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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女十八嫁第26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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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女十八嫁 作者:肉书屋

    样,这有什么关系,你去就行了。”

    春燕不好意思地低头,声音比平时起码低了七八分:“谢谢姑娘。”“谢什么呀,哦?”范小鱼微微一扬眉,看着她脸上的红晕,心中已明白了七八分,却故意装作不知情地打趣道,“是不是有人请你去看戏呀?”

    “姑娘……”春燕被一语道破心思,顿时窘的直扭衣角,难得的显出一丝女儿娇态。

    “好好好,我不问我不问。这样吧,你收拾完浴室后就去吧,不一定要等下下午开戏,也可以先去城里好好玩一玩。”范小鱼笑着出了门,径直走向楼梯,思绪又因春燕的一句“牛郎织女”而开始飘扬。

    如今地百鸟班早已今非昔比,红透了半个京城,若非她当日地坚持,又哪来今天的一切呢?

    范小鱼沿着回廊走向阁楼,目光缓缓地扫过这个已经扩建成两进院落,名副其实变成范家地新家,嘴角勾起一丝感叹的笑容。

    没错,当日范通确实一反往日的优柔,果断地表示了反对,而家中所有的男丁也第一次全部站到了范通的那一边,表示宁可吃糠咽菜也不愿意让她去当一个被人瞧不起的优伶。

    但是,如同范通十几年如一日地行善,范岱一直追求武道,范白菜怎么劝都不肯学武一般,范小鱼也有一股范家人所特有的执拗性情,她一旦觉得一件事可以去做也值得去做,就绝对不会轻易放弃。

    不过,她还没笨到用最傻的固执来反驳众人对她的关心,也并未如众人所希望的一般就此保证不再登台演唱,而是聪明地采取了模棱两可的敷衍战术,让表面上看起来这件事就此揭过,大家再想其他方法,实际上在私下里,她反而开始更深入地去了解这一个总能带给人们欢笑自身地位却又极低的行业。

    至于如此不顾众人反对依然坚持所见的原因嘛。说的高尚点。她就是不服气世人这种职业歧视,为付出自己尊严去取悦大众却反而被唾弃地戏子们抱不平,想要多多少少改变一点现状,拯救那些“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辛辛苦苦为他人地娱乐做风险的人们。

    说的庸俗点嘛,那就很简单了。只有一个字:钱。

    诚然,优伶的历史地位确实一直都相当卑微,通常当优伶的也都是被迫无奈才走上这条路地。普通艺人往往艰辛之极也只能勉强混个温饱,但是,只要能在这一行混出名堂收入就绝对不会低。就像那日她只唱了一首曲子,几分钟的时间就足足赚了三百文,若非当日是初试,说好了她不能拿人们投掷到台上来的小费,无疑地她还能拿更多。

    基于这两点,范小鱼开始了更深入细致和全面的考虑。

    至于家人不想让她上台,这点倒是好说。当日她去演唱。本来就是先蒙了面纱,也未告知对方真姓名,而且她之所以想介入这个行业,最终目标是当一家戏班子的幕后老板,而不是要自己身体力行地上台卖艺。

    这京城里卧虎藏龙,嗓子比她亮、比她清、比她勾人的大有人在,而能在天子脚下的瓦斯勾栏里站稳脚跟娱乐大众的更是行业中的佼佼者,几乎可以说随便找一个都比她专业,她需要的只是找到一些具有天赋。同时能相信自己的人。至于范通另外所说地。伶人常被地痞欺负,被场主剥削之事。她倒更不担心。自古以来,像那种盘剥别人地人大多都是欺软怕硬的,而且所谓酒香不怕巷子深,有了前世那些记忆,她有足够的自信可以让自己的人一炮而红,就像前世一般,演员出名了,还怕导演不主动找上门来吗?

    思虑决定后,她首先就去找了那对艺名为“飞燕合德”的姊妹花,以契约的形式,和她们先签了一年的合同,她负责授艺指点新技,姊妹花负责表演,以四六开的分成合作。同时,为了报复范岱当初的自作主张,也为了今后自己旗下艺人地安全,范小鱼毫不客气地最不在乎什么阶级身份地范岱也拖下了水,暗中保护两姐妹。

    于是乎,那些地痞流氓猥琐场主很快就发现这对姊妹花不再好欺负了,只因但凡有人敢出言不逊甚至动手动脚,隔日必定变成一个猪头,伤势情况视欺负程度而定,没多久这一对日益红紫的姊妹花就在各个勾栏里畅通无阻,再也无人敢对她们动一根手指头。

