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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陵观火 作者:三月蜜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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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景,吹的我半天缓不过神来。

    “为什么?”

    他伸手摸在自己胸口,我那里似乎也能感觉到温度,像一只手暖融融的贴在那里,心跳竟然快了起来。

    猛的一阵抽疼,我们二人皆是面上痛苦不堪, 陈棉怔在那里,脚步微微上前, 想扶我却被我一道眼光吓了回去。

    “阿缺,是我不好, 你的身体, 根本就不适合有孕, 那碗汤药,你必须喝下,虽然照顾你一些时日, 你有所好转,可是,要想让你恢复如常,我还得去寻一样东西,补你亏损。”

    “是什么?”

    胸口那里不断传来疼痛之感,苏贤汝不比我好多少,只是他素来能忍,就算痛入骨髓,还能做到面不改色,谈笑自若。

    “等我们走后再说,阿缺,我带你出去。”他往后退了几步,陈棉反应过来,招招手,身旁出现许多侍卫。

    “苏贤汝,你当我是吃素的,还是觉得软弱可欺,你走可以,宋缺必须留下。

    否则,我不介意手上再沾染血迹,反正不是一点两点了,我们大可以试试。”

    陈棉的帝王之气显示出来,不自觉的自大目中无人,为所欲为。

    秦川起来,她身形娇小,此刻又处在陈棉身旁,被他一比,更加让人怜惜,可惜陈棉丝毫不顾及秦川的心思,方才的那一推,估计是凉了秦川的心。

    “陈棉,阿缺现在这个样子,你不觉得自己有愧,本来她恢复了五分,被你长途跋涉带到京城,又强她做那种事情,血亏更甚,这次死里逃生,你该庆幸她命大,而不是你宫里的太医手段高强。

    若是阿缺有什么不妥,我便是要了你的性命,也在所不惜。”

    入戏太深,太深,陈棉这人肯定还未记起前世种种,苏贤汝怎么说也是他的表亲,麒麟跟水龙一族,向来交好,两个人的母亲,又都出自麒麟,这两人,怎么也不能闹的你死我活。

    “别,苏贤汝,我们不跟他计较,跑吧。”我跳上苏贤汝的后背,那人极快反应过来,双脚微微点地,人已经背着我跃到城墙之上,一时间,那些侍卫纷纷往我们这里赶来,陈棉站在那里,犹如被人抢走了宝贝,气急败坏的连连跺了好几下脚。

    “苏贤汝,好想你啊。”我趴在那里,嗅着他身上的气息,他身形瘦削,可是紧致有形,太长时间没见他了,我觉得自己像是在梦里,尤其这样一个夜晚,他从天而降,犹如天神一样,把我从水深火热之中救出来。

    “阿缺,抱紧我,别松开。”他没回答,却只是吩咐我,下面是一片湖水,他荡过去的时候,拽了一旁的柳枝,脚底袍尾都难免沾上水渍,还好,最终落到一艘泊在湖面的空船上。

    夜色凉如水,我却心跳如雷,那张如画的容颜出现在我面前,眼睛比那池湖水还要碧波荡漾,他看了我许久,就在我以为快要睡着的时候,他忽然拥我入怀,一双手不住的抚摸后背。

    “怪我不好,阿缺,回来的时候,我几乎要杀死自己,你的身体,根本不能再这样折腾了,我不瞒你,这次外出,如果没能找回来这样东西,我便要把人参草给你炖了吃掉。”

    “你要我吃掉唐一白,红胖胖,太狠了。”

    我摸摸胸口,红胖胖已经不见了。

    “你不会真的把他炖了吧,苏贤汝?”我大惊失色,如果这样才能救我性命,还不如立刻就去死,大不了化为人参草,再修炼个百八十年的。

    “我去长白山了,把他重新放回那里,没有吃掉它,放心。我跟跟崖屋潭的姨母要了天池的圣物,还魄珠,阿缺,服下这颗珠子,你就能跟从前一样,只是,我们不要孩子。”

    不要孩子,我笑笑,还魄珠,想来崖屋潭的姨母问了不少关于陈棉的事情,毕竟是自己的儿子,这一世投胎,竟然是一朝至尊,大魏皇帝,虽然跟表兄闹得不愉快,可到底对他们来说都只是历劫,所以并未苛责苏贤汝。

    “红胖胖发芽了吗?”我歪着头,那人跑了这么远,只为给我续命,我不该跟他生气。

    “恩,他灵气十足,回到天池的第二天,便冒出芽来,估计此番修行会很快,阿缺,我们怕是要再次搬家了。”

    大魏疆土辽阔,竟没有我们二人的栖身之所。

    “苏贤汝,为什么不跟我商量一下,就自作主张杀死孩子。”

    他没有半点犹豫,“再给我一次机会,我还是会做出同样的选择,阿缺,孩子固然可爱,可我只要你活着,其他什么都不管。

    哪怕你恨我也好,怨我也罢,我只要你活着,好好活着。”

    “你真傻,苏贤汝,要不然,我们留在京城,摆个摊,还给人谢谢书信,抄抄书稿,他肯定想不到,我们就在他眼皮底下开张做生意,如何?”

    我的身体自己知道,与其让他说出来,不如自己主动想法子,经不起颠簸的人,自然要为留下找足借口。

    “我也这样想的,阿缺,你先服下这颗珠子,我们从长计议。”

    那颗珠子莹白光润,入口的刹那冰凉刺激,倒也没觉出来什么,只是身子不那么乏力了。

    “阿缺,在里头待好了,我把船滑远一些。”护城河的水流缓慢,他在那摇着船桨,影影绰绰,兜兜转转,又在这里重逢,我还能有什么不满足的,起码,还能在一起,还能看着彼此笑和哭,这便足够了。

    京城的生意比长陵城的还要好做,虽然收保护费的贵了些,可每日里前来写信的人更多,忙的苏贤汝连吃饭都顾不上,一天下来,手都哆嗦,握筷子的时候饭菜连连掉在地上。

    我看了自然心疼,晚上还有书稿要抄写,我将他摁在床上,那几本书稿,对我来说,也不是什么难事,熬个整晚,兴许就能抄完一本,他那双手,不适合再劳作了。

    抄写的时候,他也没闲着,一会儿收拾屋子,一会儿捯饬桌子,再后来竟然给我脱了鞋,把木盆塞到我脚底下,用手细细给我搓起脚来,真是受宠若惊。

    我慌慌张张抽了脚,脸上火烧一般,“苏贤汝,你这样,我没法专心抄写了。”

    “哦,你抄你的,我做我的,两不干涉,阿缺,你就当我在给自己洗脚,就行,别管我,晚上泡泡脚,也对你有好处,尤其是血亏之人,阿缺,我不能让你带着病根这么糊弄下去,总得想些法子让你好起来。”

    他说的头头是道,可是脚底被触碰的地方,难以言说的痒痒,直刺心尖,手中的笔压根就拿不稳,更别说抄写书稿了。

    我将笔一放,语重心长跟他解释,“苏贤汝,我得赶紧抄完,要不然,今晚更不得睡觉了,你乖乖听话,我自己用脚搓两下就行了,你不用管我。”

    他听了点点头,人也坐了起来,见他如此,我方才松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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