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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恋红尘 (全本)第1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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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仙恋红尘 (全本) 作者:肉书屋

    一个渡过天劫的人,应该成仙却没有成仙,反而意外来到二十一世纪的香港。在碰到一个星探之后,他踏入了娱乐圈,从此开始他在现代的传奇生涯。俊秀的容貌,超凡脱俗的气质,加上与生俱来的音乐天赋,他很快在娱乐圈脱颖而出,成为新一代的天皇巨星。特殊的身份,特殊的机缘,他很快成为各方瞩目的焦点。一系列的故事由此展开。征服世界,多少霸主名君终其一生也没有完成。而他,以音乐和电影为武器,只花了四年的时间,就达成了这前无古人的伟业。故事不是故事,是传奇。人也不再是人,而是神,音乐之神,娱乐之神……

    第一部 巨星成长之路

    序章 渡天劫

    时间:中国古代。

    地点:某人迹罕至的山头。

    人物:一老一少两个道士。老者为师,道号天机子。少者为徒,俗名沈信,本来应该有道号,只是天机子不愿意随便给弟子起道号,而好名字又迟迟想不到,所以沈信虽然是道士打扮,却一直是以俗名为称。

    事件:……

    “喂,为师我要走了,你不吹首曲子表示一下吗?”

    天机子说道。

    “好的。”

    沈信吹响一支小小的玉笛,笛声悠扬。

    “喂,就算我要走了你很高兴,也用不着吹这么喜庆的曲调吧?”

    “那要怎么样?吹奏一首哀乐你比较喜欢吗?”

    “胡说八道,我是成仙,又不是去死,干嘛吹丧曲?”

    “其实也差不多,反正就是我以后都不用看你的脸色了。”

    “怎么会?你的天赋这么好,说不定很快也可以成仙,我们师徒大有机会在天上再会。”

    “少来了,我有什么天赋可言?要不是你偷偷摸摸骗我服用了所谓的仙丹,我怎么会莫名其妙地跟着你修真?现在又骗我会成仙,你先成了仙人再说吧。”

    “我成仙是一定的,你很快就可以看到。只是,听起来你好象对服用仙丹还很不乐意?”

    “那是当然了,你自以为是做好事,勉强别人做不喜欢做的事,你是高兴了,被勉强的人有什么高兴的?”

    “多少人想修真没有门路,我好心度你,你居然还挑三拣四?哼,得了便宜卖乖,我怎么会有你这样的徒弟?”

    “不是便宜不便宜的问题,凡事要有得选择才有乐趣,若没有选择的权利,即使是便宜,恐怕占得也不舒服。你问也不问我就给我吃仙丹,你怎么知道我一定喜欢当仙人?而且即使我本来想修真,被你一强迫,兴趣全没了,你又怎么说?”

    “牙尖嘴利,早知道我当年就不救你回来了。对了,既然你那么喜欢选择,为什么当时你不拒绝?”

    “选择并不等于拒绝,我大可以选择被你救。而且当时你那么可怜巴巴地要求救我,我看你做好事心切,一大把年纪也不容易,这才答应让你救的。”

    “呸,我有那么不堪吗?”

    “这还是好听的,实际情形是我当时已经饿得连眼睛也睁不开了,根本没有力气拒绝你。你身强力壮,我年幼体弱,又有什么办法?只好被你救了。哼,说起来你第一次见我就欺负我,真是丢脸,更别说后来的水深火热。”

    “哈,话居然能被你说成这样,我要气死了。早知道我就不救你,让你去死好了。”

    “那也不尽然。你要不救我,说不定就有真的仙人来,直接度我成仙,省时省力,比跟着你窝在这荒山野岭十几年好多了。”

    “好了,我不过随便说了一句话,你的废话就这么多。好歹我也是你师傅,你就不能稍微尊敬我一点,不要老跟我顶嘴?”

    “唉,当然可以。不过,方圆几百里就我们两个人,我不跟你顶顶嘴,对你言听计从,你岂不是连个说话的人也没有?”

    “嗯,说的也是。不过我很快就要走了,你以后怎么办?”

    “总会有办法的。”

    沈信叹了一口气,忽然沉默了。

    说话间无数细微的金光闪过天空,逐渐汇集一个巨大的金色云团。

    “这就是天劫?”

