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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1975 醒第33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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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生1975 醒 作者:yushuwen

    可是鲍伯突然给她打电话:“要不要趁现在,出张专辑?”

    趁热打铁?程希愣了一下,才想起来,自己不应该象普通人一样逃避,自己是一个站在娱乐圈边缘的人。需要成名,需要眼球。

    程希顿了顿,迅速回忆了一下自己的事业规划,才道:“什么样的专辑?”

    “其实,内容无所谓。听众对你冷酷的样子更感兴趣。”这话听着真伤人。不过,程希知道这是事实。

    想了想,程希点头:“既然如此,我就多拍几张照片吧。曲目我来挑。”有着摇滚内心的古典美少女?或者是有着古典内心的摇滚美少女?程希想到这样的词,不由在心里吐了一下:“演出完吧。下周开始。”

    “好。”鲍伯答应得很干脆。他要的就是这样的结果。很明白自己定位的乐手,真是让人合作愉快呢:“不过,照片最好先出来,你这两天什么时候有空?”

    程希眉头一皱:“练习完都有空。下午三点之后。”

    “好的,到时我来接你。”

    下周,程希加入柯蒂斯学院交响乐团之后的第一场演出之前,照片出来了,登在了某……时尚杂志上!这件事把程希完全囧了。时尚杂志!太让人崩溃了。难道让看时尚杂志的人去买自己的长笛专辑吗?鲍伯不是疯了吧?

    不过,幸好,照片拍得很不错。程希提了不少建议。无论是衣服还是化妆,程希有着离开这个时代太远的距离的认知,无法接受鲍伯找来的化妆师和造型师,最后还是自己搞定。不知道是不是觉得这个酷少女太难搞,所以,摄影师为了这份不低的薪水,显得特别和蔼,程希的每个建议都认真听取,并执行。最后照片的结果就成了程希想看到的样子。

    悬崖,赤脚少女,黑色长发,银白长笛,宽松皱褶柔软的黑色长裙,狂风让一切凌乱,背景是乌云密布的天空。旁边还倒着一个穿着破旧皮靴破旧牛仔帽的骷髅,瞪着黑洞洞的眼睛看着镜头。整个画面被处理成油画风格。

    这张歌特风的图片是专辑的封面。程希很想知道,买了这张专辑回家,发现是非常古典的长笛曲专辑,不知道会不会有人砸了音响。

    莫扎特,巴赫,这些流传了几百年的名字被配以这样的封面,程希唯一做的一件事,就是在专辑的最后一曲放了一支自己做的幽灵曲,忽远忽近的,飘忽的音效,还有低沉到嘶哑的衬底音,专门用来吓人很不错。长笛表现起来有一定的难度。而且,其实此曲曲式做得非常严谨,编曲也非常有新意,完全可以用来交作曲系的协奏曲作业了。程希不觉得它会让自己难堪,只觉得好玩。

    如果有人能坚持听到最后一首的话,程希想着,忍不住在心里笑出声。他们还没从莫扎特的美梦中醒来,就会被吓得从凳子上跌下去的。哈。

    成名后的生活

    “亵渎音乐!”

    “哗众取宠!”

    “搔首弄姿,一个音乐人出卖灵魂与身体!”

    “质疑!作曲小天才是否是骗局?!”

    “性格恶劣的东方富豪小公主!”

    “功夫高手的东方天才少女曾把中学同学打得住院两月!”

    ……

    以上,就是程希的第二张长笛演奏专辑面世之后得到的评论。很糟糕,没什么人注意到她的音乐,几乎全在她的,她的封面上做文章。

    “希希,成名的滋味如何?”罗伯特回到费城就给程希打电话,话语间充满了调笑的口吻,显然,他也认为这并不是坏事。

    “唔,和墨西哥菜的味道差不多吧。又酸又辣。”程希也跟着笑了起来。虽然第一次被人这样大肆批评,心里多少还是会不好受,但她也知道,成名哪有不被人说的?尤其是她这样的,成名得如此不循常规。自然会引起太多人的羡慕嫉妒恨。自己有一百张嘴,也说不过他们的。不如沉默。

    “哈哈,虽然呛人,却也让人上瘾。希希,你会喜欢上它的感觉的。”罗伯特在电话那头大笑:“只怕有一天让你回归到之前的平淡,你还会不适应呢。”

    “确实有可能。”程希在这方面对自己也并不自信。虽然经历两世,但成名却是第一回。习惯于被这样重视,习惯于被人追捧之后,程希很难相信自己一个普通人能一直保持平常心。只能但愿理性常随,秉承本心。也许应该在庄园里写个条幅来时时提醒自己。免得迷失。

