奸商莫菲菲第28部分阅读
奸商莫菲菲 作者:肉书屋
反正苏家也还不起钱了,能捞点就捞点,没曾想倒是促成了一对好姻缘了)。我饭来张口衣来伸手,我要做的,就是好好活下去,多活一天是一天,如此而已。”沈邵阳淡淡道来,无悲无喜。
“而大娘呢为了让你争口气,三岁就要你晚睡早起习文断武,六岁就学着看账本,十几岁就要跟着爹走南闯北学做生意。现在更是辛苦操劳成为这个家的顶梁柱。要说苦,没人比你苦,而且,你心中还存着对我的内疚,时时折磨你。”沈邵阳的话字字敲打着沈天启的心房。
是啊,怎么能不内疚?大哥从小没了娘。自己的娘作为后母,从来没给过他母爱。自己,身为二子,却夺取了原本属于长房长子的一切,有时候看着大哥单薄的身子。他就会被内疚折磨得不得安宁。只好更兢兢业业的努力做生意赚钱,使沈家在自己手里发扬光大。娘对大哥稍微摆点脸色,他知道了背后就赶紧道歉。
“天启,你为自己活过吗?你这样累不累?”沈邵阳地话几欲震耳发聩。
他为自己活过吗,他为自己活过吗?沈天启问自己。答案是:没有。自己,仿佛从出生开始就是为了娘定心,为了爹高兴。为了大哥舒适,为了沈家振兴而活着。真的,很累很累。他默默听着大哥地话,一句也不反驳。
“而我,要为自己而活了。天启你知道吗,我在这个家待了二十二年,一步也没有走出大门过。我最大的愿望就是能走遍天下,探索未知。幸运的是。盈盈与我志同道合—你也知道盈盈虽然柔弱,却是一个有思想的女性。老实说我对生意一点兴趣也没有。根本不想受到条条框框的束缚,为那些数字绞尽脑汁,所以,你以为没有必要认为做沈家少主是抢了我的东西,我来做地话,一定会把沈家败光。”沈邵阳似乎想把自己的意思一下子表达干净,不给沈天启半分插嘴的空隙。
沈天启直视着大哥的眼睛,好像在判断大哥说的是真心话还是安慰自己地新说辞。
沈邵阳微笑着坦然面对,点了点头,那澄净的双眼不含一丝杂质。
自己这个大哥,仿佛一下子变了个人,眼前这个神采激扬的人真的是他吗?
沈天启兀自不信:“大哥要说你有这个心态我理解,但是出门是万万不行的,你的身体根本吃不消。”
“这就是我要跟你说的第二件事,其实,我已经痊愈了。”沈邵阳放弃假装生病,脸色渐渐恢复了红润。接着,他把自己地奇遇说了出来。
“什么,你不仅病好了,还成了一个高手?”沈天启觉得今天老天是不是疯了,尽跟他开玩笑。
“不信是吧?我们比划一下。”
在经过两分钟的掰手腕比赛后,沈天启只得相信,现在大哥的力气比他还大!
“不过,我懂武功的事你还要替我保密,我师父他老人家不喜欢太多人知道。过年后我会跟爹娘辞行,带盈盈远游。你呀,也该为自己想想了。老实说,你拒绝二娘为你找媳妇,是不是自己看上了哪家姑娘了?你不好意思我去跟爹说。”
“大哥不要。”沈天启急忙阻止,难道大哥病好了性子也变了,以前大哥那么温柔可亲,现在会捉弄人了。
说完该说的话,沈邵阳回到自己房里继续与娘子卿卿我我,只留沈天启一人呆呆坐着。瞬间放下了心中最沉重的负担,他却找不到太轻松的感觉。
从来没有想过这么奢侈的事:为自己而活,真地可以吗?
第一百零九章 和皇上讲价感觉很爽
经过大哥的“心理辅导”之后,沈天启的内心世界慢慢发生了改变。这么多年秉承的观点一下子完全推翻是不大可能的,但是革命的种子只要有星星之火就可以燎原。现在沈天启的内心就像是出现了裂缝的堤坝,在大水的冲刷之下,总有一天会轰然倒塌。
为自己而活,多么大的诱惑。吃饭的时候想,做事的时候想,这念头像滚雪球一样,在心里越滚越大。所以,当沈夫人拿出一叠美女画像对他说这是媒婆拿过来的各家闺秀,无论如何也要拉着他看一看的时候,一向顺从的沈天启却很坚决的对她说:“娘,孩儿已经有中间的人了,我的婚事您就别操心了好吗?”
沈夫人听了这话不仅没有生气,反而高兴的几乎找不着北:“我儿终于开窍了,是哪家姑娘,先跟娘说说,如果家世配得上咱们家,娘马上找人去提亲。”
“八字还没一撇呢,我喜欢人家人家还不一定喜欢我。”沈天启只好无奈的撒谎,能拖一时是一时。“反正娘您别管这事了,我失败了您再出马,好了吧?”