    第一步地口碑建立之后,其他饱受欺凌的艺人自然也就闻风而来,开始时或许有人只是为了寻求保护,但渐渐的,众人都发现范小鱼的脑中似乎有层出不穷的新奇点子,正是每日都处在激烈竞争中的他们所更需要的。不过半年光景,各种人才逐渐汇聚,杂技、口技、说唱、逗笑,上至经验丰富的乐师,下至驼背瘸腿的独特艺人,善于管理搞公关的,一味埋头作曲的,设计戏服方面有特长的,几乎每一个凭着手艺谋生的人都惊喜的发现,平时都各自为技的人竟能如此和谐的相处在一起。

    要把这么多人都整合在一起,自然是极不容易的,何况范小鱼本身还有一个艰巨的任务,那就是每日都要坚持习武:学范家所有真传的绝学,学范岱偷回来的各门各派的记忆,并使得每一项技能都要精益求精。为了将来能顺利的战胜怪老头的徒弟丁澈,范岱一年到头也不知道出去找了多少人打架,一有空就埋头苦思创造新招式。

    范小鱼一方面既要消化这些所学,另一方面还得每日都拖着酸痛的身体想法设法地把那几十号古代人改造成全新的表演班子。教导新曲,和编剧沟通,和作曲作词的沟通,和动作指导沟通创造自己的肢体语言,和服装师造型师沟通,和负责舞台布置的工作人员沟通……有时候午夜梦回,想起当初所根本就没预料到的一个又一个棘手的问题,对戏曲只能说是个半吊子的她简直后悔的想撞墙,痛骂自己为什么明明想要走一条捷径,到头来却偏偏笨的要如此劳心劳力的劳累。

    然而,望着那些自愿交钱来当学徒,只求能在艺术上创造更高境界,眼神中包含对未来美好期望的几十号艺人,范小鱼那几次想出口的放弃终究还是咽回了肚子里。

    幸运的是,正如每一位白手起家的成功人士一样,在历经数不清的艰辛困难,犹如陀螺般的忙转了足足三百多天之后,她终于拥有了一支合能完整的表演出一部正剧、分也能独当一面的戏班子,成为了各个瓦肆勾栏趋之若鹜想要邀请的对象。

    不过,比起戏班子的精彩演出,更吸引京城百姓们的好奇心,常常在酒楼茶馆处猜测争辩、讨论打探的,却是这一个给人们带来全新感受的戏班子,其背后那个多才多能的真正主子,到底是什么样的神秘人物?

    事实上,就连最初入班子的姊妹花,还有当初毅然付给范小鱼一百文定金的东崭楼的勾栏楼主,也从未见过这个神秘人物的真正面目,而只是仅从那蒙着脸的身段和娇嫩的语音上断定这只是一名芳华少女而已。

    真正知道范小鱼身份的,双胞胎兄弟和罗、范白菜外,就只有一个常常被范小鱼抓来谱曲修词的岳瑜了,就连婢女金铃和春燕都不知道她的另一重身份。

    这其中虽然也有范通坚持要为自己女儿的名声着想,免得她将来找不到婆家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为了罗。

    人怕出名猪怕壮,当年追踪他们的景道山是已被卖到矿场挖煤了,可是知道罗广之子在范家的人却不是只有他一个,至少当年那个和官府勾结的绿林客知道,那个带队的官府中人也知道,也许景道山上面的主子也知道。所以,为了自家的安全着想,他们一家只能低调再低调,直到找到罗的爹,把事情彻底解决掉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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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隔三年,三年之中有很多必要的事情需要交代,否则看起来会很突兀,所以这一章会以回顾和解释为主,等下一章,嘿嘿,就有新情况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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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二十二章 两兄弟的烦恼

    吃完早饭后,练上小半个时辰的字,然后再躺下睡一会的回笼觉,以弥补天天半夜三更就跟着范岱到人烟稀少处去练武的不足睡眠,这是范小鱼自从戏班子日渐成熟,她也难得的有了空闲之后的习惯,今天也不例外。

    待到她从半个时辰中的睡梦中惬意而自然地苏醒时,太阳已升起了丈高,正是光芒四射而又不过于灼耀的时候,因了空中几朵洁白云儿的遮挡,那湛蓝的天空显得格外澄澈。从楼阁的窗台远望,高高的苍穹下,一望无际的平原之上野草正自一半生机一半萧索,既有秋高气爽的深远意境,又包含着一种生命所特有的成熟风韵。

