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小官生活 (穿越种田文,温馨) 第3部分阅
大明小官生活 (穿越种田文,温馨) 作者:肉书屋
息:这要是个男孩儿多好呀,哪里需要折腾这么多,“好孩子,以后也别叫我老爷啦,我算是哪门子老爷呀,不过是个会两下拳脚功夫的土老财罢了,你呢,就叫我爷爷吧。算起来,你也是第一个放在我们身边的孙女,老婆子,老婆子,赶紧使人把厢房收拾出来,给五丫头住!”
里屋坐着的李老太太听到老伴儿的招呼,忙答应一声出来,“好,正好咱们院子里也没个小孩子,让五丫也好好陪陪我们吧!”
说完,又想起儿子急着赶路回来。恐怕午饭还没有吃。又招呼家里的粗实婆子给大爷去做饭。她则领着刚才掀门帘儿地丫头去东厢房收拾房间。五丫一看大人们都决定好了,她便跟着老太太一起去自己地房间。
东厢房是三间。以前是做客房地,所以床、柜子和各种家具都齐全,基本上没有多少需要打扫整理的。老太太指挥着小丫头。把今年刚做地被褥取了一套给五丫铺上,又看了看五丫带来地衣服,褥裙、中衣和内衣都有,只是布料半新不旧地。
“胜姐儿呀。你刚来。咱们就先这么住着。衣服呢。我也让小巧帮你再做几套。”
“老太太,不着急。我这些衣服够用地!”
叫小巧地丫头忙着干活,五丫也没有闲着。她把屋里的小东西规整了一遍,按照自己的习惯把妆台上地镜子、篦子和头油都放好,然后拉着奶奶地手半撒娇地说着。
“好,好孩子!”
老太太虽然不在现场,但是在里间也听到了老头子的话,为了李家的家业,真是难为这个小丫头了。她坐在收拾好的炕上,把五丫揽进怀里,用手轻轻的摸索着她的小发髻,“丫头,你放心,老爷和我不会亏待了你,你在这里就踏实的住着。小巧,你以后就在外间值夜,给我好好照顾胜姐儿,明白吗?”
“是,老太太!”
小巧大约十三四岁的样子,她是李家签了死契的丫头,整个人都是主人家的。听了老太太的话,知道自己以后要伺候的主人是五姑娘,便连忙给胜男行礼。
第一次有人向自己下跪,胜男有点措手不及,她无措的看着老太太。
“呵呵,五丫,这是小巧,以后呀就让她伺候你,她要是哪里做得不好,你也不用客气直接来回我,我收拾她!”
“嗳,谢谢老太太!”
五丫答应一声,向老太太施礼致谢。
吃了午饭,李正义还要赶回梅水镇,他交代了五丫几句,又偷偷塞给她一个荷包之后,坐上马车赶了回去。
五丫站在门口,看着马车渐渐远去,心里不知怎的,莫名的升起浓浓的失落。小手捏了捏荷包,硬硬的,打开一看,里面放了几块碎银子和十几枚铜钱,唉,这个爹爹对她还是不错的。
第二天清晨,后院的公鸡“喔喔喔”叫起来,胜男揉着惺忪的睡眼做起来。呵~~~好困,现在顶多也就清晨四五点钟吧,昨天晚上临睡前,爷爷说让她听到鸡叫的时候就起床来后院的马棚见他。
“好困!”
胜男悉悉索索的穿上练功服,套上鞋子,外间炕上的小巧也早就起来在厨房干活。铜盆里已经打好了水,她胡乱抹了两把,然后把头发梳成马尾辫,在公鸡再次打鸣前来到后院。
后院的面积很大,像个后世的足球场,场子一侧还放着一排兵器架子。老爷子也穿着短打扮,正坐在椅子上端着杯热茶慢慢地喝着。
“爷爷!我来了!”
胜男一看老人家先到了,快跑几步赶到老人面前,站好军姿。
“恩,不错,还不算太晚。”老爷子放下茶碗,打量了一下胜男,一身有点奇怪的衣裤,头发也整整齐齐的梳好,直挺的身姿倒也有几分英气。
“丫头呀,今天是咱们第一天开始培训,你知道当一名捕快,最重要的是什么吗?”
“恩,身手好,胆子大!”
捕快吗,不就是抓人?现在可没有配枪,如果身手不好,抓谁呀?怎么抓?
老爷子笑了笑,“对,也不对!”
“啊?”
难道还有比这更重要的?!五丫不解的看着老爷子。
“呵呵,做捕快呀,首先要跑的快!”
“跑,跑的快?”
胜男讶异的重复着爷爷的话,想了想点点头,也对,现在是古代,又没有汽车也没有摩托车,如果跑不快,怎么抓住逃犯呀?再说了,如果遇到自己对付不了的危险份子,逃跑的速度慢了也很危险。
“对,看来你已经想到为什么了,”老爷子注意到五丫眼中恍然大悟的表情,心里也很高兴,这丫头很好,不但能吃苦,还有悟性。他起身来到后门的大门,对着后面的一个山包说道,“来,丫头,看到前面的荒山了吗,你围着荒山跑一圈再回来,快去!”
