男人生出来的。

    但是这会儿见着这个男人那红肿着的眼睛,疲累的面颊,那点小别扭,也被心里滋生的那点暖意给热消失了。

    想到记忆里那十年的点滴,再回忆着上一世的童年,两厢一对比,上官谨觉得,他还是喜欢这一世。既然重生了,那就好好过吧。管他是男人还是女人把自己给生出来的,只要幸福开心就好。何况这个男人,可比前世他那一对父母强多了。不就是这一世父母变成两个爹么,多叫叫也就熟悉了。

    这么一在心里说服自己,上官谨,也就释然了,醒来后,上官谨就已经是过去了,他是李瑾,生于一个农民家庭,爹是李大有阿爸是程风,而他李瑾,是他们的小儿子,最受宠的儿子,而不是那个含着金汤匙出生的上官家继承人。

    想着想着,便微笑着闭上眼睛沉沉睡去。等到再次醒来时,已是正午时分。李瑾扫了屋里一圈,没见着人,便自顾自的观察起这个屋子来。虽然这个屋子很熟悉,但那是只有九岁记忆的自己脑子里的记忆。他现在记忆完整了,也算是另一种的重生。所以这会儿看着屋里简单的装饰,熟悉的摆设,多少感觉有点新鲜。

    床侧没有温度,那个男人应该很早就起床了吧。

    “小谨,你醒了?”李乐进屋,想看看自己弟弟醒了没,没想到进屋便对进一双黑眸里,不禁惊喜的叫出声。随即也不管李瑾,反身出了屋,便走便喊,“爹,阿爸,二哥,小谨醒了。”

    李瑾听见那刺耳的叫声,皱了皱眉,正想叫这个一惊一乍的三哥小点声时,就见人跑了出去。再听见那呼喊声,皱起的眉松开,嘴角勾起一抹弧度,眼里也出现了暖意。这种被人重视的感觉,除了那三个好友,好像就没有谁给过他。

    一会儿屋里就进来了四个人,包括刚出去的李乐。走在最前面的,便是李瑾熟悉的阿爸,程风。

    程风在见到自己的小谨睁着眼睛,含笑看着门口时,脸上是边哭边笑,多日来的担忧也去了不少。几步走至床边,握着那瘦弱的手掌,哽咽得一时无法出声。只是连连用手抚摸着床上孩子的脸。

    进来的李大有跟李阳李乐,虽不像程风那样流泪,但也是红了一双眼眶。

    李瑾在床上躺了三天,全身都躺软了,加上后脑勺磕的那一下,估计还是有点严重,醒来一天多了,那里还能感觉到一阵一阵的抽痛。

    李瑾醒了过来,程风自是高兴,更是买了肉,杀了鸡来酬谢神恩。

    几天后,李瑾便央求着下地走走,他都快觉得自己身体要躺生锈了。这没病也会被憋出病来的。不就是脑袋被磕了下嘛,又不是不能动了。最后程风实在磨不过,便也答应了下来,只是让他最多在院子里走动一下,出院门那是不可能的。

    修养了一段时间,除了后脑勺上缺了一块头发以外,身体虚弱了点外,其他的,李瑾基本已无大碍。二哥李阳早在他醒来的第二天就回酒楼上工去了,那么大一个酒楼,要不是知道他家的小哥儿有事,哪里肯让他回去。

    期间几个相熟的小伙伴都一一来看过他,只是再次见到那些个熟悉而稚气的脸庞时,李瑾表情有点囧。以后就要他跟那帮子小屁孩玩?

    因为李瑾这次的伤,程风看他变得严了起来,爬树,那是不允许的。下水捉鱼,那是禁止的。进山,那是要有他陪着的。总之,李瑾觉得自己都快变成犯人了。不过每每在见到那张担忧的脸时,李瑾又不觉心软了下来。不去就不去吧,反正他也不是很想去。何况还是跟那一帮子小屁孩去玩。

    也许是怕自己管的太严了,他家小谨会被管出逆反心理来。程风想着明天要去镇子上买些生活用品,家里收成的麦子还得卖一些。便决定这次把他家的小谨带着一起去。以前觉得他小,又因为是金色莲印的天赐哥儿,怕跟着去人多的镇子看不过来,再被那些人贩子给拐了去,所以李瑾已经十岁了,也没有去过镇子上。

    “小谨也十岁了,明天带去镇子上逛逛吧,看他有没有什么喜欢的。”程风坐在屋檐下,缝补着手上破了一个洞的衣服。

    “嗯。”坐在一边修理着农具的李大有闻言,看了一眼坐在桃树下盯着树上还是青涩的果子发呆的小儿子。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总觉得自那次昏迷后醒来,他的小儿子好像变了。虽然也会撒娇,也会叫他爹,叫风儿阿爸。但是,想到每次早上去把他叫醒,都会被怒瞪的场景。不禁皱了皱眉。

