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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着他,只觉得此时此刻的他像是一个恶魔,嘴角那一抹轻笑怎么都忘不掉。
卫杨动起来。一次比一次有力,在情海最深处,他喘息着:“夜,我终于得到你了!”
说来,我是可以起诉的,如果起诉有用的话。
第二天清早,我轻轻推开环在我腰际的结实的手臂,赤裸着身子拉开点点窗帘,看着窗外的景色。身上是星星点点的痕迹。
对我来说小学和初中就是两个世界,在初中我肆无忌惮的卖弄我的青春容颜,到处玩啊耍啊,但我从没走进过王洛河带给我的那个纸醉金迷的世界,我只是冷眼旁观,随时准备抽身而出。我觉得我和他们不是一类人,甚至夜里,他们失去了理智放纵着自己时,我仍觉得我是清醒的。
我会百分百安排好自己的时间,保证着自己的成绩。同时也和那群人若即若离地相处着。
期间得罪过人,可是我有王洛河。天塌下来有他顶着,我会怕?
虽然我不爱他,但他对我来说确实是一个特殊的存在。
可就在他离开的那个夜晚,我忘记了自己的防线,或者说我不想继续那样纯洁了。
在他离开之际,也在我离开的时刻,让我为这一切画个完美的句号。
我转过身,卫杨还没醒来。这个迷人而又危险的帅哥啊,我们都没有吃亏,你会想我么?我俯下身子,轻轻的在他额头吻了吻。
正准备起身穿衣服,大力的拥抱让我猝不及防,整个人都跌在了卫杨的身上。
他喉咙里传来呵呵的笑声,“小东西。”
我瞪他一眼,然后凑上去亲他。
又是长长的一个吻,等我察觉到他动情后,我潇洒起身穿衣服。“我去准备早餐,你再睡会吧。”我一定,要让你忘不了我。
我转过头,看到卫杨傻傻的看着我的眼神,失去了往日的凌厉,洋溢着柔情。他见我转头,只一瞬,便变得继续冷酷,我轻笑。
每天早上醒来,你和阳光都在,就是我想要的生活。我注定深深印在卫杨心里。
那天的我永远在他心里,可是现实中的我却要离开他。
就在那天我离开了家,去省会城市求学。凭我优异的中考成绩和面试表现,顺利进了我报考的一中。终于离开了属于父亲他们仨的家,那不是我的家,我只是个过客。
我需要的只是每个月都会打到我卡上的钱,请原谅我的现实。我甚至不想花父亲的钱,但现实很骨感。我才不会那么蠢,我翅膀还不够硬,还需要等,等我起飞。
我本以为我的高中会安分守己的度过,没有王洛河带我接触那些个夜里的放纵,我的灵魂总该安静了吧。但这个世界上或许真有磁场气场相吸这回事,我再次开始招惹一些现在不想多接触的东西。
我要说的是我们一中的神话,沈苍之。在一中读书,要么是家里特别有钱,特别有势,要么是成绩特别好,要么是特长特别强。把这几个综合起来,就是沈苍之了。
传说他在读初中的时候就锋芒尽露,引得高中学姐N回顾。不仅因为他的家世长相成绩,还因为他的各种才能,钢琴、足球无一不通。
我没有嗤之以鼻,但也没有发花痴。这种人我见的多了去了,以前和王洛河一起玩的公子哥们哪个家里不是有头有脸的人物,沈苍之顶多让我有一种收入后宫的冲动,不做其他之想。
但我的新室友丁琳可不这么想,她不停YY着沈苍之。当时耽美这个词还没那么普遍,腐女的阵营也没那么强大,但是我亲爱的室友已经走在了时代的前沿,热衷于两个男人之间超越了友谊碰撞过肉体的革命感情。
于是,沈苍之的名字越来越多的被我的耳朵接收到。
我第一次接触到他,是在我们高一和高二的足球赛上。
这是一中的传统,每一届高一的学弟们刚进来都要被高二的学长们在足球场上虐一虐。不过也有例外的,比如,当沈苍之高一时,愣是代表广大高一学弟狠狠虐了高二一把。从此一战成名。
那天我接到了一个来自澳大利亚的电话,对方并没有说话,我也不说话。我们就那样静静的,隔着印度洋、隔着中间广袤的陆地,像是已经隔了几个世纪。大概过了五分钟,他挂了电话。我开始失魂落魄。我说过我一向是冷静到可怕的,就算是为情所伤去买醉,也会顾及到自己的身体量力而行。
但那天,或许是命中注定,注定了我的大脑在那天微微罢工,注定了让我不小心走进了男厕所,不小心看到了——正在解裤子拉链的……沈苍之。
但我真后悔啊,为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