“是,爷爷!”
五丫目测了一下,目标离后门大约三四百米的距离,山体不是很大,估计也就五六十亩,一圈下来有个两到三千米吧。她深吸一口气,攥起小拳头,开始“一二一”的慢跑了过去。
身后,老爷子取出一个香炉,点上一柱香,然后继续坐在椅子上喝茶。
第一卷 缁衣世家 第十二章 宝葫芦妙用(一)
“呼气,吸气,呼气,吸气!”
山路上,胜男满头大汗的跑着,腔子里像硬塞了什么东西一样,双腿也如同灌了铅一般。她不断的调整着呼吸,回想前世参加越野拉练时候的样子,当时几十里路都徒步跑了下来,更何况这区区的三千米。
可惜,胜男忽视了一个重要的因素:前世她是个二十一岁的成年人,而且从小锻炼身体,身体素质比一般的年轻人都好。可现在五丫的身体只不过是个九岁的儿童,之前也缺少基础锻炼,她虽然恢复了几天,但是锻炼的时间太短了。
等绕弯一圈下来,她感觉全身都湿透了,身体也不是自己的一样,双腿和双手机械的摆动着。又坚持了好久,才看到后院那道漆黑的大门,她拼命的喘着粗气,如同一条搁浅的鱼,嘴一张一合的吞吐着。
“加油,加油!”
胜男默默的在心里为自己加油,她能如此拼命的锻炼,不是为了别人,而是为了自己。在几乎没有科技的明朝,一个强健的身体就是最大的财富。
香炉里的香已经燃到一半,李老爷子静静的等着。胜男几乎跌跌撞撞的跑了进来,她巴掌大的小脸上一溜一溜的满是汗水。
“恩,不错!”
听到动静,老爷子看了看香,在她这个年龄能在两刻钟内跑完,也算是很不错的成绩了。
“呼,呼!”
胜男也看到了那个香炉,她虽然已经累惨了,但是多年的锻炼告诉她,此刻还不能停,她慢慢的在院子里走着,直到呼吸渐渐平稳下来,她才站回老爷子身前,姿势还是蛮挺直的,只是两只小腿“突突”的抖着。
“还不错,五丫,今天是第一天。所以你能在半柱香的时间回来,算你合格了。不过。以后的速度就不能如此之慢!”
“是。爷爷!”
胜男对自己的速度也不是很满意。想当初她跑一千五百米的时候。也就五分钟左右,如今跑三千米。却足足用了半个小时,简直就是乌龟爬嘛。就这个速度,别说抓贼,恐怕连个贼影子都看不到。
“刚才你提到做捕快要身手好,这是肯定地。”老爷子站起来。活动了活动筋骨。接着说道。“咱们梅水镇东临泰山、西靠济南府,地处交通要道,县城地风气也非常好。街面上没有什么游侠,只有一些不入流的小混子,功夫呢也没有很好地,不过,即使是这些小混混,咱们当捕头的人也一定有拿得出的本事,否则,别说捕头了。就是个班头都坐不住呀!”
“爷爷。我听阿爹说咱们家有祖传地功夫,是什么呀?”
胜男的呼吸渐渐平稳下来,除了口腔里还有些辛辣的感觉,其他的已经慢慢恢复下来。她好奇的看着院子里的兵器架,上面放着刀枪剑戟斧钺钩叉等等各种各样的武器。
“咱们家的祖传功夫是‘李家刀’,”老爷子双手交叉掰了掰,只听得“咔嚓”两声关节活动的声音,他抬手拿起一把刀,“丫头,你看着!”
说着,老爷子双脚微开,横刀在胸,摆了一个开场的姿势,接着上三刀、下三刀、左三刀、右三刀的耍了起来。刀法没有什么花哨,但是刀刀逼人,一片寒光之中,老爷子一刀劈向正中,收住刀势。
“李家刀一共六六三十六招,刀法看似平常,在对敌的时候却非常实用,讲究的是一刀震敌,三招制敌。丫头,看明白了吗?”
胜男忙点头,看了这么多年的武侠片,终于见到真正的功夫啦。老爷子六十多岁的人了,可是一套刀法耍下来,脸不红、气不喘,身上绝对有真功夫。
“爷爷,我也试试?!”
“你?!”老爷子把刀放好,回到椅子边,笑着看还没有椅背高的孙女:“你呀,先把基础打好吧,来,蹲个马步!”
“哦!”
明明现在不教,还勾引人家,真是坏爷爷!
