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奸商莫菲菲第18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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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奸商莫菲菲 作者:肉书屋

    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女人呢。与这样的女人发生了关系,却被当成是她的耻辱,小王爷心里打翻了五味瓶。想起那个女人的话,小王爷更是愤愤,自己好歹是深受当今皇上重用、风流倜傥玉树临风的小王爷,怎么能被一个女人如此轻视。不行,自己怎么样也不能受这种鸟气。该如何扳回面子呢?

    尤府。

    云先生回到京城已经快半年了。这半年是近十年来最悠闲的半年。抛开一切生意,完全让手下去处理,自己只是每月听一次汇报。每天在府里赏花玩鸟,竟觉得这无欲无求的生活让心灵得到前所未有的平静。十几年来带着手下走南闯北创下的基业放下一段时间,也没有想象中的牵念。自己难道真的是老了么,没有了当初的勃勃雄心?

    史老三看着自己主子的样子,有些茫然。对了,史老三就是那个莫菲菲当初探尤府的时候遇到的那个老头,号称“死不见尸”的。史老三从云先生的父亲那代起就跟着,从小看云先生长大,后来又扶持着少爷建立“裂焰”组织,看组织已成气候,就申请退休,自动担起了看宅的任务。

    在老史的印象中,少爷一直是一个阴柔,做事干脆果断的人,用“心狠手辣”来形容一点也不过分。少爷平时总是把自己掩藏在伪装的笑容下,其实笑脸下的心,是最冷漠最无情的。但是这次回到京城,他似乎变了?总觉得他似乎多了点牵挂,也不像以前一样,老远就能闻到身上发出的“生人勿近”的味道。到底是什么原因?对了,少爷似乎对京城商界一个新崛起的少年非常关心,每天都有那人的消息传递到少爷手中。前段时间,少爷向自己要了一味南方蛊毒,还动用二十个人,去执行了了一个秘密任务。事后自己当然知道是派了那些人去酒店下毒的,但直到现在都不明白,少爷下毒的目的是什么。不过少爷一直不做没意义的事,还是别多想了。

    云先生看着不远处边扫地边不时瞄着自己的老史,不禁有些好笑。一早上老史已经用这种眼光看过自己十几次了。这座宅院的人很少,除了厨房工人没有请其他佣人,因为老史坚持事事自己动手,说多活动下不然老骨头都要疏松了。这话没人信,他随便动动指头,照样有本事在一分钟内把个活人化成水。

    放下手中的《京城周报》,云先生觉得越是知道得更多,越是发现那个叫莫浩凡的人真的很有趣。自己派去“监视”他的手下拿回来的消息精彩纷呈,他居然也建立了一个叫“天地玄黄”的情报网,虽然比起自己的“裂焰”还有很大的差距,但是假以时日,说不定真能与自己抗衡呢。他的情报员大多是歌妓,在本事上虽不如自己久经训练的手下,但是这些女人的力量不容小视,枕边听来的消息往往是最真实的。

    前段时间本想给他制造点小麻烦,但是没想到他这么快就解决了,没有任何损失反而又借报纸风光了一把。忽然觉得自己对这种捉弄的感觉很享受呢,哈哈哈!只有在自己的打压下还能成长起来的人,才有资格做天命之子!

    皇宫。

    大浪滔沙始见金,经过一段时间的淘汰,公主的驸马人选锁定在两人身上:护国公的孙子舒安磊和琅留达大将军的儿子琅昆。舒安磊介绍过了,来说说这琅昆。

    琅昆今年二十,自幼从父学习武艺和兵法,已全部得琅大将军所传,是个少年英雄。难得的是琅昆不是一介武夫,文质彬彬斯文有礼,谁也看不出他是可拉上百斤弓的高手。皇上考虑他自然还有一重因素是琅留达大将军为武将之首,掌管着全国近六成的兵权,与大将军联姻可以巩固自己的统治。

    现在夏皇后正在公主屋里和她促膝谈心,问公主到底中意哪个人选,好去牵线搭桥。

    “皇嫂!难道我一定要选吗?人家还不想嫁。”

    “公主,你也不是不知道现在的情形,皇上都是为了你好,你如果不选一个驸马,就要被嫁到孟真国去。你宁愿到外国还是留在京城?”