“好,好。”沈夫人笑眯了眼,原先还怕儿子排斥找媳妇,这下好了,他自己找上了。虽然还不知道是哪家,但是儿子的眼光她相信,而且那家姑娘还满倨傲的,自己儿子这么优秀的都看不上,说明自身条件一定不会差,这她就放心了。于是欢天喜地地把那些画像一一退了回去。
沈天启暂时松了一口气。娘,您这个媳妇怕孩儿是一辈子也计不回来了,反正大哥身子康复了,他和大嫂感情又那么好,沈家定不会绝后。这一代自己当家,下一代大哥的儿子当家,也说得过去吧。
莫菲菲全然不知道沈天启为了她已经脱离了“乖小孩”的行列敢对他娘阳奉阴违了,这会她正乐滋滋的跟着吴大人要进宫面圣呢。
进了皇宫就直奔御书房而去,皇上今天下了朝后一直在那办公,边等着莫菲菲来汇报海外这趟收获。
半路中忽然杀出个明显埋伏已久的宫女。把吴大人拉到一旁两个人低声嘀嘀咕咕,然后又伸手朝一个方向指了指。吴大人望了望那个方向。又回头看了莫菲菲几眼,便现出左右为难的表情来,连摇头边对那宫女温和解释着什么。
莫菲菲敏感的觉得说的好像和自己有关,就走上去问道:“吴大人,是在说我的事吗?”
“啊,莫公子。”那宫女见她过来双眼一亮,开口就要说话。
吴大人看看四周站着的卫士,制止了宫女地话,无奈对她说:“小游姑娘,那就把莫公子带过去吧,可得快点,皇上还在等着呢。”
小游赶紧恭敬的施个礼:“多谢吴大人,我家主子不会耽误您太久地。”说完示意莫菲菲跟着。
莫菲菲一头雾水,知道宫中禁忌多不敢乱问话,便默默跟着那宫女走着,直到来到一处僻静的地方。廊下,一个熟悉的身影正寂寂等在那里,绝世而独立。正是公主。宫女看莫菲菲向公主走去,机灵的在远处把风,让他们单独相对。
这怎么感觉像是在偷情呢?莫菲菲心里不是滋味的想,如果被发现了自己不会被冠以勾引公主的罪名吧?
自从上次在皇宫以“喜欢男人”地理由拒绝公主之后,莫菲菲就再没见过公主,也停了书信往来,所以乍又见到公主,还是满高兴的。公主又长高些。即使围在厚厚的貂皮披风里,也能瞧出她的苗条身姿。不变的是。她地眼睛永远那么清澈,笑容永远那么纯真。她仿佛忘了被拒绝的难堪,和以往一样,一见到莫菲菲就露出两颗虎牙,高兴的问:“浩凡哥哥,听说你出海了,好玩吗?”
“好玩。”莫菲菲谨慎的回答说,不知道公主找自己什么目的,应该不会再为告白了吧?
公主今天见莫浩凡的目的其实很单纯,她就要嫁给舒安磊了,在嫁人之前,她想把这个消息亲自告诉莫浩凡,希望能得到他地祝福。其实,还是有私心的啦,她希望听到这个消息后,莫浩凡哪怕能表现出一点点不舍,那么她就会全力以赴的争取自己的幸福,反正现在不用为了国家牺牲嫁到国外去和亲了,皇帝哥哥也会考虑自己的意见吧。至于莫浩凡之前说喜欢男人之类的话,公主想来想去总觉得是敷衍,假如是真的,那他早就应该喜欢上堂兄了。(在公主眼里,小王爷是最佳男性,真有喜欢男人的人见到小王爷这样地极品,一定不会放过的。)
舒安磊其实也不错,但是还是比不过莫浩凡。在少女地心里,第一个永远是最好的,更何况莫浩凡确实是如此如此的一个人。
在几个月的相处中,驸马候选人之一琅昆已经被公主完全pass掉,而舒安磊则渐渐的显出自己的好来。
首先,他很帅。这个对女孩子的吸引力是致命的。除了堂兄,公主从来没见过这么帅的男生。
其实,他很安静。他居然能忍受和自己在一起的时候,自己张口闭口都是莫浩凡怎样怎样。无论自己说什么,他都微笑听着,过了两个月后,话题才转到他身上。
还有,他很有才学。莫浩凡与自己说的都是生活中的一些趣事、见闻,从不与自己谈诗论画,害的自己的长处都不能表现出来。可舒安磊就不同了,可以与他切蹉。
他还懂武功,让人很有安全感。
……
这么一想,公主竟发现舒安磊有那么多好处来,自己是喜欢上他了吧。那浩凡怎么办?