    “不过,希希,你真的没事吗?”罗伯特声音冷静下来之后叹了口气:“我没经历过这样大规模的批评,没办法从经历上说服你。但我还是希望你不要太在意那些记者的话。跟风,不过是他们的职业本能,并不是你做错什么。”

    “我知道。教授,我不在乎这些批评。只是他们不接受我的审美罢了。他们并没有批评我的笛艺。这一点让我很满意。”程希微笑着,说得很轻淡,好象真的不放在心上一样。

    确实,报纸上写来写去,都是批评这个过于出头的封面,并没有人真地批评程希的笛艺。程希有时候想,是不是那些记者实际上都没有听过这张专辑,所以才避重就轻?

    程希更注重的是自己的长笛,所以这样侧面的负面评论尚处于程希可以接受的范围。对于她过于超前的审美喜好,被攻击,程希虽然心里会难受,但她的理性告诉她,这一切很正常。记得谁说过,超前半步是时尚,超前一步就是荒谬了。更何况她超前了好几十年。没被当成疯子已经是他们的宽容了吧?

    听了程希的话,罗伯特在电话那边笑了一下:“如果有一天,他们能在不接受你的审美的情况下,接受了你的音乐,那才是更伟大的胜利呢。加油吧,希希。我个人觉得你穿着那样虽然不象你,但还真的挺……酷的!”

    这一切并没有影响到程希在学院乐团的表现。演出也非常成功。本来以前柯蒂斯学院交响乐团每次的演出票也都供不应求,这次,更甚,第一天开票,在两个小时之内就销售一空。据说,很多人对程希这个突然在媒体面前曝发出来的东方长笛手感兴趣,很好奇如此另类的她在严谨的古典乐团里的表现。

    结果自然大出所料。程希不但表现得很好,而且,她还是乐团的首席长笛。这让很多慕名而来的听众与记者大为吃惊。吃惊之余,又觉得这样的组合实在很奇妙。

    也许是这种话题性,还有与前卫外表完全相悖的古典内在的矛盾性,报章杂志对程希的报道,无论是诋毁的还是立场中立的,都算是给程希的新专辑做了宣传,这张歌特风封面的古典长笛专辑卖得意外地好。挤进了非人声类音乐的前五名。

    于是,经纪公司对这个问题少女也有了别的想法。希望能迅速地压榨出她最大的能量,给她安排了大量曝光的机会。但程希并没有答应经纪公司的这种做法。当初,她的经纪合约签订得非常宽松。因为她不缺钱,那时的她也不那么渴望名声,所以,这样的经纪约并不能真的约束她什么。她不愿意,经纪公司也毫无办法。鲍伯做为她的经纪人,很了解她在某方面的执拗,打了感情牌无用之后,就不再继续这个话题。

    程希确实需要名气,需要眼球,但不需要为此变成真正的艺人,她要做的,是音乐家,是大师。过高的曝光量会让她变得廉价。这是她不想看到的事。

    所幸,一段时间之后,经纪公司就发现,程希这种不上任何访谈类节目,只出唱片,作曲,过一段时间就拍几组古怪的照片吸引话题的做法,让她的受众变得更忠诚。她深居简出的生活习惯,与众不同的穿着习惯,还有有钱高学历来自东方这些背景,都让她具有了强大的神秘吸引力。这种神秘感也使她成了听众心目中一个有质感的乐手,而不是随波逐流的流行明星。

    年中,程希安静地在自家公寓里过完了十四岁生日。而此时,艾凡已经从柯蒂斯毕业,学院乐团又招进一名长笛手。看起来一切照常。程希也渐渐适应这样经常性地演出,闲暇时拍照,作曲,录专辑的生活了。对她来说,虽然生活与从前那样肆意的态度有所有同,但一样按步就班,工作是她生活的大部分,笛艺也在各类演出中表现出稳中有升的状态,程希很满意。

    只有做为程希男友的郑航对于小女友突然在异国声名鹊起,大感不适。最少,他没有机会和小女友在街上时不时小甜蜜了。毕竟她还未成年。以前没人认识还好,现在随时担心某个角落里会架着部相机,真要亲密照上了报,结果可想而知。诱拐未成年少女的名声,他肯定是跑不掉的。对于他这样一个注定的未来大亨,是不能接受这样的污名的。于是,他只能在查理的嘲笑声中,一来费城要不就是工作,要不就是窝在两人的公寓里,着实郁闷。

