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3 部分
那些花儿,那些青春 作者:肉书屋
快捷c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我妈说孩子,我知道你难过啊,我也很难过。报上说她喝醉了,把车开上了高架桥,撞栏杆上了……
我的脑海里一片混乱,想起冯桥他妈当初打我的那一耳光,那样火辣的感觉这会儿好象还留在脸上,我还觉得脸上如刺痛班难受。我今天在成都机场的侯机厅里的时候,不停用牙齿啃着自己的手指甲,我回到北京我才发现,十个指头的手指甲都快我啃得乱七八糟,粗细不平了。
我开着我爸的破桑塔纳在二还上转了一圈,最后又把车开上了三环,转完三环的时候,我趴在方向盘上大哭起来了,我都不明白我为什么会伤心成这样,应该伤心的是冯桥啊,可我为什么却是如此的悲痛欲绝。
我实在太年轻了,我年轻得经不起任何一丁点儿的打击。才一个月的时间里,我眼睁睁看着身边熟悉的两个人就这样活生生的没了,我能不难过么我?我妈打电话了,问我在哪儿,我说我不知道,我妈急得都快疯了,说你下车问问你到底在那儿?我说不用问了,我在樱花西街。我妈咆哮着说你疯了啊,你跑那么远干嘛?我说不知道,我停下来的时候就发现在这里了。我妈说你赶紧回来,你再不回来我立马跳楼。我哭着说妈,你甭吓我,我马上就回来,马上就回来!
我在冯桥他们家门口的马路边站了好久,就这样矗立在寒风中,我冻得直哆嗦。那幢昔日神采奕奕的别墅现在灰暗得像面潮湿的黄土墙。冯桥的手机停了,连我都没办法联系到他了,何况别人?
保安看到我就朝我直摇头,唉声叹气的,一句整话都说不清楚,就听他吱吱唔唔的老说〃他们家,唉〃
〃唉他们家〃。
他气叹得比我还多。我把手揣在大衣的包里,把帽子拉来包住头,我蹲在地上大声哭泣了起来,他一边扶我起来一边说你甭这样啊甭这样啊,你这是吓我呢!
我给朝晖打电话,我说朝晖,给我讲个笑话吧,我又不开心了。
朝晖的声音沙哑,喉咙像堵着口浓痰。
新年的钟声是和爸妈一起听到的。
一觉醒来,看到窗外光线明亮得刺眼,我连忙穿衣下床,随便洗了把脸,丁冬丁冬跑到楼下,刚走到赵姨家门口,正准备伸出手去按门铃,王蕾就已经穿得整整齐齐的站我面前了,看见我,就说了一字儿:走!
我们俩先在楼梯口坐了一会儿,接着开始堆雪人。王蕾的头发剪短了,我还记得以前每次堆雪人的时候她的头发都会斜斜地从肩头滑下,看着她那张清秀的脸,觉得很美丽。而如今我的头发长长了,我还得像她当年一样,不时拿手背把头发往后揽。
我问王蕾:你现在觉得开心了吗?
王蕾点点头说很开心,按自己的生活方式就好。以前总觉得像在为别人活一样。
哎真没白白教育你。
得了,听你妈说你和朝晖的这条路走得特不顺,弯弯拐拐的。
是啊,都成山路十八弯了,比鹅肠子还曲折。
到头了没有?
不知道。觉得像明白了很多。
不知不觉,终于堆好了一个比我们俩合起来还大的雪人。我们俩互相看着傻笑了会儿,于是坐到楼梯口,看着雪人。王蕾从羽绒服地掏出一盒烟来,问我:抽吗?
我点点头,接过一只,王蕾拿火机给我点上,几秒种后白色的烟雾就慢慢升起,和冬天的雪色混在了一起,因为太柔和,所以没有人会在意它。我看王蕾抽烟的动作,很是娴熟,娴熟得像我没法相信她就是我们家楼下弹着《秋日的丝语》的王蕾。
我们原来在对方心目中的样子,已经破裂,不复存在了,一切仿佛已经万劫不复。有时候多想时光能够倒回,或者能在某一个美丽的瞬间定格。
多年以后我明白了,是我太傻了。也就是说,我长大了。
我问王蕾:想弹钢琴吗?
她眼睛迅速地向楼上看了一眼,说:走!
于是我们俩开始上楼。我说想弹《秋日的丝语》还是《命运》,王蕾斩钉截铁地回答:都弹!
