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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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齐,但毕竟不很结实,可能啃一块鸡骨头就能硌碎

    十几颗,除非光喝水;她的脑门方方正正,像某种虫子,眉毛则细得像蚕蛾的须子…

    看到这里,我感觉这位美女活脱脱是一个怪物,若勉强算作人的话,也绝对是世上少有的畸

    形人,没有半分可爱之处。可就凭这些可怕的描写,居然能过渡到下面两句美到极点的诗句

    “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真是匪夷所思。   金性尧先生曾经认为“硕人”是我国早期

    写女性美最突出的一首诗,但我觉得,这首诗虽然尽够“突出”,但实在是美的诗句只有我

    刚才举出的这两行。   当然,古今的审美情趣可能不太相同,有的古人愿意拿天牛的孩

    子比做美人的脖子也很自然,因为她觉得那才是美,所以我刚才的“译文”里有不少开玩笑

    的成分。   不过,同是描写女性美的古诗,为什么我觉得埃及的那首看起来那么感人,

    夸张而不过分?其中的一个原因就是:我们的审美情趣相同。可为什么我不“从周”,反要

    “从埃及、希腊罗马”的审美情趣呢?那是因为两点:第一,有些审美情趣今天已经不能全

    部接受;第二,有些审美情趣根本就是以病为美。   我这里说的“以病为美”倒不是指

    “硕人”这一首,因为由于时间、欣赏角度等的不同,我们今天已经不大能理解那时的审美

    情趣。所以,我们今天认为的“病”,那时却被认为“美”,这也可以理解。自春秋战国以

    后,中国先后出现了许多王朝,对女性的审美情趣在各个时期也各有不同,其中有的情趣我

    们今天能理解,有的则不同,道理正如我上面所说。   但是,到了明清时期,尤其是清

    代,我们国人的审美情趣却变得令人恐怖了——我说“以病为美”的情趣就是在明清时代产

    生的。   明清时代的人们,往往只喜欢病态的美,在生活中把女人摧残成半死不活的怪

    物还不够,在诗文里更要随心所欲地创造所谓美的典型,简直有些丧心病狂了。虽说过去的

    几千年来,世界各民族都曾“集体无意识”地歧视、虐待过女性,但明清时期的男人也做得

    太突出了些,他们居然认为女性的脚越小越美!以这种畸形的审美观约束出来的女性,当然

    看起来像怪物;持有这种病态审美心理的男人,无疑是心理变态,尽管其中不乏才华横溢者

    ,那也只能说他们是才华横溢的心理变态者罢了。   总之,“硕人”一诗里的审美情趣

    我们今天已不能理解或全部接受,所以不必提倡;明清时代的“小脚情结”只是一种集体的

    病态,今天更不可以提倡;唐宋时代的审美观才和现在比较接近,但也有我不能同意的地方

    。因此,我觉得那些审美情趣离今天都太远了。   而这首埃及情诗里所宣扬的女性的健

    康美,才符合现代的审美眼光,所以自然能得到我的认可。同样,古希腊、罗马等国的情诗

    中所宣扬的也多是这一种正常美,基本符合现代的审美情趣。   “随我来到阳光下的水

    旁”这一首,我不能确知创作年代,但看其风格,也很像新王国时期的作品。这首小诗不必

    解说,一看既知,另外的解释反可能破坏了它的美。   (3)哀而不伤的悲歌   “我

    们度过了漫漫长日”、“噢,棕榈纤维的绳,手臂重压着水”、“喝得我神去眩晕”这三首

    ,大约创作于公元前二十世纪至十世纪之间。“我们度过了漫漫长日”是拖运法老谷物的农

    民唱的歌,“噢,棕榈纤维的绳,手臂重压着水”是尼罗河边戽水的农民唱的歌,“喝得我

    神去眩晕”是一个女主人和其奴隶的二重唱。   从前两首歌里可以看出,埃及农民生活

    是困苦的,多么辛苦的劳作也改变不了他们的命运。据说,古埃及的总人口为1400万,其中

    农民就占了1200万。那么,为什么占总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会有这么低的社会地位和悲惨的

    生活?   也许是因为他们愚昧无知(这并不是他们自己的过错),但绝不是因为他们不

    勤劳。不信你就听听这两首震撼人心的劳动歌曲吧。歌里的农民为法老拼命的拖运小麦,直

    把心拖得“四分五裂”,“但还得拖、举、再拖”;他们顶着烈日戽水,直把“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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