    沈信好奇地问道。

    “废话,快点准备。”

    天机子飞快扔出十几件法宝,奇形怪状,发出耀眼的光芒,在他们两人头顶处形成一道光幕。当防护光幕形成后,天机子最后抛出一把宽刃剑,稳稳停在光幕上方。

    沈信也放出一把小小的飞剑,守在宽刃剑旁边。那飞剑只有一尺来长,剑身细薄,和宽刃剑比起来就像老爸和儿子,看着甚是有趣。

    云团中噼啪作响,一道道亮金色的闪电在其中穿梭,接着七八个金色的天雷稀稀拉拉地对着师徒两人当头劈下。

    天机子一掐剑诀,宽刃剑当空飞舞,瞬间便把天雷劈个粉碎。

    “很平常嘛。”

    沈信说道。

    “少废话,一开始威力当然小了,越后来威力越大,你给我小心点,见势不妙快点逃。”

    天空中再没有电光劈下,金色的云团却开始不断旋转,在旋转中又不断缩小,颜色也渐渐变亮。

    天劫的天雷是一百二十八枚,随着云团的集中,后面的天雷接连不断地劈下。天机子应付得虽然吃力,但总算接下来了。沈信也帮了点忙,以他的飞剑自然不能击破天雷,但经他一阻,天雷落到光幕上已经没有多大威力,被光幕轻松挡住。

    “还有八颗。”

    天机子叫道,心情有点紧张,这最后八颗的威力一定非同小可,而他的飞剑却已经光芒暗淡,也不知道能不能支持得住。

    雷霆一声,八颗天雷猛地轰下,发出的亮光几乎让人睁眼如盲。

    天机子的飞剑首先被毁,接着八颗天雷轰中了法宝形成的防护光幕。还好天机子的法宝都是好东西,虽然光幕的颜色瞬间暗淡下来,但好歹总算挡住了。

    “完了?”

    沈信问道。

    天机子还没有说话,忽然天空中又是一道炸雷,接着看到那金色云团忽然凝成一个光球快速击下。

    “不好。”

    天机子来不及多想,将所有法宝迅速集中,飞快地向光球迎上。

    一声巨响,一片白光,光球和法宝同时消失,不过还是有很多细小的金色闪电劈向师徒两人。

    天机子虽然手无寸铁,但沈信的小飞剑尚在,在沈信的指挥下飞快地四处猛劈,挡住了大多数的闪电。不过沈信毕竟能力有限,有一些散乱的闪电还是击中了两人。

    天机子功力深厚,被一些细小的闪电击中根本无关大碍,只是变得面目焦黑,衣衫褴褛。沈信的道行却差远了,被闪电击中之后,只觉浑身酥麻,顿时瘫倒在地。

    这时云团散尽,晴空万里,好像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

    “原来被雷劈是这样的感觉。不过做坏事被雷劈也就罢了,要做神仙也要被雷劈?真是没有天理。”

    沈信悲叹道。

    “哪来那么多废话?”

    天机子有点紧张,抬头向天,不耐烦说道。

    “现在该怎么办?是不是要站起来大喊三声‘我是神仙’?”

    沈信辛苦爬起来,问道。

    “我也不知道。”

    “一问三不知,你怎么做人家师傅的?”

    “整天问些莫名其妙的问题,你又是怎么做人家徒弟?”

    师徒两人斗嘴间,天空中忽然出现了一道||乳|白色的光柱,将天机子罩在其中。

    天机子在光柱中缓缓上升,离地数丈才停住,本来焦黑的面孔忽然变得洁净无比,浑身上下也仙气缭绕。

    “神仙啊。”

    沈信大叫。

    “对了,我现在已经成了仙人。沈信,见识过天劫,相信对你以后的修行大有好处。你真的是我见过最有天赋的人,我相信我们很快会再见面,师傅我在天上等你。”

    “哇,两个男人间说这种话太恶心了吧?再说世事难预料,你还是不要太期待的好。”

    “没出息,怎么能这么说话?”

    “谁知道做神仙是不是真的很好?万一不好怎么办?我还得再想想,万一误入歧途就惨了。”

    “唉,你是不是有病?神仙都不做你要做什么?”

    “啰里啰唆,这么放不开放不下,你怎么做神仙?”

    “唉,算了,我是管不了你了。你自己保重吧。”

    天机子长叹一声,忽然消失在光柱里。

    “你也保重。”

    沈信无力地挥挥手。

    颓然坐倒,沈信心底一片茫然,他自幼父母双亡,是天机子将他从街头救起,并收他为徒,多年来两人的关系既是师徒,又像父子,虽然语言上总是针锋相对,但那更是他们感情深厚的表示,现在天机子仙去,陪伴沈信的就只一剑一笛,他顿时有说不出的孤独和落寞,饶他生性豁达,这时也不由潸然泪下。

    “算了,日子还是要过的。随遇而安吧。”

    一抹眼泪,沈信忽地站起,却发现刚才那光柱还在。

    “咦?师傅已经不见了,这东西怎么还不散去?”

