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刁民发家计划
风骚重生传 作者:橘子奏鸣曲
贾鸿渐开了门,放了吃货狐狸精进屋。放她进来的时候,他真心想唱首歌——“五十六个民族,五十六朵花,五十六个吃货是家”。进了屋的吃货狐狸精也不客气,坐在客厅的饭桌前、脱了鞋、把双修长白皙细嫩的柔软的脚丫架在了他的大腿上,然后打开电视就乱调台起来。
看着她袋子里的20个馒头,贾鸿渐砸吧了下嘴巴,他觉得自己辈子都不可能顿饭吃掉20个馒头。说来也好笑,重生之前的那辈子里,后来汪淡水这丫头去三甲医院专门检查过身体,最后检查出来的结果是这丫头肠子里的良性细菌群落数量是普通人的四倍,所以导致新陈代谢效率和消化速度比平常人快了无数,甚至她在睡着之后,身体的消化能力还比普通人醒着的时候高了。再加上这妹子天生胃的出口——幽门比般人大些,所以就算吃再的东西都不会积食,都能消化的了……基本上这个检查结果就是证明了件事情——汪淡水这漂亮的不成样的狐狸精就是个天生的吃货!
不管是重生了的现在还是重生前的上辈子,贾鸿渐都从来不知道汪淡水到底能吃少东西,因为这丫头自己的说法是辈子就没吃饱过,就算顿饭吃20个馒头那也就是吃个三四分饱。在上辈子,上大学的贾鸿渐曾经有次胆大包天的请汪淡水吃兰州拉面,结果这狐狸精愣是在三十分钟里吃掉了十大碗拉面,还喊叫着刚刚垫了个饥而已……
他就这么眼睁睁的看着瘦瘦弱弱的汪淡水边看着电视边吃馒头,她把个大馒头撕成了几块儿,会儿往樱桃小嘴里放块儿,只用几口个大馒头就小时不见了。贾鸿渐就这么眼睁睁的看着这狐狸精会儿就吃了10个馒头进去,他下意识的往她的肚子上看,发现这丫头的肚子点都没有鼓起来,好像她的嘴巴不是跟肚子连接的,而是跟机器猫哆啦a梦的空间袋连接的。
小狐狸精汪淡水很镇定的吃完了馒头,她擦了擦嘴之后,突然扭头对旁边看的有点傻眼的贾鸿渐问道,“小渐,你下个礼拜天就要去报道了是吧?要不要姐姐我陪你去?还跟小时候样手牵着手送你去上学?”
贾鸿渐送了汪淡水个卫生眼,心想着这妖精怎么又来调戏自己了。“少来啊,你还想再来次我初中入学时候的事儿?回头你去,再故意表现的跟我亲密点儿,弄的女生都以为你是我女朋友。然后回头男生跟我打听,我解释,他们就会觉得自己有希望,然后缠着我问你的事儿?”
他觉得自己之所以能变得比同龄人看的远,能变得想的,纯粹就是汪淡水少年如日调戏他的结果。被调戏了几次之后,他每听到汪淡水有什么新提议,总是会怀疑她是不是有什么阴谋,是不是有隐藏了什么邪恶的计划……
“切,小渐长大了就不好玩了,以前你好玩啊,现在长大了都不要姐姐了……”那吃货小狐狸精这时候居然还娇嗔了起来,说的让旁人听还真以为是贾鸿渐始乱终弃呢。
不过不管汪淡水怎么说,贾鸿渐始终是不会带她去学校的,因为他去学校会碰到个对他来说很重要的女人——或者现在应该叫女生。那个女生算是这个世界上最了解他的人,算是他隐藏的精神支柱,每次在他心情不好的时候,他就会想起她,想给她打电话。而她则是每次心情好的时候,就会想起他,就会给他打电话。
这个女人,会在结婚以后会在有了孩子以后,背着老公偷偷的对他说:“你要保护我和女儿辈子啊。”对于他的疑问,她是这样回答的,“老公不定能靠得住,靠得住也不定能靠辈子,但是你能靠辈子……”
这个女人,也是让贾鸿渐第次体会到“女人不需要爱男人,只需要了解他就好”这句真理的人。对于后来比他老妈了解他的她,他真的第次有了没有任何目的但是愿意为她做任何事的感觉。甚至在她有点担心的问他,如果以后他娶的老婆介意他和她的关系怎么办,贾鸿渐还记得自己是这样回答的——那就离婚……
看着贾鸿渐不同寻常的强硬,汪淡水眨着眼睛细细的打量着他,仿佛想搞清楚他为什么变得这么强硬,因为以前她眼里的小渐好像从来都扭不过她的。观察了半晌之后,她拍了拍手,“没劲,热恋贴了冷那什么,回家了。”说着,她仿佛没有任何留恋样直接就走人了。
贾鸿渐也没去追,只是继续翻着自己新买来的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他看这本书的时候,边认真的看边还在作者笔记,然后时不时还抬头做回忆状……
