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18

仙恋红尘 (全本)第4部分阅读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小贴士:页面上方临时书架会自动保存您本电脑上的阅读记录,无需注册
    仙恋红尘 (全本) 作者:肉书屋

    他知道,这种感觉是由于钢琴弹奏着神鬼莫测的技巧造成的,更对其充满信心。

    说起来这次刘德华的演唱会在形式上也是最独特的,从头到尾,没有特殊灯光,没有伴舞,伴奏的乐器也只是一架钢琴,只有刘德华一个人在演唱,但歌迷却一点不觉得单调,反而觉得这是刘德华最好的演唱会,那种飘飘欲仙的感觉,即使是很久以后,观看这场演唱会的歌迷还在津津乐道。无论哪个人说起,都是这样的口吻:“虽然我不吸毒,但那感觉应该跟吸毒差不多,而且没有后遗症。建议吸毒者戒毒选听刘德华演唱会,效果很好。”

    快乐的时间总是过得很快,刘德华连续演唱了快两个小时,却依然没有疲倦的感觉,他自己也不明白是怎么回事,但他却知道,他苦心经营的高嘲,应该是时候出现了。

    “接下来请听由我和特邀嘉宾合唱的一曲:《友谊地久天长》愿你我情谊长存。”

    刘德华这样宣布。

    歌迷们马蚤动起来:特邀嘉宾?没听说这次演唱会有什么重要歌星要来呀?而且刘德华这样说过之后,也不见有人出现,而刘德华也自顾自开始演唱,伴奏还是只有钢琴。歌迷们虽然不解,但刘德华一开始演唱,他们也就不再多想。

    歌曲前面部分唱完,要到高嘲了,刘德华忽然大声道:“有请嘉宾!”

    随着这一句话,刘德华潇洒向舞台一个角落挥手,本来只照着刘德华的灯光顿时照亮了舞台那一角,那里是一架钢琴,钢琴前一个年轻人正在倾情演奏。

    看到灯光照过来,年轻人并没有不适,反而适时地转过头来,对着台下一笑。

    这一下突如其来的变化,顿时把全场观众的注意力都吸引到这年轻人身上,在最前排的少女们已经开始尖叫:“大帅哥,我们爱你!”

    不知道这年轻人的名字,少女们用了个通称,而之所以脱口而出就叫帅哥,是因为这年轻人的确不是一般得帅,精致的相貌,深邃的眼神,迷人的微笑,什么也没说已经令众多歌迷感到喘不过气来:“天!人间竟有如此美男子?”

    这一部分也要归功于现场气氛,在音乐的迷梦中飘荡了差不多两个小时,歌迷们的情绪已经达到最高嘲。

    后排的歌迷听到前面歌迷的叫声,禁不住开始哄抢望远镜,而抢到望远镜的人都迫不及待地向舞台上望去,这样,在前排歌迷的叫声告一段落之后,后排的歌迷又开始尖叫。

    而这时,那年轻人开始演唱了,他的声音一响起,马上引起更多的尖叫声,那些看不清他面孔的人这时也忍不住叫了起来,同时心底也在呼喊:“这就是我梦寐以求的歌声,竟然会真的出现。”

    说到这一点,其实是沈信巧妙地利用了一点心理暗示。在一开始刘德华的演唱中,沈信一直在低低地作着和音,这声音并不是很清晰,却在歌迷都不清楚的情况下在他们脑海中留下了强烈的印象,而当沈信大声唱出的时候,那模糊的印象就开始发挥作用,觉得这歌声似曾相识,而一直以来听刘德华歌曲的快乐感受也同时告诉他们,这就是最好的歌声。

    正是由于这样,但沈信唱完最后一节后,全场欢腾,简直像翻山倒海般惊人。

    沈信这时也不坐着了,站起身来,取过放在一旁的吉他弹着走向前台。在歌迷的眼中,却像自己梦中的偶像踩着五色祥云向自己飘来。而乐器的转换丝毫不让歌迷觉得突兀,反而有一种衔接得很完美的感觉,沈信弹着吉他走向刘德华,两人相视一笑,同时面对歌迷,开始再次合唱《友谊地久天长》的高嘲部分,两个人的配合简直是天衣无缝,听得歌迷如痴如醉。

    而尽管没有任何灯光效果,但沈信和刘德华还是给人以半真半幻的感觉,似乎是身处云端的仙人悠然对着凡尘,那种奇妙的感觉令歌迷飘然若仙。

    “这就是沈信。”

