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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野儿军爸 作者:咪了个喵

    《「养成军旅」野儿军爸》作者:咪了个喵

    文案:

    知乐被逃犯老爹带着在野林子里长大,突然之间,就被扔进军营里去“幸福生活”了。

    败城是被特种部队踢去新兵连的家伙,只为了帮知乐从野孩进化成个合格的兵。

    “败城最犯嫌!”

    “小崽子你给我住!”

    特种兵奶爸,教养纯野孩的军营生活,个从野孩变精兵,个从冷酷教官变奶爸。

    本文慢热,有反攻有互攻,强强养成,jq有爱情有友情有,文火慢炖请勿着急。

    内容标签:军旅 强强 天之骄子

    搜索关键字:主角:败城,知乐

    1、野孩 ...

    知乐从悬崖上看见那个绿色帐篷的时候,才傍晚时分,天空阴沉沉的,气温接近零度。他只贴身穿着层薄棉衣,外面罩着成捆编织的枯叶,头上顶着枯草做的帽子,几乎冻成了冰坨。

    他已经习惯了这样的打扮,并不觉得冷,在那座帐篷后面,大声的喊了句:“喂!”

    马上,就有无数支杆子从四面八方冒了出来,对准了他。

    知乐没有慌张,吸了吸鼻子,对这样的场景早已习以为常。跟着老爹屁股后面的他,无论对枪声还是包围都不陌生,反正最后还是要逃走的,回去老爹身边。

    少人他都不怕,这些人都是穿衣服的,只要穿衣服的,最终都会离开森林。对他来说,无论哪片森林都像家样,从东北的山林到西南的热带雨林,他都可以游刃有余的生活下去。

    穿衣服的终会离开,只有他会留下来。

    “我给南默送信。”知乐含糊地说,长久不说,老爹话也少,讲话都不利索了。不过,无所谓,反正他也不想和别人讲话。

    举枪的人都穿着绿花花的衣服,脸上抹得乱七八糟的,知乐觉得这种人很奇怪。

    根据他那有限的知识,这些人并不是来玩的,不过,他对于玩这个概念也不太明确,到林子里来有什么好玩的?这些林子他从小“玩”到大,只觉得很普通,天天看的,有什么新鲜的?

    有只手伸过来,闪电般抢走了信,他乘机往后退了步,躲进山崖的阴影下,习惯于隐匿的他不太喜欢暴露在这么的眼皮子底下。他退步,那么根杆子也跟着移动,总是稳稳的对着他。

    他知道那个玩意儿叫枪,有很种,可是无论哪种,都会响,会发热,会打种铁石子。这个铁石子打死了他的小蟒,还曾经擦过他的身体,至今,他的腿上还留着长条淡淡的疤痕。

    老爹那次很生气,他从来没有见老爹那么生气过。那次也非常疼,疼得他忍不住哭了出来,尽管在老爹的训练下,他早已习惯了不哭,但那次,他实在是没办法。

    知乐静静地在雪夜峭壁的阴影中,就像是个幽灵,他的眼睛有水光泛过,清晰地看见周围的环境,耳中也听见了隐约的谈话,可是,他不理解其中的内容。

    不管如何,他不想去理会这些事。他只是来送信,送完了,听完收信人的口信,他就可以去找老爹了。

    与外面的冷清相比,帐篷里面很暖和。

    位中校,穿着常服,在堆迷彩服中间格外显眼。他的脸色轻描淡写,讲出来的话却令所有迷彩服脸色难看:“你以为我想这样?我是没办法!你的脑子怎么想的?啊?你以为那人是谁?你以为你是谁?他的成绩很优秀,你却退了他?”

    “他太自私,这样的兵真临阵,八成会让队友去送死。我是队长,必须对我的队员负责。”在中校对面的男人脸上只有嘴巴在动,其他五官似乎都凝固了,“兵不行,就换。”

    南默挑起眉头:“败城,你觉得这样就行?你跟我说话,看什么呢!”

    “我们在演习中。”

    “演习比你的前途重要?眼光短浅!”

    “这是检验这批兵最好的机会。”

    南默脸臭了下来:“你很会带兵是吗?”

    “如果不会带,你怎么让我做队长的?”

    “那好。”南默扬起只手,手上正抓着刚才知乐送来的信,“你给我去带个人。”

    “带人?”败城有些意外地挑起眉,“我以为你会让我复员呢。”

    “你才几岁?”南默淡淡地道,“好不容易培养出来了,你以为我会让你就这么走人?我是那种做不划算买卖的人?”

    败城立定好,直视着南默的眼睛:“报告大队长,你觉得我的兵条命值少?”

    败城的声音不大,点也不像个兵,反而轻柔得如同温柔的歌手。他有把好嗓子,只要不吼,总是能引人心魄。

    南默挺直了腰,看着这个他手提拔的家伙,嘴角扬起个小小的弧度,伸出手去拍了拍败城的肩膀,字句的重复道:“我是那种,做不划算买卖的人吗?”

    败城也笑了,微微小小的笑意,闪而逝,快得几乎看不见。离开“潜龙”特种大队已经是注定的了,但他知道,他会回来的。

    “让我去哪里?”

    “111。”

    败城愣:“南京的?”

    “嗯。”

    南京军区第集团军,原新中国第野战部队,历史悠久的老牌野战军,其中的第师,水陆两栖机械化步兵师,第团,拥有闻名全军的“硬骨头六连”,可以说是整个军区步兵中的标榜。

    “连长?”

    “去新兵连。”

    败城有些傻眼:“排长?”

    “你想做班长啊?”

    败城面上不动声色,心里却很郁闷,他个特种部队的现役少校跑去新兵连就够丢人的了,还只能当班长,他眨巴了下眼睛,讨价还价道:“好歹当个连长。”

    南默瞪眼:“你以为军队你家开的?你想当什么就当什么!?”

    “当班长也太丢人了。”败城很快收拾了情绪,轻声回答,“现在不是新兵选班长么?”

    “选你个头!”南默没好气地道,“当排长去,这个兵你必须得手把手的带!”

    “哪个?”

    讲起这个,南默倒迟疑了,想了片刻,还是把知乐送来的信递了过去,败城迅速扫了遍,评价道:“名字挺特别。”

    南默:“……”

    听过败城名字的人当然可以理解他对名字的在意,败城败城,在军队中,不管你有大本事,起这么个名字,第印象肯定就很差。这就是先天劣势,他想修正都没办法,也只有盯着别人的名字来解闷了。

    南默清了清嗓子,道:“具体情况你也知道了,总之,我给你把人塞进去,等明年选拔,你给我带把好刀回‘潜龙’来参训。”

    败城又盯着信看了会儿,道:“他父亲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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