    “当然留在京城。”

    “那你就听皇嫂的话,改天我分别安排你与他二人见面,看你中意哪个。”

    公主只好无奈答应下来。

    第七十章 流水无情

    更新时间2006109 23:16:00字数:0

    第三天一大早,皇上就派了人来接莫菲菲进宫。

    话说以前只在古装剧中见过皇宫,自是心潮澎湃,那重重叠叠的宫墙中某张椅子上,就坐着一个掌管天下的人,皇权,多么诱人的字眼啊。

    莫菲菲上的是一顶毫不起眼的小轿子,没有豪华的装饰,非常低调。到了皇宫门口,从窗帘的缝隙里看到两排整齐的侍卫,一人上前把轿子拦了下来,来接莫菲菲的人倨傲递过一块金牌,守门侍卫马上恭恭敬敬退下,把他们放了进去,真是威风。

    进了皇宫仿佛和外面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外面喧嚣,这里肃静,也有人,大队大队的巡逻官兵走过,但是没有一个人发出声音。莫菲菲掀起帘子看向这宏伟的建筑群,忽然觉得这像一座巨大的坟墓,里面的人,可有快乐?

    行走了大半个小时,轿子才停下来,早已经等候在那里的小太监和气的让莫菲菲跟着他走,一直把莫菲菲领入一个叫“文德殿”的地方。

    有点失望,和莫菲菲想象中的大雄宝殿相去甚远,没有金碧辉煌,比莫家的偏厅也好不了多少。皇上没和她摆架子,只片刻就现身了。第一次见到皇上穿龙袍的样子,果然人要衣衫马要鞍,裹在龙袍里的皇上透出无比的威严,莫菲菲情不自禁就跪了下去,三呼万岁。

    皇上见到莫菲菲显得很开心,亲手把他扶起来,赐座。

    “卿的报纸一定要坚持办下去,朕会支持到底的。你这期关于朝廷各个部门职能以及办事流程的介绍就非常好。据下面报告,老百姓看了之后不管是报案还是办事,都能很快找对相应的机构,准备好相关资料,找准办事人员,而不是像以前一样大费周章反反复复东奔西跑。百姓受惠,各部门的办事效率也大大提高,这都得益于卿啊。”皇上是个明君,就莫菲菲所知他在多年前就致力于改革,想要提高政府部门办事效率,降低腐败程度,支持商业以促进全国经济发展。近年来已取得一定功效,本期报纸关于各职能机构的剖析,无疑于在无形中帮了他一个大忙。

    莫菲菲自然不会告诉皇上她是有意为之。没错,这期报纸是莫菲菲在揣测了皇上的心思之后做的专题报道,为的就是博得龙颜大悦,好为自己的今日之行增加点成功筹码。看看眼前架势,果然还是有点效果的。

    “皇上夸奖了。为皇上分忧乃小民的分内之事。皇上为国为民,乃有道明君,您的重商政策就是对全天下的商人最好的恩惠,小民回报一点又算什么呢。如今四海升百姓安居乐业,都是皇上的统治有方。小民有一建议,算为皇上锦上添花。”拍了一大通马屁之后,莫菲菲慢慢往正题上转。

    “哦?什么建议?卿的每次建议都让朕耳目一新啊。”

    “皇上,民间有句俗话叫做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我国东部和南部都是大面积的水域,沿海居民从古代起就靠捕鱼为生,官府又采用海水晒盐。可以说水作为孕育财富的摇篮取之不竭。但是水作为交通通道所带来的贸易商机,我觉得皇上还没有充分挖掘。皇上知道民间最有钱的组织是什么吗?”

    “应该是杭州的丝绸协会。该组织全由杭州富商组成,他们掌握着天下七成的丝绸交易。朝廷的丝绸一直由他们提供,上好的一块金蚕丝衣服可卖到千金,可见他们的利润是非常大的。”皇上想了一会,肯定的对莫菲菲说。

    “非也非也,皇上。丝绸协会当然是非常有钱的,但是他们比不过长江边上的一个帮派组织‘长江会’。”

    “他们不是长江边上的渔民为了抵抗水匪而自发成立的教会吗?”皇上有点诧异。

    “皇上有所不知。刚开始确实是渔民们为了抵抗水匪而团结在一起,但是经过20多年的发展,他们已经形成了一个严密的组织,捕鱼只是小部分收入,他们最大的收入来自于运输。整个长江枢纽都被他们控制在手里,商人的大宗货品运输都要找他们船队,他们自己也利用便利自己运输物品通过差价赚取巨额利润。皇上不知可有听说,上个月在湖北举行的古董拍卖会,最珍贵的镶满99颗宝石的权杖,就被长江会的谢当家的用十万两黄金拍下了。而皇上所说的那个杭州丝绸协会的会长,拍到三万两就不敢往上加价了,高低可见。长江会控制的还只是长江水运,如果皇上充分利用东部沿海,开通港口,与外国进行通商贸易,那利润如何皇上可想而知。小民这次来就是想建议皇上开通广州口岸,与南方各国互通有无,把我国过剩的货品出口到外国去,再把他国稀罕的物什运到我国售卖,国家收取一定的关税,则民可富,国可强。皇上请考虑小民的建议。”

    “卿的提议朕不是没有想过,但是我朝造船技术才刚刚发展,还有没有研制出可抵制强风大浪,在海上远航的大船。再说以前一些海上贸易都是私人行为,统一收归国家管理有很大的难度。”

    “皇上可……”

    “公主,皇上正在密谈,嘱咐不准任何人进去。”莫菲菲还没说完,就听到外面太监慌慌张张的声音,接着门砰的一声被推开,如意公主跳了进来。“莫浩凡,真的是你啊!”