接下来的日子,胜男开始了她的捕快养成计划。每天清晨先跑上三千米,然后回来蹲马步,蹲上半个时辰的马步才去吃早饭,吃过早饭,爷爷在给她讲自己当差三十多年见过的各种大案、要案,以及衙门里的各种潜规则。
吃过午饭,下午是练字时间,爷爷说了,作为普通女子认不认字不重要,可是作为一县的捕头如果连公文或者布告都看不懂,那不贻笑大方吗。
练完大字,基本上也就是晚上了,洗洗刷刷之后就准备睡觉。每天的行程简单而忙碌,活动量也逐天增加,当然她的营养也是非常丰富的。老爷子和老太太心疼她每天如此高强度的训练,一日三餐有荤有素搭配得当,如此一来,短短半年的时间,胜男个子长高了,身体也健壮了不少。
“胜姐儿,找什么呢?”
丫鬟小巧拿着一套刚缝制好的练功服进来,发现胜男正撅着屁股埋在炕柜上翻东西。
“嘿嘿,找它呢!”
胜男拿着一个小巧的绿葫芦,乐呵呵的回答道。
“葫芦?!还怪好看的呢,这是您从家拿来的?!”
小巧把衣服放在炕上,好奇的看着这个通身翠绿的葫芦。
“恩,没错!”
胜男打开葫芦塞,里面的药香扑鼻而来。明天的“越野拉练”就靠你啦,她美滋滋的把玩着。
经过半年的训练,她基本上能用一刻钟就能跑完三千米。老爷子对她的进步非常满意,今天结束文化课的时候,他便告诉胜男,明天开始他们的训练场地换到野外,看看胜男的耐力如何。
听了老爷子的解说,胜男觉得和自己前世参加的拉练差不多。基本上就是她跑着,爷爷骑马在旁边看着,估计距离不会太近。回屋后,她就开始琢磨准备什么东西比较好。
长途奔跑,水分的补充比较重要。可是用什么来装水,又不会让爷爷发现呢?!
想来想去,她想起小白送的葫芦还一直压着箱子底呢,那个东西个头不大,装点水应该没有问题吧。只是,小白给的时候也没有说葫芦有什么神奇,估计是对人体好的,应该没有坏处吧。
第二天,胜男穿上小巧新做的练功服,这套衣服是比照着自己设计的衣裤来做的,布料比自己的好些,都是透气舒适的棉麻布。如今已是冬天,她在练功服外面还套着棉衣,腰间系着汗巾,汗巾下藏着她的宝葫芦。
来到后门,爷爷已经骑着马等着她。她调整了下气息,然后按照爷爷的指示,慢慢的跑动起来。跑了一小段,她就出了汗,把批在外面的棉衣脱下了交给爷爷,老爷子指着远处的一条河说,“下一站是梅水河,我到前面等你,脚底下要快!”
“是,爷爷!”
胜男微微喘着气,看了看前面的路,恩,貌似不远。老爷子“驾”的一声先骑马走了,胜男心里默数着“一二一,一二一”的前进着。跑到大约四千米的时候,她感觉脚底开始发沉,嗓子干得直冒烟,她放慢速度,从汗巾下接下小葫芦喝了一小口水,一股清凉的感觉从口腔流向腹部,干裂火辣的腔子里顿时升起一种暖暖的感觉,舒服极了。
“呵呵,果然是个宝贝,普通的水放进去也能变成甜美的矿泉水!”
喝了一小口,胜男仿佛来了劲头,她把葫芦放好,劲头十足的跑了过去。
老爷子估摸着那丫头估计还有一刻钟才能赶过来,便下了马休息了一会儿。他的屁股刚挨地没有多久,就见到那个小小的身影从远处跑来。
哇咔咔,二更到!
第一卷 缁衣世家 第十三章 宝葫芦妙用(二)
“咦,怎么可能?!”
老爷子心里难掩惊讶,要知道这条路是他们李家世世代代训练的必经路,他年轻的时候也跑过,当时他已经十二岁,第一次跑也用了三刻钟,这丫头不过才十岁,第一次跑居然用了两刻钟?!
李老爷这里正疑惑着,胜男那里却像打了鸡血针一样,五千多米跑下来,丝毫不见一丝的疲惫,只有额角的汗水证明她确定有在跑步,而不是散步游乐。
“爷爷,下一站是哪里呀?”
她原地踏着碎步,微微喘着粗气的问道。
“下,下一站?哦,下一站就是前面的玫瑰园,看到没有?”
老爷子看着孙女轻松的样子,有点傻眼,他用马鞭一指远处的一块凹地,凹地处三面环山,只有一面通向大路。
“恩,看到了,爷爷!”
