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18

分卷阅读105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小贴士:页面上方临时书架会自动保存您本电脑上的阅读记录,无需注册
    山精 作者:绝歌

    分卷阅读105

    一眼,但那眼神气势,瞬间让他想起在翰林院有次机缘巧合见到陛下。陛下为杀伐征战之君,在皇子时就镇守边关抵御北寇,继位后,更是亲自北伐提剑上战场,杀得北寇西逃,从此不再为患,换来北疆安宁。县令挥去脑海中的念头和心悸,端坐在堂上,说:“从实招来。”

    神凰说:“出生地早不见了,无父无母,又或者可以说是宇宙天地便是我的父母。曾遭灭门,全家死绝,后为昆仑……昆小山所救,在昆仑山上收了一帮小崽子讨生活。”

    山匪啊!

    神凰说:“我在的那地儿不归你们管,不过你们如果是要路引,笔取墨来,我给你们写一张。”她说话间,还摸出了自己的神凰印。毕竟统治一方世界,总不能事事让自己亲自跑腿,戳个印,印上也有她的几分神威,随便派个凤凰小崽子就能把事儿办了。

    县令的头都大了。这是外匪私自进入我朝横行啊!

    神凰正要拿起印显摆吓唬下县令就收到昆仑的视线,当即默默地把印收了起来。

    跪在地上的原状苦主看见了,缩着脖子只当没看见,吓得瑟瑟发抖,这可是惹到了土匪头头了,还是野蛮地过来的那种。

    县令能以农家子弟出身在没背景没靠山的情况下挣这么份功名,脑瓜子自然是不差的。小山大夫这么个人物在他的辖地,更有京里的王爷国公们派马车来请她出诊的事,可是知道这位有京里那些王公给的牌子当路引,路子广。这两位,一个是杀人不眨眼的大魔头,一位是名扬天下的神医,哪个他都惹不起,当即说道:“申凰此事涉及外邦,需得上交朝廷处置。”对书吏说:“你把本案所有卷宗一并打包。”又吩咐捕头:“你把申凰、昆小山以及这几位苦主带上,随本县令一起前往府衙。”

    申凰因着那比江洋大盗还可怕的盗匪头子的身份,县令给了她囚车的待遇。这位凶着呢,没敢给她站笼,让她去囚车坐着。申凰嫌弃囚车的板子不平,坐着不舒服,还让县令去给她找两个浦团。

    来告状的是那大夫的两个儿子,也是念过书有点脑子的,见这阵势哪能不明白,这事儿县令不敢管,要往上头送。申凰身上牵扯的可不止割人舌头这桩案子,他们卷进申凰的案子里,说不定要跟到京里去。他俩当即宣称不告了,要撤诉状。

    县令不乐意了。事情是他家主动招惹的,如果惹出大事就想缩了?哪有这种好事!有本事你别造谣,造了谣让人割了舌头自己往肚子里咽,不想咽这口气,这会儿闹大了又再往回缩,当他一地县令吃饱了饭没事干啊。他们不告了,他把人放了,回头又得让人揪住这事做文章,没靠山没北景的,当个小官不容易。哪能容得他们拍拍屁股就当没事儿似的缩了。他当即脸一沉,说:“想好了,诬告可以要重责三十杖,罚苦役三年的。”

    申凰收到县令让捕头送过去的两个蒲团,主动地钻进囚车里,抬手招呼旁边的昆仑一起进来坐:“我一个人坐,多无聊啊。这车还是马拉的,上头还有笼子,比牛车舒服。”她又扫了眼拉囚车的马,说:“这匹马也算是有福气了。”

    昆仑上前,低头进入囚车,说:“你可别张嘴就说谁有福气。”神凰是真正的正神,龙和凤天生与天地万物相融,她张嘴说出来的话,那是得到天地认可的。神凰说这匹马有福气,话出口,经天地印证,这马即使原本没福气,是匹拉囚车的劣等马,那也是有了神凰赐福的马了。同样道理,神凰要是张嘴咒骂谁,都不用像凡间的道士那样需要作法向天地鬼神借力下咒,张嘴一动,直接就是天地诅咒。

    神凰粲然一笑,说:“照你这般小心谨慎,哪来我家那些小崽子。”凤凰帝族是死绝了的,剩下的凤凰都是集天地灵气而生的,这种靠机缘孕育出来的天地灵物,拢共也没几只。她那梧桐神界里的凤凰,几乎全是普通的鸟族,被她赐下神凰血,他们的修行境界到了,能够承受得起她的那滴神凰血的力量了,吸收之后,进化进的凤凰。若说赐福,整个梧桐神界的鸟族都得到过她的赐福,昆仑神山的众多生灵还经常沐浴她的福泽。

    她靠在囚车的笼子上,说:“龙行气,主天气四象,定四面八方。凤凰主生,赐苍生福泽。”她笑道:“既得天地力量,自然对天地也有其职责。我以前教过你的。”

    昆仑琢磨了下,似听明白了,又没听明白。

    神凰见昆仑又如以前那般傻呼呼的模样,不由得乐了,又笑呵呵地说:“世上那么多的马,能同时替我俩拉车的,能有几匹?这就是它的机缘造化。它拉了我俩,千里路程,我总不能去薅把草答谢它吧,那多跌份儿。”

    “你入世修行,可我俩,终归并非世俗中人。”

    旁边看守犯人的捕快听得心头一跳,暗说:“世外高人啊!”再一想,说不定就是故意说给他听的,想捏造个身份逃脱罪罚。不过看她俩的气度,还真别说,挺有几分高人模样和本事的。

    昆仑和神凰悠哉地坐着囚车,原告则跟着差役一起走路。

    县衙穷,马匹少,捕头都没马坐,也就县令有匹自掏腰包买了匹代步的马。这县令也是穷,稍好点的马都买不起,普普通通的中等资质的马凑合,路上的吃食也和捕快差役们差不多。

    两名原告虽然不是什么富贵家,但家里有个做事不太讲究的爹,也算是小挣了些家业,平日里都是读书学医,与笔墨药材打交道,没干过重活走过远路,这每天好几十路地赶下来,脚都走起泡了,他俩还不敢跑。好在家里知道他们要上路,派了两个小厮跟着。在县城这种地方,店铺里有伙计,家里还能养小厮杂役的,也算是大户人家了。

    县令到州府去见了知府,又见了提辖官,歇了一夜,第二天,县令跟着提辖官一起押着那被涂了防腐材料的三四十具尸体由官差护着一起上路。

    原本提辖官是打算把尸体拖回去,埋了,由知府上书请功,这事就算完了,不提那些土匪的死状,只轻描淡写地提一句有位受过昆小山恩惠的江湖义士出手协助官府捉杀土匪,打算便将此事掩过去。

    这正要把尸体拖出去埋呢,县衙来人了,又闹出事了。

    “江湖义士”变成了外邦的土匪头子,看申凰那气度可不是一般的土匪,这里要是把申凰砍了,回头她的手下在边关作乱或者是直接进入我朝给她报仇怎么办?那得有多少商队或百姓得遭难?这笔账要是细究下来,又得算到他们头上。得,去京里吧,反正昆小山有能耐路子广,让她想办法去,他们谁都不得罪。

    于是尸体不埋了,赶紧涂上防腐的东西驮着尸体和县衙的人一起上路。

    县令本来想把申凰和昆小山交到府衙就回去

    分卷阅读105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按 →键 进入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