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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子,如果终有一天要搬出这里的话,她想,她也是可以接受的。好在小山村的那两间茅屋还留着,当初走的时候也和乡亲们说的是要进城来投奔亲戚。
反正,不管怎么样,她一个人带着弟弟,总是能活下去的。
村里的两亩地还在,等哪天回去了,再在院子里喂几只老母鸡……对了,后山的药田不知有没有衰败?那些草药在山里长得那么好,就算被人移植到药田里,应该也能活下去的吧?
就是不知道回去以后,又该怎么对崽崽说?
这些日子下来,崽崽也好像察觉了自己和金北彦的关系,虽然嘴上不说,但每次都是,只要金北彦一来,他就用小手捂着嘴痴痴地发笑,然后乖乖任由喜二牵着他上街玩去。
如果以后哪一天,金北彦将自己和崽崽赶出这所院子,崽崽又会怎么看自己?
绾缃叹了口气,神色一黯,转身进了屋子。
以后的事,以后再说吧。
然而,真正的事实和绾缃所想相去甚远。
现在的绾缃之于金北彦,那简直就像是水之于鱼,肉骨头之于狗。金北彦自从得了绾缃,尝过一次后便再也放不下了,现在让他再去什么和春楼皎月阁……那些他以前日日光顾的风月场所,站出来的不管是这个姑娘还是那个头牌,看在他眼中,都和稻草一般别无二致。莫说她们的长相媚俗,比不得绾缃空谷幽兰的气质,就是剥开衣服露出里面的那身子,也绝对及不上绾缃的万分之一,都是些庸脂俗粉,哪里比得上他的小娇娇鲜美多汁?
至于他不来四方巷找绾缃?那更是一个天大的笑话,他巴不得天天用根链子把绾缃拴在自己身边才好,哪里会舍得让她独守空闺?
只是这段时间来,他越是和绾缃浓情蜜意,越觉得这辈子非她不可,要是哪天吃不到她了,他估计想死的心都有……
然而他老娘可不这么认为,天天卯足了劲的,想要撮合他和那见鬼的王三小姐。金北彦每次一拒绝,他老娘就搬出银子来压他,说他日日赋闲在家不事生产,如此这般等再过几年他成家之后分府出去单过,哪天手里的银子花光,老了之后必定很是凄惨,不如一早就娶个得力的媳妇,能帮他操持生意,也不至于以后坐吃山空。而这个得力的媳妇,他老娘四处相看一番,立马拍桌定了:云城王家的三小姐,自小跟在王老爷身边打理生意,料理起事务来很有一手,虽说长得只是一般清秀,但要配一个长得俊秀但是内里却是个草包的自家儿子,说不定还是人家亏了呢。
金夫人思来想去,足足考虑了一个月,最后下定结论:这云城中,再 没有比王三小姐更适合自家小儿子的人选了。
可金北彦哪里能如了自家老娘的愿?莫说那王三小姐长得丑,就算她长得像个天仙,他自己也已经有了一个天仙,还是个娇滴滴水灵灵,且任由他捏圆搓扁的天仙,再看不上别人了。
然而他也知道,自己的天仙再是他的宝贝心尖尖,论出身,论能力,的确是比不上王三小姐,若是叫他老娘知道了,说不准还会灭了他的心尖尖,好叫他空出位置来娶别人。
金二少愁啊愁啊,除了抱着绾缃的时候,他感觉自己能美上天去,其余时间,他是愁得饭也吃不香觉也睡不好,直到有一天,他亲眼见着他大哥拒绝了他老娘给他钦点的续弦,他老娘还一点办法都没有的时候,金二少心里一亮堂,顿时悟了:在这险恶的世道里,能力就是棍棒,要想征服女人,还得先自己硬起来。同理可证,征服老娘也是如此。
于是,金二少找到了他大哥,一点也不含蓄地表达了自己想要学生意的愿望,于是,金家大少爷也一点不私藏的,直接就拨给了金二少五间铺子,让他先学着管茶叶布匹方面的生意……金夫人听说了,直高兴地在祖宗牌位前跪了一天,心中暗道自己在庙里花重金求来的符章终于发挥作用了,镇住了二儿子体内惹是生非的恶灵(……)。
总之,金北彦正式开始跟着他大哥学习如何料理生意,意在终有一天掌握自己人生的主动权,把自己的心尖尖光明正大的带到自己老娘面前,两个人从此以后如胶似漆再不分离。
然而,梦想是美好的,现实总是迎头一击的。金二少人生前二十年从来没学过做生意,虽然出生在首富之家,却是个连账本都看不懂的草包,他哥拨给他的五间铺子,他操持起来颇不得意,他哥教起来也颇不顺利。
好在二少爷身边还有个机灵讨巧会来事的喜二,在二少爷草包的这些年里,他作为随侍的近人,没少被老夫人夫人和大少爷敲打,要说这世上除了金夫人还有谁希望金北彦成器,排第一的绝对非喜二莫属。所以每一次就在金北彦被账册搞得烦不胜烦,想要撂挑子不干大喝一声“老子不看了“的时候,喜二都会恰逢时机地凑上去,在他耳边急切地提醒,”二少爷,您想一想绾缃姑娘,您要是这会儿放弃了,就只能去娶王三小姐了“。
金二少一听,只得又忍气吞声地坐回去,重新拾起被他丢弃在一边的账册。
要说这世上有一条铁则,果然还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一物降一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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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男霸女的恶少VS善良温婉的少女(十五)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