胜男看了看,脚下开始加速,“一二一”的跑向远处。
“这,”李老爷子呆呆的站了一会,他训练了胜男半年多,开始只是感觉这个孩子很聪明、也能吃苦,没想到她的耐力和体力这么好,他看着小小的身影慢慢淡去,忙牵过马,“驾驾驾”的骑马赶了过去。
可惜了,胜男怎么不是个小子呢?!如果她是个男孩,有这样优良的先天条件,再加上他后期的栽培,李家的中兴在即呀。
“吧嗒,吧嗒”的马蹄声中,李老爷子再次纠结孙女的性别。
玫瑰园是李家地一个农庄。栽种了十几亩的玫瑰花。此刻正是隆冬,前两天刚刚下了初雪。花园里点点雪白。
“爷爷,咱们在这里吃过午饭就回去吗?”
胜男歇了歇,擦去身上地汗,她穿好厚厚的棉衣。看老爷子望着空旷地园子发呆。她来到玫瑰镇也一段时间。因为每天忙着锻炼身体。也没有什么机会出来。只从小巧嘴里大概知道了玫瑰镇地一些故事。玫瑰镇以栽培玫瑰而得名。全镇一百多个村庄。有三分之二地村子都种植玫瑰。甚至有的花农已经研究暖房里种花。在漫漫冬日娇艳地玫瑰傲然盛开。
李家所在地李家沟也有农民种植玫瑰。听小巧说一到花期。空气中都弥漫着浓郁地花香。不过。她来的时候已经过了花期。自然也没有机会见识几十亩甚至上百亩玫瑰盛开的绝美场景。
没想到,她们李家也有玫瑰园,而且看面积足足有十几亩,三面环着山,园子有了天然的屏障一般,只可惜现在是冬天,花田里一排一排的花茎上满是积雪,基本上没有一丝的红意。
“恩,胜姐儿,这是你第一次来玫瑰园吧,来,丫头,好好看看,”老爷子倒背着手,他的目光直直的看着远处的青山,“这是咱们李家发家的地方,咱们家是洪武年间被强行迁徙过来的,一转眼一百多年过去了……”
胜男默默的站在老爷子身后,听他喃喃的讲过去的故事。关于明朝的大移民,她听说过不少,后世河南、山东、安徽三个省的很多人都是明朝大移民的后代。没想到,他们李家也源自山西大槐树。难怪她一路跑来,看到每家门前都种着大槐树,据说,这是移民后代们为了怀念遥远的故土才种植的。
“……胜姐儿,这里是咱们根,每个接受家族训练的人都会来这里,以后每天都要徒步跑到这里然后再折回去,记住,时辰要控制好,什么时间能在一柱香之内回到家,你的第一项才算是合格,明白吗?”
“明白了,爷爷!”
胜男郑重的点头,她心里突然有点明白为什么祖先会把这里当做训练基地,估计也是希望儿孙们能了解到先辈们的辛苦创业吧。进,可以进公门当捕头;退,可以退回老家种地栽花。
“行啦,今天是第一次来,你到花田里随意看看吧,以后我就不跟着你,你要自觉跑来这里再返回家,能做到吗?”
老爷子转过头,用审视的目光看着她,见她稚嫩的小脸上满是坚韧,欣慰的捋捋胡须,让她自由活动。
“爷爷,您放心吧,我会努力的!”
胜男忙表态,锻炼身体是好事,她可不是不懂事的小屁孩,身体里的灵魂可是正儿八经的成年人呢,自然不需要别人的监督。
表完态,她也想看看古代的玫瑰园,便躬身向老爷子施礼告退。
她来到外面,先从汗巾下拿出宝葫芦,路上她就很奇怪,这个葫芦就巴掌大小,里面装的水也不会超过200毫升,怎么她喝了一路都不见少呢?!
她担心爷爷看到,便蹲在一丛玫瑰花边,打开葫芦塞,里面的水还是满满的,甚至有丝丝的热气冒出。奇怪,这是怎么回事?胜男清晰的记得,她喝水之前自己的身体非常的疲惫,嗓子干渴,而且肺腔里像是被什么挤压了一样很难受,但是一口水下去,疲惫的感觉竟然得到缓和,身体也感觉好受许多,仿佛注入了新的能量一般。
她怀疑的看着宝葫芦,想了想,把葫芦翻过来,小口朝下,清水呼呼的流了出来,流了好久,清水渗入花茎边的土地里,后来倒的水多了,居然在花下形成了一个小水洼。
不是吧,还有?!胜男看着源源不断流出的清水,她发誓,自己今天早上装进去的水也就两杯,也就是地上水洼里这么多,可是葫芦里怎么还有?!
难道,这就是宝葫芦的神奇功效:放进里面的东西可以变的无限量。她重新把葫芦翻转过来,看看小口,果然,里面的水依然是满满的,就像刚刚灌满一样。
“哇塞,真是个宝贝呀,哈哈,就凭这个小葫芦以后跑再远的路也不用担心水的问题啦,太棒啦!”
想到这里,李胜男高兴的几乎手舞足蹈起来,她眼睛看着地上的小水洼,再看看手里的小葫芦,心里直说:笨蛋小白,总算干了一件正事儿,哼,看在葫芦的面子上我原谅你啦!