    一年四季之中,范小鱼最喜欢的就是这一段时节。尤其在经过一个炎热的没有空调也没有电风扇的夏天之后,在这样的清晨吹着如许淡淡的清风,更是深深地感觉秋天的可爱。

    换了件淡青底色碎菊花的衣裙,盘了个简单的发髻,用两根檀木簪子固定住后,范小鱼神清气爽地下楼,去前院找范岱。

    今日是《牛郎织女》的首演,按照以往其他瓦肆勾栏的红眼病记录,恐怕难免会有人闹场,为了保险起见,最好还是让二叔亲自走一趟,叫上二叔收服的那帮地痞小子去镇个场。

    说起那批地痞少年,倒是无心插柳柳成荫当初为了保护自己的艺人,少不得要杀鸡儆猴地教训其中几个恶霸,没想到几次三番的,反而把那帮人给彻底打服了,非死缠着透过艺人们表示坚决要求范岱收他们为徒的意愿。范小鱼趁机灵机一动。借着范岱的名头把他们都给收编了起来。每个月教上那么几招,同时制定规矩不准再像以往那般欺男霸女,只保留了合理收取保护费一项以维持他们地生计,又挑了几个家世好地,劝他们使点钱去衙门里当差。把地头蛇和官家的力量结合起来,虽不去干什么大事,但这样一来。戏班子原本存在着的被地痞流氓欺负的安全问题就基本上解决了。

    不过,自家有人保安,不代表别家就不会来找茬,尤其是这一年百灵班的飞跃发展,不知道碍了多少人地财路,私下搞破坏的也不在少数,尤其是每次新戏开场的日子,花招更是层出不穷。而又因那勾栏之中整日都有百姓进出,有时候还真地有点防不胜防。只能多注意点。

    范岱正在自己房中一边喝酒。一边不时地比划着木剑。

    这三年来为了让范小鱼的武道更高几层,范岱没少往外面跑,几乎到了只要一听到哪里有高手出现过就立刻赶去,名义上是和人家切磋武道,实则就是想偷偷地把人家的特长融为己用,用集百家之长的办法来克制怪老头的独门绝技。

    可是这些年来虽然朝廷重文轻武,导致门派渐微,很多昔日的武林高手都退隐了,但这并不代表就愿意把家传师门所学教给外人。范岱想要学。自然就只能用非常之法,幸而他还记得乔装和掩饰行踪。不然就凭他这三年来的“好斗”,这范家大院早就被仇人们围的水泄不通了,哪有现在这般的平静?

    “小鱼,你来地正好,二叔正想去找你。”见范小鱼进屋,范岱不待她开口,就皱着眉头道。

    “二叔,有事?”

    “嗯,李家老儿地这两招的精髓我想了一个月都没想通,所以我打算再去一趟太行山。”

    太行山李氏家族?范小鱼顿时忍不住嘴角抽搐,提醒道:“二叔,你别忘了上次你可是差点栽在他们家差点就回不来了,你还要去?”

    范岱气昂昂地挺胸道:“就是因为上次失了手,所以这次才更加要去,你放心,二叔虽然没有把那两招搞明白,但这一次我有备而去,一定不会像上次一样的。”

    “不行,不准。”范小鱼板起脸道。

    “乖侄女,二叔保证,这次一定会平平安安的回来,你也知道二叔的脾气,这个疙瘩要是一直留在心里,二叔连吃饭睡觉都不会香的。”范岱谄媚地赔笑道。

    “两个字,不准。”范小鱼毫不通融。

    “宝贝侄女……”

    “不准,不准,不准!”范小鱼正色地看着范岱,“二叔,我可先把丑话说前头了,你要是敢偷偷地再去太行山,就算你平平安安回来了,我也不会和丁澈比武,让你的心一辈子悬着,不知道我和丁澈到底谁输谁赢。你知道我一向是说得出做得到的。”

    “小鱼……”见范小鱼居然用不比武来要挟,范岱顿时傻掉了。

    这三年来,他一直努力地训练着范小鱼,为的就是将来有扬眉吐气地一天,若是范小鱼不肯比,这简直就像是腰缠万贯却偏偏不让人家知道她有钱一样嘛!泪,这样会憋死人地!

    “好吧,我不去。”范岱转了半天脑子,还是想不出一个能让范小鱼答应的法子,只好垂头丧气地打消念头。

    “这还差不多,”范小鱼微笑道,“对了,二叔,儿呢?”