    沈信好奇地走近,光柱忽然发出巨大的吸力,一下子将他吸了进去。

    沈信本能地大力挣扎,却怎么也挣不脱。

    “不是吧?仙人也有拉壮丁的时候?我不要被你们捉去当仙童,放开我。”

    沈信大声喊着,继续挣扎。

    不过光柱的威力却比沈信想象中厉害得多,沈信始终无力挣脱。

    “算了,怕了你了,你想怎样就怎样吧。”

    沈信最后终于放弃了,却忍不住叹息连连。

    “也好,好歹我也算是仙人了。”

    眼前一阵光亮,沈信感觉好像突破了什么东西,心里这样想着。

    第01章 入红尘

    沈信坐在一座大厦顶上,茫然地看着眼前的一切。在他清醒之后,他就已经在这个地方了,但这到底是什么地方,他一点概念也没有。

    “天空有点昏暗,空气有点污浊,如果这就是仙界,仙界的环境可是不怎么样。”

    沈信这样想着。

    一切都是陌生的,高大的建筑耸天而起,奇怪的东西到处都是,饶是沈信看得开,这时也有点不知所措。

    “那些来来往往忙碌的是些什么东西?哦,好像是人,可是样子太怪了。奇怪的衣服,难看的发型,这些人一点审美观念也没有吗?我明白了,短头发的是男人,长头发的是女人。不过,这些女人的衣着可太不正经了,实在是有伤社会风化。”

    沈信以自己的知识这样理解着,连连摇头。

    但是,尽管勉强能分出男女,沈信却看不出这些人到底在干什么。还有一些巨大的甲壳虫一样的东西,不仅来去快捷,还发出隆隆声,不知道是什么怪物。

    “不,这里绝对不可能是仙界。难道是地狱?”

    沈信又突发奇想。不过他旋即摇摇头,地狱也不会是这个样子。

    百思不得其解,沈信忽然觉得很好笑:不就是好奇摸了一下那光柱吗?居然一下子给扔到这个奇怪的地方来了,不让当仙人也就算了,居然搞这么多花样,现在这样子算什么?流放吗?反正也没地方说理,沈信又觉得到什么地方也一样,索性悠闲地晃荡着双脚,看热闹般看着大厦下来来往往的人流。

    恍惚中沈信也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才发现大厦下忽然聚集了许多人,正指指点点地向上望来。很快,一个巨大的甲克虫发出蜂鸣般的叫声跑了过来,很快便有一些衣服明显跟其他人不同的人从里面跳了出来。沈信既不知道那甲克虫叫汽车,也不知道车里出来的人叫警察。

    一个中年妇女对着带头的警察说道:“就是这个人,我刚才看到一道白光在大厦上闪过,接着就看见那个人坐在那里了。”

    当然,沈信可以听见这妇女的话,但话是什么意思,他一点也不懂。

    带头的警察拿着一个大喇叭对着他喊起来,可惜,沈信还是一句也听不懂。

    “看这些人,虽然衣着﹑发型都很怪,可明显是人嘛,怎么他们说的话我一点都不明白呢?”

    对于自己的处境觉得迷惘,沈信苦笑不已。

    无意间一回头,沈信忽然发现两个警察正蹑手蹑脚地向自己身后潜行。

    “你们想干什么?”

    沈信皱皱眉头,凭着超人的灵觉,他知道这两个人没有恶意,却更难明白他们的举动。

    “年轻人,想开点,被女朋友甩了也不要紧,小伙子长那么帅,不怕没有人喜欢。”

    一个警察这样说着,脚下微不可察地向前移着。

    沈信皱了皱眉头,没有说话,因为他还是听不懂。

    “不是失恋?那就是失业了。看你的样子,是在电影中跑龙套的吧?唉,现在电影业不景气,日子自然难混了。实在不行就努力点考警察。有没有兴趣加入我们这一行?我们的工作苦是苦点,工资福利还是有保证的。”

    另一个接口说道,脚下同样有小动作。

    “不知所谓。”

    沈信咕哝了一句,一提真气,他整个人顿时飘了起来,转身后移,瞬间落地。

    沈信刚一落地,两个警察就猛地向前一扑,同时抓住了他。

    “抓到了!”