那个浩凡哪知道公主心里在挣扎在犹豫,他正眼巴巴等着公主说叫自己来到底什么事呢。
公主咬了咬牙,决定还是问出这句话,问了之后,自己就不会有牵挂了:“浩凡哥哥,我就要嫁人了,我想问你最后一句话,你真的从来没喜欢过我吗?”
莫菲菲心一软,她这时才知道自己在公主心里占据着如此重要的地位。如果自己再一次拒绝,一定会给她留下不可磨灭的阴影。而这个花一般美好的少女,不该受到这样的心灵折磨,告诉她一切吧,让她了无遗憾的嫁人。于是,她附在公主耳边悄悄说了一句话。
“什么?”公主睁大了可爱的圆眼睛。“我不信。”
莫菲菲二话不说,捉起公主的手放到自己胸前,虽然束了胸,但是伸手进去摸还是可以感受到女性特有的柔软。
公主呆呆的摸着,恨不得扒她的衣服看个明白,天啊,自己喜欢的浩凡哥哥居然是个女人,真名原来叫莫菲菲!她被狠狠的雷到了。
莫菲菲看公主失魂落魄的样子,急忙安慰:“公主,我也是迫不得已才假扮男装,你知道以女子身份在外做生意诸多不便,这个秘密还望公主替我保守。其实,这样也好啊,菲菲就可以做公主一辈子地好朋友了。”
男女之间要从爱情关系转化到单纯的友情关系需要一辈子的时间。或许一辈子都不可能实现,而女女之间要从爱情转化到友情却只需要一分钟。
公主听了莫菲菲的话后,眼前一亮,是啊,如果菲菲是女人,那以前的一切不是可以继续了吗?自己可以继续给她写信,也可以找她玩。太好了!莫菲菲,舒安磊,噢!一边是友情,一边是爱情。左右我都可以抓住一网打尽。
和莫菲菲约好以后经常给她写信告诉她宫外的趣事,公主一扫愁容。高兴的走了。解决了公主这块心病,莫菲菲也觉得心中轻松了许多。
而那个把风的宫女则战战兢兢跟着,自己刚才看见公主把手伸进男子怀中的“偷情”场面,不会被灭口吧?
“叫吴大人久等了。”莫菲菲看着在原地正焦急等她的吴大人,不好意思地赔罪了。
莫菲菲去见的人是公主,吴逸伟自然不敢怪罪。只催她快走。
“臣(小民)参见皇上,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皇上见他们来了,放下手中地奏章,让他们平身。
接着,莫菲菲向皇上详细说了自己一行到渤临的经过(除了她被暗杀的事没说)、渤临国的概况。末了又献上渤临国书,转达渤临国王的意思,说他们国家希望和大齐建立邦交,互相开通贸易口岸。
“莫浩凡啊,我听说你这次赚了不少啊。”皇上状似不经意的说。
“哪里哪里,一路凶险,成本太大。赚地都不够几个股东分。”虽然不知道皇上问这个是什么目的,但是秉着小心使得万年船的精神,莫菲菲急忙哭穷。
“得了,在朕面前还装。”皇上看起来心情不错,跟莫菲菲说话的口气也亲切异常,“我还听说,你有一张神奇的航海图对吧。”
什么听说,明明是调查得一清二楚了。瞧,狐狸尾巴露出来了吧,不就是看上了自己地航海图吗!莫菲菲早知道这个宝贝保不了多久。急忙说:“这是小民无意中获得,原本没有经过证实不知道真假,这次照着上面的航线到达渤临,路线一分不差。小民也不可能到达这图上的所有地方,所以早想着要把地图献给皇上了。”仿佛为了证明自己的话似的,莫菲菲赶紧从怀里掏出那张羊皮地图,恋恋不舍的看着那个小太监拿过去,呈给皇上看。
“好!真是太好了!有了这张图,朕就可以派船队到别国探险。莫浩凡你可是做了件大好事!”
“皇上,我做了这么大的贡献,是不是该有奖赏啊?”莫菲菲哭丧着脸说。
“大胆,哪有主动讨赏地!”吴大人怒目瞪着莫菲菲。
“无妨,你想要什么?”皇上估计也觉得自己不大地道,诈了人家的东西。
“我请求皇上能免除我的乾隆海外贸易航所有的关税。”莫菲菲知道,照她之前对皇上的建议,不久之后广州就会建立船舶司专管海外贸易,而往来船只,也要收税了。
“全免可不成,就免去三成吧。”皇上虽然得意,还没有忘形。现在减的钱,以后可都是他的钱。
“免八成。”莫菲菲不满。
“六成。”皇上笑着说。
“五成。”继续讲价。
“成交。”皇上感受着第一次讨价还价的乐趣,原来做商人还是满好玩地,难怪仲云那家伙喜欢做商人不喜欢做官。
吴大人对莫菲菲简直是佩服得无以伦比,居然有人敢和皇上讨价还价,更神奇的是,皇上开地价居然给还下来了!这完全颠覆了他心目中“金口御言”的可贵。
莫菲菲对于这个结果是满意的,她本来就没想过能全免,免去一半已经是极多。地图这个优势始终会失去,但是她并没有太失意。就像天空摆在那里,难道谁都可以开航空公司吗?他们乾隆已经奠定了第一的地位,再加上免去一半赋税的优势,还有谁能竞争得过呢?
