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79
这个主人。
杜甄的脸窘窘的,不知为何想到了自己,余家人是不是都有这样的一种魅力。就像他,也是这么勾着勾着,就跟着人跑了,什么都忘了。
他看了余纨纨一眼,没想到余纨纨也在看他,眼睛里带着笑意。
因为她想起当初,她和杜甄也是因为吃认识的,就因为她会吃天天带着他到处吃,两个人就恋爱了。
……
吃完饭,两人出门去拍婚纱照,棉花糖就留给了林芬。
经过这会儿时间,棉花糖已经和林芬混的很熟了。
临走时,林芬坐在沙发上看电视,棉花糖很舒服地卧在她腿上。
林芬正在吃砂糖橘,吃一个,掰一瓣喂进棉花糖嘴里。棉花糖吃得喷香,连眼神都没给杜甄一个。
林芬早就打听好哪家店拍婚纱照,拍得又好又实惠,余纨纨就直接带着杜甄去了那家店。
是弄堂里的一个小姑娘在这里上班,还是化妆师。跟余纨纨也认识,她妈和林芬关系挺好的。
是熟人,事情就简单了。
打了很优惠的折不说,还送了婚礼当天的摄影和婚车扎花。
因为急着用,定下后,就插队让化妆师化妆,并准备礼服,等下拍摄。
从上午一直折腾到下午,中午在婚纱摄影店吃了盒饭,休息一会儿继续拍,下午主要拍的是外景。
一直到下午五点半,才算拍完。
两个人都累得不轻,回到家里,看着依旧坐在那儿看电视的一人一猫,平添羡慕和嫉妒。
*
“这是什么?”
杜甄拿了个盒子,给余纨纨。
盒子整体呈黑色,高级丝绒打底,银色的边框,看起来就很高大上。
余纨纨打开盒子,里面是一套首饰。
铂金的质地,嵌以钻石的闪亮,刚打开时,余纨纨眼睛差点没花。
样式简单,又不是典雅大方,除了项链、耳环、手链以外,最为醒目的就是正中那枚钻戒了。
为什么确定是钻戒呢?
余纨纨虽不识货,但这种闪亮度,除过钻石也不作他想了。
指环纤细,铺镶着钻石的铂金锻带,萦绕在中央主钻周围,看起来却不臃肿,十分精致。主钻是淡粉色的,一种看起来很舒服的粉,不会显得庸俗,晶莹剔透,柔美中透露出一点儿媚。
“这是钻吗?”
余纨纨这话,主要针对是那颗粉色的主钻。
钻并不大,估计还没有一克拉,但要知道这是粉钻,粉钻素来被誉为钻石中的女王,数量极为稀少。尤其粉得这么剔透好看,余纨纨就算再不识货,也知道这样的粉钻一定价格不菲,不是普通人家可以拥有的。
杜甄突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了。
会从法国卡地亚总部订下这枚戒指,不过是因为她为了没有一枚钻戒而黯然。图册是他亲自选的,订得是加急,五天就从法国飞到中国,价格自然不菲。会选择有些显眼的粉钻,不过是因为知道她肯定喜欢。
可是怎么解释,他却从没有想过。
“这是哪儿来的?”
杜甄轻咳了声:“是我养母留下的遗物,说是让我送给未来的妻子。”
余纨纨没有多想,电视里很多母亲都会遗留下首饰给未来的儿媳妇。当然这个定律不通用中国的母亲,因为中国人富起来也就是近些年,但港台剧里很多都是这么演的。
她越看越喜欢,有些爱不释手了。
“你也不知道是不是钻?不过也是,你养母的东西,你怎么会知道具体,你们男的哪懂得这些。粉钻我也就是听说过,在网上看过图片,那东西太昂贵了,这估计是粉晶。不过我很喜欢,谢谢你呀,杜甄。”
她亲了杜甄脸颊一口,又低头去看戒指。
“你帮我带上啊。”她示意。
杜甄笨手笨脚拿过戒指,却不知道该带哪根手指,幸亏余纨纨主动伸出左手,又翘了翘无名指。
戒指还没套上,手指却弯了下来。
“不行不行,你还没跟我求婚呢。不能因为我妈的传统糟粕,就坏了我们年轻人的规矩。”
这话直接把杜甄说懵了,有点无措,看看戒指,又看看她。
“我不会。”他老实说。
“那我教你。你要学电视里那样,单膝跪地,执起我的左手说求婚词。等我同意后,你要亲吻下我的手,然后把戒指帮我带上。”
她指点着,杜甄就照着做,等到说求婚词时,却抓瞎了。
“你要这么说——亲爱的余纨纨小姐,你愿意嫁给我吗?无论贫穷、富贵、疾病,我都会与你相互依偎,不离不弃。”
“亲爱的余纨纨小姐,你愿意嫁给我吗?无论贫穷、富贵、疾病,我都会与你相互依偎,不离不弃。”
“我当然愿意了,杜甄先生。”她抬头挺胸,虽然穿着平价的短裤和T恤,却高贵得像个公主。
“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