    最让郑航介意的是,程希在她的世界里发展得太快太顺,而且,她还表现得太冷静。当程希的名字变成美国各类报刊杂志娱乐版时尚版的常见词组,当她的影像摆在音像店里被人追捧,当她走到哪里都有记者的时候,郑航本来认为一切都可以慢慢来的心开始忍不住紧张了。

    他十四岁的时候不过是普普通通的中学生,甚至还在被程希照顾饮食。现在,她十四岁,却已经赤手空拳打出一片天下来。这样普通的自己在未来真的能和离自己越来越远的程希永远在一起吗?在享受着与程希在一起的甜蜜与舒适的同时,郑航时时感觉害怕。

    这种不安全感,让郑航以更认真的态度对待工作,以前无论是在美国做投资还是回国内做实业,郑航总是忍不住怀着几分玩乐的精神在做。从前,他觉得,他努力赚钱固然是想成为一个真正独立的人,但乐趣,却是他最大的动力。所以,投资什么的,也常有在可控的范围内,纵容自己的主观情绪来选择。就算失败,他知道自己也承受得起。可是到了今年,见到了程希的成长,他突然醒悟,他既然选择了从商,而且渴望成功,就必然要让自己纯粹起来。

    这种玩乐的态度,随时可能被淘汰。这几年的发展看似很顺利,一部分是因为查理确实是一个非常专业非常有进取心的伙伴,另一部分则是因为当初在日本抄底的资本太雄厚,让他忘了有翻船的可能性。一旦自己继续以这种心态继续下去,没有了与查理同样前进的步伐,郑航知道,他必然会被丢下。这不是朋友的问题,是做为一个商人必然的选择。

    于是,他慢慢地,不知不觉地开始转变为一个一切以利益为先的,真正冷酷的商人。因为他发现,只有真正的商人,才能更快更稳定地发展。就算是把金融当做游戏,也要用认真的态度来玩,才能玩得彻底。才能让他以后有机会可以匹配地站在程希的身边,而不会造成她的困扰。

    而解信诚,在国内虽然也收到了程希给他寄去的她的专辑,但他并没有真正意识到程希的名气到底有多大。在他的意识里,恐怕会认为,学音乐的都得出几张专辑才算能对自己交差才是。所以,他对程希的态度依旧是把她当做是还未毕业的小孩子,时不时地提醒她要好好学习。程希就爱他这种宠溺又唠叨的态度,自然乐意当应声虫让他开心。所以,他对郑航突然刻苦起来的原因颇有些不解。不过他也乐见其成。在解信诚的观念里,踏入成|人社会,可以抱有梦想,却不应孩子气。尤其是男人。

    解信诚做的唯一一件与程希相关的事,恐怕就是他成了一个彻底的长笛发烧友。陪伴他度过每一个晚上的音乐就是程希的音乐。他的最爱,与程希一样,是斯美塔纳的《我的祖国》。

    很多人都知道,解信诚此人,不爱钱不爱女人,似乎练了金钟罩,浑身全无破绽,就这点喜好。赞美的时候说他音乐素养高,讥讽的时候说他留学两年别的没学会,就学会了崇洋媚外。体制内的人,对这点风波自然不放在心上,解信诚对此根本不与应对,一笑了之。

    圣诞节前,艾凡来电话,告诉程希,他考进了波士顿交响乐团。程希惊讶之余,大感嫉妒。不过,这次的嫉妒是堂堂正正地,还抱怨给艾凡听。难得地,艾凡听着笑了起来。因为他也知道,程希当初既无交响乐团产生向往的原因正是因为在华夏听到了波士顿交响乐团的演出。她对小泽征尔,对波士顿交响乐团有特殊的感情一点都不让艾凡惊讶。

    程希真的是羡慕嫉妒恨啊,她知道,艾凡此举就已经成功让他挤身顶尖乐手的行列!这世界有多少人学长笛,又有几个能成为世界十大交响乐团的长笛手呢?做为一名乐手,还有什么更高的追求吗?这是她的梦想!这让程希想到后世一句恶搞的话:“走别人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程希现在就有这种微妙的心情。自己的路被艾凡提前走完了!无话可说,只能咬着牙,在庄园里写满了嫉妒的音符,足够她凑成下一张专辑的曲目了。

    这一年的好消息也有,其一就是林强出了院。坚持了程希的食疗加医疗的做法,恢复得比一般人要快得多。虽然碎弹片的威胁还在,但已经得到了复学通知,以他二十八岁高龄开始了他军校的大二生涯。而且,他还被授了军功,提了军衔。王敬堂那句“以后前途无量”的话,已然成了标签,贴在了林强的脑门上。