    两个人齐声高呼。看到两个警察兴奋的模样,沈信觉得很是滑稽,这么大的人了,居然跟小孩子似的。

    “好了,现在没事了。告诉我们你住在什么地方,我们送你回去。男子汉大丈夫,别一有点事就寻死觅活,那没出息。回去好好睡一觉,明天醒来就是新的一天。”

    这个警察倒像是一个哲学家,不过他的话可是对牛弹琴了,因为沈信根本听不懂。

    “你们到底想干什么?”

    沈信忍不住问了一句,用的是他心目中标准的官话,心中祈祷对方能够听懂,尽管他自己完全不懂对方在说些什么。

    “不会是扮戏扮成神经病了吧?怎么说话这么文绉绉地?”

    那警察倒是听懂一些,却没有立即回答沈信,反而问另一个警察。

    “要不就是偷渡客,装疯卖傻。够麻烦的了,先弄回局里再说吧。”

    虽然不知道对方要干什么,但沈信反正也没地方去,又觉得两个警察没有恶意,好奇心起,也就顺从地跟着他们去了。

    下了大厦,沈信依稀明白这是一栋楼房,不由暗自惊讶不已:“在原来那个世界,最高的楼也只是七八层吧?从来也没想过房子也可以盖这么高。”

    而被沈信当成甲克虫一样的汽车更是让沈信惊奇得不得了。

    “这是什么怪物?叫得这么大声,里面可以坐人,哇,跑起来还很快。”

    沈信心中满是疑问,很想问问题,但语言不通,也只是惹两个警察的白眼。

    怀疑沈信是装疯卖傻,好容易到了警察局,两个警察马上找来一个被认为最有耐心的女警察来。这女警察一付慈祥的面容,用可以欺骗所有儿童的亲切笑容对着沈信盘问了半个小时,终于再也坚持不下去了。对于她的各个问题,沈信只是睁大眼睛听着,却从来不回答,偶尔开口,只是那句“你们到底想干什么”自然用的是古代的语言。

    “够了,这人是神经病,我不要再问下去了。”

    女警察拍案而起,头也不回地走了。

    带沈信回来的两个警察苦笑着来到他的面前,竖竖大拇指:“行,连我们铁嘴钢牙纪大姐都败在你手下了,你真行。不过,你到底是什么人,麻烦告诉我们好不好?”

    沈信看着眼前两人热切的面容,明白对方是有事要自己帮忙,可是却不知道是什么事。无辜地睁大眼睛,他问了一句:“何事如此紧张?”

    两个警察顿时泄了气:“算了,明天找个古文专家再问他吧,或者该找精神病专家。今天先把他关起来,看看会不会有人来认领。”

    沈信又好气又好笑,正想是不是还要随便任这两个警察摆布,忽然看到一个带着手铐的彪悍汉子从一个房间冲出,悍然击倒两个拦路的警察,转眼已经冲到警局门口。沈信知道那汉子手上戴的东西叫手铐,那也是以后的事情了。

    当时看到这一亩,一个念头闪电般出现在沈信心头:这里是官府所在的地方。不知道哪里来的灵光,他意识到那汉子是犯人,所以才得出这个结论。根据他自己的理解,衙门是一个黑暗的地方,不是他应该接触的。正好带他的两个警察看到那汉子逃走,也呼叫着冲上去,不再理会他,他一闪身已经逸出警局,所有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那逃跑的汉子身上,根本没注意到他竟会化作一道白光。

    人已在空中,沈信看到那剽悍汉子已经要跨入一辆出租车,一缕神思扫过那汉子,他马上察觉到那是一个极其凶残的危险人物。犹豫一下,沈信还是觉得这个人不能让他随意逃去,于是手指轻弹,一道轻微的真气击中了那汉子的膝盖。那汉子本来已经要进入车内,而且离他最近的警察也在二十米外,心中正暗喜逃出生天,却忽然双腿一软,跪倒在车门处。

    已经有点绝望的警察看到有此异变,纷纷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赶到车前,那汉子刚要起身,已经被十几只手同时按住。大声咒骂着,那汉子拼命挣扎,却哪里挡得住那么多警察?看到这一幕,沈信微笑一下,顿时消失在空气里。

    “笑话,我都是度过天劫的人了,少说也是个半仙,如果被官府抓去,可要叫人笑掉大牙了。”

    沈信这样想着。不久以后沈信就知道自己其实已经足以让人笑掉大牙了,不管他后来成为什么身份,一想起自己堂堂半仙居然被人当成想要跳楼自杀的疯子,他就不由苦笑连连,有时还自我解嘲:“跳楼自杀?那也要能摔得死我才行。”

