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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愿君心似我心》易帜

    上部——

    法兰蒂斯:

    英雄二字,误尽天下苍生。

    他的祖国可以出卖他,但他无法背叛自己的祖国。

    于是毅然赴死。

    路德瑞克:

    狼不是没有忠诚。

    一只变成人的狼,可以爱上主人么?

    即使你转世泯然众人,我也会无悔追随。

    下部——

    贱受转忠犬傲娇受(人家不是犬啊坟蛋!)

    渣攻转温柔(对内)冷漠(对外)攻

    上 牺牲

    第1章 楔子

    初春,雪刚融化的季节。

    它是一只狼,嫩绿色的眼睛,闪着油光的银灰色皮毛。它永远是狼群里最骄傲的一只,跑得最快,猎物最多,交配季节最受母狼的青睐。它看上去很年轻,因为它一直身手矫健,但是没有那个同伴能说出它到底是什么时候出现的。

    它的生活过得很惬意,直到有一天,人类来了。人类抢夺他们的猎物,砍伐森林,甚至捕猎它的同伴。它一开始觉得事不关己,可当猎人把主意动到它的身上,它就恼了。

    它开始袭击村庄,它不屑于偷窃,但它会咬死牲畜甚至猎犬。猎人不是它的对手,它还咬上了两个猎人,一个断了胳膊,一个没了腿。它只觉得出气。

    后来,一群骑着马,穿着一样的衣服的人出现了。他们的枪很快,它躲不过,被一个金色头发的男人打断了腿。它依然没有停,一直跑,红色的血液染脏了它的皮毛,渗进土地里……

    第2章 1 公爵殿下

    八月任命就要下来了吧?

    法兰蒂斯想。

    一个月前,他从中央军校指挥专业毕业,现年二十。他父亲是女王陛下的弟弟,母亲是前元帅的幼女,因此,法兰蒂斯一出生就拥有公爵的地位,可谓家世显赫。然而,在他三四岁时,父母便在旅行途中意外身亡,他被现在已经继任元帅的舅舅抚养长大。十六岁的法兰蒂斯在舅舅的建议下报考了军校,当然,也是他本人的意愿。在这样一场持续了进一个世纪的战争背景下,男孩子想要报效国家,也就是这么条路。

    四年军校生活,他像一块儿吸水的海绵一样地学知识,赢得一众同志,也用自己的优秀为将来埋下隐患……

    伊尔比德家族一代代军人挺拔颀长的身材,与克洛德伊尔皇族的金发碧眼,完美的融合在他身上,仿佛是散落在人间的天光所凝聚。

    常有人说,法兰蒂斯公爵比漂亮得跟女人一样的皇太子更像个个皇帝的样子呢!

    法兰蒂斯有很多明里暗里的支持者,尤其是在初入军校的他,在开学典礼上代表新生致词之后——“我自己的母亲早已离我而去,但是,克洛德地大地就是哺育我的母亲,我愿为她牺牲一切!”

    这句话成了很多年轻军人喜欢的格言。

    但是,伊尔比德元帅却为这样的侄子担忧,他宁愿他平凡些,或者是个傻子,一个纨绔子弟也好。对一个无心皇位却拥有第二顺位继承权的王族,优秀反而是最大的罪恶。元帅也很矛盾:一方面,法兰蒂斯的成绩可能招致皇帝的杀意;另一方面,要是法兰蒂斯笨上一点,也许早就和妹妹、妹夫做伴儿去了……

    等待任命的时间,法兰蒂斯决定接管自己的领地。

    在克罗德,不是所有贵族都有领地。一部分是祖上有功勋的宗族世代继承领地,族长继承管辖权,比如席尔卡家族;一部分是管理需要,比如边境驻守的将军世代定居于此,便分作领地,比如有“帝国之盾”称号的伊尔比德家族;再者,便是皇帝赏赐。其他贵族虽然也可买地并且作为财产继承,但并没有领地的征税、征兵等管辖权。早逝的亲王,作为唯一的同母弟弟,女王陛下曾赏赐给他以玫瑰城堡为中心的一千多亩土地,作为成年礼物。这便是法兰蒂斯所要继承的地方。由于法兰蒂斯在亲王去世时还未成年,这里一直由负责王室宫殿的官员管理,因此并未荒芜。

    然而,在法兰蒂斯住进这座华丽的城堡的翌日,就报告上来一件棘手的事情。

    碧湖森林边缘边缘的村庄遭到狼群袭击,

    法兰蒂斯无可奈何地带领一队他还没认熟的骑兵前往。学过战争史,他明白这不是狼的错。在帝国与百年前叛乱——实质上应该算是分裂——的军盟的战争中,财政的压力是巨大的,这且都转移到了人民身上,于是农民一再开荒。一个世纪前超过百万公顷的碧湖森林已经有超过一半变成了耕地,猎人们大量猎杀野兔和野鹿,狼群无处觅食……

    如果没有战争,多好。

    夜晚,狼群出现。人们藏在背风方向,直到狼群离开森林的庇荫才开始射击。

    晴朗,月明星稀。十头只红着眼一身狼狈的野狼中,有一头银色的特别抢眼。一身映着月光的水亮皮毛不曾沾上灰尘,莹绿色的眼睛,动作十分敏捷,不但躲得过子弹,还有救助同伴的余裕。

    法兰蒂斯心里知道这一定是头狼,如果自己出手解决掉它,事情一定干脆许多。但是不知为什么,他有些下不去手。

    人与兽的队伍,越来越近。狼一头头地倒下。银狼长啸一声,扑了上来,咬伤了两匹马。其余的狼似乎也爆发了勇气,接着又有两位骑手被掀下马。可是,那些狼却不如银狼这么好运气,攻击的时刻也成了它们毙命的瞬间。

    终于,除了银色的狼,最后一头,也倒下了。

    人们谨慎地慢慢围上前。法兰蒂斯的手势告诉他们:抓活的。

    银狼用鼻子拱拱最后一个牺牲的同伴还温热的躯体,发出一阵低哑而悲伤至极的哀叫。

    “阁下,放了他吧……”有人说。

    “然后等它来复仇吗?”有人反驳。

    法兰蒂斯犹豫了一瞬,不料那银狼一跃十几米扑到他身前——“砰砰”,发射性的动作,没有取了狼的性命,不过断了它两条后腿。

    “你们谁当过兽医?”跳下马,抱起失血昏迷的狼,法兰蒂斯对惊呆了的骑兵们问。

    对于莉娜总管而言,猎狼回来的法兰蒂斯少爷很不对劲。从少爷到伊尔比德家就被指为专属侍女的她,可以理解从小就喜欢动物的少爷抱个什么回来,可是,那不该是一头狼,据说还是头杀了不少人的;更不应该的是,少爷居然纡尊降贵地亲自给它洗澡,亲自给它包扎!

    “少爷,这样不卫生吧?”

    法兰蒂斯没有回答,反而问:“莉娜,你说它会不会讨厌我呢?”

    莉娜一愣:“它哪里知道讨厌谁呢!不过是头畜生而已。”

    “可是我们杀了它的族人,我又伤了它——不过,即使不能驯服,我也不想放它走,这么漂亮的皮毛——”

    正好做条毯子。莉娜心里说。

    不到两天,狼就醒了。

    像法兰蒂斯预见的一样,它一见人就撕咬狂叫,不得不用铁链锁起来,搁在面前的肉食也不理不睬。

    又三日过去,狼已经变得十分憔悴,却始终戒备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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