    “他说今天你那个什么牛郎织女地第一天开演,怕是有人会来捣乱,一大早就去城里布置了。”范岱还是有气没力地道。

    范小鱼一怔,随即心里一暖,还是儿有心,总能先想到她的所需。

    “那二叔你就慢慢琢磨吧。”范小鱼笑道,既然罗已经去了,那就不用范岱亲自出马了,罗自从六年前来到他们家,一直都相当沉默寡言,没想到管起那帮小痞子来还挺有一手。

    “得,我还是和你一起去吧,免得等会你老爹又来拖我去张寡妇家干活。”提起三年来对两兄弟一直热情不改的张寡妇,范岱不由激灵灵地打了个寒颤。

    范小鱼顿时忍俊不禁,扑哧一笑,说起这个张寡妇,也真是个妙人。当年他们家初来此地,范通在街上随手帮她挡住了一堆倒下来的竹竿,她就一直以要报答救命之恩为由,隔三岔五地就来家里感谢一番,并且对小鱼一干人等嘘寒问暖的,送这送那的,俨然以十分亲近的长辈自居。后来她见范通人虽善良,但是却像个呆头鹅似的一点都不解男女之情,便把主意打到了范岱身上,过了一段时间,发现范岱同样油盐不进之后,又摇动心思重新去磨范通……如此摇摇摆摆,中间顺便时不时地就对俊美之极的岳瑜表示一下关怀,或者要给罗补补衣服什么的,居然一下子就三年过去了。

    当然,至于这三年之间,这个多情的俏寡妇有没有再另外偷偷地找其他男人,这个范小鱼就不知道了,反正她也从没把她当作未来的继母或者婶娘,她爱找哪个男人就找哪个男人。

    可怜又可叹的是她那个老爹,虽然明知张寡妇每次装可怜来诉苦家里没男人干活时,其醉翁之意不在酒,但每次都仍是狠不下心来拒绝,只能尽量地多拖一个人,或者罗或者范岱一起前去,免得被千娇百媚的俏寡妇反过来吃他豆腐。

    ps:今天是母亲节,特地回了一趟家陪陪她老人家,所以更新晚了,请亲亲们见谅啊。

    ……………修改后添加的内容,不会算单订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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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8日中关村图书大厦金子新书签售会活动公告

    穿越宗师王者归来

    金子第二部里程碑式穿越大作《绿红妆之军营穿越》

    中关村图书大厦首场签售会

    时间:5月28号下午2点

    地点:中关村图书大厦5楼多功能厅

    到场购书读者均赠送悦读纪3周年精美手提袋及书目一份!

    金子介绍

    金子,女,北京人,2006年出版国内第一本穿越小说《梦回大清》,迅速引领国内穿越小说的阅读、出版热潮,以致20062007年被媒体惊呼为“穿越年”。媒体称其“开辟了中国网络文学一个崭新的时代。”

    (迄今为止,《梦回大清》加印超过20次!销量突破100万册!并光荣入选《新京报》“网络文学十年记”穿越类首推代表作!对中国网络文学的发展和变革影响深远。国内一线媒体《时尚o》、《北京青年周刊》、新华社、新浪、腾讯等全国数百家媒体都曾给予专门报道,“梦回大清现象”一度成为年度文化的焦点。

    2007年2008年,金子推出转型之作《夜上海》及《夜上海》终结篇。第一次触笔现代题材,从“大清王妃”变身“民国佳丽”,置身上海滩的风云乱世中,用曼妙之笔抒写了三个女人的壮丽史诗,受到媒体和读者的一致肯定!金子也向世人展现了网络文学作家创作的多元性。

    2009年4月,金子再次回归穿越,推出军营穿越力作《绿红妆之军营穿越》,以活泼幽默的京味语言,生动展现了一个现代女孩穿越回十年前的“生活秀”,赢尽读者口碑!上市一周即告断货!有望再次打破销售记录!)

    第一百二十三章 我偷,我偷偷偷

    “不好了,我的钱包被偷了!”

    东京城内,行人如梭的街头,突然间爆发出一阵尖锐的惨叫声,瞬间赢得了周遭的注意,只见一个身穿绸袍的中年人一边惊慌失措地大喊着,一边在身上胡乱地摸索着,试图找出哪个丢失了的荷包。

    旁边的路人们闻听后,第一个反应就是站住脚先检查自己的钱,确定自己的没有被偷之后,这才你一言我一语地看着中年人开始讨论,语声中虽说着可惜,却没几个人是眼底真的露出同情之色。

    “天哪,天杀的小偷,那可是我千里迢迢到京城里来,第一次做生意的全部积蓄呀!”中年人不顾大庭广众,伤心地嚎啕大哭了起来。

    “你那钱包是什么样子的?”围观的人群中有人疑惑地问道。

    中年人抽泣着把自己的荷包详细地描述了一番,还没等他说完,人群已哄笑了起来,见自己丢了钱人家还这么开心,中年人更是伤心的要死,喊了声老天爷就要再捶胸顿足,却听有人笑骂道:“你这个人,怎么这么痴呆,连自己的钱包有没有真丢都不知道,就你这样,还能做生意?”