    “放肆!亦洳,没看到朕正在商谈事情吗,谁准你闯进来的。一进来就咋咋呼呼,有没有个公主的样子。”皇上虽然宠爱这个妹子,但是对于公主这种行为还是很生气的。

    “皇兄!”公主不依不饶靠了上来拉住皇上的手撒娇,“你和大臣商量事情就是请我我也不过来呢,不就是因为知道你召见的是莫浩凡嘛。皇兄也知道他是亦洳的好朋友,很久不见了怪想念的,你又不让我出宫,难得他来皇宫一次,人家总要来见见嘛。”

    皇上对公主和莫菲菲互通信件的事也知道一二,趁着这个机会,把心中早已想说的话说了出来:“亦洳,你也老大不小了,该有个女儿家的样子。你皇嫂也跟你说了吧,你的驸马人选已经锁定在护国公的孙子舒安磊和大将军的儿子琅昆身上,你没事和他们培养下感情,自己选定一个,要不然朕就替你做主选啦?”

    “皇兄,我对他们都没意思,能不能不嫁给他们啊?”

    “不嫁给他们难道你想嫁到孟加国,给一个没见过的人做妃子?”

    “更不要。”公主撅起了小嘴抗议。

    “那你想怎么样?”

    “皇兄,难道我没有权利追求自己的幸福吗?难道我不能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吗?为什么我的婚姻不能自己做主!”公主忽然激动起来,看样子这些天来憋了不少委屈。

    “住嘴!你身为皇家人享受着人人艳慕的锦衣玉食,天下百姓把你养大,你回报过什么?你的婚姻不是一个人的事,而是国家大事。皇家子女没有权利谈爱情,别说是你,你看看朕,从太子妃到各宫贵妃,更别说皇后人选,哪一桩由得了朕做主?这都是我们的命,你就认了吧。”

    “我不要锦衣玉食,我只想和自己心爱的人快快乐乐在一起,你非要逼我嫁给那两个人的话,我宁愿不做公主了!”

    “好,好,你翅膀硬了是不是!”皇上火冒三丈,一个巴掌就要抽过去。

    莫菲菲在旁边看着这兄妹两吵架,大气也不敢喘,这时无论莫菲菲说什么都不亦于火上浇油,只得尽量缩小自己的身子,假装不存在的样子。

    虽然已经很努力了,但是该来的还是躲不过,公主终于扯到了莫菲菲身上:“皇兄,我就跟你直说了,我爱上了莫浩凡,如果要嫁,我只愿意嫁给他一人!”

    “什么!”皇上呆呆高举着手,诧异公主对莫菲菲的好感已经到了非君不嫁的地步,转过身来怒瞪着莫菲菲:“莫浩凡,你居然敢对公主痴心妄想!”

    莫菲菲吓得从凳子上滑了下来,今天要是不能让皇上满意,看来她是难以走出这个门了。公主啊公主,你说这话不是害了我吗!

    “皇上,小民只是把公主当成好朋友般看待,怎敢高攀金枝?在下对公主绝无男女之情。”

    皇上脸色稍晴,公主却是更为伤心,直接“哇”的哭了出来,哽咽着说:“莫浩凡,难道你是怕了皇兄的权势?”

    莫菲菲苦笑:“公主,在下一直把公主看做一个可爱的妹妹,从未生出任何爱意,让公主误会了是在下的不是,我向公主赔罪了。”

    “为什么,是我不够好吗,还是你有了别的心上人?”公主哭噎着无力倒在地上,不管是什么原因,都将是她迄今为止遇到的最大挫折,被心爱的人否定,还有什么比这更打击自信心的?

    刚才还怒火万丈的皇上看着地上泫泣欲绝的公主,心痛得不得了,蹲下去搂住公主不停安慰,继而还是把怒火撒在了莫菲菲身上:“莫浩凡,公主有什么不好,竟遭你嫌弃?别以为你有点商业头脑就自以为了不起。”

    莫菲菲哭笑不得,这是刚才还怪自己妄攀公主这根高枝的皇上吗?今天总算见识到了什么叫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合着“不要”也只能由皇家说了算啊,只能他们拒绝自己,不能自己来拒绝他们。

    没有办法,思考了十秒钟之后,为了让皇上和公主都满意,莫菲菲决定撒一个弥天大谎。

    “皇上!”莫菲菲跪下,“请皇上恕小民无罪并答应为小民保守秘密,小民将给出一个让公主不再伤心的理由。”

    “朕恕你无罪,答应你今日所说不会有第四个人知道,你说吧!”