    没有任何前缀,刘德华最后高声向歌迷介绍道。

    也不需要多说了,到场的歌迷都忽然记起前段时间所谓的谣传,现在当然谁也明白了,那并不是谣传,而是真的,刘德华要力捧的新人就在眼前,就是这个俊美潇洒的沈信。

    “虽说是我的演唱会,但我的任务已经完成,最后请大家聆听一首沈信演唱的《爱你一万年》”

    即使是吉他,沈信依然弹奏得出神入化,一阵前奏已经让歌迷们陶醉无限,甚至没有想到要挽留刘德华再唱一曲。刘德华很是满意这个结果,微笑着在一旁拍着手掌为沈信伴奏。

    同一首情歌,由不同人来唱,会有不同的效果,沈信演绎出来的是一种很淡的韵味,淡到几乎没有味道,却又回味悠长。到最后沈信深情地反复吟唱“爱你一万年”的时候,全场静寂,只有沈信的声音在回荡。这情形出现在演唱会上,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但这情形却真的出现了。

    灯光渐渐熄灭,舞台重归黑暗,沈信的呢喃也只剩余音缭绕,在场歌迷却没有一个人出声,他们都陷入了自己的幻梦不能自拔。当然,都是美梦。

    第11章 轰动

    演唱会大获成功,引起了巨大反响。首先,作为演唱会的后果之一,第二天刘德华的天与地娱乐公司接到了无数个歌迷打来的电话。在电话里,歌迷们强烈要求马上让沈信出唱片,因为他们听过沈信的声音之后,就一直沉迷,只觉得那声音时时萦绕在自己耳边,却又不可捉摸。这种感觉既美好又难熬,他们已经无法忍受听不到沈信声音的生活,一定要买张唱片回去慢慢欣赏。

    在接听超过五十个这样的电话后,秘书小姐已经受不了了,因为那些狂热的歌迷非要强迫她认真聆听对沈信天花乱坠的赞美和肉麻的崇拜,对她不是很脆弱的神经造成了很大的冲击。所以当她要求换其他人来听电话时,甚至觉得自己有必要去见见心理医生了。

    当然,刘德华对这个结果满意极了,这本来就是他要的效果,不过效果竟然如此之好,也颇出他的所料。作为一名新人,沈信只是在自己的演唱会上唱了一首半歌,已然有红透半边天的声势,这说明沈信不仅有才,而且有运。欣喜之余,刘得华更是信心爆涨。

    而对这次演唱会,媒体也是大肆赞美,称之为“纯粹唯美的音乐盛会”在当今动辄灯光特效,一味追求场面宏大的演唱会大战中,刘德华这个演唱会就如一阵清爽的风,让人重新思考是包装重要,还是音乐重要的问题。

    由于刘得华这场演唱会一开始就笼罩着神秘的气氛,居然吸引了不少音评家的注意,而看过这场演唱会的音评人,对刘德华都不吝赞美之词,也算是意外之喜。在评论中,音评人众口一词,对刘得华敢举办如此一场堪称简陋的演唱会的勇气表示了赞赏,但同时又都不约而同地认为,这场演唱会的成功只能算是奇迹,绝不能作为范例来推广。

    只有一个一向以观点敏锐著称的音评家陈辉指出了重点,演唱会的成功在于那种怀旧的气氛和音乐新人沈信出色的钢琴演奏,因此,他的评论重点完全放在沈信身上,指出虽然他无从判断沈信创作方面的才华,但就凭他乐器方面的造诣以及唱功上的表现,还有那堪称完美的台风,这个年轻人绝对是未来最具现场煽动力的表演型歌手。陈辉的评论一贯如此别辟蹊径,所以这篇评论当时并没有多少人给予重视,只是当很多年后其他人再看到这篇评论时,才发现陈辉的嗅觉确是高人一等。

    “接下来该怎么办?”

    当相关人等聚集在刘德华的会议室,众人都提出这个问题。从事娱乐业多年,众人还没见过这种情形,一个新人还什么也没做,已经红的一塌糊涂。信心爆棚下,所有人都对未来充满信心,准备大干一场。

    刘德华沉吟不语。先放出风声,说出刘德华准备捧一名新人,以此来引起媒体和歌迷的兴趣,却不让这种兴趣达到最高,这是伏笔。接着演唱会先不让沈信出面,而是在幕后用梦幻般的技法征服歌迷,到最后真正走到台前,造成轰动,这就是刘德华构思的推出沈信的策略。到目前为止,对沈信的造势计划完成得堪称完美,不过这种时候却正是关键,接下来继续成功的话可以一举将沈信捧成一线红星,但如果失败后果也将是灾难性的。究竟该怎么走下一步?他同样在考虑着这个问题。

    “专辑筹备得怎么样了?”