    只是眼睛在看向那怎么都是自己孩子的脸庞时,心里的疑惑收了起来。大概是那次伤着脑子后的后遗症吧。

    “去镇子上,明天吗?”晚上,一家人坐在一起,就着微黑的天色吃着晚饭。农村,大家吃饭都早,尤其是热天。更是会在天还未黑之前,就把该做的都做了,晚饭一吃,洗涑完,也差不多天黑。然后就该上~床睡觉了。

    听见阿爸说明天带他去镇子上,李瑾不免抬头有点惊讶。记忆里,他还从来没有出过这个村子。以前也不见他阿爸带他去镇子上,这次怎么就愿意带他去了?

    “以前你小,怕被人拐了去。”程风往李瑾的碗里夹了一筷子肉,开口解释道。

    “哦。”李瑾点点头,心想着只要不是暴力带他走,他怎么可能会被人给骗了去。不过这话他当然不会说出来。

    第二天,天才刚放亮,家里就已经响起了开门的声音。李瑾睁开眼,看了一眼窗外的天色,也不知道是爹还是阿爸,这么早就起来了,嘀咕了一句,翻了一个身又睡了过去。

    这几天早上,阿爸跟爹还有三哥,总会在他熟睡的时候来叫他。前几次一时忘记了现在的处境,还以为是在上官家,所以也没有收敛自己的起床气。被人叫醒后,也不管是谁,就给吼了过去。后来多了几次以后,他也不敢吼了,怕被起疑,但是被在熟睡的让人给叫醒,还是有怒气的。不能吼,他瞪总行吧。多了几次后,也没有人会在他熟睡的时候来叫醒他了。

    他记得,小的时候他是没有起床气的,是什么时候有这个坏习惯的?李瑾再一次被人叫醒后,翻了个白眼。一边迷糊的任由阿爸给他穿衣,一边想着自己是什么时候养成的起床气。

    好像是自十二岁那年,被爷爷逼着去熟悉公司业务开始。刚那一段时间,因为不太熟悉管理,总要忙到很晚,尤其是寒暑假,更是有时候还会熬夜。通常一般孩子还在熟睡的时候,他却埋首在一堆的公司财务报表,招标跟企业策划案里。

    起床气,好像就是那一段日夜颠倒的时候弄出来的。

    杨柳镇不大,却也不小。纵横交错,真要细逛起来,也要小半天的时间。

    李瑾坐在牛车上,身边挨着他的小跟班,赵尧。不大的牛车上挤了七八个小哥儿,叽叽喳喳的吵人。李瑾皱了皱眉,有一搭没一搭的跟边上找他说话的赵尧聊着。一双眼睛好奇的在四周溜达,道路是碎石块混着泥土铺成,天气好的时候路还好走。可一旦下雨天,这路便成了泥路。

    道路两旁都是田地,现在正值六月份,正是地里各色蔬菜茂盛的时候,水田里也是抽着穗子的水稻。再过的一段时间,今年的水稻就该要收成了。

    田地边,种植着各种果树,梨树,李树,桃树,硕果累累,偶尔期间还夹杂着几株樱桃树,只是上面只剩绿叶,再无红色。偶尔也能见到一两株芭蕉树,挂着串串的青色弯曲。

    几只土狗来回的在人群见奔窜,一般村子里,要是上镇子,多是结伴一起去。尤其是收了粮食,需要到镇子上去卖时,大家都是几家一起。

    这次不少人就是去卖麦子的,农民,一年种的粮食,少半留着吃,做种的留下,其他的,多是卖给了粮铺。

    一行人热热闹闹的进了城,把粮食卖给了相熟的常年收购附近村子里的粮食铺子后,便分了开去买自己要买的东西,约定了午时再镇子口集合。

    程风拉着李瑾,先是去了布店,买了几匹布,又去了点心铺子,买了几样便宜的点心,再到杂货铺子买了些调料。便带着李瑾随处逛了起来。

    李瑾跟着自家阿爸窜进窜出,眼睛都逛花了。前世那些东西,在这里没见到几样,除了那些鸡鸭鱼肉,倒是很少有东西相熟。尤其是见到那些陶瓷的时候,作为商人的本色,不免让他估量着它们在现代的价值。

    在经过一个卖糖葫芦的小贩时,李瑾扯了扯程风的袖子,“阿爸,我想吃糖葫芦。”真是可怜呐,这一世,貌似还没有吃到过这玩意儿。

    笑着拿着糖葫芦,咬了一颗在嘴里,一边回味着那酸甜的味道,一边忆起前世,他对于这种酸甜的东西,总是莫名的喜爱。纯甜的东西,他反而不喜欢了。因为这种喜爱,还被那三个好友一通取笑。只是现在,物非人非,也不知,还有没有再相见的时候。