还真干脆,于是我和她拉着手疯疯癫癫地跑着上楼。进了门我妈把我们拉到阳台上把身上的雪弹干净了,就说去弹钢琴吧,今天我保证不说你们是在弹棉花。
其实王蕾坐在钢琴面前的样子还是很漂亮,尽管已经不再长发披肩了,但是仍然很漂亮。王蕾说你这音怎么听起来有点怪?
我说我哪知道,我几万年没碰过它了。从去了四川
哎那是一段不堪回首的岁月。
你男朋友他干嘛的?
丫是一傻。搞摇滚的,我妈说他没前途,但是我喜欢,没办法。
王蕾说着摊开手来做了个无奈的表情,听这话从她嘴里说出来,再结合她的表情看,我想,她是真的变了。我们都变了,突然怀念起那些充满童贞的岁月来,想起以前看到王蕾有什么好玩的我立马回家对着我吗,一阵乱哭,哭得掏心掏肝的,我妈看了觉得我十分可怜,常常会马上表示砸铁锅卖铁也给我买一个。
我看着王蕾,我说蕾蕾,咱们是真的回不去了。
王蕾点点头,是回不去了。
第四部分 生活了四年的城市 第48节 尾声
我给公司发了份传真,向肖伟递交了辞职报告,不为什么原因,只是我觉得没意思了。我妈说得对,人的生命中会有很多小c曲,但毕竟只是c曲而已。
我想我很难再回到那个叫成都的都市里去了,尽管有点不舍,可我已经没办法再在那里生活了。那里春风明媚,那里温暖柔情,那里温情妩媚,可我回不去了。那里的生活也让我疲倦,莫名痴狂。
我一直只是想要份安静的生活而已,我很容易满足。我跟其他有血有r的女人一样,我只想要一个男人,要一个家而已。可是我总静不下来,我恍恍惚惚的游荡于城市之间,我是飘着的浮萍,我停不下来。
我这样的人是注定要奔波的,从东到西,从西到东。
听说原来我们宿舍的几个女生都有了很好的归宿,很是欣慰。欣慰之余便多少有点感叹自己的生活太多疲惫。从上大学那会儿起,我就在疲惫地活着,尽管这当时在人看来是十分快乐和时尚的,可我内心的疲倦和凄凉是没有人知道的。
我甚至有了想去西藏的冲动,有了远离尘世的冲动。
〃我只能让你一再相信我,那曾经爱过你的人,就是我。〃
想起那个远在千里之外的城市的灯火阑珊来,还是不免有些伤感。想起那里还有个叫肖伟的男人,心就痛得要命。但是我没有办法,我亲口告诉他,生活常常着我进也不是,退也不是,而且我常常有找不着方向的感觉。我这样的女人不值得他去爱,更不值得珍惜。我自己可以疯疯癫癫,但是我没有权利让别人跟着我一样被生活弄得五迷三道。
每个人对待生活都有着不同的看法,那是我们的权利,别人无法干涉。
我把预先封好的两个红包分别交到爸妈手里,客气地说礼轻情意重,还望父母大人笑纳。我妈热泪盈眶地接过了,随即从包里也给了我一个红包,常言道〃来而不往非礼也〃,只是我妈给我的红包,比我给他们的那两个合起来,还厚几倍。
我拿到红包后就乐得嘴巴都歪了,晚上等他们睡着了悄悄打开来看,沾着口水啪嗒啪嗒的数,足足好几大千呢!