    刘德华先问任务道。

    “完全没有问题。”

    任务打个响指,得意洋洋道:“我已经有了二三十首完成的曲目了,接下来就看是选择哪些作为专辑选用了。”

    完成也笑道:“歌词方面也已经完成。”

    “二三十首?那么多?”

    刘德华诧异不已。

    “咳,艺术家嘛,最重要是灵感,有了灵感就有了一切,没什么希奇的。”

    任务说着望向沈信:“沈信就是我的灵感之源,不管怎么样,我以后跟定他了。”

    说话声中居然带着一股嗲劲。

    沈信忽然全身一抖:“好冷啊,你们有没有觉得?”

    众人大笑。

    “我的意思是先推出一首单曲,看看市场反应,然后再决定专辑的问题。”

    完成说道。

    刘德华沉吟道:“这个想法不错,不过推什么曲目呢?有没有想好?”

    完成一笑:“当然是《迷惘》了。我作词这么多年,只有这一首词作得最是完美,觉得混在一张专辑中太委屈了,正好单独发行。”

    “哈,少臭美了,你有那么伟大吗?”

    任务讽刺一句,接着说道:“不过我也同意你的看法。这首曲子的风格太特异,根本没有和其他曲子共处的余地,可是不用又实在可惜,完成这个想法正好两全其美。”

    刘德华最后拍板:“好,就这样吧。争取一个星期内让所有电台都有这首歌曲。”

    事情一决定,众人马上就开始忙碌了。刘德华对这件事的重视非同一般,录音一完成,他先试听。当沈信的声音从唱片中传出,所有人都觉得震撼,那种效果,尽管是他们一手完成,此刻也是难以置信。不得不承认任务在编曲方面确实是有真才实料的,本来很深沉的主题,经过他的编曲,变成一种淡淡的味道,只是音乐带点引人深思的味道。不过也正是这样才更能打动人,完全符合通俗音乐的特点。

    “这首歌如果不红,实在是太没有道理了。我宁愿相信太阳是方的。”

    任务由衷说道。

    于是,在万众期待的情况下,沈信的第一首歌曲开始送交电台播放了。

    第12章 一炮打响

    “听说你在刘德华的演唱会上大出风头?”

    凤仙问道。自从担任了沈信的经纪人,她就忙得不得了,经纪人这个角色她并不熟悉,所以忙得焦头烂额,演唱会已经过去好几天了,她才有机会向沈信问起情况。不过尽管忙得厉害,她心中却是高兴不已,觉得充实得多。

    “我也不知道啦,反正那些歌迷就是一直在狂呼乱叫,最后我只好用催眠的曲调让他们安静下来。”

    沈信想起演唱会的情形,不由笑了起来,他根本不考虑什么商业因素,只是单纯地觉得好玩。

    “听说歌迷现在强烈要求你出专辑,想听你唱歌呢。”

    凤仙笑道。对于沈信的成功,她打心底高兴。

    “催眠嘛,是有点后遗症的。”

    沈信沉吟道。无论他是伴奏,还是唱歌,都不自觉地有一种蛊惑力,那是来自于他修练的功法,对于普通人自然能让他们神魂颠倒,而后遗症就是听过歌曲之后,会上瘾。

    说这些话的时候,沈信的《迷惘》已经送交各大电台了。沈信自己也听过,发现那种蛊惑力不仅是在现场才能发挥最大的效力,灌成唱片依然有效力,虽然没有现场听起来那么强烈,但更像是发自他嗓音的一种说不出的味道,分外具有感染力,连他自己听过都觉得很有韵味。

    “嗯,我发现我自己都开始喜欢听我唱的歌了。”

    以前沈信都是对着大自然歌唱,听到的声音自是自我感觉的声音,灌制唱片对他是一个新的体验,而听自己的歌也同样新鲜得不得了。

    “听起来不错。”

    这是沈信自我的评价,他还是不太明白唱片公司的运作,也懒得理会,他只想听音乐或者演奏音乐,并不考虑太多。

    沈信的《迷惘》第一次在电台播出的时候,除了沈信,相关人员都紧张得不得了,虽然对这首歌充满信心,但关心则乱,没有人能坦然处之。不过这个疑虑马上就被打消了,从第二天开始,各大排行榜上《迷惘》的排名就节节上升,一周后已经排到首位了。