他是在回忆上辈子曾经看过的那本王海写的《我是刁民》,在这本书里打假名人王海比较详细的记述了他开始打假的些经历和些心得,这些对贾鸿渐来说是非常有用的,因为在他的计划里赚取第笔“信用金”。
什么是信用金?就是通过赚这笔钱来向父母证明他贾鸿渐的点子是绝对有效的!虽然现在他老爸已经非常重视他的方案、他的看法,但是不用去问贾鸿渐就知道涉及到什么“空手套白狼”啊、什么“马俊人需要1000万才会答应卖配方”之类的话,他老爸肯定会又把他当成小孩子。
所以,贾鸿渐需要偷偷的赚笔钱,向父母证明他的想法绝对有效,同时也是向父母证明就算没有他们的首肯,他也绝对有行动力自己跑到东北去找马俊人亲自谈,在这种情况下,他老爸肯定会跟着他起才会觉得放心点。
那,什么叫做按照王海的方法赚钱?在93年刚刚实行的新消法【注】中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倍。
这也就是所谓的假罚,在买了假货之后不仅可以退货同时还能得到跟购货费用模样的惩罚性赔款。根据王海年的打假经验总结,基本上万元左右买假货是比较容易成功获得赔款的——对于大商场来说,万元不算,但是同时也到达了数额巨大的最低限了。如果此时消费者在法院起诉商场,商场如果输了官司,损失的各种费用加起来绝对超过万元!但是如果索赔金额超过万元,比如两三万元,那么商场就很容易开始扯皮,甚至不嫌麻烦的找小流氓恐吓之类的下三滥手段。
虽然这万元的数字看起来好像不高,但是本金了以后,可以在个商场同时买万元左右的东西,这样同时赔偿下来赚的就不少了,利润总是100%!而且别忘了这个年代的普通工人工资还是100元不到呢!
计划看起来很美,但是买东西的本金怎么来?从家里拿!这年头的银行业安全保障可是连“差”这个评价都配不上!在这个年代,中国的银行业还没开始利用电脑,所以任何存折上都没有任何密码!甚至在这个年代,银行还没有开展实名制存款!所以理论上来说取款是不需要身份证的!
按照贾鸿渐自己的经验来说,在93年去银行取活期存款,不用任何身份证明方式,只需要存折就可以!而定期存款的话,如果到期了去银行取也不需要任何身份证明,如果是未到期的理论上需要看身份证,但是银行从来不会认真执行,只要取钱时临时谎称忘带身份证,基本上就能顺利的把钱取出来。
所以在这个年代的存款冒取是非常非常严重的,如果在发现存折丢失后没有火速挂失,那基本上存折上的钱就也再找不会来了。
是,也许从家里拿钱去买假货听起来非常冒险,哪怕是作为重生者也有点不稳重,因为毕竟可能会碰到各种各样的意外。但是他选择这种做法同时也是给父母个案例,是为了在事后让父母明白他贾鸿渐从来就不是个乖宝宝,他不会因为父母不允许做某事就真的不做。只要是他贾鸿渐认准的,他定会去做,哪怕家人都反对,为了不让他搞砸,家人最好还是跟在他身边帮他分析各种局势才是正途……
这个方案,算是他贾鸿渐的“下马威”,他需要父母真正的把他当成个生意上的合作伙伴,而不是个聪明的儿子而已。所以,哪怕这样做的结果是会被老爸用皮带抽顿,他也照样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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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下上章的注,本来以为后台的那个新增的章节感言能当注释使用呢,结果发现正文好像看不到。
补注:沈太福要起诉央行是真,但不是上午要起诉下午就被抓,实际上隔了段时间,不过为了剧情橘子在这里稍有改动。另外,刚才查了下资料,发现93年的银行利率是14%,而沈太福对外开的利率是20%,之前的章节写错了,这里声明下~另外求收藏求点击求票票~
注:实际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93年十月通过,94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这里因为剧情提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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