    夜幕降临,沈信出现在海边,苦中作乐地倾听海浪的歌声。这一天他飘荡过整座城市,到处是他不熟悉的建筑,奇形怪状的人,莫名其妙的东西,除了知道所在的地方是一个岛外,他什么也不了解。他现在的处境比起原先更差,至少原先还有个安身之地,现在却是无处可去。

    这到底是什么地方?沈信无处问答案,也就不再多想。反正以他现在的功力,不食人间烟火,不惧寒暑,倒也没有生计方面的问题需要考虑。

    “随遇而安吧。”

    沈信这样想着,取出了一支四孔玉笛,细细抚摸起来。

    在他多年的修道生涯中,除了天机子,陪伴他的就只有这支玉笛了。而现在,天机子成仙了,在这个完全陌生的地方,玉笛更是他心灵的寄托。

    “你能不能告诉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沈信对着玉笛问道。在月光下,玉笛闪耀着柔和的光芒,美丽异常,但是别说它不会说话,即使它通人性,又如何能够回答沈信的问题呢?

    放开一切,沈信举起玉笛,缓缓吹奏起来。他的师傅是一个多才多艺的人,对于音乐一道的造诣更是博大精深,在他的影响下,沈信对于音乐也是深有研究,他闲暇的时间都放在研究师傅收集的乐谱中。既然想也想不明白,沈信索性选择了一首《渔舟唱晚》吹奏起来。什么情况下也能自得其乐,这也是沈信的本领之一。

    淡淡的笛声飘荡在海边,沈信渐渐沉入到音乐的境界中,浑忘了周围一切。

    一曲终了,沈信又回到现实当中。看着眼前奔涌的海浪,他忽然豪兴大发,高声唱起一首古歌曲。和海浪相应和,沈信的演唱充满豪气,虽然声音不高,却清晰地显示在海浪中,令人听得热血沸腾。

    唱完一曲,沈信犹自兴致不减,对着海浪长啸起来。今宵梦醒何处?他想也不想。

    “好!唱得太好了!”

    黑暗中忽然闪出一道人影,鼓着掌来到沈信面前。

    来人身材不高,短小精悍,看到沈信一副道士打扮,不由一愣,不过还是继续鼓着掌。

    “你是什么人?”

    沈信皱眉问道。一天下来碰到的人都是古里古怪的,沈信对这里的人根本懒得理会。

    那人先是一愣,接着答道:“在下张林,是一名星探。不知阁下是否对演艺界有兴趣?我可以引你入门。”

    他其实没听懂沈信的话,但自我介绍是人之常情,倒也和沈信的话对得上。

    沈信听懂一点,知道这人名字叫做张林,但什么星探,什么演艺界,完全是一头雾水,所以他的神情比白痴也好不了多少。

    张林倒也机灵,连忙递上一张名片。沈信一看,文字是认识的,但意思完全不懂。不过这还是让他感到一些安慰,既然这地方的文字与自己了解的一样,至少不是到了什么域外魔地。

    仔细想了一下,沈信问张林什么叫星探,他又想干什么。自然说得还是他自己原来的语言,或者叫做古文。

    借着手势,两个人总算有了一些沟通。张林见沈信没有一口拒绝,高兴得手舞足蹈。他其实是一名业余星探,生活甚是落魄,也从来没有发掘出什么新人,不过却梦想有一天能够碰到一名天才,让他一举成名,从而获得名利。这一晚他也是郁闷无限,这才跑到这偏僻的海边散心,却碰巧听到沈信的吟唱,虽然不懂音乐,但张林还是被沈信感染得一塌糊涂,同时敏感地察觉到这是一颗值得发掘的宝石,深信是上天赐与他的机会来了。

    其实这是由于沈信修练的心法和音乐有很大关系,只要在演唱中或是乐器演奏过程中运转真气,即可达到类似催眠般的感染效果,所以才会对张林有这么大的影响,不过沈信这可是独门心法,也不是所有修真之人都懂。

    梦想着一举发达,张林讲解起来自然是眉飞色舞,可惜兴高采烈地讲了半天,沈信依旧是一脸茫然,根本不懂张林所说,让张林的兴奋也渐渐消失。

    这人莫非是傻子?张林有了这样的疑问,不过他马上下定决心,即使是个傻子,他也不能放过,一定要把握这个机会。首先,先带他回去。张林在没有经过沈信同意的情况下,自己做出了这个决定。

    通过反复对答,张林开始能懂得点沈信的话了,终于发现沈信并不是傻子,而是怎么看也觉得是一个古代人。“怎么会这样?”

    张林不由恐惧起来:“难道是遇鬼了?”