第一百一十章 冬天有种奇怪的情绪会发酵
与皇上的密谈进行了很久,除了吴大人,谁也不知道皇上与莫菲菲后来到底谈了什么。第二天,皇上下令增设广州、泉州、杭州三个通商口岸。从此大齐国打破了海上闭关锁国政策,走上了对外贸易的道路。后来,从广州到达欧洲的航线被传为“海上丝绸之路”,为大齐与西方国家的交流沟通作出了巨大贡献。
走出御书房后,莫菲菲还在为自己省下的那五成赋税暗喜,可是为什么刚才皇上说“成交”时笑得那么阴险呢。她总觉得哪里不对劲,再回忆讲价的过程,忽然身体一软咣当一声摔到了地上,一口血几乎要喷出来;刚刚,皇上说免六成的,自己还成了减五成,也就是说,一百块钱的东西皇上答应四十卖给她,她生生还成了五十块!有这么讲价的吗!她匍匐着挣扎了几步,死皇帝,我要找你拼命~~呜呜呜,自己真是天下第一号傻瓜,难怪刚才皇上忍不住要笑出来。
陪同的吴大人看着莫菲菲凄厉的样子,吓了一跳,忙问:“莫公子,莫公子,你怎么了,要不要去叫大夫?”就要命侍卫过来扶他。
“不用了。”莫菲菲有气无力的答了一句,悻悻然爬起来,死皇帝,太阴了,她以后一定要连本带利赚回来才行。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莫菲菲他们前脚刚走,御书房里就传来震天的笑声。小宣子偷偷瞄着皇上,他从来没有见过皇上这么喜形于色的样子,看来那个莫公子很不简单啊,居然使得龙颜大悦。(刚才他压根不敢听他们在议论什么)
吴大人也是到家之后才回味过来,抚掌大笑,这个j商莫浩凡可真是个妙人儿。
莫菲菲吃了闷亏,心情很不好,以至于回到家里直接把堵在路上与子芹玩游戏的大雪一掌p飞,然后把自己关在房内面壁反省了几个时辰,最后总结出两条真理,提醒自己以后注意:一,皇上就是只老狐狸,和他打交道一定要慎之又慎;二,讨价还价的时候要抱着平常心,不能得意忘形。再出来吃饭的时候,她已经恢复了生气,那点钱就当支持国家建设了,以后再捞回来就是。
夜长日短的冬季,起床后什么事都没做,很容易过了一天又一天。
十二月二十,宜嫁娶。这一天是大齐百姓的节日,因为如意公主下嫁给了护国公的孙子舒安磊。
天寒地冻的日子,想不通为什么皇上要急着把公主嫁出去。莫菲菲自然是没有资格去参加婚礼的,她只混杂在人群中,望着身披大红花,坐在高头大马上意气风发的新郎官向街上的百姓们招手示意。舒安磊真人比报纸上的画像帅气几倍,难怪公主会看上他。可是,不知为何莫菲菲对他一点好感都没有,太过于完美的人,不是大贤,就是大j。
在莫菲菲印象中驸马原本只是一个皇家荣誉称号,并没有官职也没有实权。但在大齐并没有这样的规定,驸马并不单纯是皇家的附属品,也可入朝为官。所以皇上也没有为公主建驸马府,公主是嫁入舒家去的,公主这娇滴滴的小人儿,以后就要成为别人的孙媳妇,儿媳妇,也不知道她能不能适应这样的生活。不过,这也不是自己能操心的事了。
公主的花轿在迎亲队伍的簇拥下缓慢的在长街里前进,她只听到外面喧闹的鞭炮的百姓的祝福,厚厚的大红盖头遮住了她的忐忑,也遮住了,高楼上一双深情绝然的目光。
观完礼左右无事,莫菲菲打算到客栈去坐会。
上了二楼,其美人悄悄拉住她朝包厢里努了努嘴,悄声说:“小王爷在里面。”
“什么?小王爷不是应该出现在婚礼上的吗?”作为皇家亲戚,小王爷理所当然要参加公主的婚礼。
“谁知道,一来就喝酒。”其实其美人比谁都清楚小王爷为什么逃避,爱人嫁人了,新郎不是他,人间悲剧啊~~好在不是他,如果嫁给他的话,那悲剧会比现在悲十倍。
莫菲菲自然也知道小王爷心思的人。这段不伦的爱恋从一开始就注定要以伤心结局,小王爷应该早料到这个结果,看他也挺可怜的,自己去安慰下吧。
推门进去,平日潇洒不羁的小王爷双目通红。“少喝点。”莫菲菲上前一把抢过小王爷的酒,酒入愁肠化作相思泪,一喝就排出来,他这样灌法简直浪费。