    “去哪里,阿爸。”看着身边着装古朴的古人,李瑾咬下第二颗糖葫芦问道。

    “去看看你二哥,顺便看看他要不要添衣服。”程风紧紧拽着手里的小手,生怕给走丢了。

    边走边吃,一会儿便到了一家酒楼门口,抬头看去,一块黒木底,金漆字的牌匾挂在正中,明月楼?还真是取得文雅。看清了上面的三个繁体字后,李瑾摇了摇头。跟着自家阿爸走进了这一家外表气派,内里温馨的酒楼。

    见到自己二哥时,他身边正站着一身穿青色衣衫的年轻男子,因为正面对着门口,那人的长相,李瑾看了个清清楚楚。

    极品帅哥,这是李瑾看完后的评语。冷酷,面瘫,这是李瑾对年轻男子的第一印象。年纪看起来跟他三哥差不多大,却不成想,年纪轻轻就是一个面瘫。真是可惜了。

    李瑾看了一眼上楼的男子,摇摇头,几口吃完了手里的糖葫芦。

    交易

    楚逸绝冷着一张脸听完眼前年轻的掌柜的汇报,点了点头,又轻声说了几句,便上了楼去。

    李阳摸了摸汗,这是他头一次面对这家酒楼背后的老板,虽然这个跟自己年纪相仿的人只是一个少爷。可也摆脱不了在面对那人时,自己心里的紧张。

    一转身,就见到自家阿爸领着弟弟站在不远处看着自己,连忙几步走了上去,“阿爸,今天是过来卖麦子吗?”一只手伸出揉了揉边上好奇打量周围的李瑾的头。

    李瑾收回四处打量的眼睛,有心躲开头上的手,又怕引起怀疑,一脸的纠结。

    站在楼上床边的颀长身影,把这一切全部看在眼中,冷硬的脸部线条在看见那清秀的脸庞上纠结的神情时,柔和了一下。不知为何,心里因为被调来这小镇工作而不快的心情,也因为这一幕,而稍微释然了一点。

    楚逸绝回身,来到书桌边坐下,冷声问着屋里的另一个黑衣男子,“还没有我哥哥的消息吗?”

    “回主子,还没有。”黑衣男子单膝跪地,不卑不亢的回道。

    “继续查。”楚逸绝挥了挥手,黑衣男子闪身消失在屋内。想着自己那个玩世不恭的哥哥,楚逸绝觉得自己的头痛了起来。家里就他跟哥哥两个孩子,大哥不愿守着偌大的楚家,喜欢到处游玩。

    最后在被爹逼得不行的情况下,留书一封,走了,至今也没找到人。而他因为事前就知道,被他爹扣了一个知情不报的罪,然后他就从云城给调到了这个偏远的小镇子来。

    本来就因为他哥把一堆烂摊子丢给他不高兴,这一下被调来这种小地方,心情就更糟了。他也不愿做这些繁琐的事,奈何他大哥聪明的提前走了,就剩下他。微微叹了口气,看来这以后,这些事就得落在他手里了。

    “嗯,顺便带小谨出来看看。”程风看着这个现在出息了的二儿子,一脸的骄傲。谁不希望自家孩子有出息,所谓望子成龙便也就是这样了。他不期望自己孩子做大官,挣个多大的家业出来。像这样,有一份稳定的工作,又不用有多少尔虞我诈,就是最好的了。

    “小谨想吃点什么,二哥请你。”李阳转头,微笑着看向身边的小弟,豪爽的说道。

    “真的二哥请客?”李瑾四处看了一眼,也没看到有什么菜单菜牌子之类的东西,不禁皱眉,真是不方便。心里也才想起以前看过的那些无聊古装剧,貌似里面都是小二报菜名,然后顾客点菜的。

    “当然,只要不是龙肉凤肉,你二哥如今还是能请得起的。”李阳含笑点头,等着自己这个宝贝弟弟开口。见他半天不开口,皱眉四处看,不禁问道:“小谨在找什么?”

    “没什么。”摇摇头,李瑾面向自己阿爸,“阿爸,我想在这里玩儿几天,可以嘛。”撒娇的语气出口,李瑾不禁恶寒了几把。鸡皮疙瘩都起来了。算了,反正他现在是个十岁的孩子,正是撒娇的年纪,何况这里又没人知道这具小身板里面是一个十七岁的灵魂,撒娇也没人会说他啥。

    “怎么想在这里玩儿了?”程风摸了摸自己小儿子的头发,手掌在触到后面那条虽然已经愈合,却仍能摸到的伤疤时,微微停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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