    不由自主地向沈信身后望去,发觉沈信有影子,张林这才松了一口气。发财的念头再度兴起,他决定无论如何先把沈信留住。只要不是傻子,演唱这么有感染力,肯定将来能大红特红,张林既然这么想,自然说什么也不会放过沈信。他并不是心思细致的人,光想着发财,根本没想过为什么会有沈信这种情况存在。

    通过一系列复杂的沟通,沈信终于明白张林要带他回家。仔细想了想,如果一直就这么流浪,恐怕永远也不会了解自己现在到底是在什么地方,沈信同时感觉张林没有什么恶意,终于点头同意。

    看到沈信同意跟自己回去,张林兴奋得手舞足蹈,沈信在他眼里已经不再是一个人,而是一颗树,摇钱树。

    第02章 改头换面

    张林带着沈信回到家中,一按开光,先打开了客厅的灯。灯光一亮,顿时吓了沈信一跳。

    一整天下来,沈信见到不懂的东西太多了,这时也见怪不怪,虽然眼前满是他不熟悉的东西,他也懒得发问了。当然,语言障碍也是影响他的一大因素。

    张林先请沈信坐下,然后打开了电视。突然出现的人影和声音,顿时又让沈信骇然,差点要跳起来大喝一声“妖怪哪里去”不过看到张林满不在乎的样子,沈信也知道这是很平常的东西,于是选择静观其变。看着电视上闪动的画面,虽然看不懂,沈信渐渐觉得挺有趣。

    张林看出沈信对电视的兴趣,索性把遥控器递给沈信,示意了一番如何使用。沈信试着换台,看到一按按钮,画面就改变,更是兴趣大增,模样就像得到一件玩具的小孩。

    张林看得暗自摇头,自己带了这么个人回来,也不知道是福是祸。

    “你坐会儿,我去给你弄点吃的。”

    张林说着进了厨房。沈信却完全没有听到他的说话,正自顾自地摆弄着电视遥控器。

    画面不断变化,突然碰到一个台正在演古装片,沈信马上停下来仔细观看起来,那些人的造型是他很熟悉的,他现在可以确定,自己身处的这个地方,和自己原先所在的地方有关联,但到底是什么关系,他也说不上来。

    电视上的对白他还是听不懂,不过下面有字幕,文字他全认识。对照着字幕,看着电视,沈信渐渐懂得了一些,不由兴奋起来。

    就在沈信为弄懂了一些高兴之际,门口传来一阵钥匙转动的声音,接着一个俏丽的女孩进入屋内。

    沈信连忙站起来,经过一天的经历,虽然还是看不顺眼现代人的打扮,倒也可以做到心平气和的看待了。不过那女孩却明显不习惯现实中突然看到一个古装的人,差点要叫起来,勉强平静下来,问了一句:“你是什么人?”

    半是猜测,半是看电视弄懂了一点现代语言,沈信倒是没误解这个问题,连忙自我介绍:“我叫沈信。”

    这句话是现炒现卖,他听到张林就是这么自我介绍的。

    女孩依旧疑惑地看着沈信,张林捧着一盘叉烧饭从厨房走出,看到女孩,连忙说道:“凤仙,吃过饭没有?我刚弄了点叉烧饭。”

    凤仙应道:“我在外面吃过了。”

    又看了一眼沈信,女孩疑惑地问道:“哥,你怎么带个拍鬼片的人回来?”

    也难怪凤仙有此一问,沈信一身道袍,头上梳着一个道士髻,正是典型的道士打扮,这种人电影电视中常见,不过永远是龙套,鬼片捉鬼更是快成他们本行,所以早先那个警察说他是跑龙套的,现在凤仙说他是拍鬼片的。

    张林把手中的叉烧饭递给沈信,一声长叹道:“一言难尽。”

    沈信已经完全达到不近人间烟火的地步,所以并没有动叉烧饭,自顾自看电视去了,他依稀感到电视正是他了解自己处境的捷径,所以一刻钟也不想浪费。

    那边张林将自己遇见沈信的经过原原本本地叙述了一遍,凤仙皱眉道:“你带他回来,难道要养他不成?”

    张林道:“什么话?这是我们将来的希望。你也知道我是星探,只要我能让他红起来,成为当红歌星,我们就发达了。”

    “他会唱歌?”