小王爷看清进来的是莫菲菲,也没言语。自小高傲的他从来没有一个真正的朋友,借口患了感冒不能参加婚礼,想要找个地方躲起来,第一个就想到了如家客栈。只不过,小王爷瞄瞄后面没有跟进来的其美人,心里有点失落的想:为啥进来的是这个讨厌的莫浩凡呢。
其实,他好想大醉一场,然后,那个女人来安慰自己,再然后,和自己一起醉了,再然后。。。。。。
小王爷赶紧止住了自己龌龊的念头,尽管不愿意承认,但是其美人已经在他心里扎了根。自从上次“一夜情”之后他有事没事就跑到如家客栈来吃饭喝酒,是不是因为心里抱着什么期盼呢?但是他现在是绝对不会承认的。
莫菲菲叫伙计弄了几个小菜,与小王爷默默对饮起来。一顿饭下来,两个人很诡异的一句话都没说,一切尽在不言中。吃过饭后,小王爷心中的伤感与失落居然少了许多,这,就是朋友吗?陪自己喜,更会陪自己忧。
京城百姓家的围墙都很厚,隔开了每个院子里天天都在发生的不同故事。
尤府、尤韧行的管家尤安正愁眉苦脸的对云先生的得力助手火舞诉苦。
“前几天送去服侍主上的白芊被主上赶出来了。”
“什么?那个白芊不是号称京城第一尤物吗,主上以前可是对这类女子着迷的紧。”火舞有点惊讶。
“可不是吗。我们都以为主上换了口味,就找了清清秀秀的小家碧玉去,结果,主上开始倒是留了下来,没过半个时辰,又把人赶出去了。”尤安专门负责主上的日常生活,连着两日主上不需要人侍寝的情况还没发生过。这不由让他非常担心,主上该不会是患上什么难言之隐了吧?
“那,你有没有换个男的?”火舞小心翼翼的提醒。
“还用你说。换男的更惨,被主上直接从窗口丢出来了。实在没办法,我只好找你商量。”
“我去试试看吧。”深思了半晌,火舞才说道。
“那就太好了!”尤安放下了半颗心。火舞姑娘对于主上应该是特别的存在吧,她是负责情报工作的,人长得漂亮不说更难得的是能力强知进退。人人都知道她偶尔也会陪主上睡,但她绝对不是花瓶。说起来,她应该是与主上发生过关系又留在主上身边最久的女人了吧,有她出马,一定能搞定入了冬后脾气日日见长的主上。
第111章 能饮一杯无
敲了敲门,火舞走进书房的时候,云先生正在桌前作画。
她怔怔的看着主上那坚毅的侧脸,那里,有道微不可见的疤痕。是主上七年前在沙漠中从二百七十个马贼手中救下她时,被一个装死的马贼暗箭偷袭,擦过脸颊而留下的。从这个天神般的男人把她从一片血海中捞起来之后,他的身姿就深植在她心中。无论外面的人如何看他,在她眼中,他是她的英雄。
走近一看,主上画的是大漠连天,狂风肆虐的苍茫景色,漫漫黄沙中,一头孤狼站在沙堆上,抬头望天。火舞仿佛听见了透纸而出的狼嚎。世人都认为主上是一位武学高手,或许还是一个无良商人,却忽略了他其实也是个书法丹青皆为风流的人物。
待她走到跟彰,云先生眉头也不抬的继续用笔细细修饰那头狼,随意问道:“有事吗?”火舞作为他为数不多的女属下,坚忍而能干,深为他欣赏,他知道如果没有要事,她绝对不会冒然进来打扰他。
主上他总是那样,对谁都是淡淡的,明明嘴角含着笑意,却让人永远也触摸不到胸腔中被重重包裹着的心。想要跟随他的步伐,她只好努力把一切任务都做得最好,以期博得他赞许的一笑。她巴望着把一滴滴的赞赏积累起来,可以换取成他哪怕一丁点的怜惜。努力了那么久,终究还是追不上这个风一样的男人啊。火舞在心中叹息了一声。却还想试一试,她走上前去。从背后搂住了他地腰,丰满的胸脯紧紧贴在他地背后。
云先生僵硬了一下,生生忍住被冒犯的怒气。他回首望向自己的得力助手。火舞正紧闭双眼,颤抖地手出卖了她内心的紧张。
他放下笔,皱着眉说:“火舞,你逾越了。”
是,她是逾越了一个下属的本分。但是她根本不想只当他的下属,还想当他的女人,为什么只有在身边实在找不到别的女人的情况下。他才要她,难道她比那些胸大无脑地女人还要不堪吗?