    公主也停止了抽噎,双眼迷蒙的看着莫菲菲。

    莫菲菲尴尬地清了清嗓子:“小民不敢,不能,更不会喜欢上公主,实在有一个难以启齿的原因,其实小民……喜欢的是……男人。”

    一阵寂静,莫菲菲仿佛看到一只乌鸦呱呱叫着飞过,皇上和公主头上挂满了黑线。

    皇上半晌才反应过来,艰难开口问:“卿所言是真的?”

    “小民万万不敢欺君!”

    公主怔怔看着莫菲菲,忘记了哭泣,怎么会这样?自己喜欢上的,竟是一个有断袖之癖的男人?仔细回想起来,莫菲菲好象确实平时有点娘娘腔的样子啊……

    莫菲菲如果知道了公主此刻的心理活动,估计要被气死。

    眼看莫菲菲和皇上的正事被这么一打岔,是不可能再谈下去了。皇上挥挥手让莫菲菲退下,说改天再继续刚才的话题。

    莫菲菲如蒙大赦,一溜烟用最快的速度迅速消失,就让他们兄妹两慢慢消化这个消息吧。

    坐在轿子上,莫菲菲一摸,才发现身上出了一身冷汗。不过还是很高兴,终于把公主这个大麻烦解决掉了,公主的爱,她确实是无福消受。刚才搬出这个理由情非得以,但是说的却是大实话,称不上欺君吧?自己本来就是女人,喜欢的当然是男人啦。

    第七十一章 大航海的诱惑

    更新时间20061015 23:18:00字数:0

    (注:本章原由起点粉丝sognd大力捉刀代笔,后由于我的整体改编,与刚写的那时候情节大有不同,不过在这里还是大力感谢大s。在此推荐他写的《军神传》,很勤奋从05年写到现在还没终结,书号24060,喜欢魔幻风格的可以去捧场_)

    回到家中,路过扑秋房间时,突然一通洋文就直灌进了耳朵里,好像是两个人在对话。莫菲菲好奇地去敲了敲门,房间中立刻变得安静了,几秒钟后扑秋屁颠屁颠过来给莫菲菲开了门,莫菲菲从他那高大的身躯和门的缝隙中望去,一个典型的西方人面孔印入了眼帘。这个扑秋现在可是越来越如鱼得水了,这样下去莫菲菲丝毫不怀疑莫府会变成他的免费宿舍兼办公室兼接待中心。

    “啊,是莫呀,快进来,快进来,我正在和我的朋友谈起你呢。”扑秋见是莫菲菲,咧嘴一笑,一副天真烂漫的样子,让人对他丝毫生不起气来。

    莫菲菲跟了进去,屋里坐着的那位外国人立刻站了起来。

    “莫,这位是来自大鹰帝国(此国家为杜撰,请勿对号入座)的传教士马尼神父。”身材削瘦年近六十的神父马上向莫菲菲拱手致意,用生硬的汉语说着“久仰久仰”之类的客套话。看来他来到我朝已久,不像扑秋,见人就想上前亲切搂抱。

    “马尼神父,这位就是我刚才跟你提到的莫老板,我的朋友和恩人。”扑秋说着拥抱了莫菲菲一下,为了表示亲热,还用力拍了两下莫菲菲的背。该死,这野人的力气还真是大。

    “请坐,请坐。”作为主人的莫菲菲当然先要寒暄一下。

    待到三人都坐定,莫菲菲才随意询问他们刚才在讨论什么问题。

    瘦小的马尼神父眼睛一亮,忍着激动说:“尊敬的莫先生,我听闻您想要从海上开辟一条航路与外国进行贸易,并有能力说服贵国的皇上支持您的做法,不知道是否如此?”老外的汉语听上去还是有点别扭的。

    “我确有此意,不过我朝思想甚为保守。虽然当今圣上有意革新,但恐未必一帆风顺。”

    “no,no,no,我知道贵国陛下是个英明的君主,我在贵国待了十年,知道他的决心是多么巨大,因为这个国家每年都在他的领导下发生巨大变化,变得更加强大富足。来自大鹰帝国的我一直希望我们两个国家能互通贸易,共同强大。但是贵国一直对海那边的国家采取谨慎的态度,不允许私人出售珍贵的瓷器和丝绸等珍贵物品,让我引以为憾。我祈愿在有生之年能看到我们两个国家结为友好,听闻这件事之后,为了助莫先生成功,我想赠送您一件礼物。”马尼神父虽然不流畅但是还是完整把自己意思表达清楚了。

