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段阅读_第 413 章
是确实有别的原因?
吴二叔却没有多加思考这些,追问道:“那蛊王呢?即使是退化的蛊王也应该在吧?怎么会平白消失呢?死了?”
老头子叹了口气:“你怎么还没明白呢?蛊王退化了,退化成了普通的蛊,之后就埋没于普通的蛊虫中,再也分辨不出了。也许在寨子里的蛊师们用的普通蛊当中就有当年的蛊王,这谁知道呢?当年师父把头人的位子传给我的时候,就是这么说的。当然,也有可能蛊王就在他留下的那些普通蛊虫当中,这也说不定。”
“难道你就没再找过?”
老头子笑了笑:“与其花费心力去寻找消失的蛊王,不如精心炼出自己的蛊。”他转头看着吴二叔,“而且做蛊寨的头人,未必就要成为最有能力的蛊师,头人想的应该是如何让寨子里的人安居乐业过上更好的生活,而不只是炼出最强的蛊。吴二,这么多年了,你是不是已经忘记了拜师的时候师父说过的话?你是为什么来学蛊的?只为了炼出最强的蛊,胜人一筹吗?”
吴二叔怔怔地答不上来。老头子不再看他,转过了身:“论起炼蛊,你炼出的金蜈蛊离蛊王也只差一步而已,在这一点上,我不能及。如果你能给寨子里的人带来更好的生活,我可以把头人的位置让给你,只要你觉得,你确实是想要这个头人的位置。”
蛊洞里有一阵死一般的寂静。过了很久,吴二叔慢慢地转过身,走出了蛊洞。他的身影伛偻得很厉害,好像忽然之间老了十岁,没有发出一点声音,静悄悄地走了出去。等他走得看不见了,老头子才转过身来,看着洞口微微叹了口气。这时候他才把背篓打开,从里面拿出一块块骨头来。小麦一惊,脱口而出:“是白宛的……”
老头子微微有些凄凉地笑了笑:“是的,是白宛的骨头,我找到了。”
小麦不敢再看。那些骨头都非常干净,干净得像用刀刮过,越是干净,小麦就越止不住要去想像。老头子慢慢地把骨头摊在地上,用一块毛巾蘸着水一块块地擦拭,一边慢慢地说:“白宛有学蛊的天份,可是她不愿意学,所以我很生气。后来她爱上了一个汉人,要离开蛊寨,我不同意,她就偷偷地跑了,这一跑,就是五年……直到刘家成的亲人找到古城客栈,我才知道我的女儿曾经想回来过……她回来,是因为刘家成得了严重的心脏病,医生说他活不过三个月,她想带他回来,让我用蛊王给他续命。”他慢慢地摆弄着那些骨头,擦拭的手势轻而又轻,好像怕惊扰了女儿,“可是她不知道,已经没有蛊王了。她小时候很有天份,我把师父传给我的那些蛊虫都给了她,她十二岁就炼出了同心蛊,可是她不喜欢蛊术,不愿意学。要知道,即使是我,十二岁的时候也没有炼出过同心蛊。那种蛊,可以放在两个人身上,使这两人之间相互都能感觉到对方,几乎是把两人合为一体。这与人蛊合一已经很相近了,如果她肯再努力一些,说不定有一天她能炼出一只不必从蛊道里带出来的蛊王。可是……她死了,死的时候,我甚至见不到她最后一面……”
小麦难受地看着他,想了想,低声说:“是那些劫匪把车劫了,耽误了刘家成的治疗。在蛊道里的时候,她就知道她的丈夫死了,所以……”
老头子凄凉地笑了笑:“不是耽误,已经没有蛊王了,即使她回来,也再没有办法能给刘家成续命。”
邵靖一直沉默地听着,这时候却忽然变了脸色:“没有蛊王就不能续命?”
老头子看了他一眼:“对。蛊的续命,其实是把蛊的生命转嫁到人身上,如果想长时间的续命,就要不断地消耗蛊虫。然而蛊虫毕竟是有限的,所以想要真正意义上的续命,必须用蛊王。确切点说,是用蛊王能够人蛊合一的能力,炼出同命蛊。”
小麦听得稀里糊涂,邵靖却紧张地追问:“同命蛊是什么?怎么才能炼出同命蛊?”
老头子沉吟了一下:“同命蛊,与同心蛊有相似之处,但比同心蛊更为高级。同心蛊可以让两个人同享一种感觉,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