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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芋圆加奶球 作者:清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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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笑了笑:“听你们沈老师说,你人很聪明,就是学习不太上心,成绩一直不上不下的。我看这也正常,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嘛。”

    这样的富二代公子哥儿章韵之听过,也见过太多。

    有后来公司管的一团乱玩坏了的,一年结婚离婚三四次,一边和门当户对的千金小姐结着婚,一边和初恋谈真爱的。

    她几乎能预测出眼前少年将来的样子。

    林臻目光一缩:“不是,我……”

    “你是你父亲的独子,也应该也知道。做多大生意就要背多大的债,一年就要吃多少官司,成天提心吊胆,那不是正常人过的日子。”

    此时的林臻,哪里是世事练达、词锋锐利的章龄之的对手。

    而且那是……何樱的妈妈,林臻深深低着头,束手无策。

    或许她说得对,自己有什么资格不被章韵之看成纨绔子弟呢?

    自己父亲是高考状元出身,白手起家成就家业,而他为了赌气为了所谓的梦想,明明准备参加高考,可大半课业时间都扔在了竞赛上。

    林焕里到底心疼爱子,只是让他考了个雅思出来,叹着气说不行就送你出国念书。

    何况,章韵之又暗示他,只要别打扰现在的何樱,她已经和何樱说好了,等高考后再见你。

    至于后面的事,她也就没精力多管了。

    林臻当然连忙答应了。

    但她临行前,轻飘飘笑了说:“我知道我女儿,她呀天秤座,最花心的星座。等到高考结束,我怕她到时候都不来找你了。”

    林臻当时笑意温柔,说不可能的。

    没想到,何樱当真山回路转不见君,杳无音信。

    把他一个人扔在那段遥遥无期的苦恋里,为期……七年。

    但他们性格实在太像了,又都年轻,谁也不愿意低头弯腰,当面去问一句喜欢。

    林臻叙述的很平静,间或还笑了一两声:“说实话,现在回头看看那时候的自己,不怪你妈妈,连我都看不上自己。”

    “明明决定妥协了,还非死咬着过去那点不放,像是这样就有一身傲骨一样……”

    “你别说了,林臻。”

    何樱抱着膝盖,人都在发抖:“……她没有告诉过我,让我去见你。”

    林臻瞬间失语。

    何樱还是止不住泪意:“她真的没有,告诉过我。”

    “她只是对我说,”她学起章韵之的语气简直惟妙惟肖:“十七八岁的少年变心多快啊,有可能今天跟在你身后,明天就去喜欢别人了。”

    “我……相信了,对不起。”

    好久好久,都没人再说话了。

    好友们忍不住从餐厅里跑出来,远远站在那,生怕他们出什么事故。

    林臻很强硬地要拉她起来,满眼水光的何樱当然不肯,可又犟不过她。

    “你要是为我难过,那大可不必。”

    林臻看着她笑了下:“这对我来说,已经是最好的答案了。”

    至少他们曾经真的,互相喜欢过。

    “别流眼泪了,”林臻一指身后,哄她道:“不然待会儿卢清映她们可放不过我。”

    “还有,这么多年,我是不是还没有认真表白过?”

    何樱抹去脸上的水光,摇了摇头:“那天……那天你不是说了嘛。”

    “那不算。”

    林臻低着头说:“何樱,有句话我想了好久了。高中时想,去美国时也在想。”

    深蓝丝绒般的夜空,群星闪烁。

    他望着她,握着她的手按在心口,嗓音低哑:“何樱,我真的好喜欢你啊。”

    “喜欢你的纯善可爱,也爱你的自卑自尊自负。”

    “即使那让我们分开了这么久。”

    作者有话要说:  林臻这段告白是我觉得最浪漫的了。

    请诸位息怒,父母要是想拆散未成年的恋爱,真的太容易了,或许电视剧没这么演,但这点我……深有体会。

    章韵之的确可怜又可恨,但以前文的铺叙,我觉得出现这个情节并不突兀,不要骂我qaq。

    艰难的日子过去了,后面都是甜甜,我觉得还有十几天这文就要完结啦(咳。

    这章依然18个红包。

    第20章

    何樱猛然抬眼看着他。

    手心里的心跳如鼓。

    林臻的眉眼疏朗, 丝毫不见她想象中的苦涩怨恨, 四目相对,却透着极温柔的笑意。

    “何樱, 我这是在表白啊。”

    他握住她的手按在自己温热的颈间,薄红的脸微微侧着,望着她笑:“烫不烫?我真的很紧张。”

    “是死是活, 你好歹给我一个痛快——”

    “我……我手酸。”何樱缩了下手,温吞吞的。

    林臻低低嗯了声放开了。

    他没说话, 目光一点一点向暗里坠落, 何樱见着, 心都被揉皱了一块。

    “林臻。”

    “我觉得,”她低眉沉吟了下,复又仰起脸弯着眼对他笑,声音恬恬淡淡的——

    “这世上我见过的人里,我们最相像了。”

    她和林臻的确家世、爱好所长尽皆南辕北辙, 但偏偏她就认定, 没人能比林臻离她更近了。

    在同学眼中她元气满满, 同事前辈面前温和有礼, 活的比谁都心灵鸡汤。

    装着装着,都快要忘记原来的自己了。

    但在林臻面前,她可以放纵自己,该难过就蹙着眉,被他三言两语哄好了,又重新笑的眉眼弯弯。

    因为何樱知道, 林臻和自己是一类人。

    怕添麻烦,不想轻易对别人倾诉负能量。

    即使被生活工作压的快要垮掉,还是像个幼稚的孩子一样抱有希望,愿意相信平凡生活中的英雄梦想。

    他们都——

    他们都用自卑又自傲的方式喜欢着对方,经年不变,虽九死未悔。

    何樱闭了闭眼又睁开,平复着心跳,声音细柔到快要听不见。

    她说:“你知道的,没人不喜欢自己的。”

    “嗯?”

    “所以……”

    她含泪带笑,轻轻告诉他:“林臻,我最喜欢你了。”

    一刹间天幕中仿佛有烟花绽放。

    怔忪了好久,林臻才忽然记起,噢,明市早就全线禁放烟花了。

    何樱眼睛水润润的,泛着笑拍了他一下:“嘿,小帅哥!”

    林臻的智商和注意力,早就被极致的惊喜卷走了。

    他恍恍惚惚应了声。

    “要不,”她长睫扑闪扑闪的:“你要不要试试看,做我男朋友?”

    “你,”林臻倏然反应过来,看着她不知是气是笑:“……你怎么抢我前面了?”

    何樱傲娇:“爱要不要。”

    “要要——”

    他放柔了音调,唇边的笑意掩不住:“这活儿我从今天起接了,以后你都不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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