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0
如果爱情不回头 作者:雨薇
分卷阅读10
谁的?”
宁母看了看宁父,宁父眉头拧着,脸色十分不好看,但也只能叹口气说:“既然这孩子都有了,就把婚结了吧。别让人看我们宁家的笑话。”
孟心怡听到这句话,心里乐开了花,脸上却是云淡风轻的笑着。
“谢谢叔叔替我作主!”
宁飞扬也看了检查报告,他记得那天他喝了太多的酒,做了错事。
虽然他一万个不想再娶,可是他再也不能辜负和伤害另一个无辜女人。
“你们安排吧,想怎么办,自己做主就好!”
他只丢了这一句话就走了,那天起他开始出差了,国内外打飞的忙碌个没完没了,把孟心怡一个人留在雪园,再也没回去过。
直到婚礼,他才以新郎的身份出现,他以为他会就这样接受所有的安排。
他已经没有爱情了,和谁结婚又有什么分别呢?
就这样,至少不会再有人受伤。
化妆室,他正在换衣服。
他的两个伴郎兼好友坐在沙发上刷着微博,两个大男人对着手机屏幕直舔屏。
“你们快来看看,这个客栈的老板娘真是美呆了,真想去那儿住上一晚,什么也不干就看看老板娘都此生足矣呀。”
“快擦擦你的口水吧,都流手机上了!”
“喂,是真的很美,比宁飞扬的前妻还要美。可惜结婚了,要不然我一定得拿下这人间极品,你看这气质,啧啧,也不知道什么男人这么有福气。”
“等等!”
“等什么?宋哲,你没戏,人家结婚了?”
那个被叫作宋哲的男人突然一把抢过手机,拿到眼睛边上仔细的看了看,一脸严肃认真的看着镜子中面无表情的宁飞扬。
“飞扬,这个可不就是你前妻吗?”
正在扣着西装扣子的宁飞扬手顿了顿了,脸色一怔。
“宋哲,不开玩笑你能死呀。你没看她手里还牵着一个小女孩儿吗?怎么可能呢?”
莫飞不屑的白了宋哲一眼,正准备拿回自己的手机,却转瞬被宁飞扬抢在了手里。
他目不转睛的看着照片上那张熟悉的脸,是她,她就是他的暮雪,从小跟在他身后喊他老公的楚暮雪。
为什么他从没觉得她可以美得这么让人心旷神怡,却又如此叫他心痛呢?
“这是哪儿?”
“香山!这家客栈叫香山暮雪。”
“喂,这真是你前妻吗?”
“不是前妻,而是老婆。我们从没离过婚!”
他红了眼眶,脱了身上的礼服扔在地上,头也没回就朝外面走着。
“你干嘛去?婚礼马上就要开始了!”
“婚礼取消!”
“宁飞扬你是不是疯了呀!”
两个伴郎被他弄得稀里糊涂,跟在他身后完全不知道该怎么了。
出门的时候正好碰上换好婚纱的孟心怡,她伸手拉住他,一脸哀怨的问他:“你要去哪儿?”
“暮雪没死,她还活着,这婚不能结!”
宁飞扬坚定而又绝情的说着,对自己不爱的人从来都是绝情的,狠毒的,不留一丝余地。
“不可能,你肯定搞错了,不可能!”
“心怡,对不起!我不能和你结婚,但我会尽我所能补偿你!”
他绝决的推开她的手,大步流星的离去。
“不行,你不可走,我不要你的补偿,我怀了你的孩子,你怎么可以对我这么绝情,我姐姐呢?你忘了我姐了吗?你这么对我,你不怕她伤心了吗?”
她扯着他衣袖,声泪俱下。
“心怡,我欠暮雪的太多太多了,她也曾怀过我的孩子!”
宁飞扬朝两个伴郎使了个眼色,他们俩立刻帮着把孟心怡给拉扯了开来。
宁飞扬逃一样的离开了婚礼的酒店,订了最早的班机飞香山。
正文 第十七章 他是个坏人
她还在,她还活着,她躲着他,躲到那么遥远的香山。
坐在飞机上的宁飞扬心情久久没办法平静,脑子里闪现出一万种她们再次相见的场景。
他知道,她一定恨死他了,一定不想再见他,不然不会躲进山里。
他在心里也作好了接受她所有责难,痛恨的准备,只要她还活着,他还能看以她,带她回家,这就足够了。
可是即使作了一万种的心理准备,却没有想到会是这样一种见面。
“先生,您是要住宿吗?”
她看着他,一脸亲切的微笑,热情的招呼让他恍然如梦。
她叫他先生,她不记得他了?
“暮雪,你不记得我了吗?我是宁飞扬,宁飞扬,从小和你一起长大的宁飞扬,你的老公宁飞扬呀!”
他激动不已,上前一把抓住了她的手,迫不及待的说着。
楚暮雪吓坏了,匆忙闪躲顺手抄起了鸡毛掸子防身,一脸惊慌的看着他。
“你,你别过来。你住不住宿,不住宿就走,否则的话我就报警了!”
她不认识他,没见过他,他竟然说他是她老公,怎么可能呢?
“暮雪,你真的不记得我了吗?你再好好想想,我是宁飞扬,宁飞扬呀!”
宁飞扬不顾她的阻拦冲过去一把把她拉进了怀里,紧紧的抱着。
三年了,他找了她三年,想了她三年,无论如何再也不会放手,再也不会让她离开。
“你放开我,放开我!”
楚暮雪用力挣扎,可是她的力气完全挣脱不开他的拥抱。
那一瞬间有一种特别熟悉气味儿钻进鼻息,侵入大脑,莫名的许许多多乱七八糟在画面在脑子里胡乱的打起了架,头突然间像要爆裂一样的疼了起来。
“放开我妈妈,你这个坏人,放开我妈妈!”
稚嫩的声音如同一盆冰水直接从他的头顶浇了下来,他错愕的松手,低头看着拽着自己裤腿拼命咬着他的那个小女孩儿。
看起来不到小小的一个,不到二岁的小模样儿,像极了小时候的暮雪。
“妈妈,妈妈!”
“楚楚,楚楚!”
楚暮雪紧紧的把孩子抱
分卷阅读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