李胜男蹲的时间久了,双腿有点发麻,也感觉有点冷,她忙站起来准备进屋去吃饭。结果,在站起来的时候突然发现,刚才被清水灌溉的玫瑰上的积雪渐渐的融化,然后碧绿的叶子中居然长出了一个小花苞,花苞像电视里看到的特写画面一样,花瓣一层一层地慢慢的舒展开来,一朵娇艳的重瓣玫瑰盛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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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缁衣世家 第十四章 彪悍小姑妈
怎么回事?
胜男的小嘴大张着,呆愣愣的看着傲然绽放的玫瑰花。这个,这也太稀奇了吧,现在是寒冬呀,没有温室、没有大棚、没有任何现代化设备的野外,玫瑰花怎么就开了呢?!
难道是葫芦水的原因?!胜男又把注意力放在手上的葫芦上,难道水沾染了葫芦了“仙气”,可以促进植物生长,或者使提高生物的生命力?!
想到这里,胜男决定再换一株花试试。于是,她又来到一株玫瑰旁边,用小手扫去上面的积雪,上下左右的看了看,恩,这株花是很普通的玫瑰,没有花苞也没有开花。选定了实验的目标,她打开葫芦把里面的水倒了出来,然后静静的等着。
果然,一刻钟后,选定的玫瑰花茎上一朵、两朵玫瑰花舒展着粉嫩的花瓣,在寒冬野外盛开!
“哈哈,不是吧,这水成了神水啦?!”
胜男兴奋的快要跳起来,宝葫芦,绝对是神奇的宝葫芦。有了它,水源将会取之不竭,有了它,哪怕是冬眠的植物也能复苏,有了它,自己单调的明朝生活一定丰富多彩。
呜呜,自从入了冬以后,饭桌上的菜就没有了其他的菜色,不是萝卜咸菜、就是白菜豆腐,吃习惯了反季蔬菜的她,每天看着一成不变的两种菜,吃得她见到白菜和萝卜就饱饱的,根本就不想吃。
现在好了,有了宝葫芦,她终于可以改善伙食啦。哇哈哈,太幸福啦,太——等等,她现在不是李宝妮,是李胜男,老爹和爷爷虽然在口头上给她十顷地,可现在连个影子都没有呢,她把菜种在哪里?借爷爷的地种,可地里全都种着麦子,她总不能把好好的麦子都拔掉种菜吧?!在院子里种,可自己从来没有种过地,爷爷和老太太也不一定愿意让她胡乱折腾,再说,她现在的主要工作是上捕快培训班,如果跑去种地,爷爷肯定不愿意。
“胜姐儿,胜姐儿,吃饭啦!”
她蹲在玫瑰丛中敲着脑袋想办法,可是想来想去还是没有什么好主意。
这时。玫瑰园的管事李忠跑出来唤她吃饭,正好肚子也咕咕地叫起来。唉。不想了。先去吃饭吧。
来到庄户院里,爷爷正在饭桌前等着她,她忙洗了手过来。坐在爷爷下首地凳子上,她看了看桌子上的菜色。心里不由得再次叹息,又是“群英荟萃”——炖萝卜,腊肉炒萝卜。还有一个萝卜皮地咸菜,真是好一桌萝卜开会呀。
默默地叹了口气。见爷爷先拿了筷子,自己也摸起一个杂面窝头小口地啃起来,然后把萝卜爷爷、萝卜爸爸和萝卜孙子都吞下肚。边吃边在心里发誓。td。一定想办法把自己的菜园建起来。
吃过午饭,李老爷子带着胜男把周围的土地都转了转,告诉她以后锻炼时可以选择的几条路线,等她把路都记熟后。老爷子骑马带着她回到家里。刚大门。就听到里面传来一个女子地哭诉声。
“……老太太。我是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地水,可是我也是李家地女儿。他李正良太欺负人了,不说他是我堂哥,就是普通的乡亲也没有他这样做的……”
“珍姐儿,别急,你把事情仔细的说一遍,只要你占理,别说打了他两巴掌,就是把他的胳膊打折,大娘也替你做主!”
“老太太,我虽然不认几个字,可也是明白道理的。前年我男人没了,婆家的人眼红我的铺子和庄子,没办法,我卖了铺子、舍了庄子回娘家,不求借捕头哥哥的什么势,只希望不受人欺负。没想到,第一个跳出来欺负我们孤儿寡母的居然就是咱们李家的人,还是我的堂哥……”
老爷子领着胜男进了院子,在门口听了一会儿,他的脸色顿时阴沉下来,哼的一声自己摔了门帘进来。
屋子里趴在老太太腿上哭诉的少妇,听到父亲的声音,忙拿帕子擦了眼泪站起来向父亲请安。
“三房的正良欺负你了?”