    “是啊,你那钱包不还好好地挂在你腰上吗?”

    听了路人的取笑,中年人下意识地低头一看,只见他的右侧腰带上果然挂着自己丢失的那个荷包,忙拉起来打开一看,顿时呆了:“这个荷包我明明放在怀里的,怎么会到我腰上的?刚才……刚才我真的不见了啊……”

    “又傻了吧,你的人明明还站在这里。又说你真地不见了。哈哈哈哈,果然是个傻子……”见他语无伦次,人们更是哄笑。

    中年人地脸唰的红了起来,顾不得再疑惑这原本放在怀里的荷包怎么会自己挂在腰上,忙用袖子胡乱地擦了眼泪。把荷包揣进怀里,用一只手紧紧地捂住,又是发窘又是欢喜地挤出人群去了。发现,我做的还不错吧?”

    人群不远处,一条窄巷中,一个背对着大街的少年乞丐得意地对着面前一个正在啃着鸡腿地老乞丐道。

    “只是捉弄一下一个傻里傻气的笨蛋商贾,有什么好炫耀的?”老乞丐头也不抬地地随手一指街上地一个大汉,“把他的钱袋子取下来,再在他发现钱袋丢失的情况下原封不动地挂回去,我就答应你那个要求。”

    少年随着他的手指一回头,一张被乱发遮掩的污黑的面庞上居然有一对灼灼发亮的眼睛。但这眼睛里的光彩只是闪了一闪。就如陡然熄灭的烛火般黯然无光,重新变得平淡无奇,甚至还有些呆滞。

    “此话当真?”少年看着那个转眼已从巷子口走过地大汉,犹如璀璨宝石地光芒再度在眸中飞速闪过。

    “废话,我老人家什么时候说话不算话过?给你一炷香的时间,过时不算。”老乞丐咬下鸡腿处的软骨,嚼得嘎嘎作响。

    少年乞丐双脚一阵交替,眨眼间已融入大街上的人潮之中,很快就跟上了那个大汉。从十步距离拉到五步。再从五步再近两步。此时,前面正好一辆车子碌碌而来。路人多微微侧身避让,大汉也不例外,少年乞丐再次贴近两步,正好伸手,那大汉忽然有所察觉,猛地回过头来,狠狠地瞪了他一眼。

    少年乞丐立时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从他身旁走了过去,心里却是一跳,暗道,好家伙,居然是个练家子,难怪老头这么好话,哼!

    少年越过大汉几步后,故意装作对旁边某个摊子的东西感兴趣,略略停留了一下,重新落在大汉后面。

    这一次,他没有急于跟上,而是透过人群,仔细地盯着大汉时隐时现的步履看了一会。

    那大汉看着粗壮,心思却有些细腻,并没有就此放下警惕心,脚步似乎是若无其事地一直往前走,那不住侧转的眼睛明显是在提防着少年乞丐的再度出击。可若是说他为了防止钱袋子被偷,改而把钱袋子从腰带上拿下来放到怀里也就是了,偏偏他还故意不动,

    敢在小爷爷面前如此嚣张,少年乞丐心里暗骂了一声,乱发下眼珠子一转,身影不知怎地一闪,已再度从街上消失。

    那大汉走了几步,突然感觉身后地视线消失无踪,不由有些惊讶,忍不住回头在人群中搜寻了一下,果然已经不见了那个少年乞丐,当下甚感无趣,又自行往前。

    走了一段路,大汉已来到两大街道交叉处,此处人马越发拥挤,刚过了十字路口,只见一群衣衫整洁地大小孩子正欢呼着各捧着一盆菊花迎面而来。这些大小不一,但人数甚多,人人怀里端着的菊花又长地茂盛,一拥儿过来时,甚为壮观,好多行人纷纷躲避,可还是有好几个被调皮的孩子故意撞了一下,大汉就是其中之一。

    可是孩童一过去,大汉立时觉得不对,伸手一摸,腰际的钱袋子果然已经不见。大汉急急转身追上那群已转过街角的孩童,却见孩子们脸上个个一派天真,唯独旁边面上放着一盆无主人的黄菊,菊花丝儿密集而鲜艳,犹如一张大大的笑脸在讥笑他的大意一般。