    而向虎同学也打了越洋电话来报喜。他考上了上京大学,成了解信诚的学弟。受向广星的影响,他的专业是法学。程希很好奇,向虎这样愣头愣脑的个性学法律到最后会是个什么样的结果。

    八六年的春天,程希回国只呆了一周,就被罗伯特招回了费城。

    罗伯特出了他人生的第二十三张专辑,算是非常玩乐化的一张非古典类专辑。曲目都是由程希所作,充满了激烈的冲突感,嫉妒或者是恨,长笛的余韵黑暗得象伶女绝望的嘶喊。让程希没想到的是,已经改变风格很久的罗伯特,竟然能把这种悲观负面的情绪表达得如此淋漓尽致!大师就是大师!明明是自己做出来的曲目,自己的演绎却远不如他。程希再次对自己这位脾气时好时坏的师父表达出佩服不已的表情,对此,罗伯特连笑容都没给一个,一付“这是理所应当的”的模样。

    既然玩,就玩到底吧。罗伯特对程希古怪又时时被时尚界拿出来讨论的审美感觉好奇,连专辑封面也让程希操刀。最近正在迷恋电影《教父》的程希见罗伯特如此有玩心,也就毫无顾忌,直接把罗伯特打造成一个黑帮教父的形象,隐晦压抑的杀气,睥睽天下的眼神,昏黄的灯光,沉重的沙发,严谨装束都是典型的七零年代风格,再加上非常大胆地对比型配色,照片的做旧效果,罗伯特梳着大背头,胖墩墩的身形把教父这个形象演绎得入木三分。罗伯特自己也很满意,把这张照片放大,放在了自己的客厅里。

    程希没有想到,罗伯特的这张出于玩乐,出于师徒情谊的专辑却意外地把她推向了一个与长笛手越来越远的位置上。有人认同了她。

    正文 毕业(缺字)

    “什么?”程希皱着眉,把话筒夹在脖间,一边在乐谱上划划写写,一边回道:“鲍伯,我说过多少遍了,我不是化妆师,也不是造型师,我对这些不感兴趣。任何有关这样的工作,你直接给我拒绝掉就是了,不用再来告诉我。”

    鲍伯在电话那边嘿嘿一笑:“希希,别人我都可以拒绝,这个人我可不敢。我想,你也不敢。”

    “不敢?谁啊?”程希停下笔,好奇起来。

    自从两年前程希为罗伯特制作了专辑之后,未曾想为大师罗伯特走出了另一条路线,诡异的长笛风格,黑暗偏偏又很有质感的封面,莫名就吸引了另外一群年轻的听众,成为他忠诚的拥趸。这是连罗伯特自己也是万万没想到的。

    于是,当年,罗伯特成为大师之后,又重新再红了一次。甚至还为其中一首最具冲击力的长笛曲拍了支v!这可以说是长笛界的开创者。而拍v的导演也很好地模仿了程希的风格,在电视台播出之后,此长笛专辑,大卖大卖大大卖,甚至超过了许多流行乐专辑。包装力量的强大,由此显现,让古典音乐界之为震动。

    从此,程希就开始被人求上门来化妆造型。没完没了。程希无奈,只好拉出鲍伯,由他这个经纪人出面一率拒绝。好在,她真正的身份是长笛手,再加上一向以来的形象就不是和蔼可亲的,所以,被拒绝倒在其他人的意料之中。一来二去,这样要求的人渐渐也少了下来。

    今年程希已经十六岁,她决定要考柯蒂斯最难考的演奏家文凭,并毕业。所以,她把现在的课程和练习排得很满,每天除了睡觉,连吃饭的时间都极力压缩。电影配乐都没做了,更别说什么化妆造型。突然早上接到鲍伯的电话,说出这样的要求,程希才颇感奇怪,他可是知道自己的计划,也极力支持的,现在怎么会?

    “到底是谁?别浪费时间了,直说吧。”程希见鲍伯还在沉默,卖关子,呵呵笑了起来:“你再不说,我可要去练习了。你也知道的,我练习的时候都是不接电话的。”

    “好啦好啦。反正说了你肯定会吓一跳。”鲍伯还是忍不住顿了一下:“是斯泰莎·玛汀大师!”