    之所以会有这么好的成效,不能不归功于刘德华的歌迷,尤其是在刘德华演唱会后打电话到公司的那些人,他们不遗余力地为沈信大力宣传,人长得如何帅,歌又唱得如何好,其状有如信奉邪教之人,谁要是不相信,他们甚至摆出拼命的架势。在这样的情况下,不论信或者不信,反正都对沈信这个人大有兴趣,而当沈信要推出单曲的风声传出,为了第一时间听到这首歌,受在收音机旁等候的歌迷已经不知有多少。而沈信的歌曲确实也没有让他们失望,别的不说,光是听沈信的声音已经是一种享受了,更何况音乐更是超凡脱俗,令人一听难忘。所以在沈信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一帮铁杆崇拜者已经形成了,甚至在各个学校已经有“沈信歌迷会”开始筹建了。

    这么好的结果不能说是出乎意料,但还是让众人欣喜不已,只有沈信自己不明白,不过看到所有人都喜气洋洋,他的心情自然也不会太坏。

    “是不是该推出唱片了?”

    一周之后,众人开始提出这个问题。

    “再等等。”

    刘德华沉思半天,最后这么说道。本来趁着歌曲登上排行榜首位发行唱片是最好的,但综合各方面情况之后,刘德华决定暂不发行。这是一个很冒险的决定,因为现在歌迷的情绪已经完全被调动起来了,到处打听哪里能够买到《迷惘》的唱片,如果这股热潮降温之后,发行的效果可能就会差不少。而且说不定更会造成逆反心理,对沈信抵制起来。但刘德华还是觉得再等等好,因为沈信的歌曲是如此的具有魔力,他相信歌迷的情绪还有上升空间。他要趁机将沈信打造成巨星。就像一个炒股者,刘德华不想稍有盈利就将股票出手,他要等股票升至最高再出手。这种心态,已经是标准的赌徒心态了。但刘德华却充满信心,因为他手里的沈信,是大小通杀的天牌。

    事实证明刘德华的决策是正确的,在到处都买不到沈信唱片的情况下,歌迷并没有放弃,反而更狂热地追寻。更多的电话打到公司,措词激烈之极,甚至有人破口大骂,还有人发出死亡通牒。这时歌迷的情绪已经疯狂。

    一个月后,当局势已经快要控制不住,开始有歌迷到唱片公司示威的时候,刘德华终于发出发行的决定。在这期间,唱片早已制作完成,刘德华一声令下,顿时全港的音像店都有沈信这首名为《迷惘》的单曲出售。

    不过饶是如此,刘德华还是小看了沈信造成的影响,各大音像店前排出的长龙一时成为一大奇观。而很快各大音像店都打电话到公司,要求更多的唱片,因为即使已经将唱片销售一空,还是有大量的歌迷要求购买。

    对此情况欣喜之余,刘德华等也不由面面相觑,究竟潜在的购买群到底有多大?本来刘德华已经是按当红歌星的标准出片了,居然还是供不应求,当时觉得刘德华的决定冒险的人现在又觉得刘德华的决策太小心翼翼了。

    一时想不明白,但也不需要想太多,马上发行更多的唱片才是正理。加班加点地工作,终于新的一批唱片马上送出,接着也是被守候的歌迷一扫而光。

    这个销售热潮持续很久,而当港内热潮降温之后,从东南亚和大陆发来的信息又让刘德华等一喜,那里的音像经销商也同样要求得到这张单曲的发行权。

    事实上这一现象正好说明刘德华决策的英明,本来对沈信这首单曲期待的只有刘德华的歌迷,其中很大一部分是少男少女,这也是通俗音乐最大的消费群。在遍寻不到沈信唱片的情况下,本来不知道沈信其人,或者知道而不屑一顾的人也都对沈信有了兴趣,而每天广播的音乐排行榜播放的《迷惘》片断让他们疯狂不已,这个群体的数目滚雪团般壮大起来。刘德华的估计并没错,他预计的发行量和这一部分歌迷的数量相差无几,不过刘德华没有估计到的是另一部分歌迷,他们并不是发烧友,也过了追星的年龄,但同样也被沈信的歌曲给打动了。

    这一部分人就是广大的白领阶层。在社会上,这是一个很普遍的阶层,他们一般受过高等教育,眼光都比较高,喜欢的是西方音乐,对于一般的华语通俗音乐一般都不屑一顾。在沈信风潮刚起的时候,他们自然都是一笑了之,不过又是一个被包装出来的明星而已。但是,沈信的唱片迟迟不出,少年歌迷们的疯狂最后还是勾动了他们的好奇心,想听听什么歌曲能有这么大的魔力。而一听之下,顿时一发不可收拾。这首《迷惘》表达的情绪,正好与他们的心态吻合,顿时打动了他们。于是才会有供不应求的情况出现。