    “该死的小贼!”大汉愤怒地低吼了一声,却未曾像之前那个中年人一般慌乱地大喊,而是一双铜铃般的眼睛炯炯有神地急速扫过四周,试图找出那个狡猾的小偷。但四周人群熙熙攘攘,哪里有什么嫌疑人的影子。

    大汉伫立了一会,自嘲地摇了摇头,叹了口气,终于自认倒霉,还是走向自己原定的方向,只是钱袋子既已丢失,再多的无奈也是徒劳,对于周遭所经过之人已没有那般警惕。

    但走不了几步,大汉突觉腰际一重,低头一看,一张面皮顿时青了又红,红了又白。再次疾扫视四周,骑马的还是骑马,挑担的还是挑担,摇扇子的还是摇扇子,背竹篓的还是背竹篓,依然不见异人。

    打开失而复得的钱袋子,只见装满铜钱的袋中赫然多了一块陌生的银锭,大汉嘴角抽搐了两下,满腔欲在京城中闯出一番大业的雄心壮志顿被一盆冷水浇灭的无声无息。

    不提无声地仰天长叹了半天,然后犹如忽然之间矮了半截,沮丧地准备离开京城的大汉,他一走远,旁边的酒楼里就走出一个拎着一坛子酒的普通少年。少年衣着普通,面容更是平凡无奇,然而当他望着大汉的背影狡黠地一笑时,那一双眼睛中的晶芒却是分外地让人熟悉。

    而此刻,原本在两条街外巷子啃鸡腿的老乞丐,不知何时已经移位等在少年对面的又一条暗巷里,仿佛对这种遍布开封城的小巷子胡同情有独钟,不过,比起老坐在巷子里的怪癖,更让人发的是他那乱糟糟的头髻上,正可笑地插着一支即将燃尽的香。

    拿自己的头当香炉,只怕古往今来也只有他一人了吧!

    “怎么样,这回该算我过关了吧?”少年笑嘻嘻地走过去,随手取下那支香吹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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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二十四章 想见不能见的“伤痛”

    “差强而已,那个笨蛋顶多是个三流角色,若是能在半柱香内就解决,那才勉强算你有了本事。”老乞丐瞧也不瞧那香一眼,一手抓着鸡骨头咬着里头的骨髓,一手摸出一只紫色的葫芦向少年扔了过来。

    “师父,你可不能反悔。”少年接住葫芦,还挂着笑意的眼睛一下子蒙上了一层冰霜。

    “我有这么说么?臭小子,你再敢摆脸色给师父看,小心我可真反悔了!还不快给我倒酒!”老乞丐总算抬起头来,一双睁得浑圆的眼睛凶巴巴地瞪着他。若是此刻范小鱼和范岱在这里,必定一眼就可认出这个老乞丐正是当年拐了丁澈远走高飞的怪老头比良。

    那难道这个一会落魄褴褛地像个低贱乞丐,一会又衣着简单整洁外表憨傻的普通少年,居然就是当年那个高贵无比,爷爷和外公都曾是当朝权臣的公子哥丁澈?

    只见那少年哼了一声,单手抛起酒坛,手掌才在酒坛口拍了一掌,下瞬已托住坛底一抬一斜,只见坛子里的酒水立时已弯曲成一道手指般粗的水箭,以一种优美之极的姿态恰恰地射进了葫芦口中。

    “现在可以走了吧?”少年把空酒坛往边上一扔,像是要借助那哐当的破碎声发泄心中的不满。

    “去去去去去,”比良像赶苍蝇一样地赶他,口中凉凉地道,“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才练了点三脚猫功夫就这么骄傲。等会被人家打趴下可别说我是你师父。”

    “没试过你怎么知道我一定会输?”少年不服气地反驳道,哼,三脚猫功夫?当他丁澈这三年来没日没夜的苦练是假的啊!

    丁澈一边嘀咕着,脚步却一秒也舍不得停顿地就要马上离开,嘴角却已情不自禁地扬起了一抹微笑,双眼也明亮异常,整张平凡地面容也随之出色起来。==

    “站住。”比良刚深嗅了一口酒香,突然又喊道。

    丁澈警惕地回头看他。

    “不准把这张皮拿下让他们知道你回来了。免得丢我老人家的脸,也不要让那个老二发现。你这点能耐,还瞒不过他。”比良指了指他的脸,又咧嘴一笑:“还有,我只给你两个时辰。”

    “两个时辰怎么够?”丁澈抗议,“要是她现在不在家。或者我没法把她单独引出来呢?”