    “玛汀大师?!”程希惊得一口水差点喷出去:“她、她老人家怎么突然想到要让我帮她出专辑了?真要有意动,一年前就应该说啊。怎么是现在?”别说,玛汀大师一开口,程希还真不敢拒绝。不但不敢拒绝,还要上竿子给她弄好,弄美,弄到大卖。不然,不只玛汀会对自己有意见,连罗伯特都会让自己不好过。

    “这个,这个,我也不是很清楚啦。”鲍伯打着哈哈。但这口气明显就是“他很清楚,他就

    正文 人生还要继续

    曹叔是个热情开朗的人,一见到程希就一个劲儿地夸“漂亮”“洋气”。来来回回就这两词,听得程希直想笑。

    曹叔笑呵呵地拎着程希从庄园里拿出来的一堆食材,带着程希上了车,往市委大院开去。路上曹叔只是说着些解信诚无关紧要的小事,并没有多嘴问程希什么,这让程希稍稍有些吃惊。没想到表面看来大大咧咧的一个人,性子竟还挺扎实稳重。不过,转念想想,能被解信诚看中,信任,放在家里当厨子的,想来也是得有些不同才是。

    晚餐,由程希准备大部分菜,只留了一道最想吃的水煮鱼交给了曹叔。程希当主厨,曹叔当助手,一边摘菜一边不知道在哼唱什么小曲。

    “咦,曹叔,你唱的是什么歌?”对音乐很敏感的程希本能地手上的刀顿了一下,转头问道。

    “什么歌啊?我这种老头子哪会你们年轻人的歌?这是我们家乡的小调。”曹叔显然没料到被一个年轻小姑娘问起这个问题,有些不好意思地挠头。

    “这调子真熟悉,很别致的转音。曹叔,你家乡在哪儿啊?这是什么小调?”程希一边切切切,一边不忘搜集资料。

    解信诚下班回来就看到这样的场景,餐厅的桌上摆了色香味俱全的一桌菜,可是屋里的两人根本没人在乎这一桌菜,而是一个弹一个唱,气氛象开晚会。曹叔粗犷的嗓音在客厅里回旋,家乡小调被他唱得韵味十足。不知是思乡之情,还是音乐本身,让他忘了一直以来的克制,甚至解信诚回来开门的声音他都没有听见。

    “这么开心?”解信诚一边脱外套一边笑道。

    “舅舅,曹叔的家乡小调真好听。曹叔的嗓子也好,沧桑落拓,特别有感觉。”程希拿着自己记下来的乐谱过来向解信诚显示她这半天来的收获:“现在才发现,我以前听民乐听得太少了。”

    曹叔听见程希这样的称赞,有些不好意思,过来接了解信诚的外套和公文包:“是程小姐的琴弹得好,我一说她就能弹出来,特别灵。对了,书记回来了,可以吃饭了。程小姐做了一桌子菜,说是都是书记爱吃的。”

    “行啊,我先去洗一下,你们先摆碗筷吧。我早就想尝尝希希的手艺了。怀念啊。”解信诚一边往浴室走,一边笑着摸了下程希的头:“想要听民乐的话,明天我让人给你找来。别这么着急。”

    真等上桌时,只有舅甥两人。曹叔已经非常自觉地离开市委大院,回家去了。不过,他走的时候满脸笑容,毕竟以前回趟家并不那么有时间,解信诚需要人的时间太多了,曹叔大部分时间都耗在市委大院这栋两层小别墅里,能在意料之外的时间回趟家,曹叔还是很高兴的。

    没有外人在,程希放得很开,从庄园里拿酒,舅甥俩对饮,双双喝得满脸通红。

    “哎呀,好久没这么放松过了。还是希希在好啊。”解信诚吃多了,摆着肚子,懒洋洋地眯起了眼睛:“我要进庄园泡温泉。”

    “一起吧。”程希也喝得有些醺醺然,拽着解信诚进了庄园。

    两人一起泡温泉,只是现在的两人不能再象小时候一样裸裎相对了,程希和解信诚都穿着泳衣,泡在雾气缭绕的温泉里,软绵绵的,一动都不想动。

    “舅舅,如果有一天,你的理想都实现了,你会怎么办?”程希闭着眼睛,头靠在池边的石头上。

    “不会有那么一天。”解信诚手里拿着酒,抿了一口,缓慢开口。

    程希顿了顿:“没有尽头的道路……舅舅,你不觉得疲惫吗?”

    “有爱有,怎么会疲惫?”

    “爱么?舅舅,你竟然会说出这么感性到肉麻的话来,我,我实在太惊讶了。”

    “我从来都会说。只是希希你从来没注意过。”解信诚喝得有点迷蒙,双眼失焦地看着雾气升起的地方,不知道在想些什么:“每通电话,我都对你说,我想你,希希。每次送别时,我都会说,我很爱你的,希希。”顿了一下,解信诚微微笑了起来:“希希,你当我的这些话都是客套吗?”