    对于跟一般追星的少年一样喜欢一个歌星,对于他们说来倒是比较丢脸的事,一个被采访的男青年的话颇能表现这一点,他对着镜头不屑一顾地评价少年歌迷道:“这些人根本不懂音乐,只是盲目追星,只有我们这个阶层的人才真正懂得沈信的音乐,他和我们的心灵是相通的,他表达的东西正是我们想要说的。”

    一时间白领阶层颇有点将沈信当作自己代言人的意思。

    对此情况,各大媒体自然是众说纷纭,其中又是以陈辉的评论最为精彩。在评论的一开始,陈辉大肆抨击刘德华的营销手段,认为这种吊人胃口的手法太过分,对广大歌迷完全不负责。但接着文笔一转,他有哀叹的口气说道:“遗憾的是,我不得不承认,这种手法极其成功,而且听过这首歌曲,我更不得不承认,它确实有吊大家胃口的实力,这么长时间的等待,完全是值得的。在这个问题上,我相信我和广大歌迷的心态是一致的。”

    接下来是从音乐的角度分析,陈辉再次发挥出他敏锐的感受力,他说道:“我曾说过沈信会成为一个最成功的表演型歌手,我现在还是这么说,而且要加上一句,他将是未来最成功的集创作和表演于一体的天皇巨星,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这不是我的预言,而是肯定会出现的事实。从音乐来看,沈信其实不是一个通俗音乐人,更倾向于严肃音乐,但有了任务这个编曲者之后,沈信的音乐就可以为大众接受,他们将成为黄金搭档。正是由于任务天才的编曲水平,沈信的音乐才有这么大的魅力。沈信是大雅,任务是大俗,但他们却能找到一个契合点,共同完成一首歌曲。所以,不用再讨论沈信这首歌曲应该归属通俗音乐还是什么,一句话,他是雅俗共赏的。当然还有沈信本身的嗓音条件和唱功,对于这一点,我只能说,那具有魔鬼般的诱惑力。可惜的是,我已经完全被这个魔鬼迷住了。”

    这个评论倒是赢得了所有人的赞同,没有人否认刘德华营销策略的成功和沈信音乐的魔力。

    沈信看到这个评论,是因为任务。当他看完这个评论后,任务笑道:“看到没有?人家都说了,我们将会成为黄金搭档,你可不能抛弃我。”

    沈信很奇怪地问道:“你为什么一副非我不嫁的模样呢?搭档并不是夫妻,只要我们合作得好,自然一直合作下去。难道我会对你始乱终弃吗?”

    任务先是笑骂一番,接着很认真道:“我入音乐这一行,完全是兴趣,我自己也知道永远成不了大音乐家。但是,认识你之后,我觉得你可以,我希望能作为大音乐家的助手而名留青史,你能收下我这个忠实地仆人吗?”

    沈信哭笑不得,说道:“既然你这么热心,我当然不能拒绝,好了,去把我的皮鞋擦干净。”

    众人哄堂大笑。在半开玩笑的情况下,一个为后世称道的音乐合作团体就这样诞生了。

    看着各地来的要求获得《迷惘》发行权的公函,刘德华又一次沉思起来。是现在发行《快乐》的专辑呢?还是趁热打铁,发行一张tv呢?

    这个时候,各大媒体都要求能够采访沈信,却被刘德华拒绝了。沈信对于这一点倒是很高兴,他虽然入行时间不长,并没有发觉媒体的恐怖,但想想如果媒体问起自己以前的生活,那倒是不容易回答的。所以他依旧每天和乐师以及任务在一起,忙着进行《快乐》这张专辑的后期工作。

    第13章 车缘

    在刘德华的策划下,沈信虽然名胜大噪,却还没有受到盛名之累。原因很简单,虽然沈信现在的名气之大无从估量,但除了曾观看过刘德华演唱会的人之外,再没有人知道他长什么样。而那场刘德华的演唱会虽然有录影,但在刘德华的要求下,没有人有权将它发行,歌迷们也只能凭想象来估计沈信是个什么样子。

    在这样的情况下,自然有沈信是个丑八怪的传言,否则怎么解释这反常的情形?说反常,是因为普通艺人如果成名后,自然是露面越多越好,这样才能赢得更多的知名度和好感度。但在沈信身上,刘德华已经下决心反其道而行之,即使沈信已经红透半边天,他还是拒绝了很多邀请沈信出席各种活动的请帖。没有人知道刘德华在想什么。