    “会,唱得很好。”

    这一点张林倒是完全可以打保票,他一闭眼,依稀还能听到刚才在海边听到的旋律在脑中回响,那种感觉是他从来没有过的,也是他在沈信身上下注的主要原因。

    凤仙看看全神贯注看电视的沈信,再看看财迷心窍的张林,暗自叹气,却没有说话。她自幼父母双亡,完全是靠张林带大的,张林很早辍学,混迹社会,却供着她念完大学,在她心目当中,张林亦父亦兄。对于张林一直以来的梦想,她完全知道,现在看到这个境况,她当然觉得是张林一厢情愿,不过却也没法多说。事实很明显,沈信如果有星运的话,怎么会这么落魄?沦落到要去跑龙套?

    张林沉思半晌,对凤仙说道:“好了,你现在还有多少钱?先带沈信去理发,再带他去买身衣服,他现在这个样子不能见人。哈,能不能发达,就看这一铺了。”

    凤仙面显难色:“哥,我的钱也不多了,如果按你说的办,我们这个月支持不下来的。”

    张林一面往外走一面道:“这不成问题,只要想想我们马上会发达,这点困难算不了什么。我现在就去找演艺界的朋友,联系让他入行。”

    看看张林的背影,凤仙暗自摇头,叹了一口气后,她还是决定按着张林的意思办。反正自己就这么一个大哥,既然他想做梦,就给他一个机会吧。

    “沈信。”

    凤仙叫了一声。沈信疑惑地抬起头。

    “你现在不是拍电影,不用这种打扮,把头套摘了,我带你去换身衣服。”

    也不管沈信能不能听懂,凤仙自顾自说着,伸手去揪沈信的头发,她以为那是拍古装片的道具。

    对凤仙的动作茫然不解,直到头发感到拉力沈信才明白凤仙是要扯掉他的头发,有力一下甩开凤仙的手,沈信惊叫一声:“你想干什么?”

    “头发是真的?”

    凤仙的惊讶也不下于沈信。解释半天,凤仙发现沈信根本不能理解她的话,索性什么也不说了,拉起沈信就走。可怜沈信堂堂仙人,直如扯线木偶般被支配。

    出了公寓门,凤仙就近找了一家理发店,对一个相熟的理发师说道:“我这个朋友设计个发型。”

    “哇!”

    留着一头染成金色的长发的理发师发出一声夸张的惊叫:“凤仙,这是你男朋友吗?这打扮算是复古还是前卫?”

    凤仙没好气道:“拍电影的。”

    “是吗?”

    理发师招呼沈信坐下,解开他的发髻。

    “咦?拍电影不是用发套吗?为了拍电影留这么长头发,你男朋友可真是敬业。”

    “他不是我男朋友。”

    凤仙反驳道。

    沈信木然地任理发师给自己洗过头,坐到椅子上。看着面前摆着乱七八糟的工具,他什么话也说不出。不过对面的大镜子他倒是明白是什么东西,不过其照出映像之清晰程度颇让他吃惊:“这东西可比铜镜清楚了。”

    他大概也有很多年没有见过自己,看到镜子里披头散发,留着三寸长胡须的自己,那份新鲜劲就甭提了。

    “这就是我吗?”

    他忍不住伸手去摸自己的胡须。

    而那理发师一边跟凤仙闲扯,一边已经捞起一把沈信的头发,咔嚓一声剪去一大截。

    正在镜子中自我欣赏的沈信看到理发师的动作,顿时大感意外,猛然跳了起来。

    理发师愕然回头:“你干什么?”

    而沈信自己也是惊讶不已,不知道理发师要干什么。至于凤仙,也是同样的表情,三个人大眼瞪小眼,谁也不说话。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岂能随意任人删剪?”

    这是沈信想说的话。不过想到自己连父母也记不起了,神色一黯间,沈信并没有把自己这句话说出来。心念电转,他把这一天来的所见所闻回想一遍,得出一个结论:现在自己所在的这个地方和原先自己所在的地方不同。虽然不能确切地说出理发师想干什么,他也自己猜到了,毕竟他自己的形象和墙上贴着的明星之流的照片显得格格不入。

    沈信瞬间决定,不管这到底是什么地方,自己应该了解才好,而首先,自然在外表上和其他人相同,想起白天被数百人围观的经历,他犹自觉得心有余悸,现在想起来,那些人分明把自己当成了怪物嘛。

    谦然一笑,沈信做个手势示意理发师继续,再次坐到理发椅上。这次沈信任由理发师处置,一言不发,也没有任何影响理发师的动作,和理发师配合得恰到好处。最后理发师放倒理发椅,将沈信的胡须也剃了个一干二净。

    当沈信头脸焕然一新之后,看着沈信在镜子中的映像,理发师不由赞叹一声:“凤仙,你男朋友可真帅,简直就像大明星。真奇怪他会不红,要去演没前途的道士。”