    “诶?不是。当然不是。”程希闻言也勾起了唇角:“因为我也很爱舅舅,也总是想起舅舅啊。所以……”程希一下笑出了声:“所以,根本不觉得如何希奇。只是,刚才是第一次听到舅舅说爱、什么的,有些惊讶。舅舅一直陪我长大,是我最依赖最重要的存在,以至于,我完全忘了,舅舅不只是我的舅舅,还是另外一个独立的人。今天听到这句话,我才反应过来。”

    “我也想一心只当希希的舅舅呢。可是,如果我现在还在茶叶胡同里瘸着脚踩缝纫机,希希你敢确定,你还会如从前一样依赖我信任我吗?”

    “诶?”程希睁开眼,看向雾气中始终没有变老的解信诚,好一会才叹了口气:“舅舅,你从来就这样悲观。”

    解信诚又给自己倒了一杯酒,慢慢啜着:“可能还是太脆弱了吧。没办法面对盲目乐观的结果。所以,只好做好一切准备,才能忍受等待结果时的煎熬与残酷吧。”

    停了好一会儿,程希笑出来:“在这一点上,舅舅,咱们俩都一样。”

    “就是啊。你是我养大的嘛。怎么会不一样?我可没见过哪个孩子可以忍受几十年如一日地枯燥练习。就是大人,做到象你这样的,也难得一见。我可不相信,这纯粹是因为爱。爱没办法这么持久。只有恐惧,不安,这些情绪才会让人如此坚韧。希希,我们一样没有安全感。好了,这个就不要再讨论了。这样的话题,实在不适合由一个老男人和一个少女坐在一起讨论。”

    “嘁,四五岁的时候,你就跟我说这些,现在再收回习惯不是太晚了吗?”

    “都是我的错。”解信诚想起了从前,跟着笑起来:“我总是忘了,你其实是个小孩子。谁叫你总表现得这么有担当呢?被希希照顾的日子,是我一生中最舒服的日子了,我现在想起来还是觉得甜蜜的同时又觉得愧疚呢。”

    “没办法,我生来就老了。”程希笑出来,掬水泼泼脸:“所以才会没有童趣,学舅舅的一板一眼,把日子过得太严谨了,象两个害怕明日就是世界未日的老家伙。”

    “就是。你这孩子哪儿都好。就是缺乏生气。应该犯错,应该轻狂的年纪却过得这么有计划,青春都枉费了。真不知道,郑航那小子怎么会看上你。”解信诚彻底喝多了,说起话来再无平时的稳重温柔,直来直去,还有些大舌头。

    “还说我,你应该轻狂应该犯错的年纪都在做什么?除了学习就是学习,人生除了理想根本没有别的,不是无趣得很?我也不明白胜男姐姐怎么会看上你的呢。”程希反唇相诘。

    “胜男啊。”解信诚一杯接着一杯,似乎喝出了滋味:“她和你不一样。她对人生的要求,和你对人生的要求完全不同。你不能用你的眼光去看她。我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说,与她站在一起都是很相配的。这就是她选择我的原因。”

    “舅舅!”程希生气了:“你怎么能忽视胜男姐姐的感情?!我看得出来,她爱你!她爱你才和你结婚的!才不是什么狗屁条件合适不合适!”

    解信诚闻言,突然冷笑了一声,抬起眼来,透过雾气看向程希的方向:“你确定吗?你知不知道?在我和她结婚之前,真正两人相处的时间不超过两个小时,交谈的时间除去她脸红与语无伦次之外,更是少得可怜。谈话范围除了工作就是亲人,任何深层交流都没有。这样,你还确定,她是因为爱我?而不是因为狗屁条件合适,她正好需要爱一个人,就把那个爱人的帽子扣在了我头上?希希,你真的确定吗?”

    程希顿在原处,张口结舌,说不出话来。可是,在他们结婚的时候,拍婚纱照的时候,王胜男的目光中闪烁的那就是爱啊。那明明就是爱啊!程希想这样反驳,可是,如果一切建立在这样薄弱的基础上,程希甚至无法让自己反驳的话说出口。

    “那,那么,舅舅,你和胜男姐姐结婚,难道只是因为你需要婚姻,她是个很不错的对象吗?”