“主上,我听说你对管家安排的人都不满意,就让火舞来服侍你吧。”手却是拢得更紧,这一刻,他是属于她的。
“你也要变成和那些女人一样吗?我睡过一晚就可以弃如敝履?”平静的语气里,说出的是最伤人的话。为什么自己身边的女人总是挖空了心思博取他的欢心,以前自己还无比享受她们争风吃醋地小手段。现在却无端生出许多厌烦。就连他抱着期许希望能培养得能独当一面的火舞也是如此。
世上,难道就没有一个独特的女人,即使有,也是装出来迷惑人的吧,他冷哼一声。把火舞的手震开,大踏步走了出去。
火舞滑倒在地上,那厚厚地地毯也挡不住身上蔓延的寒冷,一屡鲜血慢慢从嘴角溢出来。终究,梦想的泡沫还是被无情碾碎了。
仿佛在呼应她的心情一样。大雪,终于纷纷扬扬降了下来。
莫菲菲捂着杯热茶静立窗前。看着今年的第一场雪毫无征兆地飘落在房顶树梢,转瞬就把所到之处抹成纯净的白。以前自己下雪时候在干什么呢?好久没回想现代地生活,那一世的欢乐与忧愁真的曾发生过吗,还是自己恍惚一梦而已?拼命回忆她才想起,以往这种天冷的日子,几个死党都会冲到她家,把中央空调地暖全部打开,光着脚丫在客厅里走来走去,把所有的零食搜刮出来,然后拿出小矮桌,坐在地上打麻将。反正她老爸几乎永远不在家,一堆年轻人就昏天暗地的吃、睡、玩,多么惬意!
说起来,在这大雪纷飞天寒地冻的日子里,想必什么正事也做不成了,是不是该偷得浮生半日闲招两三个知己围炉饮酒呢?越想越觉得这个主意不错,但是那两三个知己在哪里?莫菲菲的嘴巴立时瘪了下来,若大个京城,能被她视做知己的人还真没几个,想来想去,还是沈天启最合她意,与他聊天,旗鼓相当。
回京城满久了,他们也有好一些日子没见面,还怪想的。那家伙肯定是属牛的,总有做不完的事,改天一定要向他传授一些领导艺术才行,像自己,多逍遥,绝对可以做成功商人的楷模。
拿出纸笔,给沈天启写了封“邀请函”,派个家丁送到通泰钱庄(她敢肯定即使这么恶劣的天气沈天启也不会旷工,一定在钱庄里看那永远看不完的账本),她自己刚穿起长毛靴子披着大衣先去醉仙楼等着,要喝酒,还得去醉仙楼,这是京城上流人士的共识,他们如家客栈也不得不屈居下风。
沈天启从繁琐的账目中抬起头,揉揉有些发酸的太阳|岤,就快审完了。对于钱庄今年总体的收益,他很满意。忙活了近一个月,今天看完这最后两本或许可以早点回家和大哥聊天。自从知道大哥痊愈后,他心理没了负担,可以在大哥面前毫无保留的描绘出行的所见所闻而不必担心伤了大哥的心,两兄弟的情分渐渐紧密起来,以前虽然也要好,但总觉得隔着一层膜,离亲近总有一段距离。
正在这个时候,帐房的人拿进来一封信,说是一个家丁模样的人送来的。
谁会给自己写信呢?沈天启纳闷的接过来,信封上并没有字,他拆开信封,一张纸便掉了出来。
他拿起信纸,上面只有几行清瘦小字:
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晚来天已雪,能饮一杯无?浩凡醉仙楼敬候沈兄。
这是莫菲菲记忆中最适合的邀酒诗,虽然把白居易地“晚来天欲雪”改成“晚来天已雪”意境少了很多。但是她本来就不打算做文人马蚤客,意思传达到就行了。回到古代这次是头一回盗用名家诗词。改了一个字,倒减轻了不少她心里的惴惴不安。
沈天启捏着那薄薄地信纸,仿佛感觉到一股淡淡的温暖从信纸传入指尖。又传入心中,写信人那歪着头吹干墨迹的样子跃然纸上。把信纸仔细叠好装入信封,又放进自己怀中之后,他站起来大声喊道:“备轿。”想了想觉得轿子太慢,又喊了一声:“算了,还是我自己走吧。”