    莫菲菲不由钦佩这个一心为国家以及信仰贡献自己一辈子青春的人,虽然说宗教传播也是一种文化的入侵,但是正是有了这些坚定的先驱,大洋彼岸的大鹰帝国才能在一众国家中脱颖而出强大起来吧?她也很好奇,这个神父能送给自己什么礼物。

    马尼从桌下取出一个包得严严实实的包裹,从形状上来看是个长条形的东西。

    “里面是什么?”莫菲菲和扑秋两人实在是很好奇。

    神父做出少安毋躁的表情,缓缓打开包裹,原来是一副画。莫菲菲凑过头去仔细一看,顿时大吃一惊。这是一幅世界地图,虽然精确度比起现在来差得几远,但是几个洲的大致位置都八九不离十,几大洲之间的航线标得清清楚楚。在现代一张地图也就五块钱,但是在这个交通极其落伍的古代,这简直就是无价之宝!看来外国人对世界的探索远远走在我们国家前头啊。

    “谢谢马尼神父!有了这张地图,我对说服圣上更有把握了。”

    马尼神父泪光闪烁,“愿主保佑您与贵国圣上沟通成功。那样,我就有机会回到自己的故土了,感谢上帝!”

    扑秋唏嘘地安慰着神父,确实,外国探索的道路实在是太漫长了了,漫长得有些人只能客死异乡。

    这张地图实在是瞌睡遇到的枕头,莫菲菲大为高兴,请他们到醉仙搂好好搓了一顿。

    在随后的几天里,她在家把自己的计划事无具细好好筹划了几天,又进宫了一次,凭那张地图大大坚定了皇上的信心,还意外得来皇上一张秘旨,允她到广州时有危险可到当地官府处寻求援助,这可是一张大大的护身符啊。

    还有一件当务之急就是要去找沈天启融资,越快越好。

    当莫菲菲冲到沈天启的钱庄,他似乎也刚拿到家里送来的饭食,正要开动。

    “啊,莫兄,饭吃过了吗?要不在我这将就着用些?”这家伙对莫菲菲倒是真心实意的热情,盒饭也好意思拿来请客,说明心里已经把她当可以不见外的人了。

    “哎呀,还吃什么粗茶淡饭,走,跟我去吃些好的。”莫菲菲说着就去夺下他手中的筷子。

    沈天启警惕地夺回莫菲菲手中的筷子:“你每次要请我吃饭就没好事!”

    “嘿嘿,嘿嘿”,莫菲菲不好意思的笑笑,被看穿了,只好开门见山:“我要找你借钱,当然要请你吃饭咯,快走吧。”废话,来找他不是借钱还能有什么事,现在沈天启在莫菲菲的心目中,已经变成了“债主ap;ap;财主”的代名词。

    “没见过有人来借钱还这么兴高采烈的。”沈天启嘟囔着,还是放下了碗筷,把店堂里的事务吩咐了一下,即跟莫菲菲走了出去。莫菲菲看准了他现在是拿自己没有丝毫办法,哈哈,借债不还的感觉就是爽,更爽的是遇到一个前债不还又可以借新债的大财主。

    把大金主拉到如家客栈,虽然是请客吃饭,还是能省则省的好。在饭桌上,莫菲菲把事情细细说来。出于商人对商人的习惯性不信任,莫菲菲对这个盗取过她主意的“哥们”也没说实话,只说是进行和贸易相关的生意。

    “贸易的风险很大,没有考察清楚你要做的有没有利益保障,我们钱庄可不敢借给你钱。”这个沈天启做起生意来就不呆了。

    “那你想怎么样?”你敢漫天要价,莫菲菲迟早会落地还钱的。

    “先让我跟你一快去广州考察之后,我再考虑和你合作。”现在沈天启学精明了,凡是莫菲菲想做的生意,插一脚总没错。

    果然是敏锐异常的商业嗅觉啊,算了,反正也不第一次便宜他了。便宜他总比便宜别人强吧,反正她也吞不下这么大块的蛋糕。

    “老板,你们在谈什么?”其美人借给他们上菜的名义凑了过来。

    “我们要去广州,你去不去,现在去正好可以赶上吃荔枝哦。”

    “我……我就不去了,老板记得给我捎瓶荔枝蜜回来就行了。”其美人有些心虚地道。

    看着她的背影,莫菲菲觉得一丝奇怪,居然能抵挡得了新鲜荔枝的诱惑?况且平时这美女可没少央着莫菲菲下次出差带着她啊,这次自己主动邀请,她居然无动于衷?到底是哪里不对劲?但是要去广州的喜悦已经冲淡了莫菲菲的疑虑,这个问题瞬间就被莫菲菲抛到了脑后。

