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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我们将悲伤流放 作者:步飞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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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了你,还被你当贼似的防着,真是好心遭雷霹。”

    飘云没声了,被他这么一说,仿佛是自己小气,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可他真是君子吗?显然不是。他龙天佑从来就不是什么善男信女,自然不会平白无故对人好,飘云有种从狼窝掉进虎穴的感觉,只觉得今天所领受的一切,他早晚有一天会连本带利的要回来。

    “喏,这个给你。”龙天佑擦了擦手,递给飘云一样东西。

    飘云接过来一看,原来是那台dv,不觉抬眼重新打量了他一番,看不出,这人办事还真是细致,连这个都想到了。忽然想起被自己打伤的那个人,不禁有些担心,小心的问道:“会不会给你惹麻烦?”

    龙天佑横她一眼:“麻烦大了,现在两帮子人正准备火拼呢?到时候少不了损兵折将,血流成河。我看你怎么赔给我?”

    飘云有些吃惊,结结巴巴的说:“那,那怎么办?”

    龙天佑扑哧乐了,伸出拳头戳了一下她的脑袋:“傻丫头,骗你呢。连那几个瘪三都摆不平,我龙天佑也不用混了。”

    飘云向后稍了稍,跟他这么亲昵,让人觉得不适应。龙天佑也仿佛有些不自在,两人一时无话。

    “我明明报警了,怎么警察一直没来?”飘云是没话找话。

    龙天佑受不了似的斜了她一眼:“说你傻还不乐意听。选择性执法听说过没有?你还真当警察是救苦救难的观世音菩萨?”

    飘云被他呛得彻底没声了,心想这人不但眼毒,手狠,说话更是不给人留活路,一句话就能噎死人。

    接下来的日子,飘云一直呆在龙天佑的公寓里养伤。她很愿意回到自己的小窝里去,可是人家龙大少爷不答应。说什么就她一个人呆在家里,手又受了伤,饿死了都没人知道。

    可飘云总觉得他居心不良。看着飘云狐疑的眼神,龙天佑白她一眼,说道:“我要是想搞你,你还能全须全尾的站在这儿?早被我吃得连渣都没了。留你在这儿完全是看隋洋的面子,你真当我那么稀罕你?”

    飘云想想也是,再说她现在的确需要人照顾,回家是饿不死,可是每天只能靠方便面过活。还受着伤,想想都觉得凄凉。

    趁他不在的时候,给寒城打了个电话。把遇险的经过简单交代了一下,寒城吓得不轻,一直追问她在哪?听语气好像恨不得立刻飞到她身边来。

    飘云说自己在隋洋父亲家,诸多不便,养好伤就立刻回去。寒城只得悻悻作罢。又寻问了一下白雨菲的情况,寒城说没看见她来上课。弄得飘云又是一阵担心。

    男友明明在身边,却放任一群人渣作践自己,任何一个女孩遇到这种事都受不了。何况她还如此的年轻。

    不过担心也没用,飘云现在是鞭长莫及。只有先把自己料理好,再琢磨其它的。

    与龙天佑同居的日子,她由开始的战战兢兢,到后来的随遇而安,倒也没费多少波折。

    龙天佑不是难相处的人,除了心狠点,手辣点,语气冲点,其他都还好。一日三餐有酒店上门服务,房间的清洁有钟点工按时打扫,什么都不用她操心。

    晚上他在客房,她在主卧。他们各睡各的,和平友好,互不侵犯。

    白天,他不在的时候,飘云就一个人坐在阳台的藤椅上看小说。《沉香屑》,《倾城之恋》,《茉莉香片》,《金锁记》。张爱玲的爱情传奇永远那么直逼心肺。透过那些别致到忧伤的文字,仿佛看到旧上海逼仄狭窄的弄堂,爬满阳台的葡萄藤,滴着雨水的油纸伞,蛮荒世界里的女人和郁郁不得志的男人,辗转在每一个黄昏的窗前,每一个凄凉的雨夜,每一个惨淡的黎明。就这样爱了,分了,散了,算了。还有那咿咿呀呀的胡琴,绕梁三日,余音不绝,说不尽的苍凉故事,让人唏嘘不已。

    抬头望进满眼金色的阳光,飘云惊异于自己的变化。

    上大学的时候,在那青春年少裘马轻狂的岁月里,她是顶不喜欢张爱玲的。总嫌她下笔太狠,好端端的人生,如花似玉的爱情,被她写得如此绝望。更讨厌她的哀艳清冷。明明没用什么了不起的字眼,却能让人心寒如雪。

    后来,却因那篇被炒得沸沸扬扬的《色戒》而惊为天人。尤其喜欢结尾处这两句:她最后对他的感情强烈到是什么感情都不相干了,只是有感情。他们是原始的猎人与猎物的关系,虎与伥的关系,最终极的占有。她这才生是他的人,死是他的鬼。

    真是毁进骨子里。

    爱到如斯地步,还有什么可说的?落子无悔,愿赌服输。爱情如果是男女间永恒的战争,那么先爱的人,爱的最深的人,永远是输得最多的那一个。

    有时看得累了,从落地玻璃窗向外望出去,十八楼相当于一座小山的高度,能看到火材盒似的平房和鳞次栉比的普通楼房,还真有一览众山小的感觉。

    偶尔向下看,车如流水,马如龙,行人如虫蚁。

    常常就这么一直坐到天黑,看着楼下的万家灯火,一片一片的亮起来,宛如涨潮的星海,还有那璀璨的霓虹,车前的灯光,天上地下光灿灿的连成了一片。让人欢喜的几乎想就这么跳出窗外去,狠狠融进那片金碧辉煌的人间仙境里。

    有时候,看着看着就睡着了。龙天佑回来的时候,就看见一个瘦小的身子缩在藤椅上,身上盖着一本厚厚的书,怀里抱着一大包零食,仔细一瞧,睫毛还是湿的。

    男人粗糙的手指想贴上去,抹掉那让人心烦的液体,可是又不敢真的贴上去,怕惊了她。

    所以每次飘云醒过来,总是看到自己身上盖着毯子,cd机里的《四季歌》依旧水一样静静的流淌着,晚归的男人疲倦的靠在沙发上,桌上的菜已经凉透了,一口都没有动过。

    他们一起吃饭,起初两个人都不说话,只有电视里一波一波的噪音,充当空气调节剂。龙天佑把肉夹到飘云的碗里,飘云再把他们一块一块的夹回去,把盘子里的青菜吃个底朝天。慢慢的,龙天佑摸准了她的胃口,送来的伙食清淡了许多。

    飘云从不认为自己是个安静的人。龙天佑也绝不是一个惜字如金的男人。可是他们在一起的日子,语言似乎成了多余的东西。他不是隋洋,不需要取悦。他也不是寒城,不需要保护和安慰。他是一个真正的男人,有能力,又强悍。他运筹帷幄,高屋建瓴,有着世事洞穿的狡猾和百炼成刚的智慧。所有蹩脚的伪装和刻意的讨好,在他面前都是上不了台面的小把戏。

    他什么都不需要她来做,只是把她摆在那里,像一只水晶花瓶,因为易碎,所以连一个指头都没动过。

    就是这么一种莫名其妙的状态,却莫名其妙的让人安心。地老天荒,心旷神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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