老爷子一屁股坐在东边的主位上,接过小丫头端过来的热茶,严厉的眼睛瞟了女儿一眼。
“恩,我名下的三十亩地和他家的地挨着,他每天都偷偷的挪一点界碑,”李珍姐儿把脸上的泪擦干净,把事情又给父亲说了一遍,“前两天下了雪,我担心地里的庄稼,今天就带着丫头去地里看了看,结果发现他足足把界碑挪动了一丈,要不是我家和他家中的麦子长势不同,我都没有发现。所以,我找他去理论,他还胡搅蛮缠的说‘你凭什么说那些麦子是你家的,你叫它它答应吗’。我就说找人来丈量土地,他不答应,还骂我是泼妇、丧门星,呜呜,爹,他可是我哥呀,咋比外人还孬呀,我一气之下就打了他两巴掌,他说要请族长来审我,呜呜……”
厉害!
胜男坐在正堂下首的椅子上,手里也捧着一杯热茶,她听了半天,发现这位小姑妈不简单。一个女人敢出手打人,这放在当代不新鲜,可是放在明朝以男人为天的年代,那就不是一般人敢做的。
她听老太太说过,自己父亲兄妹三个,一个姐姐,一个妹妹,老爹排行老二。大姑妈嫁给梅水镇小孟庄的一个小地主,小姑妈嫁给本镇十里河的方家,前年姑父一病归西,她带着一对儿女拿着嫁妆和卖铺子的钱投奔娘家寻求庇护。
眼前这个貌似柔弱,实在彪悍的女人,应该就是命运不顺的小姑妈李珍姐儿。
“啪!”
老爷子把茶杯用力的放在桌子上,大声的说道:“请族长?!哼,他以为他是谁?上次和王家挣水打仗的时候,还不是我替他说和的,这小兔崽子不思报恩,居然还敢欺负你,李信,李信!”
李信听到老爷子的召唤,忙从外面赶进来,“老爷子,您叫我!”
“恩,你去把李正良和他老子都叫来,我先审审他!”
“嗳,知道了!”
李信也听到屋里的声音,知道这次老爷子又心疼女儿了,他忙答应着躬身出去。
“珍姐儿,你先去西厢看看你姨娘吧,待会儿三房的人来了为父料理他!”
“恩,女儿谢谢爹爹!”
说着,她把帕子收好,去厢房看自己的生母。
胜男见屋里只剩下爷爷和老太太,便说要去换衣服,也出了正房。她没有回自己的房间,而是跟在小姑妈后面,嘿嘿,她现在终于想到合适的人选了。
第一卷 缁衣世家 第十五章 我只要种子
“你呀,一个妇道人家,怎么也像大爷一样动不动就抡巴掌呢?!”
西厢房里,张老姨奶奶无奈的对女儿说道。
“哼,女人家怎么啦,女人家都活该被人欺负吗。姨娘,我知道,我这一回来族里好些人都看不顺眼,都惦记着我的几百亩地,今天我就是要告诉他们,我李珍姐儿是寡妇,可娘家不是没人。哥哥在县里,他们觉得远了,可是咱们家还有老爷子呢,哼,真当我们家好欺负呀……”
“唉,可真要是闹到族长那里也不好呀,李正良再怎么不讲理,那也是你堂哥,哪有妹子打哥哥的道理。”
“哼,也没有哥哥谋妹妹嫁妆的道理!再说了,我亲哥亲爹还在呢,哪里就轮到他李正良?!”
胜男站在窗下,听小姑妈和老姨奶奶说话。在亲生母亲面前,小姑妈的性子更放得开,也能说说心里话。
“可,可族长那里……”
“姨娘,您放心吧,爹不会把事情弄到族长家的,估摸着这会子李正良父子正被爹爹训斥呢。哼,要不是我缠了足,我还想跺他两脚呢,什么东西,连挪界碑这么下三滥的招数都使了出来,他当我是睁眼瞎呀!”
“哟,胜姐儿,怎么不进屋呀?”
老太太房里的丫头来给三姑奶奶送果子,却发现个小姑娘站在窗下发愣,走近了一看正是老爷子最看重的五姐儿。
“嘿嘿,我来看看老姨奶奶,”原本只想偷听呢,结果被人逮了个正着,胜男摸摸鼻子,腆着脸笑着跟她进了屋。
“这是那家地女儿,我怎么瞅着这么眼熟呢?”
原本坐在姨娘怀里说话的李珍姐儿听见外头的动静,忙重新坐在炕上,只见丫头小红和一个小姑娘一起走进来。
胜男忙给老姨奶奶问了安,然后一脸好奇的看着小姑妈。
“哦。这是你哥哥家的五姐儿,叫胜男。”老姨奶奶让丫头把果子放在炕几上。一把把胜男揽上炕。“胜姐儿,这是你小姑姑,今年入秋才回来地。”
“小姑姑好!”