    三日后,莫菲菲和沈天启,带上了出差标准人员装备:莫菲菲的保镖大雪小雪和狗腿子小林子,沈天启的助手端木雄,静悄悄地向广州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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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天开始在旧章节的基础上开始更新新的章节。还是希望老读者看看前面大改过的,算是温书吧:)

    最后感谢大家不离不弃的支持。

    重新更新后一定会完成这篇小说,以后每周保底5更。

    第七十二章 初到广州

    更新时间2006115 22:45:00字数:0

    莫菲菲记得有闻名遐尔的话说“生在苏州,穿在杭州,吃在广州,死在柳州。”可见广州给人的最大印象就是美食之城。广州近海,气候温和,物产丰富。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一点造成了广州人特别好吃的习性,除了家养的鸡、鸭、鹅、猪、牛、羊外,天上飞的,地下爬的,山里长的,海里生的,只要能吃,广州人就有办法制成美味佳肴,吃进肚子里。有段时间席卷全国的某传染病,据说就是广州人乱吃一种野生动物从而传染了病毒引起的。但是这也阻挡不了粤菜的生猛鲜活,清淡适口,原汁原味的美名。

    想到这里莫菲菲不禁流了一口口水,在现代的她也曾从广州上空飞过,但因时间匆忙没有停留,一直引以为憾。来到古代的这几年虽然享受了不少美食,京城也有出名的粤菜馆,但始终不如能亲身到美食之乡去大块剁颐来得痛快。所以决定这次一定要吃遍广州,不辜负此行。

    这次一帮人共坐了两辆马车,开路的是端木雄,大雪小雪步后尘。这次出差没有危险,走的都是阳关大道,所以沈天启在莫菲菲的压迫下,也没有委屈自己,选择了舒服的马车。莫菲菲的马车上共坐的自然是她的贴身小厮小林子。说到底小林子还是个半大孩子,一想着去传说中很富裕很开放的广州,简直是雀跃非凡。一路上就看到他探头探恼的往车窗外望,问了无数个问题。由于官道够大,人稀少的时候两车就并行,因而耐心的沈天启也时不时一一作答。

    不知道为何,沈天启觉得这趟出差就像一段轻松的旅程,真希望脚下的路永远也走不完。这与自己平时惜时如金的风格极为矛盾,要知道他沈少爷可是一分钟一百两上下的人啊。

    但是无论他怎样地不情愿,广州城还是在其他几人的期盼中到达了。

    一踏进广州的城门,就仿佛闻到了空气中弥漫的海腥味,不由让人精神一振。由于处在最南方,这里的气候夏长冬短,常年日照充足,最大的好处是省了不少衣料钱,副作用是,这里的原住民皮肤都比较黑!与京城百姓骨子里透出的大气而闲散不同,街上的百姓都显得极为忙碌,吆喝的声音也是中气十足的。就连提着鸟笼遛弯的纨绔们见了旁人也是笑眯眯地打招呼,一点没有京城大少端着架子拒人千里之外的矜持。广州,真是一座鲜活的城市!

    “新鲜出炉的叉烧包,十文钱一笼。这位大婶,要不要拿一笼?”是路边的点心摊在兜客。

    时值上午十点半左右,一群人已经吃过早餐,要去吃午餐也早了点,但是闻着满街的香味,小林子不由央道:“少爷,走了两个时辰的路又累又渴,要不我们到茶楼吃点东西?”

    莫菲菲也是暗咽口水,直恨不得拿起这街上卖的每一样小吃都来一口,听小林子开口顺势把手一挥,很豪迈地说:“少爷今天满足你!目标前方茶楼,我请客!”

    大雪小雪也早已瞪了大眼四处张望这个与北方完全不一样的城市,听莫菲菲那么说,欢呼一声一马当前朝那挂着“八喜茶楼”招牌的店奔去。

    “几位客官是外地来的吧?楼上雅座请!”机灵的堂倌一眼就看出这群白面的外地人非富即贵,热情地上前招呼,自有人帮他们把马车及马都牵到后院。

    六人上了二楼,才讶然发现虽然不是正常吃饭时间,却依然人头攒动,一问伙计才知道,现在还属于广州人的早茶时间,所以那么多人。沈天启笑着说:“广州人是很会享受的,他们一大早起来就呼朋引伴上茶楼饮早茶,接着吃午饭,没多久又吃下午茶,吃过晚饭晚上还有夜宵,在吃上面,全国没地方比得上这的人。”

    “乖乖,这么能吃,那他们一天除了吃还能干啥啊?”小雪咋舌。

    “呵呵,那你就不知道了,他们很多事情就是在饭桌上谈的,吃饭也是工作。”

    “几位客官,看好了要吃什么了吗?”伙计看他们捧着菜单这么久没点东西就先闲聊起来了,忍不住微笑着提醒。

    莫菲菲也懒得看了,朝伙计道:“你们这招牌好吃的,每样给我上两份!”