于是,小账房就看到少爷一阵风似地跑了出去。这才回过神来,抓起椅子上的大衣追到门力,徒劳的喊一声:“少爷,您忘了穿外套。”哪里还见人影。
街上几乎没有行人,纷飞的大雪把能见度降得很低,偶有人觉得身边有个影子一闪而过,还以为是自己看花了眼。沈天启肆无忌惮的施展着轻功,他从未觉得原来学习轻功有那么大的好处。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别让他等太久。
推开醉仙楼的厚厚地门帘。一股热气扑面而来融化了他头上身上的雪花,化作水滴往衣服里钻去。不愧是最好的酒楼,每个角落都有大大的炉子散发出热气。沈天启假意走到炉子前烤衣服,暗地里却是用内力不断地把衣服逼干,不一会儿就恢复了清爽。得知莫浩凡在二楼等着。他不急不缓的走了上去,推开包厢的门,露出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会绚烂至此的一笑,轻声说:“我来了。”
正在小炉子上专门温酒的莫菲菲讶然抬头,自己屁股都没坐热沈天启就来了。真是快啊。
“坐”,她指指对面地长椅。刚才沈天启的一笑让她有点晕,乖乖,万年冰山能笑成那德性,今天他八成有什么喜事,莫非,发了横财?莫菲菲不怀好意的想着,那这顿,就让大财主请好了,她请客,他付账。
“你的外套呢?”莫菲菲随口问道,本想指给他看挂外套的架子,却发现他没穿大衣。
“哦,家人在下面,我让他们拿着。”沈天启神色不变地说。
莫菲菲以为沈天启的轿夫跟自家轿夫一样,被打发在一楼等待,也不以为意。
这时候酒温好了,莫菲菲提起酒壶各自倒了一杯,“干!”
“干。”沈天启满眼都是笑意,拿起酒杯一饮而尽,是清香的龙泉酒,后劲并不大,适合聊天的时候喝。
“我说你这家伙怎么从进门就笑个不停,是不是有什么喜事,说出来分享下,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嘛。”莫菲菲终于忍不住要八卦。无数的例子证明,当一个人心情好地时候就会变得比平时大方,是最佳敲诈时机。
沈天启心一紧,收敛起从接到信的那一刻起就忍不住生出地欣喜,这可是他头一回以朋友的身份邀请自己喝酒呢,以前,哪次不是借钱的。想到这里,他不禁用怀疑的眼光看着莫菲菲,不知不觉就问出来口:“这么好请我喝酒,不会又是找我借钱吧?”实再是莫菲菲记录不佳,况且,莫浩凡那么狡猾的人礼下于人必有所求,沈天启你要挺住,这一次不能再应承他任何无息贷款的要求。他在心里不停提醒自己。唉!不得不说,一个商人即使掉入情网,还是改不了商人本色的~
莫菲菲抬手就把手上的杯子砸了过去,装出受伤的样子说:“好不容易攒够钱请你吃顿酒你还疑神疑鬼,为了让你吃得放心,这顿你请好了~ ”
沈天启手一抄自然把酒杯抓住,又给她倒了一杯酒,赔罪道:“好好好,算我错,这次我请得了吧。”
莫菲菲j计得逞,也不装了,头一抬大声说:“小二,给我再来两壶好酒几个好菜,要最好的!”既然有土财主在,那自己就装回暴发户吧。
“好咧!”包厢外候着的店小二欢快就道,加菜去了。
沈天启哭笑不得的看着顺竿子爬的莫浩凡,他还真是有便宜赶快赚啊。
经过大哥这些天来的潜移默化,沈天启心是越放越宽。难怪人家说学好要一辈子,学坏却只要一天。为自己而活,为什么不呢?他为那个家做的已够多。
爱上莫浩凡的事实,再也折磨不了他的内心。不会犹豫,不会不安,爱便是爱了,无关男女,只不过爱的那个人正好性别是男而已。
不需要回报,他爱他的,没有必要让浩凡知道平添烦恼。如果不去勉强别人接受,只是默默的爱恋,就是神也会判他无罪的。
就这样,在浩凡面前,看他笑,看他耍心眼,不是最快乐的事吗?