胜男乖巧的叫人。
“胜男?!”
珍姐儿答应了一声,眼睛不住的打量着眼前的孩子,恩,仔细看看,这丫头的眉眼是有点像二哥,二哥生了五个丫头,前四个她都见过,只有这个五丫头天生胆子小,身子差,从来不见客。
即使是过年的时候,见了面也是缩肩搭背的躲在姐姐身后当耗子。今天一看,个头也抽高了不少,乌黑的头发也没有梳髻,而是用一根蓝色的缎带子帮成一束,高高的束在脑后。
巴掌大的小脸,黑黑的眉毛,圆滚滚的大眼,嘴角处还有两个小梨涡,一打眼就是个清秀伶俐的孩子,尤其是身上散发的气质,让她无法和年前看到的小耗子对照起来。
“可不,唉,也是个听话懂事的好孩子,”老姨奶奶见小红出去了,便叹着气把五丫的事情和女儿说了说,在她的想法里,觉得让一个女儿家当捕快,简直就是断送了小丫头一生的幸福,再加上五丫面对老爷子严厉的训练,从来不喊苦不怕累的,她从心里可怜和痛惜这个孩子。
在李家,像老姨奶奶这么想的人不在少数,可怜也好、真心疼爱也罢,从主子到佣人,对胜男倒也非常好。
“女捕快?”珍姐儿的眼睛蓦地一亮,可一想到自己的事情,又暗自叹了口气,“难怪呢,我看胜姐儿比我家的凤姐儿多了几分英气,原来是练武的原因。呵呵,哥哥为了李家也真是费尽心机了。只是可怜你这个小丫头啦……”
“姑姑,五丫觉得不可怜,”胜男偷听了她们的谈话,心里要和小姑姑合作的计划更加强烈,她抿着小嘴说道:“女儿当自强,多些本事不受人欺负,姑姑,您说对吗?”
“女儿当自强?!”珍姐儿何尝不想,她一个寡妇带着一双儿女离开婆家,不就是要自尊自强不受人欺负吗,“说的好,小丫头还有几分见识。来,头一次见面,姑姑也没有准备什么见面礼,这些小玩意留着玩吧!”
她是回家哭诉的,身上也没有带什么礼物,珍姐儿想了想,从袖袋里摸出一个精致的荷包,里面是她刚打的几个花生、枣子状的银裸子,送给小侄女倒也不失礼。
胜男乐呵呵的把荷包接过来,小手偷偷的摸了摸,恩,硬硬的有三四个呢。她甜甜的笑着道谢,然后状似无意的问道,“小姑姑,听说你家种了好些地是吗,都是种了些什么呀?”
“嗐,咱们乡下能种什么呀,不就是写麦子和白菜吗。这不,入冬后我把白菜收割了,十几亩菜地都还空着呢。怎么丫头,不好好练功,琢磨起庄稼来啦?”
珍姐儿手里还真有不少土地,有当嫁妆的30亩,还有去年用夫家的庄子换的十几倾土地,比起胜男还不知道在哪里的十顷地,人家才是真正的地主婆呢。
“哦,那除了白菜,姑姑不种茄子、黄瓜之类的菜吗,五丫整天吃白菜都吃腻了。”
“呵呵,现在可不是种茄子和黄瓜的节气,姑姑的地里也没有!”
“那,那您哪里有种子吗?”
哎呀,终于问到正题了,如果不是爷爷管的严,她没有上街的机会,她也不会装可怜问姑姑要种子。
“种子?!有呀,不过明年开春才能种,你要种子干什么?”
“嘻嘻,姑姑,我想种点试试,您给我拿些种子吧!”
“哎呀,孩子,这可不是闹着玩儿的,你也没有种过地,这不是白白糟蹋了吗?再说了,你现在主要的任务是练武,不要搞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老爷子会生气的。”
不是她舍不得种子,而是五丫的话怎么听都像是小孩过家家。
“姑姑,如果您怕浪费,您给几个也行,我就想试试嘛!”
五丫牛皮糖一样赖在珍姐儿身上,抓住她的胳膊扭来扭去的不撒手。
“唉,珍姐儿,不就几个种子吗,明天你给她派人拿一点子不就完啦。”
老姨奶奶看不过孩子失望的样子,忙出声劝道。
“好好好,但说好啦就给几个,试试也就罢了。种子也是粮食,断不能糟蹋,明白吗?”
“恩恩,我知道!”
就要几个,多了我还种不过来呢,这几粒也不过是她菜篮子工程的诱饵。
呃,今天看书看迷了,居然忘了自己码字,汗死,今天先一更吧!
第一卷 缁衣世家 第十六章 又得紫葫芦
傍晚,胜男窝在炕上发呆,炕几上点着灯,小巧坐在另一侧对着灯光纳鞋底。
“姑姑说明天就打发人把种子送来,拿到种子后先找个花盆试试,”胜男小手摩挲着宝葫芦,心里不住的盘算着,“咦,不对呀,即使宝葫芦的水能让植物快速生长,可具体多长时间长成呀,另外,如果真的长成,怎么给人家说呀?”