    不一会,伙计就端上了色香据全的各色点心。小蒸屉装着的是蒸排骨、虾饺、烧卖、凤爪、叉烧包,盘子里装的是肠粉、蛋挞,碗装的是云吞面、八宝粥、廋肉河粉、绿豆汤,琳琅满目让人食指大动,众人马上拿起筷子迫不及待吃起来。

    真好吃啊。莫菲菲不由感叹:如能天天这么吃,不辞长做广州人!

    众人吃饱正剔着牙满足地喝茶的时候,从一楼蹭蹭蹭上来三个彪形大汉,冲二楼所有人嚣张地喊道:“吃完没吃完的人都给我马上滚下楼去,我们家少爷把这里包了。”

    许多客人看似都知道这几个大汉不好惹,忍气吞声起身去结帐。伙计看莫菲菲这一桌没有起身的意思,忙上前悄声跟他们说:“几位客官从外地来的可能不知道厉害,那几个是广州城赫赫有名的恶少——风流三公子中的老二朱夏涛的打手,我劝各位好汉不吃眼前亏别与他们起了冲突,还是回避一下吧。这顿小店给几位算个八折。”

    “恶少是吧,本大爷今天就是不走了,我倒看谁敢赶我!”脾气火爆的端木雄看自家少爷与好友莫公子正在愉快聊天,恼怒有人居然敢来打扰,恨不得抡起大拳头把那几个人揍成猪头。他也是粗中有细有恃无恐,因为己方除了莫公子和他的随从小林子不会武功,剩下四人可以说都是高手,看那三个大汉脚步沉重,只不过有些蛮力罢了,这样的人就是来几十个他们也照样不畏。

    “几位客官,我求你们了……”伙计愁眉苦脸还要再劝他们,那三个大汉已经朝这桌走了过来。楼上的其他人都识相滚了,这桌外地人还安坐如山,根本没把他们的话放在眼里,看来今天老子们的拳头要开张了。

    莫菲菲不知道这个朱二少是谁,沈天启可是知道的。刚才伙计说的“风流三公子”分别是广州知府尚其然的儿子尚仁杰,广州大富商朱古利的儿子朱夏涛,以及富商单方的儿子单流泉。这三个公子哥仗着父辈萌荫在广州城里横行霸道,又兼臭味相投,经常混在一起玩乐。后来干脆结拜做了异性兄弟,自称“风流三公子”,按年纪排为尚大少、朱二少、单三少。结拜以后三个人要钱有钱要权有权,在广州城里谁人见了不要绕道而走,不过所幸这几个人虽然胡来,却还没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这些信息都是上次来广州的时候知道。

    所谓强龙不压地头蛇,还是避避算了,毕竟此次来广州不知道要待多长时间,没必要与他们意气之争。于是朝那三个人说:“几位,刚才我们只顾着聊天了也没听到你们说什么,既然我们都已经吃好了,正好要下去结帐。”端木雄看公子这么说,也只好把怒火忍下。大雪小雪作为保镖,没看到有人做出威胁莫菲菲安全的行为,是能不出手就不出手的,所以对避开眼前这三个一脚就可以踢飞的货色,也不觉得有什么窝火。出门在外,莫菲菲一向是听沈天启的,所以一桌人就起身打算离开。

    “算你们几个北方佬识趣。”三个人笑起来,以为是自己的威风起效了。

    正当六人打算下楼时,楼梯口传来一个惊喜的声音:“沈大哥!”

    说起来真的很奇妙,从放弃到再拿起,没有刻意算时间,却正好整整一年。在一年的时间里发生很多事,要继续开始写真的不容易,但是这次自己一定会坚持下去。

    第七十三章朱二少很生气

    更新时间2006129 0:05:00字数:0

    沈天启嘴角一阵抽搐,慢慢转过头去,心里不停祈祷:“不要是她不要是她!”

    奈何他的祈祷太没诚意,连个对象都没有,所以漫天的神佛也没人搭理他,于是他的祈祷落空了,不是她,是谁?