    “那也是你自己运气不好,能力不够!”怪老头比良翻了个白眼,把葫芦嘴塞进他那丛满是油腻的胡子里咕噜噜的喝了起来。

    这次要不是他正好要下山来办一件事。才不答应这还没出师的小子来京城呢,不过……唔,这京城里的酒就是香就是正宗啊。好喝,好喝……

    见怪老头师父已经不打算理自己,丁澈咬了咬牙,身一低脚一跺,人已借着冲力从平地纵上了房顶,并迅速地脱下外袍反披在身上。阳光下,只见一道灰白色的身影像风一样地快速闪过,丝毫也未引起底下街巷中人们地注意。

    “男大不中留啊。”巷子底,怪老头抹了一把嘴。抬起蓬乱的头颅往天上看了好一会。眼珠子突然一转,猛然拍了一下大腿。“范家那小丫头既然也还算块料,为啥肥水要流外人田呢!嘿嘿,嘿嘿……”

    也不知想到了什么,怪老头突然得意地狂笑了起来。

    天才,绝世天才,他真是个绝世天才,以前怎么就没想到这个主意呢!就这么决定了,臭小子,你要是不给老人家我争气,老子我天天揍的你满地找牙。

    一路借着阴影隐藏身体快速奔波的丁澈,突然冷不丁地打了个寒颤,想起这三年来所受的非人磨练,某人情不禁地嘴角一抽,再想起之前的扮相,下意识地抬起手闻了一下腋下。动作立时迟疑了下来,两秒后,少年改变了方向,跳下屋顶向着一家澡堂走去。

    两刻钟后,一道修长挺拔地身影从澡堂里走了出来,面容虽普通,衣着也不过是中等料子,然而,举手投足间却自有一股高贵而自信的风采。

    “要是我家那儿子有这等气度,我老头子就是死也瞑目了。”澡堂里的一个老伙计一直目送着那少年消失在东街,这才怅然地叹了口气,唉,虽然到京城里定居已经十多年了,也一直拼死拼活地供着唯一地独苗读书,可自己这土包子的品种还是无法和这天子脚下的公子相比啊!

    东郊柳河镇,范家大院。

    本来一直懒洋洋地趴在书房之中地贝贝突然抬起头来,咻的一下窜上了窗台东张西望。

    “贝贝,回来,”正伏在案上写文章的范白菜忙放下笔跑了过来,一把抱住正准备跳出去的小狐狸。

    三年又三年,小狐狸的身形自成年后就没有什么变幻,但十三岁的范白菜却已长成一个健康的少年。在繁华而又视野开阔的京城里生活的经历,让他那些从山中带来地那些憨憨地土气渐渐退却,而范小鱼那从不拘束他的天性而逼他死读书地教育方式,更让他的身上有一种生机盎然的活力,充满了阳光的气息。

    “呜呜……”贝贝撒着娇,试图赢得外出的权力。

    “不行,姐姐说了,这两天重阳节,外头来卖花买花的陌生人多,你要是出去被谁抓走了,我们找也找不到你。”范白菜拍了拍贝贝的头,哄道,“你乖乖的,等我写完这片文章,我就带你出去骑马,你要是不乖,我就只好把你关起来啦!”

    听到一个是熟悉的“关”字,贝贝顿时不敢再动了,心里直委屈,如果它能口吐人言的话,早就向自家的小主人喊冤,证明它不是想出去玩,而是它那敏锐的鼻子嗅到了陌生人的气息。

    且说那个陌生人在范家大院里偷偷转了一圈,除了发现范白菜和自己当年已经长得差不多,那个男扮女装起来比女人还妩媚的假和尚已经彻底长出了头发之外,就只看见了一个陌生的侍女面孔,范氏两兄弟和罗都没看到,心中顿时比贝贝还沮丧。

    自己还真是乌鸦嘴,她居然还真的不在家,可她到底去哪里了呢?会不会去了镇上?看着几百米外的柳河镇,丁澈忙向镇里走去,心里祈祷着这一回的猜测也赶紧灵验。

    然而,所谓好的不灵坏的灵,世上之事常常如此。

    当丁澈在菊花丛里转了一大圈,沾了一身的菊花香气后,还是不见半个范小鱼的身影,眼见两个时辰的短暂时光已经过去三分之一,两只刻意内敛起神采好显得平庸黯淡的星目里,渐渐地显出一丝急躁。

    难道好不容易争取来的这一点时间,就这样白白浪费在找人之上吗?若是连人都见不到,自己这三年一次次地像蛇蜕皮一样的魔鬼训练,还有什么意义?