    解信诚看着一脸认真的程希,突然笑出来:“希希,你不必这种悲悯的表情。没有爱情并不是被地震火山暴发之类的惨事,你能不能收起你莫名其妙冒出来的感性?真让人肉麻。我与胜男之间,没有任何问题。我们会相守一生,互相扶持。也许等我再成熟一些,我就可以说我是爱她的了。更何况,我们这一代人的爱情与你想像的玫瑰与情诗的爱情不太一样而已。那种相濡以沫的爱情。现在的我,还不够厚重,心跳的频率还是太快了。呵。”

    听见这样的话,程希突然觉得鼻子酸酸的,眼前一片迷朦。好一会儿,才带着鼻音说道:“我只是希望舅舅人生丰富圆满,把风景看遍,到老了不会因为如此单调枯燥的感情生活而后悔。”

    “想让舅舅当花花公子?”

    “那倒也不是。”程希甩了甩头:“算了。说这些没有意义。以舅舅的个性,最是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自会去追求的。我不过是庸人自扰。”

    “就是。”解信诚晃了晃酒瓶,转过头:“希希,再来来瓶。”

    “喝醉了。”

    “醉了就醉了嘛。今晚睡在庄园,不怕晚。好久没这么放心地醉过了。一会儿,舅舅醉了,就把舅舅送到床上去,听见没?”

    “知道了。”程希听话地又拿出一瓶来,给解信诚斟上。

    “舅舅,不如生个孩子吧。”程希看着解信诚的脸,想着,他如果有个孩子,一定也是个漂亮宝宝。

    “不要。”解信诚毫不犹豫地摇头,自顾自地啜着酒。

    “为什么?”

    “因为希希啊。”

    “诶?”程希愣了一下,反应过来,连忙道:“我长大了,舅舅。绝对不会因为舅舅有了另外一个孩子而嫉妒的。”

    “嘁。”意外地,得到喝得有点摇头晃脑的解信诚的一声不屑的反应:“才不是因为这个。”

    “那是……?”

    “希希,你知道的。舅舅从来不是什么老好人的,对吧。”

    “对。”解信诚从马德明那里听到不少解信诚在以前的位置上如何党同伐异的事迹,手段之犀利,甚至带着血腥,确非心慈手软的自己所能想像的。但再怎么样,那也是解信诚,程希对此并不以为然。在其位谋其政,手段什么的,有什么关系?只是不明白,为什么突然说起这个。

    “那就对了。既然知道舅舅是什么样的人,怎么可能还以为舅舅所有的决定都是因为照顾希希你的心情呢?也太天真了吧?”

    听见这句话,程希顿住,完全不知该如何反应。

    “我为了希希不打算要孩子。是因为……”解信诚打了个酒嗝:“是因为,如果我有了一个孩子,以希希的性格,肯定会觉得我的人生可以让她放下一半的心了。”

    “这有什么问题吗?”程希确实是这样想的。

    “本来没什么问题。可是,可是我不喜欢,怎么办?我一点也不喜欢这种放心。我……”说到一半,解信诚手中的酒瓶突然滑下手,掉进了温泉里,瞬间,酒气被热气蒸腾起来,一池子酒味。而解信诚则手软脚软地倒了下去,彻底喝醉了。要不是程希猛地反应过来,抱住他,他非得因醉淹死在这温泉里不可。

    陪解信诚住了一周的时间,中途郑航匆匆来过一趟,但因为事业发展得如火如荼,他又不得不连夜又飞走。

    一周后,程希辞别了解信诚,说是要全国各地采风。穿着她的牛仔裤就出发了。这一去就是两年。两年间,只是通过几通电话,偶尔会有明信片,因为居无定所,连信都没有一封。

    所幸,解信诚和郑航两个男人都在事业的上升期,忙得不可开交,确实也没有时间说再多的感情。这样的联络,虽偶有担心,但总的说来还是恰到好处的。

    两年间,程希光是各地小调的曲谱就录写了上千册。还有她自己偶有所感记下来的曲子,更是数不胜数。

    两年后,程希回到解信诚的所在地,此时,解信诚已然又换了新住处,再次升官了。这一次,程希住的时间比较长,三人象当初在茶叶胡同一样生活,郑航时不时过来粘着程希,解信诚则是每晚准时回家吃饭。晚上偶尔会在庄园,听程希吹笛,或者是他忙他的,程希自顾自写曲。

    三个月后,程希终于写出了她人生第一部交响乐曲《曹吟》。可以说是带有中国风的交响乐。但并不是照抄民乐,而是在某些转韵之间自有别致之处。解信诚听得连连点头:“难怪希希说,民族的就是世界的,到现在,我才明白这句话。”

    然后,程希联络了罗伯特与艾凡,想请他们帮忙联络交响乐团。为此,程希不得不在两年之后的今天,再次登机去了费城。

    这首交响乐,受到罗伯特的盛赞。之前对于程希的突然回国失踪不满的罗伯特,读完谱之后,完全理解了程希的做法。不过,他说:“让交响乐团练新曲可不是简单的事。我的影响力还不够,这事,你找奥德耶更方便。他家在巴黎音乐界的影响力强大。”