    至于沈信是个丑八怪的传言,很快也就销声匿迹了,首先没有一个歌迷愿意这样想,那简直是对自己偶像的亵渎,更不要说见过沈信的人信誓旦旦地说那是一个美男子了。做出这个猜测的媒体,其电话马上就被愤怒的歌迷的声讨占满了全天时间,根本没法做事了。

    而这个时候,沈信对此一无所知,他甚至还可以悠闲地逛书店。只是当他漫步街头,忽然听到某家店面的音响中传出自己的歌声,那种感觉倒颇为奇妙。

    在沈信的唱片大卖特卖之后,沈信也得到了自己的第一笔薪水,他理也没理,反正有张林兄妹打理,什么也不用他操心。凤仙还好说,她现在只在乎沈信的感受,对钱也不如何看重。但张林就不同了,钱一到手,他的心就发热,不知道该干什么好。没钱时自然可以随意想象有钱后的状况,但真的有了钱,却有点不知所措的感觉。

    首先,现在应该有辆车了。张林最后决定先买车。沈信一签约,刘德华马上就给他派了一辆车,不过对于张林来说,别人的车再好,也不如自己的车。

    所以,这天早上,沈信还在看书之际,却发现张林难得地起个大早。

    “莫非有什么大灾难要发生?居然连你都可以这么大早?”

    沈信疑惑不已。

    张林得意洋洋道:“没钱的时候需要做梦,所以我才贪睡。现在我们有钱了,还用得着做梦吗?我们要去花钱,这才有乐趣。”

    “花钱?去哪里花钱?”

    沈信问道。

    “问得好,钱到处都可以花,但要花得好,这可是一门学问。”

    张林洋洋自得。

    “听你的意思,你好像就是花钱专家?”

    沈信讥讽道。

    “当然,花钱找我那是找对人了。”

    张林很骄傲的模样。

    沈信扑嗤一声笑了出来,张林大怒:“你不相信?”

    “相信,当然相信。所谓的花钱专家,其实还有一个名称,我觉得你绝对符合。”

    沈信勉强不笑。

    “什么名称?”

    “败家子。”

    沈信一本正经说道,接着大笑不已。

    “你?”

    张林大不忿。

    “好了,要花钱就去吧,我不管你。”

    沈信不想跟他多纠缠。

    “不,一起去,凤仙也去。”

    “为什么?”

    “我们是一家人嘛,好久没有在一起了。我们先去买车,接着去大吃一顿,这样才像话嘛。”

    张林的表情倒是真挚无比,令沈信觉得心中一暖。

    “好。”

    沈信答应一声。

    叫起凤仙,三人在楼下的大排挡吃了点早点,这才上路。沈信只是喝了碗粥,并没有吃东西。他一开始自称素食者,后来知识丰富了,干脆自称是瑜伽高手,索性很少吃东西,张林兄妹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反正问多了沈信就很苦恼地拍着头,说一句“记不得了”这是对付一切问题最好的回答,张林兄妹也没有办法。

    张林自己是有驾照的,所以刘德华派来的司机一来就被张林赶走了,既然连经纪人也当不上,张林可不想连司机这个位置也被抢走。所以沈信需要用车的时候总是张林来驾驶。不过如果有人问起张林的职位,他还是很傲然地回答:“我是沈信的经纪人。”

    对张林这种言行,既然沈信不在意,凤仙劝说也无效,其他人也就只好睁眼闭眼了。

    说是去买车,张林还是开着车去了,当然是刘德华派来的车。一边开着车,张林一边大声抱怨,市区太限制他的驾驶才华,同时眉飞色舞地吹嘘自己的驾技如何高超,简直就是车神在世。只是这情形在凤仙看来颇为不可思议,如果自己哥哥在考驾照的过程中也如此喋喋不休的话,他是如何通过考试的?

    沈信现在也知道这种他原先称之为“大号甲壳虫”的东西叫汽车,不过一直以来也只是乘坐而已,并没有太多关注。但这天听着张林吹嘘着开车如何过瘾,他忽然对这东西产生了极大兴趣。

    “有没有关于驾驶的书?”

    沈信忽然问道。

    “没有,我哪里还用得着看书,天生就是车王,用不着那东西。要说驾驶呢,那可真是要说天赋的。”

    张林继续吹嘘。

    “我有。”

    凤仙忽然说道,很快递过一本驾驶手册。

    “你怎么会带着这东西?”

    沈信有些奇怪。

    凤仙的脸微微一红:“前一段时间有个同事学开车,拉我一起去,我也有点兴趣,就买了本书。不过最近太忙了,根本顾不上看。”

    沈信点点头,接过了书。接下来沈信也不说话,静静地看着书,时不时点头微笑,喃喃道:“原来是这样,我明白了。”

    “你在干什么?”