    莫菲菲好奇抬起头去,还是第一次看到沈天启闻声变色的样子,印象中他一向都是从容不惊的。楼梯口处只见一个一身大红火一般的女子与一个身穿湖蓝色宽袍,拿着把扇子装潇洒的青年相偕而上。

    “果然是你,沈大哥!”红衣女子确认是沈天启之后,已经一阵风似地奔了过来,无尾熊一般吊在他手臂上,还撒娇着摇来摇去:“我还以为认错人了呢,得亏今天来了这八喜茶楼,不然就遇不到你了。”

    那个蓝衣青年脸都绿了,自己今天好不容易约到佳人饮茶,没想到半路上杀出个程咬金来,哪里来的小白脸让蓉妹抛了自己!那三个大汉赶紧走到青年旁边,低下头去嗫嗫不敢说话,如果他们早点清场把那堆人赶下去的话,自家少爷的追求行动就不会被人横插一脚的。他们长期跟在少爷身边,自然知道少爷有多着紧那位秋小姐,好不容易今天女神开恩秋小姐接受了少爷苦苦邀请,答应一起出来走走,少爷都想好了表白的话,现在看样子一切都黄了。那个外地小白脸一看就是秋小姐的老相好。

    自然,这个蓝衣青年就是做足了铺垫才闪亮登场的朱夏涛朱二少。

    朱二少越想越气,抬脚一脚把靠得最近的狗腿子甲踢倒在地,看佳人现在根本无视自己的存在,想甩手而去又不甘心,终于收了怒气,恢复一贯虚伪的样子,施施然走上去向沈天启拱手行了一礼,微笑着问:“蓉妹,这位公子是谁啊,怎么从来没听你说过?”

    不料被唤做蓉妹的女子完全不个他面子,翻了个白眼说:“朱夏涛,我和你很熟吗,为什么要告诉你沈大哥的事,还有你别开口闭口把蓉妹挂在嘴边好不好。如果沈大哥误会了怎么办!”

    朱二少差点喷出一口血来,如果眼光可以杀人的话,沈天启已经死得不能再死了。因为他一直自诩风流公子,当着佳人的面也不好假扮恶人,又想知道冒出来的这个情敌是什么底细,所以还是维持风度的说:“蓉妹,既然你和朋友相遇,不如我做个东大家一起吃顿午饭如何?”

    被唤做蓉妹的女子叫秋芙蓉,今年刚满十七,被朱夏涛纠缠了一年,早已不厌其烦了,这次自己答应与他出来就是想趁这个机会彻底拒绝他,没想到却在这里遇上自己暗恋许久的沈大哥,欣喜之下觉得朱夏涛原来讨厌的脸也比平日顺眼多了,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于是又开始摇沈天启的手:“沈大哥,我们就一起吃饭吧好不好?”

    沈天启只是推辞:“这位兄台不必客气,我们刚吃饱,现在要急着去找住宿的地方,所以就不打扰两位用餐了。”

    朱二少惊奇,这位情敌倒是满识趣的嘛,难道是知道和自己比自愧不如,所以就乖乖退出了。

    没想到秋芙蓉更是不依:“沈大哥你怎么到了广州还住客栈,住我家里去吧,我家又不是没房间,如果爹知道我让你住外面也会不高兴的。”说完看也不看朱二少一眼,拉起沈天启的手就要往她家里拖。

    沈天启终于逮着机会,不露痕迹把自己手抽出来,假装为难道:“芙蓉,我这边还有几位朋友,我们一起到广州是有生意要谈的,就不去你家打扰了,不过我一定会抽出时间去拜访秋伯父的。”

    秋芙蓉这才第一次正眼打量莫菲菲等人。不过眼睛只在他们身上转了个圈,在莫菲菲身上多停留了一秒,就又收回去了,好象觉得再多看他们一眼都嫌浪费似的,然后好象下定了很大决心似地说:“好吧,那你可以叫你朋友一起到我家里住啊,我一定会好好招待的。”莫菲菲哭笑不得,搞得自己这几人好象多沾沈天启的光似的。

    话都说到这份上,在拒绝就说不过去了,沈天启只得答应,一行人翩然而去,只留咬牙切齿的朱二少,瞪着血红的大眼,指着一个喽罗命令:“你,马上去给我查清刚才那个男人是谁,敢跟老子抢女人,我要他吃不了兜着走!”

    “是!”那个喽罗恨不得快点离开处在怒火中的少爷,一溜烟跟踪秋小姐他们而去,惟恐慢一点又被少爷大脚招待。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那边厢朱二少很生气,后果很严重,这边厢秋芙蓉已经领着沈天启他们兴高采烈地回了自己家。哼哼,沈大哥啊沈大哥,你这次可别想再瞒着我偷偷离开广州!

    烈日炎炎沈天启还是打了个寒战,怎么老觉得有人在算计自己呢?

    趁着秋芙蓉去向她爹禀告沈天启到来的事,沈天启抓紧时间像莫菲菲快速而简洁的介绍了下秋芙蓉的身份:“莫兄,记得来之前我们合计来广州第一个?br /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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