外面风雪还在肆虐,包厢内温暖如春,两个人天南地北乱侃着,都希望天不要太早黑。
莫菲菲发现,沈天启仿佛变了,以前的他,总有一丝郁郁,而今天,他明显洒脱起来,是什么缘故呢?以后再找个机会问吧。现在的首要任务,就是多吃点,让他的荷包空一些,再空一些……
第112章 被尘封的记忆过往
皇上看了一封密报之后,又开始皱着眉在书房里踱步了。小宣子识相的把自己的身子蜷得最小,躲在屋内圆柱阴影处希望不要触皇上的霉头。
“蒙古拉国以大将军库剌为帅,屯兵三十万于赤雁关外,我朝大将项叶风帅二十万兵马驻守边关,望皇上尽快圣夺。”这封紧急军报是前线刚刚送过来的,只有皇上一个人可以过目。
大齐皇上赵庆,三岁被立为太子,二十六岁登基,登基十年后改年号为德昭,今年四十五岁,正值壮年。先皇体弱多病,所以赵庆还是太子的时候就已经替皇上监国,执行着有实无名的帝王权力。从那时候起,他就下定决心一定要把大齐带入繁荣昌盛,开创一个新局面。
这些年来他为了这个宏伟目标大力改革,对内废除旧制不拘一格提拔有才之士,着重发展经济提高商人地位,厉兵秣马积极备战;对外,采取亲善政策,与邻国通过联姻、经济交流等手段极力交好,以期为迟早会来的战争多争取一些缓冲时间。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几十年前的割据大战平息后,各国都在养精蓄锐,如今在表面和平之下,其实已是暗潮涌动。
各国也极力与国富力强的大齐保持良好邦交,除了北面接壤的蒙古拉国。
他们打定了主意与大齐交恶。大齐国人进入蒙古拉国境内,一概被当作j细处死,大齐商品禁止流入蒙古拉国。不仅如此,蒙古拉国还派遣了很多密谍潜入大齐搞破坏,两国边境接壤处更是大战三六九年,小战月月有。全然是个不死不休地局面。
蒙古拉国地广人稀,总人数比起大齐那是天渊之别,但是蒙古拉人骁勇善战,一直觊觎地大物博的中原,打了几代人的仗都没有攻下这块让人眼红的热土。自古两国就是宿敌。赵庆继位后,重点兵力就放在了北防。
现在是冬季。屯兵归屯兵,但是赵庆知道仗短期内是打不起来的。今年国库比去年充盈,蒙古拉国敢来,他就叫他们有去无回。
“宣兵部尚书、户部尚书、丞相、几位大将军进宫。”皇上冷笑着发出指示,小宣子急忙大步走出去传达。看来,不是什么大事。皇上只考虑了一刻钟就有了定夺。小宣子发现自己多了一个爱好,就是揣测皇上的心思,然后用事件发展来印证自己的猜测是否正确,以此来督促自己向皇上的心腹太监迈进。
几位大人在御书房里针对打和不打展开了激烈的学术讨论,从天时地利人和等全方位提出了自己的论点和论据。在长达两个时辰地辩论中,终于达成了共识:为打做好准备,如果对方先开仗就狠狠的打,如果对方只是示威就忍一忍。
这就是我的肱骨大臣吗?皇上看他们争吵了许久得出的结论,心里暗叹,说了等于没说。不过现在国家还没做好全面战的准备,以不变应万变是目前最好的力法了。
君臣几人议完事。已过了吃饭时间,皇上请他们在宫里用过餐之后,大臣们才感激涕淋的回府,能与皇上一起吃饭,是天大的荣宠。所以皇上也乐于偶尔用这些低成本地手段笼络人心。
深夜,又有一封密报被送入宫中,之前那封是军报,这封却是情报了:蒙古拉国派j细二十五人混入我国。尽被擒获。
无极,你就那么想扳倒我吗?皇上靠在椅背上闭眼仿若睡去。脑里回想起多年前的尘封往事。
三十年前,他十五岁,是尊贵的太子。有一天父皇对他说,为了使他以后能成为一个明君,替他找了一位天上有地下无的老师,他要跟着那个老师秘密学习,直到继位为止。然后,在京城附近的皇家别院里,他认识了天机老人。
正是草长莺飞地四月天,在皇家别院那棵巨大的合欢树下,他朝那位眉毛胡子垂地、老得已经看不出年龄的天机老人恭恭敬敬行了拜师礼。
一个奇美的黑衣小少年怀抱着婴儿站在天机老人身旁,面无表情的看着他,怀中的孩子眨巴着好奇的眼睛,呀呀说着没人能听懂地语言。那个少年看起来只有七、八岁,但是那张邪魅的脸很容易让人忽略他的年龄,多看几眼,就会窒息在他的双眼中。最要命的中性美,宜男宜女,如果他不是穿着粗糙的布衣而是华丽的长裙,那么一定会让每个男人都想把他霸占成自己的童养媳。
这样一个冷冽地男孩抱着天真的婴儿实在是一个反差强烈的画面。婴儿一岁左右的样子,很乖的只是看着他,忽而吐掉嘴里含着的大拇指,嘻嘻一笑,那小丹凤眼里流露的欢喜让周围的春天都没了颜色。
“无极,今日你们也正式拜在我门下吧。”天机老人捻着胡子说。
那个少年眼中的喜悦一闪而过,抱着孩子,一起给天机老人磕了三个响头,就算两个人同时拜了师。
“好,好,我来给你们介绍一下。”天机老人老来收到三个徒弟,显然很是高兴,隐藏在雪白眉毛中的双?br /g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