    凤仙闭目养神,沈信只顾看书,张林自己吹嘘也没意思,问沈信道。

    沈信一本正经道:“我在学开车。”

    “哈哈哈!”

    张林忍不住狂笑起来:“你那样就想学会开车吗?别开玩笑了。哈哈哈。”

    “注意驾驶。”

    沈信淡淡说道:“不是想,我现在已经会开车了。”

    张林虽然再没有那么夸张,但还是继续笑着。

    车行很快到了,本来张林的意思是要买新车,但凤仙坚持说一辆二手车也好。张林嗤之以鼻:“沈信也是明星了,买二手车太掉份了。”

    凤仙则说不宜太张扬,沈信毕竟是刚入行,还是低调些好,这关系到形象和以后的发展,张林最后也只好答应。

    不过二手车也分档次,很多名牌车都应有尽有。

    对着面前数十上百辆车,沈信不禁有眼花缭乱之感。他信步向前走去,忽然看到角落处有一辆黑色的轿车,说不上是什么感觉,沈信一眼就看上它了。

    “我要这一辆。”

    沈信肯定地说道。

    “什么?那太老土了。你开这样的车会被人笑话的。”

    张林根本看不上眼,那是一辆老爷车,几十年前或许很拉风,现在嘛,跟废铁差不多。

    “我就要这辆。”

    沈信固执得跟个小孩子似的。

    “哥,又不是你买车,你就听沈信的吧。”

    凤仙完全站在沈信一边。

    张林无奈点头,向车行老板走去。

    “那辆车多少钱?”

    张林趾高气扬地问道,心中有点羞愧感,觉得要买这样一辆车实在是丢人。

    “你可真是有眼光,那可是历史名车,1966年的奔驰,俗名伊琳娜,现在可是汽车狂热者的宠儿呢。”

    老板喜笑颜开。

    “别废话了,多少钱?”

    张林打断老板的话。

    老板依旧滔滔不绝地细数了此车的不凡之处,这才报了个数字。本来很不耐烦的张林在听过这个数字后嘴张得老大,本来要冲口而出的一句脏话也咽回了肚里。

    “多少钱?”

    张林怀疑自己听错了,不得不确认一下。

    老板笑容可掬地重复了一遍,张林马上像霜打的茄子一般蔫了,嘟囔了一句:“天哪,新车才多少钱?”

    这辆他看不上眼的破车,居然值一个天文数字。

    “我们再商量商量。”

    张林无精打采地挥退了老板。

    “喂,兄弟,那辆车不适合我们,你还是另挑一辆吧。或者我来挑一辆。”

    张林对沈信道。

    沈信一皱眉:“为什么?”

    “因为,我们买不起。”

    张林好不容易才抑制住不仰天长叹。

    “你不是说我现在是明星了吗?我们不是有钱了吗?”

    沈信对金钱没有概念,这句话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兄弟,你现在只是明星,并不是大明星,知道吗?我们只是有点小钱,还说不上富有。”

    这个时候,张林倒是谦虚得可以。

    “这样啊。”

    沈信依依不舍地看着那辆车,最后叹气道:“那就算了,你随便买一辆吧,我不参考意见了。”

    怏怏走回车里,沈信难得地对身外之物有一种占有欲望。

    “为什么非要那辆车呢?那是一款四十年前的车型了。现在有很多更好的车。”

    凤仙看到沈信不高兴,连忙安慰道。

    “唉,我也不知道,我只觉得她好像是在等一个人,而那个人就是我。我不能得到她,她一定会很伤心。”

    沈信这样说道。

    凤仙不由愣住了,沈信这么说话,好像当那车是人一样。不过她很快说道:“我们现在买不起,不等于永远买不起。你不是有一盘专辑在筹备吗?只要发行完专辑,销售足够好的话,我们一定就有足够的钱来买它了。”

    “真的吗?”

    沈信马上露出纯真的笑容。

    “当然了。”

    凤仙肯定地点头,想了一下,问道:“你难道一点也不关心你究竟能挣多少钱吗?”

    “不是有你吗?我懒得想。再说我也不知道有了钱该干什么,只要有书看,有音乐听,我就满足了。”

    沈信这样回答。

    “不,还要有烟抽,有酒喝,最好还有成堆的美女,这才是一个男人的生活。”

    随着张林的话,一辆橘黄|色的轿车停在沈信和凤仙身旁。

    “怎么样?漂亮吧?”