想到这里,胜男眉头皱了起来,哎呀,真是小孩儿当久了,脑子也秀逗了,只想着早点吃上新鲜的蔬菜,可这蔬菜是那么好吃的?!
可不试试怎么又甘心,她一想到晚饭吃的东西就郁闷,她的饭菜还是老爷子特意交代过的,比老姨奶奶她们吃的都好,但原料还是逃不脱白菜萝卜呀。胜男严重怀疑,再吃上一个月的萝卜,她就变成绿皮红心儿的人形萝卜。
“唉,管她呢,反正种子已经要了,就先试试呗,正好也试试宝葫芦的功效。”胜男泄气的趴在被子上,却被腰带里的东西咯了一下,她把宝葫芦放在一边,侧身摸了摸,原来是小姑姑送的荷包。
从腰带里摸出荷包,她来了兴致,当时随手捏了捏,挺硬的,估计应该是银裸子。银子呀,想到这里,她兴奋的坐起来,打开荷包,把里面的东西倒出来。
果然,从里面倒出三四个外型可爱的银裸子,有花生状的,也有枣子状的,个头不大,但是妙在精致。
“胜姐儿,这是姑奶奶送的?!”
听到动静,低着头做活儿的小巧抬眼看了看,发现胜男正摆弄着几个银裸子。
“对呀,小姑姑真好!”
看分量也有四五分银子呢,现在的大明朝安定已久,货币也比较坚挺,平常人家一月的花销也不过一两百文,她这几个银裸子能换三四百文呢,基本上够普通人家的两个月的花销。
“恩,姑奶奶为人特别爽快,听她身边地小兰说。她对下人也好。从来不打骂人。可惜好人不……”小巧看天色不早了,胜姐儿也要休息了。便收拾了东西把炕铺好。自己去外间睡。
“也是。小姑姑还这么年轻就死了老公。以后的日子真是不好过。”胜男把荷包收好。和上次老爹留下地银子一起放好。这可是她的私房钱呀,虽然家里不缺吃穿,手里有点钱还是比较好,“咦。水放进葫芦里能无穷尽,那如果把银子放进去。是不是也能无穷尽呢?!”
想到这里。她又兴奋的坐起来。把小葫芦地口打开,拿了一块银子想试试。
“住手!”
她从荷包里找了一块最小的。正要把银子塞进去,上空突然出现了好久不见的01478号实习小白。它依然是白衣白帽子,胸前垂着一根长长地舌头。
“你,你怎么来啦,我时辰应该还没有到吧?”
胜男一看到这个倒霉孩子就郁闷,她重生还没有一年呢,这个身体应该不是短命鬼吧?!
“没有,你这个身体估计还有六十多年好活,放心吧,我不是来拘魂的。”
“那你来干什么呀,吓唬人呀?”
真是的,你有不是送财童子,没事乱晃荡啥?!
“你当我愿意来呀,要不是担心你把宝葫芦糟蹋了,我才不管你呢。”
当它很闲呀,人家终于转正成功,现在是地府合法上岗的白无常,每天都忙着很。
“对了,这个小葫芦到底有什么神奇呀?”
“呵呵,这可是宝贝,来来,我仔细给你说说,”外间的小巧已经睡着了,小白的身体飘呀飘的落在炕上,“这不是一般的葫芦,而是南极仙翁用来装仙丹的宝葫芦。”
“南极仙翁的宝葫芦?真的假的?”
就这个小东西居然是神仙的东西,她可记得《西游记》里的那些妖孽,偷了仙家的东西下凡,哪怕一根腰带也成为制敌的宝贝。那自己手上的葫芦是神仙装仙丹的东西,那么应该比裤腰带的功效强多了吧。
“当然是真的,要不是我和南极仙翁的实习小童子关系好,这样的仙器根本就不可能上手的。”小白一脸欠扁的臭屁样,胜男只想用脚丫子丈量它的小脸,“我给你说,也就是我欠你条命,否则,这样的宝贝我肯定不会给你的,宝妮……”
“切,既然你这么宝贝,那你送我回家,我把葫芦还给你!”
胜男一脸唾弃,当她稀罕呀!
“那怎么行,你的生死簿都已经重新改过,以后你就安安分分的在这里生活吧。哎呀,被你一打岔我都忘了来干什么的,时间不多了,我长话短说,这个宝葫芦的功效就是可以造就‘生命水’。”
“生命水?是个什么东西?能起死回生吗?”
“差不多,其实你已经得到生命水了,”小白也没有想到宝妮运气这么好,在没有任何说明的情况下,自行开启了生命水。
“就这水,这只是普通的水呀!”
胜男把葫芦口对着小白,里面满满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