    “公子,买盆菊花吧,明天就是重阳了,买盆花儿应应节吧?”正郁闷着,见他停下脚步的小贩们纷纷招呼道。

    丁澈皱着眉头一扫,就要大步往前走,但走了几步后,忽然摸了摸自己的假面皮,眼中现出一丝笑意。

    他不能直接去问范小鱼去了哪里,难道还不能转个弯套出来吗?

    “给我一盆。”丁澈随意挑了一盆怒放的菊花,再度往范家大院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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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嘿嘿,今天这章的题目貌似有点,亲们可以猜得出这句话出自哪首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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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二十五章 善心如丝线

    京城这么大,时间又紧迫,上哪里去找他们?

    只从丫环口中打听到范小鱼是进城去的丁澈,一边脚步不停地在人群中穿梭,一边环目四顾,不放过街旁的每一座店铺茶楼,可眼看着规定的时间就要到了,却依然不见半点想要找的人的踪迹,眉头不由紧紧地拧了起来。

    “大官人,您就绕了小老儿吧?这么多年来,东家对小老儿一家一直不薄,合德姑娘姐妹对小老儿更是尊敬有加,这种伤天害理的事儿小老儿可不能干啊!”正迟疑不定不知该往何处找寻,一个微小的抽泣声突然传入敏锐的耳中,引起了他的注意。

    “行啊,你不干也可以。”一人冷笑道。

    “多谢大官人,多谢大官人……”

    “本官人不要你谢,既然你这么不识抬举,来啦,把他那小孙子给我做了喂狗去。”

    “不……”求饶的男人顿时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不要啊,大官人,您就饶了我们爷孙俩吧,小老儿丧子又丧媳,严家就这么一根独苗了呀!”

    “要我绕了你们,也行啊,该怎么做你可早就明白了。严老头,你痛痛快快给一句话,干还是不干,干的话,本官人看在你还有点能耐的份上,不但放了你的宝贝孙子,还赏你们爷俩一口饭吃。要是不干,老子数三声,你的娇孙子这只手可就先卸下来了。”

    “要卸手是么?行啊,本官人最擅长这个活了。”

    小院堂屋内,坐在太师椅上的某大官人身后,突然传来了一道陌生的声音,还未等某大官人反应过来。只觉肩头处传来一阵难以言语的剧痛,一整只手已失重地垂下。

    “啊……”某大官人本能想要惨叫,然而。尽管嘴巴已经疼痛地张到极致,却偏偏一点声音都发不出来,极度的惊恐中。某大官人只见眼前一片虚影晃过,方才还张牙舞爪地四个打手也同样抱着手臂,倒在地上无声地打滚哀嚎起来。

    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长身玉立的身影,那面容明明普通之极,然而一双眼睛却犹如寒芒般逼人。

    难道这就是百灵班身后那神秘地保护人吗?某大官人那急剧收缩着的心都几乎快骇得跳了出来。

    “爷爷……”

    原本被其中一个爪牙抓住的那个八九岁地小男孩甚是机灵,一见坏人已经被制服,立刻扑了过去扶起地上的老头。只见那老头一脸惊喜地望向了丁澈,颤抖地道:“多谢小官人救命之恩,敢问小官人是哪位鹰大哥?”

    鹰大哥?丁澈诧异地扬了一下眉,没有回答。

    “爷爷,这位大哥哥好像不是我们东家的人。”小男孩一脸感激和崇拜地看着丁澈,方才的害怕早已消失的无影无踪。

    老头抬袖擦了擦浑浊的眼睛,仔细地看了一眼丁澈的袖子。发现那上面确实没有老鹰地标志,这才相信自己是被外人救了,忙又拉了孙子跪下。要给丁澈磕头。

    “起来吧,不过是件小事而已,不用放在心上。”丁澈阻拦住他们,面无表情地道,“既然你们有东家做主,还是赶紧回去找人吧,这几个家伙一时半会还动不了。”

    丁澈说着,脚尖已在地上的四个爪牙身上各踢了一脚,又一把抓出正趁着他们说话想偷偷地从后面溜走的某大官人。随手就把他扔回到椅子上。

    开玩笑。十几只野鹿一起四散奔逃,都仍逃不过他的眼睛。一个下三流的痞子也敢不自量力。

    “小官人,请小官人送佛送到西吧,这一带都是他们桑家的地盘,小老儿怕是走到街上就又会被人盯住,小老儿风烛残年,死不足惜,可就这么一个孙子,还请小官人大慈大悲,再施援手?”老头哀求着又要磕头。

    丁澈蹙眉:“你们东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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