    张林洋洋自得,浑不顾凤仙和沈信不敢恭维的眼神。

    “现在有两辆车,你怎么办?”

    凤仙先对张林泼冷水。

    “对呀。”

    张林一拍脑门:“我忘了这一点了。”

    “没关系,你开你的新车吧,旧车我来开好了。”

    沈信忽然说道。

    “你?”

    张林一脸讶异,凤仙也是不胜惊奇。张林忽然大笑:“对,我忘了你刚才已经学会开车了。”

    张林的语气中全是嘲讽,沈信却浑不在意,只是微微一笑:“正是。”

    随着这一句说话,沈信已经坐进车里,将汽车发动起来。

    看到沈信真的要开车,张林和凤仙都叫了起来:“别胡来。”

    “没事的。”

    沈信说着,那车猛然向前冲去。

    张林和凤仙同时大声叫了起来,正前方一侧的小巷中忽然有一辆摩托车窜出来,眼看正好跟沈信的车撞在一起。

    张林和凤仙都有点不敢看下去了,沈信却猛然一打方向盘,一个漂亮的回转将汽车调过头来,而那辆摩托车也同时急速跑了开去。

    张林大声骂了起来,凤仙连连拍着胸脯,沈信却若无其事地将车开到他们面前,对凤仙一笑道:“我已经出师了,要不要上来兜兜风。”

    张林自然不放心,连连劝阻,不仅不让凤仙上车,也叫沈信不要再胡来。沈信微笑不语,凤仙犹豫半晌,忽然拉开车门,上了沈信的车。

    “凤仙,沈信发疯,你不要也不正常。”

    张林大声说道。但眼前的事实是,沈信熟练地在车行前掉过头去,径自驾着轿车远去。

    “我和凤仙去酒店吃午饭,然后等你一起来吃晚饭。”

    沈信大笑,对张林嘲讽道。

    “好小子,半瓶子醋也敢挑衅车王,让你知道我的厉害。”

    大声叫嚣着,张林飞快地赶了上去。

    尽管张林不服气,但沈信却是真的会开车,而且车技也很高,虽说比他起步早,但至少沈信比他早到达酒店也是事实。凤仙一开始上车只是一种与沈信同患难的感情驱使,但沈信驾驶的车又快又稳,倒让她这番心事白费了。

    三人来到酒店坐下,张林盯着沈信看了足有五分钟,沈信忍不住道:“别不服气了,有什么话说出来比较好。”

    “你以前是不是学过开车?”

    张林问道,这个问题非问清楚不可,如果沈信真的是第一次开车就超过他,那对他的自信是致命的打击。

    “如果要说实话呢,我的回答是没有。不过看你那个样子,这个回答会让你难受。”

    沈信先唠叨半天,这才最后说道:“所以,我的回答是,我不记得了。”

    “靠!说了等于没说。”

    张林说道,神情沮丧得不得了。

    “算了,你也不用太伤心。你也说开车是要天赋的,而天赋这东西不能强求。”

    沈信安慰道。

    “去,谁要你来安慰我?即使我伤心,我也有办法不伤心。”

    “什么办法?”

    “酒,当然是酒了。”

    张林一瞪眼,接着大喊道:“给我拿酒来,要最烈的。”

    “喂,酒后可是不能驾车的。”

    张林一瞪眼:“我可以不开车。你不是牛吗?不是有天赋吗?你一个人开两辆车给我看。”

    “小肚鸡肠,你也叫男人?”

    沈信不屑道。

    说了半天,最后的结果是光吃饭不喝酒,但临走时却带了一箱酒回去。按张林的说法,这是为了应付一时之需,而沈信的说法却是,一个脆弱的男人,自信心受到前所未有的打击,只有酒精才能让他感到一丝丝安慰,在幻想中找回自己的自尊。

    这件事的后续发展是,此后一天,在结束上午的课程后,沈信要求请假。

    “什么事?”

    沈信从来没有什么应酬,其他人都很奇怪。

    “我刚知道驾车还需要有驾照,我要去考驾照。”

    下巴顿时掉落一地。

    第14章 tv的故事

    沈信轻松通过考试,获得了驾照,不过他自己还是不常开车,因为他不喜欢在市区限速的规定,这让他丝毫感受不到开车的乐趣。

    看过多部与赛车有关的影片之后,他对开车自然很有兴趣,不过不是普通的驾驶,而是各种特技,不过深入了解以后,沈信才知道在现实中是不能这么自由的,没有警察会喜欢一个标新立异的司机,在现实中玩车技的下场就是被吊销执照。沈信对开车很有点意兴索然。

    而当沈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按 →键 进入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