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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穿之老攻在手[快穿] 作者:正是日生时

    还是前任大汗的儿子时,因为这副威猛的身躯处于十分尴尬的境地,大汗母亲并不喜欢他,异父兄弟姐妹是时常欺辱他,部落中也没有个女人愿意“娶”他。

    谁知等前任大汗在场战斗中受伤而死,呼延赫竟率领部分早就投靠他的属下将几个异母兄弟姐妹全部杀光,夕之间以个男儿身坐上了大汗的宝座。

    从最初的备受部落众人怀疑,到如今被整个部落奉若神明,呼延赫的男人之路走得颇为霸道。

    这个男人,当真是狂傲自大的很,走到哪个世界都不肯改变他的固有属性。

    因为本性就是骁勇善战,呼延部落众人年中最为期待的便是今天这个日子:围猎大会。

    围猎大会时不仅可以尽情地与猎物撕斗,等围猎结束时,大汗还将会按照猎物的少给他们进行排名,捕到猎物最的那名勇士,还会收到大汗亲自赐予的“呼延第勇士”的尊贵称号。

    部落众人极为好战,能获得这个珍贵的称号是他们每个人的梦想!

    但自呼延赫上位后,这个称号却始终没有被他授出去过,因为部落中每次都是他的猎物最为繁。

    部落众人既为自己的大汉感到自豪,也时时刻刻将超越大汉当做是自己的梦想。

    日头升高,眼见众人骑在马上,眼巴巴盯着围猎大会现场通向外部大草原的栅栏门,呼延赫铁壁直直指向前方,“开始!”

    众人欢呼声争先恐后出了门去,渐渐消失在高过牛羊的肥沃牧草之中,许锦逸歪头看向呼延赫,双眉挑,“怎么,比上局?”

    呼延赫就喜欢小皇子这副不可世的小模样,闻言欣然应邀,朗笑道:“比就比!”

    两人同时挥鞭,胯下的两匹骏马如同两道闪电般行至远方。

    虽然清楚小皇子应该身手不错,但草原内大型动物不知凡几,不知何时就会遇见猎豹,猛虎,甚者还会碰上九死生的狼群……呼延赫极不放心,并不敢如同之前和他人比赛时分了方向自行打猎,而是紧跟在许锦逸身边打算护他周全。

    许锦逸自然知道呼延赫的想法,虽然心中感动,却也存了让呼延赫见见他真本事的想法,他扬鞭挥,身下骏马疾行,不会儿便触到了大草原的深部。

    呼延部落所在的格朗草原十分肥沃,条大河贯穿草原腹部,水源亦是十分丰富。这样资源极为充足的情况下,格朗草原不仅生长着高可遮人的肥美牧草,若是接近河流的地方,还生长着灌木及高大的林木。

    眼见周围树木越来越高,越来越密,许锦逸和呼延赫同时勒马慢行,两双眼睛四处扫着,两对耳朵也不约而同地听着四处传来的声音。

    对身负武功的人来说,耳朵和眼睛样,都是他们寻物的利器。

    猎了半天,也不过是你射只兔子,我射只羚羊,算算总体数量,两人竟相差无几,这时,前方百米之外的灌木丛处不停耸动,许锦逸眼尖,率先从缝隙处看见抹棕红色的毛发。

    “有东西。”许锦逸和呼延赫对视眼,忙勒住缰绳,抽箭搭弓,对准还在耸动的灌木丛。

    终于,那抹棕红色越来越大,只庞然大物陡然出现在两人眼前。

    那是只野马,棕红色的毛发在金色阳光的照耀之下如同踱上层金光,腰身挺直,蹄大腿细,肌肉健美,毛发红亮,眼便知其为不可得的只好马!

    “野马!”两人轻声惊呼声,对视眼,不约而同地有了个相同的念头。

    霎那间,两人如同两只矫健的雄鹰般飞了出去,许锦逸身子翩然,间或像蜻蜓点水般在灌木从上点上点,便又灵巧地飞向了前方。呼延赫体格庞大,如同座气势迫人的小山,也快速地朝那只野马疾行而去。

    因为内力不及积蓄了几个世界的许锦逸,体格颇为沉重的呼延赫最终慢了许锦逸步,他却满脸笑容,于只林木之上,眨不眨地盯着落于野马背上的小皇子。

    野马桀骜难驯,这只棕红色毛皮发亮的野马是眼便能看出其中不凡。许锦逸刚落在它的背上,野马便身子大力扭,如同鱼儿般滑手,若非许锦逸紧紧扒着它的脖子,恐怕还真得被它颠飞出去。

    颠不成,野马打着响鼻,鬃毛乱拂,旋身凌空尥几个蹶子,马脚之下顿时被它抛出几个深坑,泥土与杂草纷杂地扬到半空。

    坐在他背上的许锦逸此时随着野马的动作左摇右晃,颠上颠下,几次差点儿被这只野马颠飞出去。

    此时许锦逸需要的是重量,却不是翩飞矫捷,他的小身板着实削瘦了些,实在难以在这批异常桀骜的野马上保持身体平衡。

    许锦逸声低吼,双手聚拢真气压在野马背上,野马仿佛遭受万钧之重,自然急于摆脱他,不过无论怎么动作,许锦逸始终牢牢黏在野马背上,将浑厚的内力变换成千钧重量压在野马之上。

    两人陷入场持久战,人和马都极为清楚,谁若是撑不住了,谁便是输了。

    终于,也不知是过了几息,还是过了几刻钟,甚者过了几个时辰,野马嘶叫声,四肢俱弯,跪伏在地。

    第87章 和亲皇子

    许锦逸收回真气,野马仍旧温顺地任他坐在背上,这驯马事算是成了。

    “恭喜!”呼延赫从林木上跳了下来,满脸笑意。

    能驯服这么头野性十足的上好宝马,许锦逸也是极为开心,抱着它的脖子蹭了蹭,这才挑眉望向呼延赫,“咱们回吗?”

    “回吧,这次可走的不远,能驯服匹宝马,也算是不虚此行了。”呼延赫伸出的手还没落到马脖子上,这马就躲到了边,他脸上的笑越发满意满意。

    顿时,两人骑着各自的马,许锦逸还牵了匹新驯服的,并排朝着部落聚集地返回。

    临近黄昏,草原里的猎物了起来,远比白日时频繁,呼延赫和许锦逸还碰到群野猪,两只体型巨大,剩下的五只体型小些,每只却也能有个二三百斤,应当是那两大头野猪生的孩子。

    呼延赫举起弓箭就要射杀威胁性最大的那只公野猪,许锦逸向他摇了摇手,“不如将它们都赶回去。”

    野猪肉肉质鲜美,比现代吃的家养猪肉可是有滋味儿了。既然碰上了,何不将这群都赶回去,吃不完的也能腌制起来,留着过冬吃,毕竟草原上以打猎牧羊为主,冬季市冰雪足有半丈高,届时吃个猪肉都是难事。

    “野猪还能赶?”呼延赫这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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