    大半年后,巴黎交响乐团演出了一场《曹吟》的交响音乐会。取得了空前的成功。程希没有因为长笛手而成名,却一跃成为世界一流的作曲家。这让还记得当初那个引领时尚的叛逆少女的听众大为吃惊,两年的消声匿迹竟然一个少女成长如斯。程希让全世界都惊讶。

    之后的两年间,程希办了美国绿卡,天天辗转奔波于欧洲各国与美国之间,与各大乐团合作演出,写曲,出专辑。声名渐隆。此时,她二十岁。

    正文 番外:认亲

    “请喝茶。”程希把杯子放在裴启国面前,然后就坐在了他的对面。

    裴启国盯着程希看了好一会儿,突然笑起来:“小解把你教养得不错。”

    程希没有回答。

    “看来,你对我有很大的意见。”

    程希抿抿嘴:“意见谈不上。只是感觉很复杂,以至于无话可说。”顿了一下,程希放下手中的茶杯:“我相信,你也看出来了,我并没认亲的意愿。不知道你找我出来是为了……?”

    裴启国一直笑着,听了这句话,更是笑得露出了牙齿。不得不说,这个男人严肃的时候还有长辈的气派,严谨、稳重。可大笑起来就莫名地多了几分孩子气。对于女性来说,这样的男人,确实有莫大的吸引力。程希眨了眨眼睛,别开头去,再次沉默。其实,说到底,她是有些不知该如何面对这样的场面。很古怪。

    “我找你出来,是为了满足我的好奇心。”裴启国说着,喝了口茶,笑眯眯地:“如果我这么说,不知道你会不会生气。”

    程希微微皱眉:“我相信你有好奇心,但不相信会浪费时间跨跃两省的距离来满足你的好奇心。你,应该已经过了这个年纪了。”看着挺正常一人,怎么交流起来这么费劲儿呢?程希有点郁闷。

    “你说的对。”裴启国依旧微笑着,一派悠闲。程希猜测是他多年体制内的生活造就了他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的习惯,他们这些人不需要个性,只需要手段,所以他才会把微笑当做日常表情吧。

    裴启国依旧慢吞吞地说着,好象领导说话都是这个速度,急也急不来,程希索性也学着他,背靠在椅背上,让自己的姿势更舒服一点,眼神微微放空。有点后悔答应和他见面了呢。难得回国一趟,竟然要面对这样不愉快的事,真是……个不怎么美妙的经历。

    “我有一儿一女,对于孩子,并不象有些人那么渴望。父爱什么的,没有相处过,我也很难刻意表达得出来。”

    “所以?”程希看了眼裴启国,不明白他到底要做什么。如果不想认亲,何必在这里罗嗦?如果想认亲,又说得这么冷漠,是为了什么?程希完全搞不懂这个男人。

    “所以,你说不打算认亲的时候,我还真是松了口气。”裴启国抬起眼来,笑了笑:“不过,只是松了口气罢了。你现在的身份,你的长相,你应该明白,只要你回国,甚至你不回国,以你和我儿子女儿的交情,以后肯定会经常碰面的。就算我们不认,也终究还是会被迫相认的。”

    程希努努嘴,说不出反驳的话来。如果她不是郑航的女友,如果她不是解信诚的外甥女,不认就不认了。可现在,上京的官二代圈子就这么大,她能认识的人也就那么几个,想不被发现都难。现在还是因为她回国的机会少,才拖延到如今。不过,裴启国能发现,程希很怀疑,佟姨那么聪明的女人怎么可能发现不了。八成是揣着明白装糊涂吧?

    叹了口气:“我对于妨碍你的家庭毫无兴趣。我有我的事业与人生。你也应该知道,没有你们,我生活得更好。”

    “确实如此。所以,我才找你出来。”裴启国闻言才稍稍收敛了笑意,认真地盯着程希:“所以,我才想告诉你那段往事。我不想因为你对我心存怨气,而让事情走向不可控的方向。反正,必然是要认亲了,请让我以父亲的身份,说出你的来历。我对于你的母亲没有丝毫感情,对于替她背一个负心人的黑锅,毫无兴趣。”

    程希微微皱眉,心里不太舒服。虽然她对程红也毫无感情可言。可裴启国微现厌恶的态度还是让她觉得有些受伤。

    裴启国没理会程希的心情,自顾自说了起来。

    “你的母亲,我在对你的身份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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