这时手机响了,过年这几天接电话都接疯了,一听到电话的声音就莫名其妙地开始狂燥起来。
〃新年好。〃
〃新年好。〃我也这么答道。
〃在家过得好吗?〃
〃很好。谢谢。〃
〃以后还会来成都吗?〃
〃一定会的。〃
〃确信?〃
〃确信。〃
〃为什么这么确信?〃
〃因为那里有我整个的青葱岁月,还有很多美好的回忆。〃
〃需要我等你吗?〃
〃你等不到我,我走到哪儿都是断了线的风筝,抓不回来。〃
〃可是我爱你。〃
〃我知道。〃
〃我还有机会吗?〃
〃不知道。这话我听过很多遍了。〃
〃我还有机会吗?〃
〃不知道。世事难料。〃
〃想起我的时候,就给我打电话,我24小时不关机。〃
〃好,一定会的。〃
〃那就这样,再见。〃
〃再见。〃
挂掉电话,想起了肖伟用大拇指和小指头做打电话的模样,觉得心里一阵酸楚。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发现自己不爱哭了,即便很想哭的场合,也哭不出来。所以我很心痛,心里很酸,可我的眼泪生生出不来,被我挡在眼睛里。并且我告诉它们一定不要出来,如果滚落下来了,那我肯定心碎了。
从成都离开的那天,一路上心情都极端压抑和烦闷,在机场看到晓晓和肖伟,本来我又想裂着嘴巴大哭的,可始终就是没有哭出来。而且我想就这样一直走进去,不要回头。
可我还是回头了,因为这是个我生活着的城市,就在我回头的那一瞬间,我看到肖伟的眼睛,突然间觉得我们都很可怜。
其实我是个很适合四处奔波的人,我不应该停下来,我得马不停蹄的变换着生活的地点和方式,否则我会容易感觉到压抑和烦闷。
北京这个春节里的雪,下得很大,足足七八寸厚。我终于见到王蕾的男朋友了,看到他的时候我想到了我妈要是看见他,就不会再说这小模样生得真俊了。不知道怎么的,看到他想起我很多年前在成都见的那个网友来,他们之间竟然有着很多让人震惊的相似。
现在跟王蕾站在一块儿,终于没有那种我是她妈的感觉了。
真好,可以平衡一下我这么多年来在观众心目中的形象。
他过来问我:蕾蕾说你才从成都回来?
我点点头。
他飞快地拿手指弹了一下烟灰,说成都是个好地方,有机会我要去逛逛。
我说是,乐队在那边很受欢迎,那边的酒吧娱乐里少不了乐队。
王蕾这时c话说你丫要是去了肯定就不回来了,准累死在那里,那里美女如云一个个儿像华清池里泡着的仙女,你还能回来么你?
他男朋友大笑,说那我还真得去去。(欲知结局,请关注本书)
第四部分 生活了四年的城市 第49节 后记
写完这部长篇小说的时候,风小了,雪停了,我刚好过完了一个索然寡味的冬天。之所以说冬天是索然寡味的,是因为我不太喜欢冬天,冬天在我的印象中总是惨淡和苍白的,像块用旧了的湿抹布。
我一直都十分感叹自己的青春,我感叹得叫自己去珍惜它,甚至有一种舍不得离别的情绪。在这点上我父母和我身边的很多朋友跟我有着同样的感受,我妈就常常在我面前回忆她的那些知青岁月,尽管当时很苦,可过后想起来是甜的。而回忆的感觉又是如此的美好,像在细细的吃着点心,慢慢的品着咖啡,耳边回旋着一段轻柔舒缓的音乐。
我的好朋友就跟我说过,过往了的,都是云烟,你得慢慢把它看淡或者看透。每个人的青春都只会有一次,但是每个人都有一次,所以没什么大不了的。
写作的过程十分痛苦,常常会遇到大脑处于空白停顿的时候,每当这个时候我就会变得烦躁。为了缓解这种烦躁的情绪,我总是把电脑音响的声音调到最大,重低音把家里的地板都震了起来,我才能慢慢进入状态。只有这样了,才能调动我的情绪,否则我无法继续。
我是一个比较极端的人,要么在最吵闹的环境下写,要么在最安静的情况下写。最爱的仍然是老狼的歌声,喜欢《流浪歌手的情人》。我几乎是以每天一万字的速度来写这部小说的,前后大概连续写了20来天,写完后发现食指都被键盘磨破了皮。由于时间的仓促,我也没去仔细修改,肯定其间会有漏d的地方,甚至会漏d百出,所以我企求每一个读我作品的人原谅,同时也十分感谢每一个读我这部小说的人,你们的阅读就是对我最大的赞赏和鼓励。
写这部小说的过程是伤感的,没有人愿意去提及那些曾经属于自己的伤感岁月,更别说把它叙述出来了,很多时候我都怀疑自己写不下去了。我喝了无数的咖啡,听了很多的音乐,笑了,又哭了。哭了,又笑了,疯疯癫癫的,才写完了它。这样的情绪也让我久久难以释怀,叫我莫名痴狂。其实我也很无奈,我现在最大的等待,就是希望春暖花开,让寒冷的季节早点过去。
回想那些无知和天真的岁月,看到自己敲在电脑屏幕上的文字,竟然有种双眼朦胧的感觉。人的感动只是一瞬间的,就在那一瞬间,心很痛。
最后,还是借着我最喜欢的一句歌词,来表达我对这部小说的总结:
说着付出生命的誓言,回头看看繁华的世界,爱你的每个瞬间,像飞驰而过的地铁
余可
2005年3月于成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