    凤仙刚要反驳说沈信并不是他的男朋友,但看到镜中与不久前判若两人的沈信,只觉得心神一颤,什么也没说出来。理过发后的沈信只是一个二十左右的年轻人,五官都堪称东方人中的最佳模型,组合起来足以笑傲所有美男子,更难得的是,在他完美的相貌中,依稀带着超凡脱俗的清新气质,笑容之中更是纯真无比,令人一望而顿生好感。尤其是沈信的眼睛,璀璨如宝石,深邃似星空,如梦如幻,令凤仙几乎是怦然心动,她第一次觉得,自己大哥想要借沈信发达并不完全是梦,这样的人才,没理由不红,只要他有机会进入演艺圈。

    沈信看着镜中的自己,颇有点重新认识自己的新鲜感,仔细看看,自己这个形象似乎也不难看,摸着自己干净的下巴,他觉得清爽无比,对自己现在的形象很是满意。

    凤仙拿钱给理发师,理发师却不肯收,让凤仙很是诧异。

    理发师看着沈信,笑道:“你男朋友既然是混演艺圈的,我肯定他会大红大紫,所以他只要以后理发都来我这里,我绝对是分文不收。就让我自我满足一下吧,我只想体验一下给大明星理发的感觉。”

    这话半真半假,不过对沈信的信心倒是很足。

    “好啊,如果他真的能成为大明星,你就是他的专用发型设计师。”

    凤仙也半开玩笑地说道。

    “不,最好是形象设计,对服装我也很有研究。”

    理发师这次可是一本正经。

    凤仙笑道:“好啊。”

    这时沈信站起来对理发师微微一笑:“谢谢。我叫沈信。”

    这是他刚从电视上学到的。

    理发师受宠若惊:“我叫王利,欢迎以后常来。”

    顺便说一句,后来王利并没有做沈信的形象设计,但是在沈信成名之后,他凭借着与沈信的关系请沈信作形象代言人,创办了香港最大的美容美发中心,自己当老板,逍遥得很。能够请到沈信作免费代言人,那时可是梦幻一般的事情。

    本来只想随意给沈信弄套衣服算了,但看到沈信真面目之后,凤仙忽然改变了主意,决定不惜血本地帮沈信包装一下,因为她觉得自己大哥的梦想似乎不太遥远了。

    说是不惜血本,其实也只是相对而言,凤仙算是一个白领,但光是供那个公寓就让她的收入减去大半,她的财力有限得很。不过她也有办法,她知道有一个本地的服装品牌,做工衣料都是一流,只是名声不及著名品牌,所以价格和名牌有巨大差距,但质量上却没有那么夸张的差距。

    理过发后,沈信的服装虽然看上去碍眼,但却不像原先那般引人侧目了,所以进到服装店也没有激起太多轰动。从里到外,凤仙统统给沈信换了一遍,不过沈信为了正确地穿好所有的衣服,可是一个人在试衣间折腾了好久。

    等沈信最后衣着一新地再次出现,看到他的人都感眼前一亮,身高在一百八十公分以上,身形挺拔结实,是完美的运动员身材,而气质更是清新脱俗,望之如玉树临风。虽然还不是很习惯新的服装,但一举一动都是潇洒自如,有一股说不出的魅力。

    “怎么样?”

    沈信笑问凤仙。

    凤仙痴痴地看着沈信,心中喃喃道:“大哥,你还真是有眼光啊,现在我也相信你会发达了。”

    离开服装店,虽然钱包几乎瞬间被掏空,凤仙却一点也不在意,和沈信漫步街头时,心中忽然有一种异样的感情荡漾。从小到大,她都是一个懂事的女孩,知道大哥的养育之恩,她一直很用功,大学毕业后工作也很努力,几乎没有时间考虑感情问题,也没有遇见过自己喜欢的男孩。但这个夜晚,和这个纯真的年轻人走在一起时,她忽然有陶醉的感觉。

    沈信却完全不知道凤仙的微妙心思,他只是急着回去看电视,对于现在身处的这个世界,他迫切地想要了解。

    第03章 迷惘

    一回到家沈信就坐到电视前看了起来,那副痴迷劲即使是最狂热的电视迷也要自叹弗如。凤仙看到他连最无聊的肥皂剧都看得津津有味,不知该说什么好。“算了,还是让哥哥来应付他吧。”

    凤仙这样想着,回自己房间去了,她还有很多事情要做。也怪张林没有说清楚,她根本不知道沈信是一个什么也不懂的人。

    沈信自然不是对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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